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公子有闲 >

第36章

公子有闲-第36章

小说: 公子有闲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鬼域,才能不劳而获各大长老的内力同时,武功又精进至如此地步。
  爹爹说的不错,孩子们自有因缘。
  于是夜深人静,我开始琢磨,因在何处,缘自何方…
  我究竟因为什么对武艺如此痴狂,身体上那些不合情理的转变又是缘于什么?
  


☆、甜水乡战事——兵临城下时

  有一年的夏天;前夜噩梦连连,好不容易隔天下午能睡个回笼觉;又梦见那头怪兽一路锲而不舍的追着我;起来后浑身疲惫不堪,一边按着太阳穴一边问薛煜琛:“煜琛哥哥;丧彪可是你送我的?”
  他一愣,吞吞吐吐良久。
  我又道:“它晓得回家去找你;必然是你送给我的,可我想不起来,你什么时候送给我的…”
  他深吸一口气说:“有一次;我们去市集上;你看到有个狗贩子在兜售小狗崽;觉得它可怜又可爱,我便买来送给你了。”
  “哦~!”
  “唔,对了,那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朋友,会用树叶吹曲子的?”一边还顺口哼出来给他听。
  他脸色乍然一变,哑着嗓子干笑道:“呵,没见过。”
  “没有吗?”我撑着脑袋看窗外,不远处湖里的荷花开的正好。“似乎是一起打过架,掉进了湖里,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
  薛煜琛递给我一沓传奇话本,“喏,刚去替你买的,你呀,就是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看得太多,成天胡思录乱想…有空要多看看女戒女训…”
  “嗷——!”我痛苦的捂住额头,斜歪着脑袋靠在他肩上。
  他笑笑,伸手一抓,再松开,淡淡金黄色在掌心,是夏夜的流萤。
  我想,或许和薛煜琛在一起,走的才是一条光明大道……
  转眼花开花落,平静的日子如水流年。
  我又败了乌溪国的大巫祝。
  乌溪素来以巫蛊之道闻称于世。由于地处北疆以北,民风不化,于大覃而言,有些闭塞落后,所以巫祝名义上行诡道,实际上也有一般大夫郎中行医济世的本领。
  我爹原本对我这一战相当不看好,曾于事前将我叫去谈话,指着厅堂内房梁正中那块匾额道:“可知作为一个大夫,最难医治的是什么?”
  爹爹很严肃,女儿很惶恐,房梁上的匾额压得我头也抬不起来,只能弱弱抬了抬眼皮,弱弱答了一句:“唔,疑难杂症?”
  话一出口便后悔了,本人果然无甚名医的天分。
  我爹摇头说:“人心啊…”
  “嗯?”
  我爹说,三千微尘,各有业障。大夫能医好一个人的病,却不能医好一个人的心。倘若心术出了问题,大夫一样束手无策。惟有等天道轮回,因缘化解。但无论如何,让我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接着又向我阐述了他年轻时的理想,就是满腔热血医人心,谁知人到中年也给磨得钝了,管他理想不理想,老婆孩子最紧要。他说了一个多时辰,我站着听得两腿发麻,内心有千万只丧彪在咆哮,好在我娘及时赶到,对我爹抛了个媚眼,嗲声嗲气地说:“相公,我胳膊疼,你也替我医一医吧…”我爹老脸一红,赶忙应我娘的诊去了。
  霎那,我顿悟了!——业障啊!业障!!!果然是三千微尘,各有业障!
  待到了与巫祝会战之期,我俩按约定比拼医术和蛊术。
  很不幸的是,由于我在一则方子里多添了一剂牛黄,医术这一关以我认输告终。
  大巫祝自此便有些洋得意洋,之后许是轻敌的关系,蛊术这一轮,我轻轻松松的就赢了。
  如此一来,最后一轮定胜负就显得至关重要。
  我俩觉得比拼技艺永无止境,毕竟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便决定比试看谁能率先看出对方的招数并化解。
  大巫祝揭开茶盅,轻轻拨了拨茶叶,顿时屋内香气四溢,他抿了一口说:“好了。”
  我笑笑:“嗯,我也好了。”
  他十分狐疑的看着我,却还是笃定道:“你输了,种了我的花粉蛊。我们乌溪有一种虫子,生于兰花开,死于兰花谢,终生以兰花的花蕊为食。我捉到它晾干,磨成粉,溶于水后兰花香四散,所到之处,人皆中蛊。惟饮茶者本人无害无伤。”
  我听完点头:“的确很厉害。茶香杀人,毒药本身却是解药,这种以本伤人的手法没人会怀疑,没人能想到。”
  他拱手道:“承让。”
  我接着说:“可惜。我没有中蛊。有些事情一个人不屑于去做,并不代表她不懂得如何去做。这泡茶的水取自白瓷湖的湖水,倘若你今日无害我之心,这茶于你自然也无害。你若下蛊,便只会反噬于自身。”
  他瞠目结舌,指着我:“你…你练成了?”
  “嗯。‘无中生有’这种蛊我也是花了很久才想明白。只因念及蛊术一直被形容成邪术,但其初衷却是为救人。至此方领会其中的真意。你乌溪以此起家,竟不懂得这个道理…”我叹了口气。自古有训,防人之心不可无,多行不义必自毙。爹爹说的不错,人心最难谋算,一旦陷入其中,最后难免沉溺鬼蜮伎俩。
  我抬头看房梁上的匾额,顿觉时空颠倒,现实与梦境交错,往事汹涌入怀,一阵悲凉。
  人心啊,人心…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有心者,千里之外亦可破除万难。你好好收着我的心,这样就算我飞去再远,也能找到回来的路。”
  “谁说纸鸢不喜欢被束缚,说不定他就喜欢被牵住呢,你若放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飞走,多寂寞啊…”
  他还为我月下抚琴,试图弹奏当年吹过的古调,来唤醒我的记忆。“难道世事果真是开头美好,结局凄凉,如果可以,想为你重新谱写一个结局,好不好?”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燃着希望,又化为泡影。
  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我都记在心里。
  不管是珞珈山眉目清俊的少年,还是江汀阁闲适优雅的伙计,亦或者举世称颂的杜三公子,他们都是一个人,是我的锦哥哥。
  他踏破千山万水,只为我而来。
  为了一句先来后到的承诺。
  以前我一直以为,八岁那年的重伤于我而言是利大于弊,绝世武功不是人人都有机缘获得。然而此时我方知道,那是老天的恶作剧,他拿走了我最珍贵的回忆。
  昏迷的这段时间,我根本不是在做梦,而是将过去的点点滴滴一一拾起,将破碎的过往一一拼凑。
  他脸上那些偶尔出现的落寞,是因为他觉得我在薛煜琛和他之间摇摆不定,所以才装作失忆,不与他相认,但仍甘心默默守候,哪怕知道殊死一搏,可能命丧黄泉,可能再也回不到我身边…
  可我之前这样想,我等他一年,等到明年春天,他就会回来和我看江汀阁满园的花草,那是我们往日里一起亲手栽种的,从兰花到茉莉,从丁香到紫薇,风过处,花香阵阵。先是玉兰亭亭,跟着瘦樱依约,等到桃花薄艳星星点点,海棠就会缠绵枝头。或许战事颠戈,拖至两年,我也等得,到时我刚好十八,还不算太晚。可打仗谁也说不准,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我也是愿意等的。只要他活着,我可以等到地老天荒。
  可是……
  他却死了。
  在我眼前,生生的从百丈高楼笔直坠落。
  丧彪趴在床脚,轻轻的舔着我指上咸咸的泪水。
  “你早就认出他来了,是么?”
  “呜。”
  他们都认出来了,就我傻傻的,为自己背叛薛煜琛,变心而内疚。
  事实上却是薛煜琛骗了我。
  难怪之前杜云锦一逮着机会就冷嘲热讽,老说什么先来后到。其实字字句句,都是有针对性的。
  而薛煜琛多半是在四娘家门前与白雅问对峙时便认出了他,随后让小白鸽带信给我,送小伙计出走。
  但这些我都可以一笔揭过,唯独不能忍受的是他串通李翊轩诛杀杜云锦。
  李翊轩一直坐在床沿,从我醒来到如今,始终不动声色。此刻终于忍不住掰开我的手,看着我肿如核桃的眼睛说:“嗯,想来也该哭够了,要吃东西吗?”
  “……”
  “别跟我说你昏迷了这么久从没觉得饿?”他轻轻一笑,弯□摸了摸丧彪的脑袋。“你瞧,儿子我都给你捎来了,你便安心在这里养伤,好好呆着吧。”
  说完,起身要走。
  我陡的直起身子问道:“我睡了多少天?”
  他眉头一挑:“十来天吧。”
  “嘻!”我脸上泪痕犹在,却不死心的试探道:“李阿大,都这么久了,你是不是也该把我移交给杜云锦了?他说办完事情就会来接我的。”
  李翊轩站在那里,似一株冰雕,良久缓缓开口:“他死了,你不是亲眼见到的么。”
  “呵呵,我知道你开玩笑,你们一定还有后招,是不是?”
  他不答,我愤怒的一把揪住他衣摆,执拗的问:“为什么?”
  “说啊!为什么?你为什么让薛煜琛杀他?!”
  “为什么?”他冷笑着回头,“一上来就问这么尖锐的问题,自己不给自己喘一口气,你这又是何必呢?”
  “我要知道。”
  “好。”他直视我,“因为他出尔反尔,背叛了我。”
  “不可能,我不相信。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临时起意?!”
  “这有什么不信的,谁不曾觊觎这万里江山!”
  “他不曾,夺大夏江山比从你手里夺江山容易的多,他都没有这样做。更何况,当时的情形两方实力悬殊,用三千精兵对你几十万大军,只有弱智才干的出来…”
  “他自负且自傲…或许是想要一战成名呢?”
  “…他难道一直以来没名吗?你别以为我是女的就好糊弄…”我饿得前胸贴后背,深吸一口气道。“再者,你们不是朋友吗?”
  “朋友?”他用食指轻轻刮着我的脸颊,笑中含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嘲弄。“小妞,战场无父子,更何况朋友从来都是用来出卖的。”
  “我们从小一起玩儿到大,输赢是常有的事,我不愿意输不代表我真的输,他不愿意赢不代表赢不了。我们只是需要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你来我往才最有意思。很早以前我便同你说过,我不在乎过程,只在乎结果。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不会一局定输赢,扭转乾坤的一战才最叫人酣畅淋漓。如今他输给我,输了命,输了你,而这江山我要,女人也要。”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我有点儿消化不良。
  “好吧。”我承认,“我不该问你这么尖锐的问题,再说下去,我还没吃已经堵得慌。你走,我不想看见你。”
  “呵…”他轻声一笑,也不责备我的无礼,转身从桌上端来一碗鸡肉粥亲自喂我。
  不远处四折屏风边上站着一个小宫女,瞠目结舌的看着,我无声叹了口气,觉得这下死活说不清了。
  的确。很快我被李翊轩俘虏的事情就传遍了整个太子府,在我还没有病愈的情况下天天都有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前来拜望,问候。以至于我短时间内竟将太子府内妻妾的排位搞得清清楚楚,比如在李翊轩没有正妃的情况下,先是良娣,再有良媛,紧跟着承徽,昭训,最后是奉仪。
  她们一个个都跑来试我口风,据说李翊轩虽然有一园子的美女,但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他从不宠幸府内的任何女子,反倒喜欢流连花街柳巷,而我的出现,令大家产生这样的错觉,那就是‘妾不如偷’当中的那个‘偷’便是区区不才在下我了,而李翊轩亲手喂粥更是掀起一股轩然大波,有人猜测,本阁主大约要被册封成正妃了。
  我吓得魂不附体,赶忙向诸位美女解释,我只是客人,且他娘的还是一个病人,并一逮着机会便对着府里的丫鬟含沙射影。“你们有见过像我这样来路不明的女子当正妃的吗?府里的每位主子都是家世显赫的出生,我只是山野小民,小民!”
  原本她们来看我,是客气之中还带着敬畏,生怕一旦我成了她们的女主人,保不准她们没个好下场。所以一个个都战战兢兢的想要把我扼杀在病床上。但事到如今,她们终于明白我并无威胁,也不必对我毕恭毕敬,反而还有些鄙夷,如此甚好,我再也不必担心汤药里会有人放毒了,本阁主为了这一群女人,当真是操碎了心。
  李翊轩这个混蛋却很逍遥,还说风凉话。“咦?不是挺好的吗?忙起来你才无暇顾及什么伤痛。”
  我想一拳捶死他。
  说实话,这厮在甜水乡那阵子,府邸搞得金碧辉煌,十足十的暴发户气息,可事实上他的太子府却十分雅致,走的是古朴清新的路线。不得不承认,很有品位。
  期间,只有窈窕抽空来看过我,因为四娘和我一样,也躺在病床上。董灵天天在一旁伺候着,寸步不离。而窈窕在京城早已混得如鱼得水,听小宫女们说她现在是太子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