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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两段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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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完一席话,却等不到风生的回答。
  「风生?」怎么没有动静?该死,黑灯瞎火让他看不到风生的表情。
  突然,一只手温柔地掠过他的头发。
  一下接一下,手指在他的发间来回穿插抚摸,仿佛与风生的呼吸属于同一频率。
  良久,终于听到风生说:「睡吧!明天可是场硬仗。八九个小时,早上又不能吃太多东西。」说完掖一掖被子,抬头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翻身睡去。
  已足以让周岚一夜好梦。


第七章
  早上,风生是被周岚摇醒的。
  他一睁开眼,便迎上周岚温润的笑脸,对他说:「看,今天天气很好。」
  风生坐起来,侧头,但见盛夏的加州阳光顽强地穿过落地窗和米白色的窗帘投射进来,自己旁边以手支起身子的周岚仿佛是一幅逆光的画,令他情不自禁地在他的唇上印下一吻。
  然后笑着回应:「这样的好天气,令人精神振奋。」
  虽然他永远忘不掉,出事那天,也是艳阳高照。
  接着风生起床,把周岚转移到轮椅上——那床上自有传送的装置,但是风生总是习惯用双手抱。
  把周岚推进卫生间,给他洗脸,又小心地为他剃去下巴上的阴影。这些事周岚平时都是自己做,今天换成风生为他服务,隐隐有一点古人做大事前都会举办仪式祭奠的味道。
  完成后又问周岚:「喝杯西瓜汁可好?含糖量高,易于消化。」
  两人很快吃完简单的早餐,便乘车前往医学院。
  坐在加长型的宾士车里,岑至明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两个年轻人,穿着差不多样式的休闲衬衫和黑色布裤,他们的头发茂密而漆黑,皮肤光滑而富有弹性,仿佛带着阳光的味道,被不明内情的人看到,不知会觉得多美好。
  她的心中不由生起无限感慨,并且向上天无声地祷告:不要再考验他们,让他们从此以后过上幸福生活吧!
  在手术室外碰到汤姆逊,他已经全副武装,所以不能做动作,只能对风生说一句:「放心,我会尽力。」便进入手术室。
  哄一声,手术室的大门便落了锁。除了坐在外面长凳上的风生和岑至明,整个走廊再没有其他人。
  顿时变得寂静无声。
  八个小时,多么漫长。这里本就是修罗生死场,场里场外的人,都备受煎熬。
  加州大学旧金山分院的医学部名气很大,楼下的一般急救室每天都是用白布隔成一圈圈小室,医生护士病人家属混成一团,常常是一等等上好几个小时才有正式病房。
  像周岚这样,也算是特权分子了。
  这时岑女士打破僵局说道:「从前医院的墙上悬挂的都不是电子钟,而是那种会有秒针走动的大钟,后来因为滴滴答答的声音太刺激等候消息的家属们的心脏,才换成液晶显示。」
  她怕风生太紧张,所以随意说些不相干的话缓和气氛。
  风生转头看着她,从前一直没有仔细看过,现在才发现,原来周岚那一管高挺的鼻子和性感的嘴唇都遗传自母亲。这些日子来,她也是耗精损神至巨,五官轮廓更见立体。
  她自己心里也一定很不安吧!还时时不忘安抚我,风生心里流过一股温暖的流水。他起身,蹲到岑女士身前,说:「妈妈,我会和周岚一样永远爱你。」
  「你和他一同幸福生活,就是爱我的最好表现。」
  风生点头:「我们一定会。」
  岑至明又说:「你看,岚儿这样大的事故,他父亲却完全抽不开身,明明利息的利息的利息都已可用上几辈子,却还是不能丢开生意随心所欲地过日子,岚儿的童年,也和一般的富家子一样,生活素质并不高。」
  风生又保证:「我会永远爱他。」
  两人又说了几句体己话,岑女士到底上了年纪,不久便疲态尽显。
  风生体贴地让她躺下,又下楼向护士借来刚洗过的床单盖在她身上。
  其间司机上来过一次,给风生送来便当作午餐。
  风生固然紧张焦躁,但更明白人是铁饭是钢。那不可预测的未来不知还有多少凶险等着自己呢!所以越是逆境他越能吃饱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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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下午岑至明才醒来,摇着头说:「果然是人老不中用。我梦见岚儿小时候带他去夏威夷,他成天泡在海水里,一个月后黑得好像五香烧肉,只剩屁股那一截还很白。就仿佛发生在昨天的事,我甚至记得他那条NIKE泳裤上的花纹。」
  难怪古人会说人生不过一枕黄粱梦。
  这时手术室门上方的灯响一声后熄掉,手术已经结束。
  风生情不自禁地站起来,翘首以盼,即使明明知道踮起脚也不可能看到更多。
  接着手术室的门被打开,几名护士推着尚在麻醉状态的周岚进入加护病房。
  汤姆逊也跟在后面走出来,连续站立着奋战了七个多小时的他也是憔悴得不得了。
  可是风生哪里还顾得上考虑他是否需要休息,上前一把抓住他的肩膀:「怎么样?」
  汤姆逊面色凝重地沉吟半晌,才开口道:「过程很顺利,我们成功地接上了他断开的神经。但是……」
  风生大叫:「博士,你说话吞吞吐吐,要急死我是不是?有屁请快些放!」
  岑女士也在一旁说:「医生,有什么问题你说出来就是。我们早已做好各种思想准备。」
  汤姆逊赶紧摆手:「不要想得这么糟糕。只是我们人造的软骨组织不具备自动分裂生长的能力,必须等到周岚自身的组织生长出来完全包住脊髓后,才能真正恢复下半身的知觉,这个过程,大约需要两到三年。」
  风生这才放下心来,两三年有什么关系,就是一辈子他都等得。
  然后近不及待地去看周岚。
  就那样坐在沉睡着的周岚身边,就已经觉得幸福无比。
  风生伸手,轻轻划过周岚饱满的额头和山岳般挺拔的悬胆鼻,最后停留在他的嘴唇上,来回抚摸。
  这时的周岚不但手腕足底后颈插满各种管子,还在一根管子伸进鼻子里供氧,外人看来,只怕会觉得有些恐怖。
  但是风生当然不会这样觉得,反而痴痴地看着周岚,甚至不曾察觉时间的流逝。
  不知不觉间夜色已渐渐张狂。
  风生并没有随岑至明回家,他要留在病房里陪爱人。
  加护病房不允许久留,风生便在外间搭一张行军床过夜。
  半夜里医生来查看情况时,他才跟进去看一眼。
  明知这不过是暂时的,那种咫尺天涯的感觉还是油然而生。
  他却没有发现,护士小姐们都争先恐后地跟着医生来探望他们这对俊美的东方同志。
  手术前从不失眠的风生这晚却辗转反侧不能入睡,他不由自嘲:总算是切身体会到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第二天早上,周岚还没有醒来,风生开始着急,拉来汤姆逊问东问西。
  汤姆逊只得拼命安慰他,快了,快了。最后还允许他留在病房里陪周岚。
  可是坐在床边没多久,风生抵不过睡魔侵袭,竟靠在床边昏昏睡去。
  迷迷糊糊中脑袋本能地向柔软的地方移动,最后,他终于找到一截圆圆的物体,枕着好舒服。
  「风生,风生。」
  咦,是周岚在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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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倏地睁开眼,抬起头,风生惊喜地叫:「你醒了?会不会想吐,我给你拿一个柠檬来……」
  周岚笑着制止他:「你快给我揉一揉右腿才是真,它被你枕得好麻。」
  「……你说什么?……有感觉到麻?」风生张大了嘴,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良久,他终于反应过来,一下从椅子上站起,连声说:「我去叫汤姆逊过来,我要去通知妈妈,我要打电话给爷爷……」话还没说完,一滴眼泪早已不受控制地滑落出眼眶。
  使劲咬一下自己的手背,犹恐是梦中。
  还好,能感觉到痛。
  
  汤姆逊给周岚做完详细的全身检查后,啧啧称奇:「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的脊骨分明没长齐,但是神经和脊髓已经能发挥作用,这样的情况连经验丰富的我也是生平仅见。」
  躺在床上的周岚没好气地说:「学海无涯,你才几岁?也敢大言不惭谈什么经验。」
  他对这个红毛夷人向来没有好感。有什么不得了的呢?就会屁股上插扫帚扮尾大。
  何况,还曾让风生吃足苦头。
  汤姆逊却并不在乎他的风凉话,毕竟长了一颗科学家的心,此时只顾沉迷在新发现里兴奋不已。
  他竟然怂恿周岚:「不如你就长住在研究院里,让我们观察半年再回去。」
  连一旁的风生都忍不住发声制止:「博士,我们是人,不是小白鼠。」
  周岚更是过激地反对,夜里他对风生说:「事不宜迟,我们快些回香港。」
  「最起码也要等你完全康复了再说。」
  「完全康复,是指可以和你打网球的地步。至少还需要做两年复健。你难道忍心让我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两年?」周岚一阵怪叫。
  「我的意思是说等到你的伤口拆线以后再做打算。」
  「谁知道汤姆逊那科学怪人会想出什么办法裁剪我?夜长梦多。」
  「小人之心。」
  不过不久以后,周岚到底真的偷偷溜出了医院。
  那天夜里,风生推着周岚,躲过医院里的盘查,飞快坐上早在外面等候的大房车,一阵风驰电掣驶向机场。
  回头看看身后渐渐缩小的建筑物,风生笑道:「博士明天一定会气得跳脚。」
  周岚掰过他的头,又把自己的头埋在他的颈窝处,不满地抗议:「想他作什?还恋恋不舍不成?」
  他们的驾座驶到机场。
  那里停着一架中型波音客机,是周家的私人飞机。
  他们直直飞过国境,来到加拿大。
  他们两人都执有美加护照,所以很快选了一个小教堂,没有请人观礼,静静地完成了结婚仪式。
  周岚已经能用拐杖撑起身子,随着牧师的话音落下,他们深深拥吻。
  风生笑,却又泪盈于睫:「我们在一起才多久,怎么我就有老夫老妻的感觉?」一向自暴自弃的他想不到自己还有结婚的一日,还是同一名男子。


  无论如何,此刻的他都感到了无法形容的幸福。
  周岚却说:「我倒觉得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好似在渡蜜月。」
  风生拿出订瞒的Mercier一九六六年份红葡萄酒自娱自乐,还邀请牧师共用。
  他对周岚说:「以前读冯延已的词,有什么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觉得好肉麻,可是现在……」他举一下杯,把那昂贵的红色液体洒落在地上,「我也要这样向上天许愿,愿他保佑我们像堂上的燕子,永不分离。」
  「那会像燕子那样短命,我们要像磐石一样,千年无转移。」周岚也举起那郁金香形状的水晶杯,一饮而尽。
  从此,他们将会名正言顺地长相厮守,暮暮朝朝,无论怎样的风雨如晦,也不离不弃,直至天荒地老。
  汤姆逊对他们的落跑自然是破口大骂,但是骂归骂,还是帮他们联系到蒙特利尔最好的神经科,让周岚去做复健。
  这天风生和周岚来到跳蚤市场淘宝,周岚无意中买到一对失蜡法铸成的铜制盘套瓶。外面一个大盘用来盛冰块,中间的细颈瓶用来盛酒,是古人冰镇饮品的容器。
  捡到宝的周岚喜不自胜,决定立即就回家去用它盛上轩尼诗杆莫停做实验。
  被他的心情感染,风生也不由很开心。
  两人路过广场边的一个露天茶座,周岚说:「看到梅才觉得很口渴。」他还拄着拐杖,自然体力有限。
  风生赶紧说:「我们去那里休息一下。」
  两人叫来咖啡和小餐包,风生无意间一个侧头,却发现惊喜。
  「蓝玉!」他大叫。
  邻座的女子回过头来,哈,不正是真爱那位美丽的女老板。
  她看到风生,合上手里的文件夹,坐过来。
  风生问:「你怎么会来加拿大?」
  蓝玉扬一扬文件夹,说:「你走了,我总要找人补缺不是。」又递给他一张照片,「怎么样?」
  怪不得要来这里签约。照片里是一个西人,黑发,绿眼,金棕色皮肤,有格里高利派克的鼻子和鲁道夫瓦伦铁诺的下颌,不知混了多少个民族的血液于一身。
  风生笑着递还照片:「江山代有人材出。」
  「和你比还是差了几个档次。不过,聊胜于无。」蓝玉挥挥手,装谦虚。
  风生不语。蓝玉的眼光,在圈子里出名的精准。想也知道,真爱的生意必然一如既往的兴隆。
  「这里风景空气生活素质都属上乘,你们不会打算就此终老了吧?」蓝玉把话题转回他们身上。
  「怎么会?」周岚说。「过几日就得回美国。」
  待到他能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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