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窝边草 >

第26章

窝边草-第26章

小说: 窝边草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听他这样说,林妙本能地想到了半圆满圆论:据说每个人来到世间,都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就像被上苍切开的两个半圆,彼此寻找,以便合成一个整圆,这样的人生才完满。否则,会永远有缺陷,永远觉得空虚,永远在岁月里等待。

可是,这样的话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即使他们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她也不会说。在林妙看来,女孩子还是矜持点好,因为男人的天性就是喜欢狩猎,对完全到手毫不反抗的猎物,总难有很大的兴趣,这甚至与爱不爱无关。

就像那些结婚多年的夫妻,男人并非不爱女人了,可他就是对自己的老婆没感觉,对外面的女人流口水。并非外面的女人真的都比自己的老婆优秀,只是她们对他而言是未知的领域,能激起他探索的热情而已。

夏以南说这句话本为抛砖引玉,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林妙接腔,有一点小失望。终于等到林妙回话时,说的却是:“不早了呢,你也该回去了,别叫你妈妈等着。”

夏以南不甘心:“这就赶我走啦。”

“不是赶你。你家就你和你妈,你晚上不回去,她肯定等门的。”

“现在才8点,就等什么门啊。“我11点之前回去就行了。”

也就是说,某人还要赖在她家三个小时,这三个小时做什么好呢?

第五十章 天干物燥 小心擦枪走火(三)

夏以南端着茶杯在林妙的屋子里到处转了转,然后点头赞叹道:“还是女孩子会收拾,随便弄弄,看上去就挺温馨的,很有家的样子。”

林妙对自己布置的小窝也挺满意的,要不是学校那边总有些事牵扯着,她恨不得每天都住到这里来。

活到25岁,她从未有过独居的经历,以前不是住在家里跟父母一起,就是住在学校跟同学一起。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她又是新奇又是兴奋,这些天便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到处搜罗各种形状独特的摆饰,用极大的耐心来装点她的“家”。这里放块绣毯,那里挂个草编,每天光看着这些东西她就满心欢喜。

得到了夏以南的肯定,她笑着说:“有人住,自然就有家的样子了。我始终觉得,房子也是有灵性的,跟住在里面的人声气相通。一栋房子有人住,一百年都不会坏;如果没人,可能几年就开始衰朽,甚至连家具都会腐烂。”

夏以南点头道:“确实有这么一说,房子本为人造,人在房子上倾注自己的智慧和感情。房子盖好后,人长期住在其中,人的日常起居、生老病死,一切都与房子息息相关。按信息学的观点,人与环境每时每刻都在进行信息和能量的交流,共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说到这里,他忽然眼角一挑,抛给林妙一个华丽丽的“媚眼”,然后加上画龙点睛的一句:“我和你,也处在这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中。”

林妙不由得想到了网上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雷词:“狂狷邪魅”,于是也咧嘴笑了起来。好在眼前的这位还没有修炼到“狂狷邪魅”的等级,不然她可真不敢要了。

她喜欢纯朴一点的男人,这类地男人也许没那么颠倒众生,却是最适合过日子的人。

至于夏以南这种地。应该说,相当诱人。无论精神层次还是经济层面都比较能满足一个小资女人的需要。

夏以南不是富豪,但他的收入足够让一个小家庭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这样其实最好了。如果一个男人太有钱,出入有宝马奔驰,动辄上千万的交易,整天混迹于各种高级场所,美女们会成堆成堆地粘上来。拿苍蝇拍都赶不走,安全系数为零。

不过话又说回来,男人的安全系数与他荷包的鼓囊程度并不一定成正比,让他出去花地首先是他的心,然后才是他的钞票。如果本人生来洁身自好,荷包再鼓也不至于糜烂;如果是西门庆投胎,哪怕捡破烂也要勾搭几个丐帮女弟子。

夏以南见林妙只顾着喝茶。不肯接他的话茬,大声抗议道:“我是客人。你要让我有宾至如归的感觉,不能冷落我。”

林妙好笑地说:“宾至如归是旅馆的广告词,不是普通家庭的。”

“普通家庭应该要求更高才对。要待我如上宾。”

“上宾啊,需要哪些服务项目呢?”

这句话一说出口林妙就后悔了,正想补救,已经来不及了,夏以南无比暧昧地说:“所有地,全套的。一条龙地。我统统都需要。”

越心急越容易说错话,林妙仓促间居然问他:“别人到你家去。你也会提供这些吗?”

夏以南乐不可支地回答:“你到我家去我肯定提供的,在你这里我也可以提供。****这房子户口薄上还是我的名字,我是房主,也就是男主人,所以这里也是我地家。要不,今天就由我来提供全套服务吧。”

林妙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小声嘀咕:“还全套服务,你以为你是那种人啊。”

“哪种人?”

“愿意给女人提供全套服务的有两种人,一种就是众所周知的鸭子,你不会想说我是个鸭子吧?”他跟她紧紧挨坐在一起,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执著地问她要答案。

林妙尴尬地低下头:“当然,不是啦。”虽然她心里想的明明就是。

“不是这种,那就是另一种了。”

听到他从胸腔深处发出的低笑,林妙转头看了他一眼,马上就知道大事不妙了,因为他脸上又出现了那种掩饰不住的得意与搞怪地神情。耳朵里听见他说:“你想啊,愿意给一个女人提供全套服务地,不是鸭子,那就只能是二十四孝老公了。”

林妙的脸不争气地红了,夏以南还不肯罢休,站起来说:“先从按摩开始吧,放松,别紧张,我向你保证,全身按摩挺舒服地。”

林妙像被火烧了屁股一样“嗖”地跑开了,夏以南哈哈大笑。

见林妙远远地站着不肯过来,夏以南知趣地转移话题:“你的电脑还没搬过来啊?”

“还没有,这几天就准备弄过来,反正答辩也完了。”

“说到这个,我竟然忘了问你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你的论文,最后评的什么等级?”

林妙立刻笑开了:“你猜。”

夏以南瞟了她一眼:“猜什么猜,看你那样子,肯定成绩很好了,不会是优秀吧?你的论文也能得优秀?”

这话林妙可不爱听了:“俺的论文还就是优秀,对不起您了。”

夏以南长叹了一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因为在听到你的论文得优秀时,我很没同学爱地想到了一个历史场景和一句经典对白。”

林妙警觉地竖起耳朵,夏以南一本正经地告诉她:“据说阮籍有一天和朋友去瞻仰楚汉相争的战场遗址,慨然叹曰,时无英雄,遂使庶子成名。”

“我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林妙气得拿起沙发上的长毛兔扔过去,夏以南身手敏捷地躲开了。林妙又去找别的,可这回她刚拿起一个抱枕,就被夏以南连人带抱枕一起抱住了。

林妙被他出其不意地抱住,虽然隔着抱枕,还是楞了一下。就这一下,已经让夏以南偷袭成功。

直到那柔软滚烫的感觉传来,林妙才意识到发现了什么,她猛地推开他,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心慌意乱地坐着。

夏以南这时已经不笑了,正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眼睛里似乎有火星在闪烁。

已故领袖毛主席曾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林妙当机立断地抓起他的公文包和茶几上的车钥匙,亲自打开门说:“今天我们都喝了酒,脑子不大清醒,都应该早点休息才对。”

夏以南坐在沙发上看着她,眼睛异常明亮。林妙有点心虚,她知道自己这样做不礼貌,等于撵客人走。可是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实在是容易天雷勾动地火,所以她还是坚持站在门边等他,摆明了他不出去她就不进来的决心。

这场拉锯战最后以夏以南失败告终,人家不进来他有什么法?只好不情不愿地走到门口,低头换鞋子。

看他乖乖地换鞋子,林妙以为危险解除,从外面走了进来。

她的脚步刚踏进玄关,说时迟,那时快,夏以南已经站起身,一把将她搂在怀里,再次成功地偷得一吻,然后她在发怒之前迅速放开,笑眯眯地说:“我只是想跟你道别而已,别想歪了。”

“道别就道别,可是你……”

“小姐,这叫道别之吻,你看外国人不都是这样的。”

“人家只是吻面颊,道别吻哪有吻嘴唇的!”

夏以南马上道歉:“对不起,看来是我社交礼仪没学好,要不我们再来一次吧,你教我正确地道别之吻。”

林妙气急败坏地将他推出门,说了一句“不送”,砰地关上大门。

关上门之后的她,却浑身无力地靠在门背后,半天没动弹。

………………………………………………………推荐分割线………………………………………………………

一天三更的林家成卷土重来,携《千面风华》参加元月

她穿越而来,一来便发现自己被绑在燕国军神慕容恪的床上。

她有四张脸,晋国第一公子谢安爱上其中三个。

这是荒唐乱世,她是乱世魅女,世人为了记念她,创下了一个流传千古的词:风华绝代!

第五十一章 妈妈越刁钻 儿子越孝顺

夏以南回家的时候是晚上1点。本来可以早点到的,可是他又开车到夏琼最喜欢的那家卤味店买了一些鸭头鸭掌,再顺道买了一把火红的玫瑰。

会买这些,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单独请女孩子吃晚饭,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家里有点过意不去,所以事先准备一些糖衣炮弹讨老妈的欢心。

真要说起来,玫瑰的花语是爱情,地球人都知道那是情人之花。可是夏琼声称她最喜欢红玫瑰,夏以南也只有投其所好了。花语代表什么是虚的,让妈妈开心才是真的。

夏琼眉开眼笑地接过儿子手里的花和卤菜,先抱着花闻了闻,再问儿子:“今天给女朋友送花了没有?”

“没有,再说还不是女朋友啦。”在夏以南看来,两人关系尚浅,离真正的男女朋友还有点距离。

夏琼对儿子的话将信将疑:“不是女朋友,还跟人家约会到10点,那要是女朋友,不得通宵不归了?”

夏以南很想说:“到时候可能真的通宵不归”,可是看着妈妈眼里的落寞,他硬生生地把话咽了回去,违心地安慰了一句:“不会的,知道妈妈在家等我嘛。”

夏琼趁机要承诺:“那,小南,你可不可以答应妈妈,永远不在外面过夜,永远不把妈妈一个人丢在家里?”见儿子面露为难之色,她悻悻地解释:“反正你结婚的时候会把人娶进咱们家,到时候你一个有老婆的男人,也不应该随便在外面过夜啊。”

夏以南迟疑地点头应诺,心里却不是很情愿,因为在这一瞬间,他脑海里闪过的是刚刚才离开的温馨小屋,和那个人如其名的妙人儿。如果。如果,有一天他跟她走到了那一步。他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强大的意志力,可以半夜从她的体温和体香里抽身而去,一个人开车回家。

不过,既然老妈坚持,还是暂且先答应着,以后地事,以后再说。

夏琼自然也看出了儿子的勉强和敷衍。不甘心地说:“其实,一个婚前就留男人过夜地女人,我是不看好的,我思想保守,接受不了这样的媳妇。”

夏以南看妈妈一副义正词严抨击“现代豪放女”的样子,突然觉得有点想笑。如果他没失忆的话,他的身份就是不折不扣的私生子吧。一个生下了私生子地妈妈,这会儿有板有眼地在儿子面前说自己“思想保守”

当然当然。做人子女的,怎么样都不该腹诽自己的妈妈,因为她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没有放弃他。含辛茹苦地把他养大,站在这一点上,她是个伟大的母亲。每次在报纸上看到有关弃婴的新闻,夏以南都会在心底里感激妈妈一次。她当时刚满二十岁,自己都还是花骨朵一样的年龄,他难以想象妈妈当初望着两个嗷嗷待哺地幼子时是什么样的心情。她本可以把这两个儿子都送人。自己一身轻松地嫁人。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还是毅然留下了他,就是那个哥哥。妈妈在爸爸出走后也自己养了大半年,后来实在养不活了,才送给一对家境很好地不育夫妇。为此,妈妈自责了一辈子,然后一辈子不婚,就怕他在后爹那里受委屈。

如果一个女人为孩子牺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那么现在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这个孩子都没有嘲笑她的权力。夏以南越想越愧疚,走过去抱住夏琼地肩膀说:“妈妈怎么说都是对的,儿子都照办。妈妈你吃东西吧,我去给你泡红糖水。”

夏琼靠在儿子厚实的肩膀上闭上眼睛,母子俩互相拥抱了一会儿,然后夏琼开始啃鸭头鸭掌,夏以南则去厨房准备红糖水。夏琼最喜欢啃这些鸡爪鸭掌之类的东西,同时佐以热乎乎的红糖水。按她的说法,卤菜是凉地,所以要喝点热地搭配才不会伤胃,但卤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