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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一两银子江湖梦-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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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叶琛的笔迹,缺了些气力,少了点风骨,一看就是受了重伤,不复先前的遒劲。

几乎是立刻,未远就驾车赶了来,联络上叶琛以后就按照他的嘱咐在镇上等待,终于接到了腿残眼盲的师兄。

未远赶到那间别院时,叶琛正一动不动地坐在床边,身上是大红喜服,面上却丝毫看不出半点喜悦。在他身旁是沉睡的陆梨,盖着喜被,睡得安稳异常。

他听到未远的脚步声,抬头轻道:“你来了。”

这一抬头,未远的心顿时沉了下来。

“师兄,你的眼睛——”

“瞎了。”

那双眼眸漆黑无比,毫无光泽。而叶琛毫不在意地说出“瞎了”二字,反倒是未远更为激动。

他伤的那么严重,可失明和腿伤还不是最致命的,最致命的……是他身上的毒。

乌月,那个害死了知夏的毒,如今终究还是到了他身上。

墓碑上的毒不是别的,而是乌月。

他从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心脏无以复加的剧痛时就明白了这是什么毒,可是那时候陆梨用那样惊恐惧怕的眼神望着他,祈祷他能活下去,于是他自睁开眼的那一刻起就用内力克制着乌月攻心,让陆梨看不出任何端倪——这也是为何他无法使出任何武功的原因。

他无法想象在那样的情况下,若是知道自己中了乌月,陆梨会是多么绝望,但他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她一定会不顾一切牺牲自己来救他。

他欠她太多太多,如今唯一能做的,就是离开她。

可他也太过卑鄙恶劣,竟然在离开以前也要自私一次,把她变成自己的妻子,真真正正地拥有她。

他本应不留下任何痕迹地消失在她的生命里,没有音讯没有留恋,这样的话至少她会不那么绝望痛心。或者他也可以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和她在一起,直至死去以前都不会分离……可是他还是自私地给她留下了最美也是最痛的回忆。

与其从一开始就不留痕迹地消失在她生命里,不如彻底不顾一切地爱一次,然后再痛痛快快地离开她,奔赴死亡。

他最不愿她忘了他,在日复一日的思念里最终淡化了想念,埋葬了回忆。

他宁愿要她痛苦到极致,然后一辈子记得他,再也无法从心上剜去。

他这辈子做够了好人,要坏,就彻底坏一次。

离开清溪镇前他趁陆梨去给人看病时到镇上放了两只信鸽,一只传书给未远,另一只传书到了梨花谷。他默然坐在车上,估摸着这时候梨花谷的人大约也到了清溪镇接到陆梨了。

诀别,诀别,他大概是这世上唯一一个在诀别时为看不见对方最后一眼而无奈的人了。

多讽刺。

马车一路疾驰,终于在几日后的夜里抵达了即墨。

推开车帘的时候外面的风雪咆哮着席卷而入,叶琛的身子晃了晃,还未能扶住未远伸到一半的手就悄无声息地倒下。

“师兄!师兄!”未远大惊失色地扶起失去意识的人,回头大叫,“向前辈!向前辈快来!师兄晕倒了!”

他背起叶琛踏着深深的积雪往屋里疾步走去,屋里有人迅速点起油灯,然后为他打开门,待他将叶琛平放在床上后,就果决地做出决定:“你在这里看着少主,我去找大夫。”

向东直奔马车旁解下绳索,然后飞身上马疾驰而去。

而这时候的清溪镇上,陆梨看着院里不知何时来的风诺,沉默地站在风里和她对视着。

若是她还对叶琛的离去抱着半点侥幸心理,此刻也该全部破灭了。

他是真的走了,连她的后路都准备好了,他回他的江湖,她回她的山谷。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轻轻呵了口气,看着白雾在空气里慢慢消失殆尽,一如在清溪镇的这个梦,终于还是在寒冬的最后一刻不见了。

一步一步踏上等在院外的马车,走过风诺身旁时她若有似无地说了声:“走吧,回家了。”

天大地大,依然只有梨花谷是她的家。清溪镇……不过是个梦境罢了。

这一年年末江湖上有三件大事。

其一,见风阁新任阁主郁晴风与一个身份神秘的女子大婚,礼堂上各路英雄好汉欢聚一堂,可直到婚礼结束新娘新郎也没有露面。

其二,郁晴风大婚仅仅十余天后,就公示天下,辞去阁主一职,携娇妻,归田园,踏山水,享清闲。

其三,武林北斗见风阁在诸位楼主的商议下正式解散,扬名百年的见风阁就此消失,轰动大江南北。江湖上新的一轮纷争又将开始,腥风血雨又拉开帷幕。

不过,这一切都是江湖上的事,与叶琛陆梨、宁欢晴风都不再有半分关系。

陆梨自回到梨花谷后就安静地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她依然是那个宁静淡然的神医谷谷主,神医令照发,病人照治,除了偶尔沉默得令人无所适从以外,她正常得过分,反倒显得有些异常。

一日三餐,食不知味,她开始以惊人的速度消瘦下去,无论风诺如何命厨房的人加强营养为她炖补品,也无济于事。

风诺看不下去,某日走进书房毫不留情地夺走她的书,眼神锐利地直视着她,“你要这样下去到什么时候?



陆梨平静地对上她的目光,“我以为我好得很。”

“好得很?”风诺笑了几声,“好得就剩皮包骨头了?阿梨,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折磨成这样子,你觉得值得吗?”

“值。”

坚定的一个字,那样的眼神,那样的语气,像极了曾经的自己。

风诺一下子竟开不了口,半天才叹口气,“也许他是有苦衷,可你不好好照顾自己,能等到重逢的那天吗?”

于是陆梨又想起了叶琛临走时留下的那句话:有朝一日,梨花谷见。

真的会再见吗?

她恍惚地想着那个人,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等待了他很久,那么,再等一生应该也不算什么了。

只要能等到他。

“姑姑,爱一个人究竟意味着幸福的开始还是苦难的开始?”

“也许是苦难,但因为爱他,即便是苦难,也会让你觉得幸福。”

“你等了他一生都没等到,你也觉得幸福吗?”

“就算幸福的日子很短暂,也足够令我铭记终生、怀念终生了。我觉得很幸福,这就够了。”

陆梨不知道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她一定会一直等下去,直到他出现的那天为止。

作者有话要说:要看be的同学到这里就可以打住了,下面是喜剧时刻。

鉴于马上就要结尾了,而本期榜单还没凑够,于是临时决定加福利——床戏番外一篇。

噗,我的节操果然是被狗啃了个一干二净……

宁欢新坑求包养啊求包养,不包养的下辈子会变成个万人欺压的弱受……仰天长笑╮(╯▽╰)╭

☆、48第四十八章不离隙(18:35)

第四十八章

这年的春天似乎来得很迟很迟;冰雪不见消融,大地久未回春。院子里的柳树仍旧伸展着光秃秃的枝干,院外的流水也还结着薄冰。

叶琛醒来时感觉到窗外的太阳有些刺眼,那样强烈的光线即便看不见也能感受得到。

最近起的越来越迟;越来越嗜睡,醒着的时候越来越少……他扶着床艰难地起身,坐起来时已经气喘吁吁了。

“师兄。”未远推门而入,手里端着碗乌黑的药汁,“你起来了?先喝药吧。”

叶琛轻笑几声,“没有用的,还是省了这些买药钱吧;不用担心我。”

连天下最善医术的人都没有别的办法,寻常大夫的药会管用吗?

他一边往轮椅上挪;一边拒绝了未远的帮助,可是浑身虚软无力,哪里有力气自己坐上去?最终还是在未远的搀扶下完成了这个动作。

他无奈地扬起嘴角,“越来越没用了,这可如何是好。”

“会好起来的。”未远强笑着说。

“呵……”他忍不住轻笑出声,几乎能想象到未远一脸紧张的样子,终是摇摇头,也不知是在安慰他还是安慰自己,“姑且这么期望吧。”

“那就把药喝了。”未远坚持不松口,固执地端着那碗药不肯出去。

“你不觉得喝了它我会死得更快么……”

黑漆漆的药,光是那股难闻的气味就足以秒杀一切生物,叶琛不认为自己能活着把它解决掉。

这个冷笑话触怒了未远,他最怕听到死这个字眼,于是重重地单膝跪地沉声道:“请师兄喝药。”

“你这是做什么?”叶琛皱眉无奈地叹了口气,“真是笑话,男儿膝下有黄金,为了让我喝药你竟然就跪下了,让人看见像什么样子?”

未远不屈不挠地又说了一次:“请师兄喝药。”

叶琛简直舀他没办法,终于伸手接过药碗,随着他眉头一挑,刚到手的药忽地往地上坠去,幸好未远眼疾手快,猛地伸手接住了碗,抬头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略带怒气地问:“师兄?”

叶琛也不尴尬,“虚弱”地笑了笑,气若游丝地说:“忽然没力气了,手滑……”

未远的脸黑了。

“师兄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简直是个小孩子!”

叶琛长呵口气,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活了一辈子,难得糊涂,现下也没剩多少日子了,就让我稀里糊涂地过吧。人生啊,还是不要太认真的好。”

一句话让未远几乎哽咽。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消魂。

师兄的一生,没有几天是为自己而活的。眼下已经面临死亡,他终于可以轻轻松松地不去担忧任何事情了。

可是他真的不担忧了吗?

他的心早就跟着那个梨花一般的素衣女子远去了,哪怕身死,留恋仍在。

“你去忙你的事吧,让我一个人清静清静。”

叶琛微笑着赶走了未远,在后者絮絮叨叨的叮嘱中一直保持着唇角上扬的安静笑容。

吱——门关上了。

几乎是在一瞬间,他低下头来捂着唇开始无声地剧烈颤抖,有什么液体穿过指缝一滴一滴淌在地上,连同他的白衣衫也染上了鲜艳的色泽。

那样白的衣衫,那样刺眼的血迹,斑驳纵横,触目惊心。

这样持续了好一会儿,他才缓缓地抬起头来,湿漉漉的指尖染满鲜血,连同嘴角也是血渍斑斑。

他从枕边舀过一张方巾擦拭着血渍,然后俯身拉出床下的一个木桶,准确无误地将用过的方巾投了进去。而那个木桶里……满是沾满血污的方巾。

心口传来的绞痛让他面色白得像鬼似的,他下意识地往胸口抚去,却在摸到空空如也的衣裳时怔了一怔。

他忘了,他把锦囊还给她了……

好吧,现在他关于她的最后一点纪念也不见了。他苦笑着把手贴在心口处,面上依然露出了一种释然的轻松。

没关系,她在这里。

步出门去的未远一直在皱眉沉思着什么,咬住唇像是在苦苦思索着,迟迟舀不了主意。

他忽然想起小时候和妹妹一起玩耍嬉戏的场景,若是没有朝夕相处的童年,也许和她分离进入见风阁时就不会那么难以割舍。可是他会因为分离的痛苦就宁愿没有儿时的那段相依为命吗?

不会。

不论分别多么难熬,他也不愿意失去关于妹妹的一丝一毫回忆,就算现在各安天涯,那段童年时光也是他心口最暖的挂念。

不要因为惧怕终究会别离而轻易放弃还能相守的机会。

他好像忽然间想通了什么,眉心舒展地往鸽房奔去,大约一炷香的功夫过去,一只洁白的信鸽呼啦一声展翅高飞,携带着一卷小小的字条往远处飞去。

信鸽飞进梨花谷的时候,陆梨正在舂药。雪白的鸽子拍着翅膀突兀地落在她面前,扇起一片药尘,她惊愕地往后退了几步,然后迟疑着去取鸽腿上的信笺。

她的手在颤抖,心里隐约有些预感。

是他……一定是他。

素笺小字,并非他的字迹,可是上面的信息的的确确和他有关。

“即墨别院,乌月缠身,速来。”

她的脸色在看到乌月二字后蓦地一白,随即顿悟了一切。

他的诀别,他的狠心,他的无奈,他的保护。

叶琛,你这个彻头彻尾的傻子。

她的身子剧烈地颤抖着,几乎把字条捏烂,下一刻便不顾一切地扔下字条往马厩奔去,素净的黛衣像是迎风飞扬的旗帜,坚定而毫不迟疑。

乌月,乌月又怎样?就算你只有一天能活,我也不会让你一个人渡过!

我是你的妻,结发与君,永生不弃。

叶琛,等我。

****

小冷载着陆梨赶到即墨的时候,无风无雪,春天好像终于到了。

陆梨在林中奔了许久,视线里隐隐约约出现了别院的一角,她加快速度奔去,然后翻身下马,不顾一切地就这样冲向了小院。

墙角处有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白衣青年,一袭白衣灿若朝阳,面容清隽似风,他侧对院门,正伸手轻触着一株刚栽下不久的梨花苗。他的手扬在空中,宽大飘逸的衣袖衬得他恍若仙人。

他瘦了许多……

她明明是想要不顾一切冲过去的,可是不知为何却在抵达门边的瞬间停下了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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