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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窝边草-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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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是。”

说话之间,夏以南已经把车停在一个大卖场前面,林妙纳闷地问:“停在这儿干嘛?”

“当然是有事了,下来吧。”

“什么事啊,你在这里也有客户?”

“你跟我走就是了。”

疑疑惑惑地跟着往里走,一直走到四楼女装部,林妙才猜出了他的意图。此时夏以南已经从货架上取下一件大衣递给她说:“试试看,我从楼梯一下来就看中了这件,就它还亮眼一点。”

“你专门拖我来买衣服的?”

“嗯啦。寒潮就要来了,做人家男朋友的,自然要关心女友的保暖问题。”

林妙看他已经摆出了一副侍候她穿衣的架势,她也不能太扫人家地面子,只得乖乖地脱下外套,穿上了他手里的衣服。

“很合身呢。不信你自己看看。我的眼光不错吧。”夏以南把她推到穿衣镜前。

果然人要衣装,林妙看着镜中的自己。穿上高档大衣,还真地有型有款,甚至有点贵妇的味道了。

“先生,你女朋友真漂亮,这衣服简直是为她量身定做的。”销售小姐趁机在旁边推波助澜。

“那就开单子吧。”夏以南似乎很吃这套,喜得眉眼弯弯的。

“不急不急,我们还是再看看别的。”林妙忙出言阻止,虽然她之前也接受过一些他送地礼物,但都是他事先买好的,像这样现试现买可还是头一次,她有些不好意思。

“这件先买着,等下看中了别的再买,不然跑来跑去多累呀。不瞒你,我最怕逛商场了,要不是陪你,我死都不来的。”

“那你自己的衣服谁给你买的?”

“我妈。”

林妙不吭声了,销售小姐在旁边打哈哈:“男朋友乐意送,你干嘛要辜负他的好意呢?我倒是巴不得有人送,可惜没那福分。”一边说,一边麻利地开好单子,深怕到手的鸭子又给飞了。

夏以南拿着单子去付钱,林妙才得空去看了看那大衣的价格,这一看可把她吓了一跳,连音调都变了:“5888?天那。”

销售小姐听到她喊天,走过去给她解释:“我们是品牌服装,这已经算中档地了,不信你去别家看看,像这种羊毛大衣,起码要7、8千,再好一点,几万的都有。”

等夏以南开好发票回来,林妙挽住他的手臂说:“我们走吧,商场里面好闷,空气也不好。”

“不再看看了吗?最少买条裙子。再买双靴子配这件大衣啊。”

“裙子和靴子我都有。”她只管拖着他往楼梯的方向走,他也只好跟着。

坐在回程的车上,看着脚下地袋子,林妙还有点恍惚,脑子里转来转去只有5888这几个数字。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自言自语地说:“这衣服都快6000了。”

相当于她半年地工资。

更正,不是相当,是大于。她以后如果还是拉不到单子地话,每月1000的底薪都保不住,半年怎么会有6000?

林妙悄悄打量着身边地男人。他到底是怎样的人?每月一千的底薪可以毫不留情地扣除,却舍得送她一件价值6000的衣服。男人的思维方式和女人的真有那么大地差异吗?

认真思量起来,她这场气生得确实没立场,公是公,私是私,他是她男友没错,可他还有一个身份是她老板,作为公司负责人,他手下不只有她,还有别的员工。他必须一视同仁才能服众。如果他真小气抠门的话,何必每月省下2、300块,再掏6000给她买衣服呢?只要不是白痴,就算得过来这笔帐吧。

这样想着。心里就开始愧疚起来,多半是她这两天不冷不热的态度刺激到了他,为表明心迹,只好赶紧给她买件超贵的衣服弥补。

她呐呐地表示:“这件大衣真的太贵了,我还是学生。到学校若有同学问起,我都不敢说实话的。”他们都是靠几百块津贴过日子的人。

“跟他们就说几百好了。其实这衣服也就相对于学生来说贵了一点,在社会上不算什么的。我付款回来的路上也顺道看了一下别地大衣的价码,都不相上下,稍微像点样子的都要好几千。”

“那就别买大衣嘛,这种衣服华而不实,还不如买件羽绒服,只要不追求名牌,几百就可以买件很好的。”

“你喜欢羽绒服啊?我们再去买件就是了。”

“不是啦”。林妙有点担心地看着夏以南,人家花几千给她买大衣,她却说大衣华而不实,还不如几百地羽绒服,这样会不会让他心里不舒服?想到这一点忙解释道:“大衣我也喜欢啊,只是相对于我的消费能力来说。实在是太贵了。像我这种收入的人。有件几百的羽绒服就很知足了,穿几千的大衣想都不敢想。不过。还是谢谢你,这大衣我非常喜欢,穿在身上也真地很漂亮,我都不敢相信镜子里的人是我了。”

夏以南这才笑开了:“你本来就很漂亮啊,只是以前太朴素了,又不化妆,所以显不出来。相信我,只要你好好打扮,绝对艳惊四座的。你以为那些明星个个都天生丽质吗?很多都是包装出来的,你没看狗仔们拍出的生活照,有的简直惨不忍睹,跟屏幕上的形象以及写真之类判若两人。”

这点林妙也认同:“三分人才七分打扮嘛。”

夏以南眉飞色舞地说:“只要你不拒绝,我以后多给你买些漂亮衣服,我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我老婆有多美,而且美貌与智慧并重,可不是空有脸蛋的花瓶。”

林妙被他说得心里美滋滋地,什么气都消了。晕晕乎乎地随他下了车,上了楼,再上了床,再……

也许是刚冷战过,两个人都很激动,这一番交手便非同凡响,简直火花四溅,差点把房子烧起来了。

数不清多少回合下来,两个人俱精疲力竭,下午也没去公司,就在小狗窝里缠绵了一下午,到晚上再手牵手一起去吃饭,说不尽恩爱甜蜜。

夏琼的催命电话也奇迹般地消失了,在这种美好情绪感染下,两个人依依难舍,夏以南送林妙回家后还不肯走,又买了一篮子水果上楼,陪林爸林妈坐着说了好一会儿话。临走之前借口到林妙的卧室里去拿个什么,一进门就把林妙压在床上往死里亲,末了还说:“真想留下来和你一起睡。”

林妙笑谑:“你想精忠报国啊。”

某人回道:“吴孟达在月光宝盒里的经典台词是,为了你,我愿意精尽人亡。”

林妙急忙申明:“我不愿意,俺要可持续发展。”

两个人又在林妙的床上互相勾搭了半晌才意犹未尽地分开。

夏以南走后,林妙才想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她连在欧阳那里得到地消息都忘了向他汇报。看来办公室恋情要不得,很容易因私废公。

第一百零四章 才子啊才子

欧阳的意思,是让盛夏和金秋合作,一起做这个化妆品广告。当然其中各有分工,他家的化妆品又不只一样。

对这个安排,林妙又是感激又是惭愧。她知道欧阳一心想给她找点事做,让她好歹赚些钱,可又担心她家公司太小,承接不下来。所以最后折衷处理,把一张大饼掰成两半,让本来有能力独自吃下的金秋公司分一杯羹给她。

合作之事是欧阳一手安排的,但他对许东本人一千一万个不放心,早上林妙走的时候还特意叮嘱:“合作只是工作合作,别带进私人感情哦,那个许东你别沾。”

“为什么?他人不坏啊。”林妙有点奇怪地问,不明白他为何对这人成见如此之深,他们应该也是最近才开始打交道才对。

欧阳冷笑一声道:“那种人,一辈子都是流浪的命,根本负担不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喵,广告界是个鱼目混珠的地方,我每天走马灯一样地见人,见多了,自然懂得区分,会在脑海里对他们进行归类。许东很有典型性,恃才傲物,目中无人,在哪里都待不长的,他看不起别人,别人也容不下他。”

林妙有点不解了:“既然他在你眼里是这样的人,为什么你还让他策划你的广告呢?”

欧阳的回答是:“他这个文案做得确实不错啊,比其他的十几家都好。一般恃才傲物的人,都是有些真本事的,不然傲气从何而来?我只要他能替我把事情办好,让我在老总面前好交差就行。至于他的那些臭脾气,他又不敢在我面前发。”

林妙由衷地赞叹道:“你真厉害呢,这都看得出来,不瞒你,我几个月前就认识他了。跟他聊过一次,确实是这样的。”她把自己了解的许东的经历说了一遍,说得欧阳直点头:“看吧,我跟你打赌,最多等这次合作完。他又要跳槽,反正不是他炒老板鱿鱼就是老板炒他鱿鱼。”

老实说。许东昨天并没有说多少过头地话,在自己要拉拢的大客户面前,他已经收敛很多了,就这样,欧阳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本质。这让林妙愈发觉得欧阳不简单。一个这么聪明的人,却如此忍辱负重,真是难为他了。

由欧阳再想到许东,许东未必不聪明。能考上北大的人。都是人尖子。但也许正因为少年得志,养成了他今日地脾性,可惜既没有为上者的机遇,又没有为下者地自觉,始终摆不对自己的位置。

而欧阳,因为是地道的农家子弟,文凭也只是被人BS的成人大学。反而肯忍受那些别人不能忍受的。虽然不能说他地爬升之路有多光彩。但也并没有危害社会。他和怪物总裁可都是未婚身份,性取向如果正好一致的话。也算是一对,呃,“璧人”。

一面想着,林妙一面从抽屉里翻出一个小本本,那上面好像记下了许东的QQ号。面试那天他们是交换了QQ号和电话号码的,只是林妙一向没有接听陌生电话地习惯,凡是不熟悉地号码一概无视,也许其中有许东的,几番不理睬后,人家也没再打搅了。至于QQ号,她也一直没加,只是在本子上记了下来。

这回她一加上,QQ立刻狂闪,林妙点开问了一声“好”,那边劈头就问:“昨天晚上你几点回家的?”

“9点半左右吧。”

许东酸溜溜地说:“还是有车好啊,我到家都10点多了,公交车死都等不到。”

林妙平淡地答:“晚上可能班次少些,我也有这种感觉,晚上等车总是比白天难等。”

许东马上转到别的话题:“欧阳后来是怎么跟你说的?”

“说什么?”

“就是关于我们两家合作的事啊,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两个不同地公司,平时根本没业务往来地,突然要我们合作,能配合得好吗?他要么交给我们,要么交给你们,都行,为什么非要这么麻烦。”林妙想了想说:“也许,我们两家提供的文案都有一定地可取之处,同时又有一定的不足吧,他想集思广益,做得更好一些。”

许东问她:“你们的广告文案我看过了,是你做的还是别人做的?”

“一起做的。”林妙答。其实是她一个人做的,只是后来给夏以南过目了一下,稍微修改了一点点。可不知道为什么,在回答许东质疑的时候,她本能地选择了敷衍。

上次马路偶遇,随便扯扯闲话,她还没觉得什么,这会儿聊到正事,就觉得这人的语气有点咄咄逼人了,而且是莫名其妙的强势。他们本是毫不相干的人,他既非她的上司又非她的客户上帝,有什么资格在她面前拿乔?

“我就说呢”,许东越发沾沾自喜,似乎在得意于自己的分辨能力:“你还是学生,又是个纯粹的外行,哪会写什么广告文案。不过欧阳告诉我那是你写的,是你这样跟他说的吧?不是我爱多嘴,我是为了你好,MM,以后这种大话最好不要随便说,不然一旦他要你现场写个什么,你就露馅儿了。”

林妙深吸了一口气,可还是觉得郁闷无比,难怪有人写诗慨叹,“人生若只如初见”,有的人,真的只适合距离之外的泛泛之交,稍稍熟络一点,就会让人心生厌憎。

同时她也不得不再次佩服欧阳眼毒,许东站在有求于他的立场上,就算装也会装得谦逊一点,不会本色表演,就这样他还是一眼就看穿了此人不值得交往。

可惜啊,北大的才子,做出的文案让人激赏,为人却这样不讨喜,弄得三十多岁了还无家无业,到处漂泊。

想到他的境遇,林妙一阵唏嘘。就如欧阳说的,他为人如何,性格好坏,对她有什么影响呢?他们只是暂时的合作对象,这个案子一完,大家各奔东西,重新变回不相干的路人,所以,又何必在乎他以什么姿态跟她对话。

想通了,也就没有了抵触情绪,聊天的时候只跟他谈工作,其他任何闲话统统绕开,倒也一路聊了下去。

两个多小时谈下来,林妙发现自己居然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

许东这样的人有个好处,就是心直口快,不像有的前辈,在新人面前腋着藏着,就怕新人掌握了诀窍会抢他的饭碗。许东是好炫耀型,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能耐,但凡有一点点经验和领悟都要倾箱倒柜地说出来。他还有好为人师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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