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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公子有闲-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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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追!”
  身后传来阿图古歇斯底里的吼声。
  我跑到甲板上,落日薄溟,云霭暗霞逐渐染上灰黑的色彩,弓箭手于头顶上方将弓拉到完满,两旁数十名带刀的侍卫围城一个半圆,我踏在栏杆上,耳畔风声如撕裂的帛锦,吹得衣袂猎猎,掉下第一滴雨后,我与薛煜琛假惺惺过完第十招。
  徐敬业始终没有现身,反倒是白鹤杨跟大内太监似的领着一队兵来向薛煜琛传达口信:“徐大人说了,活捉乱党,但凡负隅顽抗,杀无赦!”
  薛煜琛双眼微微一眯,这表情让我有些害怕,下意识就喊了一声:“煜琛哥哥。”
  “不要叫我。”他的声音竟微微有些颤意。
  “你喜欢白小姐吗?”
  他嘴唇动了动,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箭雨便携着冷风向我而来,薛煜琛突然冲到我身前,一掌打中我心口,大吼一声:“去死吧!”
  我看了一眼李翊轩,再看了一眼薛煜琛,他们对阿红的处境或多或少都清楚,却无动于衷,不肯施以援手。这样一来,于大局是好的,能让事情平息。于我而言,从此没了一个朋友。突然间就觉得很没有意思。脚下一个踏空,身体向后倒去,耳边听到哗哗的水流涌动,铺天盖地,顷刻将我淹灭。
  


☆、江汀阁内幕——伙计变禽兽

  薛煜琛待我终是极好的;为了让这一切看上去自然,逼真;他虽然铆足了功力;却又暗地里将尽数使出来的气力再全部收回去,一来一去;对他本身而言是一种极大的损伤。
  春初的白瓷湖,积淀了一整个冬季的冷冽;彻骨寒凉。水下一片漆黑,前路无可辨识,我只能憋气盲目地凭直觉幽游。
  箭矢一波波向水面射来;我捏爆了藏在手腕上的血包;红色随之四散荡漾;听到水面上有人高喊:“射中啦!”只是不想对方杀我的心竟如此之强,即便这样还是不曾停止放箭,我虽从幼时开始便熟悉水性,但明显天时地利人和,此时无一照拂于我,是以最终还是很不幸的被箭矢擦过,倒钩的箭头没入左手手臂,直往肉里去,钻心的疼。
  渐渐沉入深水。
  气府内的真气即将耗尽,微咸的水疯狂的涌入我的喉咙,肆意迸流,阻塞呼吸。
  小哥哥…小哥哥…
  我在心里不住念叨着,一边奋力的单手拨水。
  头越来越疼…似有一张大网于脑颅内散开,想要捕捞一些重要的信息,我心下着紧的很,但记忆的碎片在旧时光中如水如沙,难以捕获,一旦伸手去捉,明明近在指尖,却不可触及。
  有一些画面急速于脑中闪过。是碧色悠悠的荷花,在夏日微风里轻轻颤着,散开一丝清新的甘香,夹着好闻的甜腻。锦衣玉袍的少年腰间有一串微微摆动的流苏,清亮剔透的琥珀色眸子沁人心肺。
  “呼!”我浮出水面,长出一口气,随后便像离开水的鱼儿那般张大嘴呼吸。
  回过头,身后的楼船已经成为一团黑影,与夜色融为一体。
  天上星子忽隐忽现,我费力的靠一只臂膀游水,终于搭住了岸上礁石,攀回人间。
  浑身湿透,风一吹,忍不住瑟瑟发抖。正前方有一处洞穴,空旷,昏暗,原始,阴冷。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弯腰进入,席地而坐,吐纳呼吸。
  这是只有我和小哥哥才知道的秘密基地。
  那一年,白瓷湖里荷花开得冶艳,放眼望去,绿中带粉,粉中透白,稚嫩喜人。我有史以来第一次被人踹下水,便诈死吓唬他。欺负我的小哥哥以为自己当真草菅人命了,不顾一切的跳下来救我,我俩在水下纠缠,厮打了好长时间,最后他看我要溺水的样子,赶忙箍着我的肩膀,游到了湖间暗藏的山洞。
  在这个山洞里,他为我烤了一只鸡,掰开酥嫩的鸡肉,金灿灿的热油吱吱冒出来,我一口气猛吃,过了许久才发现他一口也没动,只呆呆看着我。大约发现了自己的失态,他微微赧然道:“你吃,我看你吃。”
  于是我无耻的吃了个精光不算,顺便吐了一地的鸡骨头。
  小哥哥脱了衣服架在火堆上烤,我满手满嘴的油腻,下意识随手抓起什么就胡乱抹了一通,他的天香织锦袍就此沾上了一只金光闪烁的可爱的小爪子。
  反正道歉后悔也来不及了,我干脆物尽其用,接着又将嘴巴也一并擦干净,奉献多一口本阁主的唇印。
  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想要找到那个小哥哥,然而无奈的是,他究竟姓甚名谁,家住何方,其实我通通不晓得。有时感觉那个名字就在嘴边,偏偏无论怎么都想不起来。一旦想得太多头疼的毛病又要再犯,尤其是眼下刚刚涉了水,脑子愈发不济,不过我猜大约总与八岁那年受的伤有关系。谁知道呢。
  月亮从薄云淡雾中探出头来,含羞带怯的,我掐算了时辰,倘若此时再不走,待天亮时行动不便,又要再多等一日。当即便撕了衣衫一角,绑住手臂,紧紧扎了一圈。
  借着洞内一线天的星光,我得以摸索着进入甬道,爬了许超过一个时辰,终于到了珞珈山的树林子。
  抬头看穹苍,夜幕中的群山沉默荒凉,有一种巍然的古意,凡世俗人于天地面前显得渺小而不堪一击。星子倏忽而逝,为即将到来的大雨让路,轰鸣的天空如一头蛰居许久的野兽,张着血盆大口,一记撕心裂肺的吼叫之后,瓢泼大雨倒扣而下。与我算得时辰分毫不差。云雾如薄纱覆盖在月亮的脸面上,天地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只有清凉的雨浇灌的密林沙沙作响。
  我闭上眼,任大雨滂沱,血从布匹中渗出来,疼痛让人清醒。
  武艺之中,观想是最难的境界。
  因我性情好动,一直静不下心,是以长久以来这门功夫毫无进展。然而人或许只要经历大悲大喜情绪便会沉淀,此时此刻的我只觉得胸中一股喷薄的内力将要涌出,闭着眼也能感知到四周的任何动静与气味。
  有松鼠逃窜着避雨的响动,有树条抽出嫩芽嘎嘣的脆声,还有刀尖点地,兵器发出铮鸣的无上杀意。
  银光暴涨,就在一瞬之间,方寸之地被刀剑照射的清晰如白昼。
  我睁开眼,堪堪在长刀即将碰到我鼻尖时夹于两指之间,真气冲破阳池穴,震得对方后退两步,长刀脱手,被我用力一挥,断成两截。
  参天树木似鬼影,森然可怖,只不过人比鬼可怕的多。我对着眼前这群要取我性命的人诚恳地说:“各位英雄,我与大家无仇无怨,你们也是奉命行事,既然如此,我便要问上一句,诸位是要在这五行八卦阵中活活困死,还是愿意让我一招毙命,给你们一具全尸?”
  无人回答。
  面前的十数人呼吸幽闭,步伐轻巧稳健,是高手中的死士,死士中的高手,俗称,不要命的。他们以我为中心形成包围圈,不断靠近,试图将我困死于其中。
  如此,便只好当他们愿意与我签下默认的生死约。
  静夜里的一只猫头鹰发出不合时宜的鸣叫,敌方有一人使出一招漂亮的白练横江,同一时间,我从腰间抽出衣带,霎那金光乱舞,将包围的人齐数震退,踉跄吐血。
  事实上登船前我一早准备了暗器防身,但徐敬业和白鹤扬也不是省油的灯,上船时的检查功夫作的极为细致,于是能随身携带的暗器数量实在有限,便只好选择在腰带上动了手脚。
  以前每每阅读话本,里头的反派时常会在关键时刻撂这么一句狠话: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我自幼时起便耳濡目染,时刻铭记于心,却从未有机会得以施展一下。
  但在我心里,奸人反派对这句话都该是感同身受的,没想到阿图古倒是个奇葩,他哪里不好摸,偏偏摸我的腰带,那其实是一条淬了毒汁的金鞭。
  人生的奇妙之处便在于矛盾无所不在。好像我,一边是医者,一边又杀人。正常情况下我不出手,但人总有底线,他们踩到了我的线,便怨不得我手下无情。
  所以即使我没有暗器,一样也可以杀人。
  软甲金鞭在被我注以内力之后,乘风破浪,所到之处激起凌厉狂风,空中飞沙走石,叶舞枝断,尽数为我所用根根刺入敌手心脉。
  转眼间,数十个死士倒地。他们不过是受人雇佣,我没有羞辱他们,一招毙命。
  为首的是一个小个子,我留她至今,只因她身上的香气,乃是上好的玉缕茉,整个甜水乡,只有一人用。
  “白小姐。”我轻笑道,“你我都这么熟了,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她喘着急气,一把扯掉黑面巾,“贱婢”二字脱口而出。
  “多谢了。”我拱手道,“留着你的伶牙利齿到最后吧,不过我奉劝你,省点力气。”
  雨一直下,我靠在大树干上,先指着自己再指向她道:“难道你竟还看不出这其中的差距?你来杀我,应该要带一队兵。”
  她看到我身上有天罡正气护着,有如一道天然屏障,气韵在周身散开,无零星半点雨丝沾身,而她自己则浑身湿透时,霎那脸色大变,但随即又恢复镇定,冷笑道:“哼!一队兵?你也太高估自己了!不过是杀了一群我雇的废物,不必高兴得太早。”
  我点点头:“的确,想必你还有绝学未使出来,敢问,可是师承蜀中的五宁师太么?”
  “你,你怎么知道?”她眼里的惊慌一闪而逝。
  我耸耸肩,“你手中的承影剑是方好剑,只可惜,两年前就被我砍断过,不信你自己瞧瞧?”
  她气得脸色发白,嘴唇不住抖动。
  “看来,你也知道我所言不虚,只不过五宁师太把剑传给你的时候难道没有告诉过你,她是我的手下败将?唔,也对,这么丢人的事情谁也不会天天挂在嘴上说!”
  “你——!”白雅问大动肝火,一剑朝我刺来,却扑了个空,连片叶子也没刺中。她气喘吁吁道:“师父只说,她当年败于霸王枪下。你的兵器明明是软甲金鞭!”
  我点头道:“嗯,当年还小,喜欢玩枪,现在玩腻了,呵呵,最喜欢玩儿人,所以白小姐,我们慢慢玩儿,话说,你可知道我为何要留你到最后吗?”
  她不答。
  我又道:“多亏了那个白痴的乌溪国皇子,他告诉我,你爹可是徐大人的马前卒呢!想想也是,徐敬业这种沙场上决战的人,脑子里哪有这么多折磨人的法子,能琢磨出用鼠皮这等阴损招数来刑讯逼供的,想必也只有你们白家人才干的出。”
  白雅问眼中闪过一抹得色,“算你有见识,怎么样,那只硕鼠如何?还不错吧?我当时就想,若是能把你惹哭,也不枉我费尽心机折腾她。”
  


☆、珞珈山伏魔——天地八卦阵

  我将鞭子缠着手掌;在手上掐出一条勒痕,脸上却笑道:“习武之人讲究心气;你现在是要击我心防;好找出招数之中的破绽?那恐怕又要让你失望了,因为早在打败你师父五宁以前;我就已过了这层境界。”
  她面色突然变得狠戾非常:“贱人!不许你再污蔑我师父!没一早看出你会武功,竟是我大意了!”
  我望了望天;雨停了,云雾依旧遮住月。“唉,说到你的那帮家丁还真挺让我郁闷的;总觉得自己是被小瞧了;你好歹找几个高手来跟呀;唔,就像你们抓走阿红以后,安插在我房顶上那几个!”
  其实还得感谢小伙计,这些日子愿意与我一搭一唱,成天搂搂抱抱。否则谁愿意相信,我已经放弃了薛煜琛,移情别恋,而薛少爷也已经对白雅问情根深种了呢!
  凡事总得买个双保险。
  当然,私心里我并不知道自己与小伙计假戏真做究竟有几分…
  白雅问咬牙切齿道:“那日山崖上,祭台边,我亲自摸过你的手,并无习武之人的手茧。”
  我叹了口气:“话是不错,可我就算再庸聩,好歹也是个大夫,要想手上不留痕迹,法子可是多了去了。当然,你与郭刑习武的证据,就无所遁形了。”
  与小伙计去义庄时,看到郭刑手上的薄茧,就此判断,他一定身负武艺,且常年不曾疏于练习,否则一个中年的肥胖古董商,又不干体力活,何来老茧!
  白雅问低声咒骂:“这个白痴,若不是他想起来纳妾,哪里能生出这么些事端!好在他最后还是将功补过,临死前知道那个小贱人百里红想要六牙大象,故而一头磕在大象上,脑袋上留了几个窟窿。”
  果然和小伙计推断的一模一样。
  我继续诱她说话:“郭刑给你们留暗号,告诉你们奸细的目标是大象,否则等你们知道大象丢失,就需要一段时间,再到发现细作,查找细作,又要消耗一定时间,这期间,证据随时可能不见。”
  白雅问眯着眼看我:“哼,你与我这般费口舌,是在拖延时间吧?…是不是?想要等救兵?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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