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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太早-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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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见,贺昂。”那人说。

贺昂,眼泪流得更凶了,我慢慢睁开眼睛,贺昂真的来了,他外面套着一件黑色的大衣,里面还穿着圣德医院的病房服。就在我被抓来的前一天,我还在他病房上签字,在上面写他的名字。

“不关她的事,放了她。”贺昂说。

一把枪再次对着我的头顶,睁开眼后,我才知道这是一个仓库,除了我跟贺昂,这里一共才四个人。

贺昂摊手,打开黑色外套给他们看:“我没带枪。”

有两个人上去检查,摸索一阵,然后冲他们点点头,表明贺昂真的没有带枪。

“可以放了她了吗?”贺昂又说了遍。

那个笑:“我们先玩个游戏。”

心口一紧,我直直地盯着贺昂看,不好的预感越来强烈,但是我却说不了话,我冲贺昂摇摇头,眼泪花了视线,但是我还看见暗红色的血液从贺昂的病服溢出来,他的伤口裂了。

“潮歌,把眼睛闭上。”贺昂看向我,用他一贯的温柔眼神,明明如此糟糕的情况,却像平时他下班回来,看见我在教女儿说话时候的一瞥,满怀爱意。

眼泪拼命往下掉,我已经泣不成声,我摇头,拼命地摇头。

“闭上眼睛,潮歌。”

随着开枪的声音,我终于知道贺昂为什么要让我闭上眼睛,贺昂半跪在地上,潺潺的鲜血从他膝盖流出来。

“不要,不要……”我睁开眼睛,接受不了这一幕。

“嘭——”又一声枪声,我失控地叫出声,“贺昂……”

“打偏了呢……”说话的是贺昂,他还在笑,抓住我的人受不了这样的玩笑,他把我摔在一边,然后跨步上前抓起贺昂。

我摔在铁门上,额头的伤口又裂开了,温热的血液从我脑门留下来,顺着脸颊往下淌。

我趴在地上,视线越来越模糊,然后有五声震耳欲聋的枪声在耳边响起,再慢慢消散……

我闭上眼睛,人像是突然回到高一的寒假,我、瑾瑜、贺昂三人一起去何家粥铺吃宵夜,我点了一碗海鲜粥,瑾瑜是皮蛋瘦肉粥,而贺昂是白粥。

我们点了很多生煎,我低头猛吃,一口咬下去,生煎里的汤汁就溅了出来,喷到了对面贺昂的蓝白校服上。

我赶紧说:“对不起。”

“没事。”贺昂接过我递过的纸巾,他的指尖微微碰到我手便立马松开,然后他对我跟瑾瑜说,“我去趟卫生间。”

又像回到十九岁的那年夏天,炎热的夏天,我拉着火葬场的小车不让宝宝进烧炉,我一遍遍对着他说:“宝宝,来生投胎眼睛要睁大些。”

那会太阳真的好大,明晃晃的阳光就像燃烧的火球,喷发出明亮的火光。

然后我仿佛又看见秦白莲在监狱里对我说,让我好好照顾自己。

我还看见自己上了报纸,铺天盖地的新闻压得我喘不过起来。

……

脑袋越来越沉,最后,有孩子起床时候的哭闹声音在耳边响起来,好像有两种哭声,但是我却分不清楚了……

作者有话要说:潮歌听到的五道枪声,出了那四个人,中枪的还有贺昂,写得有点隐晦。。。

46、番外——廖初九的相亲笔记

廖初九觉得叶瑾瑜是个相当奇怪的人,首先,以他的条件,她难以想象他居然会出来相亲,一个男人,名校毕业,独生子,父母都是省级干部,家底丰厚,至于怎么个丰厚法,用廖初九的死党杜澜妃的话说:“以后买东西是不需要你掏钱了,他们家就是开百货大楼的。”

在没有见到叶瑾瑜之前,廖初九阴暗地认为叶瑾瑜的长相肯定是比马云还马云,不然以他的条件,女人还不是前扑后继地上吗?

当然,即使他真的比马云还马云,估计扑上的也会有很多。

廖初九刚从国外回来的时候,家里人就安排相亲了,她也相到过家里条件非常好的,Z市鱼龙混杂,各类富二代官二代,大路上打招呼,随处可以听见各种“X总”的称呼。

当然,真牛逼的毕竟是少数,就好比她上次相亲的富二代Y,介绍人说是国外某知名大学毕业的,结果聊天下来,文凭是买的,而且还是他自己交代的。

“现在这年头有钱就好,我是XX大学毕业的,XX大学听过吧,全美排名前五,我的文凭就在那里买来的……”

廖初九并不看重学历文凭,相反,见多了书呆子,她更喜欢有点小聪明的男人,能力是关键,学历最多就起到修饰作用,如果能力好,不要这修饰也没什么不可以。

除了富二代Y,之后廖初九还相亲到各类形形色色男人,职业有律师、医生……还有自由职业者。

在上述的所有相亲对象中,如果真要挑一个,她还比较偏向那个自由职业者,虽然属于无房无车无存款的三无男人,但是一张颜非常正,五官俊秀,皮肤白皙,身高180+,此外还有着一双修长骨节分明的手。

廖初九承认自己是个严重的外貌协会者,颜控手控各种控,此相亲男虽然其他条件差些,但是帅哥往往有这样的磁力,因为外在条件好,其他条件就可以适当消弱了,何况廖初九她自己不缺房车,找男人不就找个让自己舒心的吗?

然而让廖初九郁闷的是,此男却劈腿,期初她还以为自己怎么也能当个备胎,结果没有最炮灰,只有更炮灰,她只是他浩大后宫里面的一枚小成员。

杜澜妃说只要是男人都有三妻四妾的梦想,区别是有的男人只是做做白日梦,有的却付诸行动。

听了杜澜妃的话,廖初九就有点戚戚焉了,然后就在这时候,叶瑾瑜出现了。

叶瑾瑜其实出现的不是时候,廖初九回忆起来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当时她对男人有点心灰意冷,本打算单过一辈子的时候,舅老爷给她介绍了叶瑾瑜。

没见人,先听了条件,廖初九就爆了一句:“这丫是骗子吧。”

当然这话她不敢跟舅老爷说,舅老爷说话一向很权威,掂量着,廖初九还是觉得叶瑾瑜条件可能是真的,但是其他方面很……糟糕。

比如之前说了的,比马云还马玉。

或者,他精神分裂?

还是,他身高不足,比如1。68不到。

因为不靠谱,廖初九对这个相亲就有点不上心了,舅老爷给了她他的号码,她也没记得联系,另外,叶瑾瑜也没联系他。

这让廖初九稍稍释然,可能条件是真的好,所以没看上自己呢。

接着拖了将近一个星期后,舅老爷那边有消息了,男方要求见面。

要求见面?那就见面呗,家里不是开百货大楼的么,相亲不成,认识一下,没准还能要些打折券呢。

见面的地点是某西餐厅,环境不错,对于约会地点,廖初九打90分。

然后等了大概五六分钟,叶瑾瑜来了。

老实说,见到叶瑾瑜本人,廖初九有闪瞎她的狗眼的感觉,很帅,颜非常好,另外,他有一副很完美的骨架,颀长身形,怎么看都是一个衣架子。

“你好,叶瑾瑜。”

“廖初九。”

简单介绍一下,开始点餐,点餐过程的细节可以看出来他家教很好,即使他有迟到,但是短短几分钟,廖初九有点心潮澎湃。

她一边骂自己没出息,一边感谢老天真的给她扔了一块大馅饼,好一个香喷喷的馅饼。

“你怎么会出来相亲?”虽然舅老爷之前告诉她,因为男方家里人那边很急,想让他早点定下来,所以就安排各类相亲。

但是廖初九还是问了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明摆着很匪夷所思的问题,廖初九很有求知欲。

怕自己问得太直接,她又说:“因为我觉得你很优秀,即使没有女朋友,追你的女孩应该很多吧。”

叶瑾瑜礼貌性对她笑了下:“因为年龄到了,所以该定下来了。”

廖初九接着问:“这是你父母的态度,还是你的?”

叶瑾瑜:“都有。”

“可是你还很年轻?”

“是吗?”叶瑾瑜说,“不过我很多同学都结婚了,还有一个,再过几个月,就要当妈妈了。”

廖初九:“真早啊。”

叶瑾瑜没说什么,有点走神,不过转瞬即逝,然后他对她笑了下,问:“如果结婚,你有什么条件要求?”

廖初九愣了愣:“就一般要求。”

叶瑾瑜点了下头:“我有一个条件,如果廖小姐同意结婚,我有必要在这里提出来。”

廖初九呆滞地点点头:“你说。”

“不要孩子。”他说。

他说,不要孩子,廖初九很震惊,舅老爷说叶家就他一个独苗,但是他却不要孩子,第一反应,廖初九觉得他那方面有问题。

真是可惜,廖初九这样想。

……

相亲回来的路上,廖初九仰天长叹,然后在路过一家婴儿用品店的时候,她居然在里面看见了叶瑾瑜,他手里拿着蓝色的小衣服发呆,神色寂寥。

就在刚刚相亲的时候,廖初九还提出这样的建议:“如果不要孩子,我们可以领养一个。”

他摇头:“没必要。”

廖初九真的是纳闷了,他不是不要孩子吗,为什么现在又回出现在婴儿用品店,还有,廖初九回想吃饭时候的一幕,坐在他们的邻座是一家三口,坐在对面吃牛排的小男孩不小心把海鲜酱倒在身上,男孩的母亲就小声训斥了他几句。

很平常的一个画面,却吸引了他的注意,廖初九还记得当时叶瑾瑜的眼色,他看着那个男孩,目光柔和却很遥远。

就因为这个细节,廖初九本以为叶瑾瑜是喜欢小孩的,结果……哎

回到家,杜澜妃打电话过来问她相亲情况,顺便告诉她一个消息。

“原来我有个小学同学是叶瑾瑜的高中同学,他告诉我,叶瑾瑜高中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

廖初九敷衍地听了听,她不是个八卦的人,她跟叶瑾瑜应该是可能了,她很喜欢孩子,她忙着相亲很大原因就是希望早点拥有自己的孩子,叶瑾瑜虽然各方面条件都好,但是他提出的唯一条件不要孩子,是她所接受不了的。

挂了电话,杜澜妃后半句话在她大脑绕了一圈。

“他的女友是前几年有点名气的女星秦潮歌。”

秦潮歌的新闻她有看,未婚生子,稚子早亡。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番外很早就已经构思好,后来纠结要不要写呢,怕被大家拍说有洗白的嫌疑,或是怕不小心又给瑾瑜这条死鱼泼脏水了。

这里我其他不说,对于那个早逝的孩子,瑾瑜的遗憾不比潮歌少。



另外,对于瑾瑜不要孩子,理由是瑾瑜不想让其他孩子拿走属于那个孩子的父爱,即使他没有机会给那个孩子任何父爱。。。

47、第四十四章

我这几天一直在调整情绪,不是不能接受自己这个情况,只觉得太匪夷所思,我还清楚记得就上个上个礼拜吧,我还从小白那里拿来两本武侠小说解闷,结果不小心被瑾瑜发现,他给我甩了一天脸色认为我临近高考还看小说,最后好说歹说,他罚我回去背英语作文,回头我偷偷给他打电话,不料他在电话那头冷冷说道:“有时间给我打电话那就是英文作文背好了,那就背一遍听听吧……”

我在电话里嬉皮笑脸求饶,然后说我来大姨妈了,躺在床上装有气无力的死模样,苦苦说:“瑾瑜,如果我不能跟你考上同一个大学,一定是这大姨妈给整的。”

瑾瑜搁下电话,第二天回学校的时候,他来我们文科班给我塞了一个保温瓶,里面装着热气腾腾的红糖水。

课间的时候,同桌看了眼我保温瓶里的红糖水,撇撇嘴说:“秦潮歌,你没必要吧,大夏天喝着东西。”

……

因为实在记得太清楚,高三的所有事情历历在目譬如昨日,所以相比这里的瑞士医生给我的解释,我更倾向自己得出的结论,我很有可能是穿越了,十八岁的灵魂回到了自己二十七岁的身体里,而不是医生说的,大脑受挫导致意识混论记忆就被抽层了。

厨房里传来“咚咚咚”的切菜声音,过了会,“噌”的一下,随即响起“噼里啪啦”的炒菜声。

我托着下巴阅育儿杂志,然后偷偷瞧了眼坐在儿童椅上拿着一个卡通小碗等吃的小女孩,不愿相信地把头埋在膝盖里。

十八岁的我,有个初恋男友。

二十七的我,初恋男友变成了老公,另外还有一个两周岁的女儿。

我想,如果我的人生按部就班,先是跟瑾瑜考上同一个大学,大学毕业后我们结婚,然后生儿育女,算算,这样的发展下来,到我二十七岁,的确有这样的景象。

但是,但是,没有了十八岁到二十七岁中间的过渡,在医院醒来后,突然让我接受这样的情况,我表示我的人生——有点太过飞跃了。

当然,我不肯能无缘无故变成这样子,瑾瑜给我的解释原句是这样的:“你这人不长记性,过马路永远不看车辆,结果在医院当了一年多植物人了吧。”

我推敲了下瑾瑜的话,原来我是出车祸整成这样子的啊。

不过不管哪种解释,我坚持自己的想法,我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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