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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公子有闲-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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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搂着他的脖子不肯放。
  最后他抱着刚出生的皱巴巴的小狗,拎着我一齐去河边洗漱。
  我将巾帕蘸湿,一点点擦拭着他脸上被我碰到留下的血痕。手指碰到溪水变得冰凉,顺着他的脸颊之际,突然想到他曾经不顾我的意愿啵了我一口,于是八岁的我,将礼仪廉耻抛诸脑后,轻轻地在他唇畔印了一下。
  我扭扭捏捏的告诉他,长大了也要和他呆在一块儿。
  他并没有想象中兴奋,只是寂寂无言的将小狗清洗干净,容色寂寂道:“可你不是还有一个邻家哥哥也要你给他当儿媳妇嘛?”继而撇撇嘴,不冷不热的说。“我想你们近水楼台,青梅竹马,哪儿还有我什么事…”
  “哦!煜琛哥哥啊…”我解释道,“嗯,是啊。不过我琢磨着,凡事总有一个先来后到,是你先同我说的,我若答应了他不大好。”
  他手一震。
  “本来前些日子我就想同你说的,可你老不等我把话讲完…”
  他陡的直起身子,咧开嘴笑了,笑的没心没肺,结果高兴的过头,手上一松,小狗便咕隆咚掉进了溪河,噗哧噗哧喝了几口冷水。
  他赶忙将之捞出来,摸了摸小狗的脑袋,夸赞道:“厉害!我和你娘是水中一吻定情,你还这么小淹了水竟能如此淡定,真是虎父无犬子啊!哈哈哈哈——!”
  后期笑的简直有些癫狂。
  我倒抽一口气,心里开始后悔,给这个人做儿媳妇真的妥当么?
  不过当务之急,是给小狗取个名字。
  锦哥哥说,他想做一个剑侠,去闯荡江湖,天高地远,四海为家。
  “哇,那不是大流氓?!”年少的我觉得很拉风,央求他带我一起闯荡江湖,惩奸除恶。
  所以我们一起养的这条小狗就应该要有一个匹配的名字。
  我原先打算叫它‘大头’,后来觉得但凡是个厉害的流氓,坐骑一般都是火麒麟呀或者啸天呀,而大头充其量顶多只能算作地方一霸。最后痛定思痛,决定将坐骑命名为‘丧彪’,带出去吼一声绝对能够镇邪诛妖。
  锦哥哥听完,笑得去挠树,挠完树过来挠我。
  为了完成我们当大流氓的共同目标,他还特地用纸糊了一把大刀送给我。
  “冲啊——!”我大刀一挥,他背着我往山下跑,小狗在后头追。结果还没跑到半山腰,大刀就软了。可想而知,我自然是失望至极。
  锦哥哥有点儿尴尬,赧然道:“兵器不过是载体,世间有万千种材质,并非最好的材质就能锻造出最完美的兵器,一切还看用得那个人是否能将兵器发挥出最大的功力。”
  我点头,表示受教了,跟着睁大眼睛望着他,一脸崇拜。
  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脚底抹油了,我则在后头追,两人嘻嘻哈哈一路奔跑。
  身边是翠绿的青草和漫山遍野的碎花,我觉得有他的地方,就有快乐,自成天地,便是江湖。
  


☆、甜水乡古刹——万佛寺论道

  这是我最珍贵的回忆;最温馨的片段,久久深藏于心;此刻被挖出来的;除了甜,还有苦。
  后来再上山时;我明白有一个人在山顶等着自己,总不免加快脚步;揣着一门心思的向往,然而谁知有一天才刚刚抵达半山腰,就冷不防被身旁飞驰过的马匹惊扰;马上的少年乘风而去。
  “锦哥哥——!你去哪儿?”我在后头追着喊;确定刚才看到的就是他。
  话音刚落;一匹马倏得在前方停住,紫衣的少年下马,落地,脚步生风,亟亟掠到我跟前。
  他嘴角似弯未弯,笑的十分古怪,一只手捏住我下巴,冷哼道:“就为了一个傻丫头耽搁了这么长时间…”
  白衣少年从后面追来,低喝道:“皇兄!住手!”
  只是人还没到我跟前,紫衣少年已一掌朝我劈来,将我狠狠打退十步开外。
  彼时我武学才入门,还处于运气扎马步的阶段,经不起练家子的一掌,当场倒地话也说不出来。勉强抬起头,看到一紫一白两具身影并肩而立。
  一模一样的脸。
  “锦哥哥…”
  紫衣少年双手环胸,鄙夷地望着我,一脸冷酷无情。白衣少年则十分焦急,正抬腿要走过来,他腰间有我熟悉的流苏,时常用絮摆刮我的脸颊,然而还没迈开步子,紫衣的少年已抢先一步朝我飞了一把匕首,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很快匕首就被白衣少年截住,他徒手拦截,鲜血顺着匕首从指缝中流淌。
  紫衣少年说:“这是给你一个教训。”
  “要你多管闲事!”白衣的少年紧蹙着眉头,话里藏着浓浓的怒气。
  “你说我多管闲事?”紫衣少年抬眉,再次飞身一掠,落到我跟前,手中亮出一柄长刀,毫不迟疑狠狠砍在我背上,顿时鲜血如注。
  这一次,白衣少年没来得及阻止。他再追来时,只看到我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呻吟。
  “你要不是我弟弟,我还懒得多管闲事!”紫衣少年恨声说:“别告诉我你心疼,做大事的人怎能这样婆婆妈妈,你要是敢阻拦,我就再砍一刀,怎么样,你走是不走?”
  白衣少年忿忿道:“皇兄!我不过是想与她告别,这又有什么不对…”
  “你和我讨价还价?!”紫衣少年眯起眼,又一刀落下。
  刀尖在将要刺穿我的皮肉时被白衣少年堪堪截住,匕首与刀相交,兵器间发出摩擦锐利的铮鸣。
  “你信不信我杀了她?!”紫衣少年咬牙切齿的说,眼里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那一刻,我联想到一种动物——獒。
  毫无理由的杀戮,或许只是因为对血的热爱。
  “知不知道你为她耽搁了多少时间?父皇是让你来大覃办正事的,你倒好,逍遥自在的很,为了一个没长开的丫头迟迟不归!”紫衣少年占了上风,似乎不再步步紧逼,刀柄上的力气稍稍收敛一些,但还是朝我狠狠踢了一脚。
  “唔。”我低呜一声。
  “皇兄,不要在大覃的地方闹事,我跟你回去。”
  白衣少年说完,蹲下轻轻抚摸我的脸,我知道,这才是我的锦哥哥。
  “小汝。”他低低唤道,“我要走了。”
  紫衣人率先跳上马背,一指指着他,命令道:“上马!”
  “我要走了。”他轻轻顺着我的发丝,有温热的触感贴在我眉心。“对不起,是我大意了,让他发现我的行踪,害了你…但是我会回来的,你要等我。”
  说完,他一咬牙转身离去。
  “锦哥哥…”
  我看到他上马,白色锦衣的袖摆绣着一条腾云驾雾的金龙。四周的白樱被风吹得片片坠落,像轻软无终,言述无声的细雪。我一直没有放弃喊他,‘锦哥哥,锦哥哥’,想让他回心转意,可他像是根本没有听见。
  黑马白衣的少年郎最后渐行渐远,化成一团青烟,我支起身子,踉跄着想要去追,谁知才踏出一步,便踩了个空,从石阶上滚了下去。
  天旋地转。
  自己也分不清究竟身在何处。
  只知道骨头似裂开一般,拉扯着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随后额头有热热地东西流下来,淌到了眼睛里,一睁开,天地都成了红色。
  是我的血。
  身后有小兽发出的叫声,汪汪汪,由远及近,肯定是丧彪。
  它奔到我的跟前,小爪子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脑袋凑近我,有一下没一下舔着我的伤口,咸咸的眼泪混着浓郁的鲜血,揉合成一股奇异的味道。身体的痛感在这一刻达到极致。
  灵魂与肉体似乎剥离开来,被什么东西导引而出,半漂浮着,无所着落,脑袋越来越沉,越来越沉,仿佛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见了,丢失了,却怎么也想不起。
  随后是更深的昏迷。
  期间,意识有过短暂的苏醒,是伴随着身体的动静而恢复片刻神智。因为一个温暖的拥抱将我轻轻托起,有淡淡的,好闻的墨香包围着,珍而重之,惟恐一不小心就弄碎了的爱护。我半睁开眼,唤道:“煜琛…”
  “嘘,别说话,我带你回家。”他语调不稳,声音微微颤抖着,脚下急速飞奔。
  回到江汀阁,我昏迷了整整近半个月。
  事后据薛煜琛表示,当时他在家里温书,丧彪不顾一切的冲进去,咬住他的衣服就往门外拉,跟疯了似的。等他到了珞珈山的山脚下,就见我躺在泥地上,浑身都是红的,简直成了一个血人。他以为我大概已经半只脚踩进棺材里了,所以等到我爹把我从鬼门关给拉回来之后不久,便急急忙忙向我爹娘请示,要我长大了给他当儿媳妇。
  救命之恩,自当涌泉相报。
  爹娘和我都同意了。
  但我总觉得在这次事件当中,丧彪才是居功至伟,所以替它熬了一大锅骨头汤,并且从中挑出精华的精华,赏赐给它。
  午后坐在葫芦架下,我问丧彪:“唔,彪彪,我问你,咱俩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它答不上来。
  “唔,彪彪,往后让煜琛给你做爹爹怎么样?”
  “嗷呜——!”
  “你不要学狼叫啊,你是狗啊,到底要不要吗?”
  它晃着脑袋,在地上打滚。
  “哦,你是高兴的过头了吧?”
  “汪——!呜…”它在磨牙。
  “嗯,一定是的!”我摸了摸它的脑袋。
  它终于放弃了,趴在地上不动。
  之后,我的身体起了一些变化,娘亲将这归结为‘意外创伤后综合症’,其实简单来说就是我突然热爱上了习武,刀枪棍棒样样不肯放过,还偷偷摸进我爹的书房,将他的暗器金针据为己有,每日上山对着树叶练习,不久便已达到千里之外可取人首级的地步。
  爹娘对于我这喜人的进步一点儿也不高兴,相反甚至还愁眉苦脸。
  以前哥哥练武的时候,他俩的态度明明就是,练武可以强身健体,可以保家卫国,但为何到了我这里,就生出另一个版本?
  我大惑不解,还以为爹娘重男轻女,小郁闷了一阵子。
  然而后来有一次,我玩儿毒药将整个手臂都弄肿了,数日不消,娘亲躲到小房间里暗自垂泪,并且强迫我爹配药,说‘女孩子家练功夫弄伤了身体留疤不好看’,我听见了,琢磨着不能继续这么任性,于是作罢,乖乖读起医书来。
  薛煜琛趁机找来一堆女戒女则,要我修身养性。
  真是叫人苦不堪言。
  爹爹见我日日悬梁刺股,心有不忍,私下里劝慰娘亲道:“就让她练吧,她体内真气郁结不消,只有运功方可化解,如此这样忍着,反对她不好。”
  娘亲红着眼圈,嗫嚅道:“我也晓得,可你看她练功那个样子,六亲不认得,我怕要走火入魔。”
  “不会的。”我爹叹了口气,“孩子们自有因缘,我们强求不得,由得她去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我如蒙大赦,又开始天天勤快练功的日子。
  可我心底始终有一个疑问,自己究竟是从何时起开始痴迷于武功的呢?喜好这东西不会凭空发生,不会突如其来。就好象我不会在街上走一遭,就突然喜欢上弄堂口的王二麻子。那为何却像中了邪似的,拼命练功?
  这些问题思来想去,始终没得出个答案,渐渐也就成了我心里的一个老姜疙瘩。
  有时夜半醒来,周身冷汗,屡次试图回忆起梦中情景,却无任何具体细节,只觉得没来由的害怕,最后惟有孤身一人在院子里练功,练到心平气静为止。
  于是很快我便有点称霸一方的意思,后来渐渐发展成了独孤求败,终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忍不住提着霸王枪独自去了蜀中。大败五宁师太时,我还记得她的眼神,写满了不可置信,喃喃自语道:“妖孽,妖孽。世上不可能有这么快的招式…”随后看我就像亲眼见到了鬼。
  我觉得她可能受刺激过度,便没有缴获她的承影剑,寻找下一个可以单挑的对象去了。
  后来在幽冥鬼域对抗诛仙伏魔阵,据说古往今来,成功破阵的除了前朝的枭王项冲,还没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来。我在那里鏖战三天,在最后一天的夜里,月圆,将几大高手的内力通通吸进身体。也就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和旁人大为不同,筋脉的容纳力和五感的辨识度非寻常人可比。
  本来突然获得几大高手的内力,很多人是无法运用自如的,谁知我又马不停蹄的去了归元寺,和大和尚们痛快打了一架,酣畅淋漓,太一心经集天地至罡之正气,有洗髓的功效,生生将我体内的功力给捋平顺了,由此,我发觉自己大约真的是天下无敌了。
  其实想想,人生真是非常奇妙。我若是先去归元寺再去幽冥鬼域,可能就不会是这样的际遇,但我偏偏是先去了幽冥鬼域,才能不劳而获各大长老的内力同时,武功又精进至如此地步。
  爹爹说的不错,孩子们自有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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