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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窝边草-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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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秋见她迟疑,急得直劝:“夏以南妈妈的事我听表姨说过一些,姐姐,那样的家庭你千万别掺合进去,那分明是个乱泥潭,你要是一脚踩进去了。小心一辈子陷在里面脱不得身。”

“你又知道了。小孩子。”林妙脸上笑着,心里却不得不承认,知秋年纪虽小,说话却挺到位地。她不由得打量起幽暗光影里那张漂亮得过分地脸,长得妖孽就算了,脑子还灵光得不行,嘴巴也能说会道的,简直就是天生的祸水。专门生下来为害众生的。

知秋噘起嘴:“别把我当小孩子,你知道我多高了吗?我昨天去量过一次,178了,你的夏以南才175吧,我现在就比他高了,到明年我肯定超过180的。”

“嗯,我家知秋最高,最帅,行了吧。”

“本来就是。你有这么高这么帅的弟弟,找男朋友是不是很有压力?”

“为什么我会有压力?我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找人来跟我弟弟比美。”

“起码。不能太差吧。”

“夏以南太差吗?”

“本来不是,但加上他那个妈,就是了。”

林妙不言语了,妈妈的那句话再次如魔音穿脑,在她耳边清晰地响起:“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个BH地妈,他早被别的女人捷足先登了,也轮不到你。”

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优质帅男,怎么说都是抢手货。如果没有这个妈妈拖累,赶走一个又不一个女朋友,夏以南,也许真的早就死会了吧。

有利就有弊,任何负面的东西仔细分析,都有它的正面意义,是这样吗?

又坐了一会儿。林妙站起来说:“晚了。我们回去吧,你早点洗了睡。什么都别想。姐姐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与你不相干的,姐姐会自己处理好。你的任务是读书,你只要把书读好,不让姐姐操心,就是帮了大忙了。”

“谁说与我不相干?姐姐的任何事都与我相干。姐姐要是觉得憋屈地话,我去把那老太婆死揍一顿替你解气,好不好?或者把夏以南揍一顿?我早就想揍他了。”

林妙吓了一跳,这么斯文俊美的孩子难道竟有暴力倾向?她着急地问:“你这么喜欢揍人吗?”

“不想揍别人,只想揍夏以南。”

“为什么?”

“我看他不顺眼。”

林妙总算松了一口气,因为知秋的话听到后来,完全是小孩子地赌气话了,她笑着推了他一下道:“好了,别瞎扯了,揍不能解决任何问题。还有我告诉你,夏以南的妈妈可不是老太婆,人家年轻得很,实际年龄不到50,看起来不到40。”

知秋马上说:“既然这么年轻,怎么不找个男人嫁了呢?她有人管着了,就不会老缠着你们没事找事了。”

林妙睁大了眼:“就连你也认为这是最好的办法?”

“是啊,谁都会这么认为吧。首发其实我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怕你笑我。”

“什么话呀,还藏着掖着的。”

“说了你不许笑哦,你总把我当小孩子,其实我们这样年纪的男孩,什么都懂了。”

“好了,快说吧。”

知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吞吞吐吐地说:“夏以南他妈妈又年轻漂亮,又没老公,难道她就没……野老公?说了你不许笑啊,这个词又不是我发明的,乡下人都这么叫,城里叫什么?外遇,姘头……”

林妙在他头上狠敲了一下:“拼你的头啦,越说越不像话了。不行,我明天要去拜访你的班主任,详细询问你在学校地表现,天那,你都学了些什么?怎么这些烂词一个一个从你嘴里冒出来。”

知秋举起手做投降状:“饶命啊姐姐,是你太纯洁了,这些词哪需要学,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知道了,乡下的孩子哪个不知道?”

两人笑闹着走上楼。

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林妙不自觉地想起了知秋的话,不由得感叹:现在的孩子真是不得了,才十几岁就什么都懂,最要命的是,那么理所当然地认为单身地漂亮女人就肯定有野老公。

林妙心里打了一个突,夏琼在外地名声实在不好,虽然那些都是陈年旧事,自从她当上副局长,又上了一点年纪后,似乎收敛了许多,可一个本质放荡的女人,真地能做到洁身自好吗?

要是她有个固定的情人,或干脆嫁人,她和夏以南之间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夏琼自己也得到了幸福不是?她是夏以南的妈,她得到了幸福,他们才能真正幸福。首发

问题是,谁也没法强迫夏琼,甚至连建议都必须小心翼翼,同时格外注意用词的技巧性,夏琼那种阅人无数,历尽风波的人,很难再相信一个人。而且她的性格也应该是很要强很独立的那种,要是她肯依附于人,光凭她的长相,很多很多人抢着要的。她年轻的时候没嫁,老了老了反而嫁人?

怎么看,这都是个不可能完成的命题。首发

正胡思乱想,突然电话响起,林妙看是欧阳的电话,马上接起,可是电话那端传出的却是吵闹声:“你要干什么?”

“何必明知故问?你又不是没干过。”

“我现在不干了,其实以前我也从没愿意过,每次都是你强迫我的!”

“都是我强迫你的呀?没办法,我就喜欢这调调,我就喜欢看你在我身下挣扎,知道我为什么总忘不了你,换了别人就容易厌弃吗?因为他们很快就会乖乖地听我摆布,甚至喜欢上了我的花样,我不陪他们玩他们还不爽呢。可是这样我就索然无味了,我可不是给他们提供享乐的,我才是他们的主宰,他们只是给我享受的工具。所以,你只管大声骂,大力地挣扎吧,你反抗得越激烈,我越喜欢,哈哈。”

林妙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可是,欧阳家离她家那么远,洪江又是大老板上司,即使很近她也不敢过去当“护草使者”啊。紧急思考了片刻后,她拨响了欧阳家的座机。

座机也只唱了半句歌词就被人掐了,林妙无计可施,只好硬着头皮打了110。然后自己如缩头乌龟般躲进被子里。

也不知道这样处理对不对,要是警察辛辛苦苦上门抓小偷,结果只看见两个光屁股的男人,他们会怎么想?林妙不是不知道这个办法不妥,可是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

还有一个问题是:欧阳是有意向她求救,还是无意中按响了她的手机呢?

大概半个小时后,问题有了答案:“谢谢你,他走了。”

“那你有没有被他……”林妙都不知道怎么问了。

“有,在警察来之前就已经被他……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来了,我只是想借此向他表面态度,让他以后别再纠缠。”

“你就不怕他炒你鱿鱼?”

“不会的,他虽然有很多怪癖,有时候也很可怕,但不是没脑子的人,相反,他比绝大多数的人都聪明。聪明人分得清公私,不会因私废公的,”

“那就好。”

林妙关掉手机躺进被窝,人却比先前更清醒了,几乎毫无睡意。欧阳那么明白地告诉她,在警察到达之前,他已经被怪物老总那啥了,但他认为这并不重要,话外之意也很好理解:他们本来就是老情人,那种事对他们也只是家常便饭,多一次少一次有什么区别?他只是想借警察上门向他表明态度:我们玩完了,你以后别再缠我。不然我报警抓你。

林妙以为自己多少会在乎欧阳和怪物老总之间发生那种事,可不管是刚看到他那条短信的瞬间,还是这会儿清醒地反思,她都没有一丝吃醋的感觉。

为什么?他们平时那么暧昧,现在欧阳当面承认“**”,她竟然没什么感觉?

只能说,暧昧和爱情完全是两回事。

真爱一个人,会心存畏惧,会患得患失,反而没办法那么自然地打情骂俏、嬉笑怒骂,没办法成天暧昧,却又井水不犯河水地在一个屋里和平共处。

第一百二十八章 欧阳难逃魔爪

上班后,日子重新变得忙碌起来,可是林妙还嫌不够忙,又缠着欧阳接了一点私活。每天晚上拖着疲累不堪的身体回到家,差不多一洗完就直接倒在床上呼呼了。

这是她刻意求来的生存状态:要么忙死,要么睡得像死猪,总没空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慢慢的,人就沉静下来了,觉得一切都时过境迁,不再那么撕扯心扉。

淡定啊淡定,虽然这个词已经被用得太滥而沦为庸俗,她真的很喜欢。

日子如流水,一转眼就过去了两个月,夏以南没再找她,她也没找夏以南,就连去学校上课都分开行动。总之,整整两个月时间,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分手了吗?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时间自会给出答案。

某天,她稍微回家早一点点,就见欧阳老兄呆呆地坐在沙发上,一脸的苦大仇深,电视机虽然开着,他的眼睛却没有焦距,不知道散落到哪个异时空去了。

“怎么啦?”林妙走到他身边坐下,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好让失意人儿聚焦。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啥?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样一句话,把林妙给逗乐了:“我亲爱的经理大人,你在打什么哑谜呀。”

欧阳皱着眉头揭开谜底:“洪江让我陪他出国考察。”

原来如此。林妙嬉皮笑脸地说:“能出国是好事啊。只不过,就你们俩吗?再没有其他随从人员?”

“就我们俩。”

“这可就有点那个了,他故意地吧,是不是我上次叫110的事刺激到了他,他决定带你到国外培养感情。你想啊,你英文那么烂,即使是所谓的国际都市纽约,也跟那鸟不生蛋的不毛之地没区别。你变成聋子和哑巴,只能凡事依靠他。”

欧阳烦躁得直抓头:“那次110上门后,他的确消停了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他终于对我死心了。正准备调整心态,好好和你发展,从此走上正途。可现在看来,他根本没打算放过我,只是想先稳住我,再慢慢想办法一举歼灭。”

“歼灭”二字让林妙莞尔。但看欧阳那么难过,她还是努力忍住笑安抚:“也许真的只是出公差呢,你别想太多了。你也说过。洪江很花心,情人众多,前阵子还为了一个新宠差不多和你掰了,现在怎么又突然想起来吃回头草呢?”

欧阳冷笑一声道:“他那种神经质的人,时好时坏,喜怒无常,谁搞得懂他的心。首发”

“我看他对你倒是真心呢,不然也不会下那么大地功夫。”别恶心我了。首先。他没有心;其次,有我也不稀罕;最后的最后,我想回归正常生活,不想再跟男人纠缠了。”欧阳说得很利落,显然是早就想好了的。

这是他第一次很正经地向林妙表明态度,平时虽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多是嘻嘻哈哈。半真半假的。

欧阳认真。林妙就慌了。她和夏以南的事到现在都还没彻底落幕,还悬在那里。她真的不想再跟欧阳发生什么了。本质上,她是个单纯的人,只想要安宁的生活,不想把事情弄得太复杂,那样会很累地,也没多大意义。

不过,一个同性恋男人想要“回归正常生活”,怎么说都是好事,有点改邪归正的味道,作为朋友,她理当表示支持:“这很好啊,只要你摆脱这个洪江就行了,除了他,你好像也没别的男人了。首发”

欧阳苦笑:“还别地男人?有这一个就够呛了,被他折磨了好几年,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你们在一起几年了?”林妙好奇地问。

“七年,从我20岁进这家公司开始。那时候的新锐还只是个十几人的小公司,连办公室和办公椅都是租来的。”

林妙不觉心惊,七这个数字有点邪乎,男女之间所谓的“七年之痒”,给人以渡劫的玄妙感。如果一对情侣或夫妻能熬过七年而依然相爱,多半能恩爱到老。欧阳和洪江已经过了七年,以洪江那样的花心狂妄之人,居然能在七年之后还处心积虑带欧阳出国以制造独处地机会,事情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不过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林妙又觉得洪江的情分实在有限:“你是公司的元老,又和老总关系密切,怎么他没提拔你当副总,只是给了个部门经理呢。首发”

欧阳告诉她:“我当过的,有一次跟他大吵一架后,我主动提出下来做部门经理,好离他远一点。当副总的时候,和他在一层楼办公,经常被他骚扰。”

“做部门经理还不是一样啊,我第一次进你办公室的时候就觉得奇怪,怎么是孤零零地一间,跟广告部的大办公室离得那么远。后来才想到,那是洪江故意安排地,为地就是好骚扰你。首发除非你离开新锐,否则你躲不开他的。”

“这点我也知道,不过隔了几层楼,多少强一点,最起码没那么方便吧。以前我地办公室就在他隔壁,他一天进进出出好多趟。”

“进进出出好多趟?真羡慕你们如此恩爱!”林妙捂住嘴狂笑。

欧阳简直无语了,眼睛瞪了老半天,才伸出手替快笑岔了气的人拍着背,嘴里无奈地说:“女孩子要CJ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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