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相报告-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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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因意义和稀有而被人类喜闻乐食的食物之间,本质上并没有太大差别。
内蒙古的植物学家温都苏教授告诉席慕蓉说,对发菜的大规模采集以及由西部而东南沿海的集约化发菜贸易,是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的。以“发财”的形、意观之,我相信第一次吃发菜的高潮本来应该更早地出现在第一批汉字简化方案出台之后。不过,发财是那时的政治禁忌,发菜一般只向港澳市场出口。今天,香港有不少卖发菜的店铺,招牌上也都乐于选用简体的“发”字。
年初一坚持吃发菜的人,有的发了,有的没有,也有的破了财,不过,为他们采集和经销发菜的,却统统都发了财。发菜的价格,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每斤三十元人民币暴涨至现在的五百元人民币(这里面还包括大量用染过墨汁的玉米穗冒充的假货)。这个巨大的涨幅,以宁夏、内蒙古一亿六千多万亩草原的沙漠化或半沙漠化为代价。政府已颁令禁绝发菜贸易,不过要把嘴管住并且管好的难度向来很大,因此我认为,既然发菜因其形、意而受欢迎,故欲使发菜彻底“歇菜”,行政法规之外,更有必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样从形、意入手而破之。也就是说,以头发的名义,让一部份读到以下引文的食发菜者先恶心起来:芥川龙之介的《罗生门》里那个“像母猴替小猴子抓虱子一样,一根一根拔起死尸头上的长发”的老妪,虽然“以癞蛤蟆低喃般的声音”一再辩称这样做是想编了假发变卖,是为了生存下去不至饿死,不过,在那哀鸿遍野、到处饿死人的平安朝,在那个乌鸦绕梁争啄人尸的雨夜,你认为她在那个钢刀出鞘、决心要沦为盗贼的逼供者面前说出了全部的真相吗?
日本人也是吃发菜的,除了从中国进口之外,冲绳一带亦出产一种极为类似的东西,看上去也很像头发,而且更有光泽,名字更是文艺得不可思议,叫做“水云”……再想想从电视机里爬出来的贞子吧。
求诸野
形容某事的简单之极,广州人有时会说:“简直是易过食菜!”的确,这年头吃菜早就算不上什么了,根本就不值一提。不过,如果一定要把吃菜这件事变成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可,除非你吃的不是“家菜”,而是野菜。
在大大小小热爱赶时髦的餐馆的菜谱上,有越来越多的野菜正在陆续上榜,但看那些名目,野百合,蒲公英,千叶红,仙人掌……你不会误以为自己正在读着的是一些以乡村的四季花草为主题的俳句或是某一家花圃的售货清单吧,当然,很快你就会回过神来,原来这些东西和青菜萝卜番茄黄瓜一样,都是可以吃到肚子里去的菜,区别在于,后者“执政”了千年以上,前者目前则暂时“在野”。
人类对于绝大多数“在野”的东西都怀有极其相似的兴趣,野菜亦不例外。基本上,野菜的受到欢迎乃基于以下这三个理由:一、日趋严重的工业污染使人们对“家菜”失去信心,应该算是“礼失求诸野”在饮食上的体现;二、吃了几千年“家菜”,再吃也出不出什么新滋味和新花样来,换换口味,也是人之常情,情由可缘,“家菜”哪有野菜香?再怎么说,这也算是“千年之痒”。三、据说野菜有保健和治疗作用,尽管这种作用总是离不开防癌和美容这两大要项。
无论如何,越来越多的野菜在各地的荒山野地里被大量地发掘出来,与此同时,过去已经吃开的一些野菜则更是身价百倍。“折耳根”(又名鱼腥草)是川黔一带常见的一种家常野菜,十多年前我在贵州的时候经常在街边的地摊上吃,味道尤在,价钱却想不起来了,不过最多也就比稻草略贵一点。不过,据《华西都市报》不久前报道,在成都青石桥菜市场上,此物售十元一斤,与猪肉同价,而且每天一早即告罄。
日常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只要某事一旦上升为一种时髦的观念,情势就基本上无可逆转。吃野菜这事,看来也已经被罗致到了“崇尚自然,返朴归真”的门下,并且与“住在郊区”和“野外生存”紧紧地捆绑在一起,成为时尚的一种。对于北京超市里满坑满谷的“新菜特菜”,有顾客抱怨说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吃,问超市的售货员,也是一头雾水。依我看,撰写这则消息的记者与其说是在替顾客投诉,不如说是夸耀。
野菜狂潮当前,那些爱吃野生动物的人不知会不会觉得自己多少有点冤枉:为什么进食野生植物是时髦,是健康,是绿色,而进食野生动物者就成了过街老鼠,惨遭千夫所指呢?
即使这些“过街老鼠”自个儿并不这么觉着,我也会替他们抱打不平。就饮食行为而言,进食野菜和进食野生动物一样,都具有“食野味”的心理动机。站在生态保护的角度,吃野菜固然尚未能直接导致某一物种的灭绝,却有可能对生态造成更为严重的破坏。目前各地所开发野菜大多是以利用现有的野生资源为主,而市场上居高不下的野菜需求则已开始对个别地区的天然植被,尤其是生产沙葱、野韭、蕨类、百合、桔梗、苦菜、黄花、蘑菇等多种野菜的草场形成致命的威胁。此外,因有多种野菜的生长期较长,例如餐馆里常见的桔梗,其生长期长达三至五年,若不加限制地大举采伐,不仅资源很快会消耗殆尽,生态环境的前景更是岌岌可危。发菜曾经就是一种我们酷爱的典型的野菜,结果怎么样?大家心照。
在“绿色观念”的感召之下,还有一些城市居民已不再满足于在餐馆里吃、超市里买,甚至还举家出动,亲自到郊外的绿地去挖。据《齐鲁晚报》报道,二零零零春天,在济南市的大小公园里竟有人“拿着塑胶袋和小铁铲,在草坪里挖荠菜。据他们讲,这里的荠菜很‘鲜’,比在市场上买的味儿还‘正宗’”。另一则不幸的消息是:二零零零年七月,云南某地王姓村民因在野地里发现一种“长得像野菜的东西”,遂“摘了不少带回家中,拌上白面炸成面饼”。一小时后,吃过面饼的八人相继被毒翻在地,送到医院,才发现误将大麻做了野菜。
当然,为了捍卫我们所热爱的绿色生活和我们在口舌上的不懈的追求,已有一些研究机构对多种野菜品种进行了筛选和驯化,据称很快就可以有人工培植的“野菜”大量应市了。不过,我很怀疑此等“野菜”终究是骗不了精明的消费者的。例如,已经有不少“菌友”对那家餐馆卖的是真正的“野”山菌而哪家卖的又是人工培植的“假野山菌”了如指掌并且经此来指导他们的消费行为,因此,我悲观地认为人工培植的“野菜”的命运也将是一样,即使逃过了人民群众的法眼,终究也躲不过“法舌”的审判。毕竟,我们追求的就是一个“野”字。
只要有水有土,野地里一年四季都生长着野菜,而且从来都是如此。不过,为什么这些野菜中的一部分后来能够成为我们日常食用的“家菜”而其余的则仍然维持着自生自灭的“在野”地位呢?原因不出以下两点:一、这些菜不好吃或不可吃;二、这些菜不可种或不值得种。
以上这两个答案,乃神农氏当年冒着生命危险为我们换来的。而《黄帝内经》颁布的最高指示是:“五谷为养,五畜为益,五果为助,五蔬为充。”当然这并不是说“五”之外的菜蔬皆不可食,事实上,相当部分的野菜不是难以入口就是有毒。在野地里,可食用植物经常与有毒植物混在一起,良莠难辨,又因野菜即野生植物的幼苗根茎叶,在未见其花果期植株形态时,就是植物分类学家也很难对其做出准确的鉴定。微毒的野菜(包括山蒜,山药菜及野百合等)在进食之前需在清水里浸泡两小时以上,然而即使经过解毒处理,过敏体质以及平常服止痛药、磺胺药者食用后仍有发病的危险。轻者周身发痒,重者则会出现浮肿、皮疹或皮下出血等过敏、中毒症状,进而对肝、肾功能造成严重的损害。至于剧毒的野菜,胀、呕之外,更可伤害神经系统,直接危及性命。事实上,所谓工业污染,家菜既不能免,同一片天空之下,野菜亦未能全然地置身度外。即使不沾农药,却也沾满了细菌和虫卵。据专家指出,特别是在城市的近郊或者远郊,那些生长在田边和路旁的野菜,最容易受到包括汽车尾气以及各种生活废物在内工业垃圾的污染,而且土壤以及河流之中汞、铅等重金属的含量也明显偏高。在这种环境中生长的野菜,难免会吸收并贮存了汞、铅等重金属,食用不慎或食用过量,很容易造成重金属蓄积中毒。
这么说吧,林林总总的野菜,就像装置在地面上的一种污染过滤器,你会兴高采烈地吃掉抽油烟机里的油吗?
一般来讲,把野菜“像食菜那么食”地大规模进食行为,在中国历史上基本不出两种情况:第一,饥荒;第二,赌气。
每遇饥荒,哀鸿遍野,灾民们但求果腹,别说是有汁有叶的绿色野菜,就是树皮也得无怨无悔地咽到肚子里去。除了饥荒之外,青黄不接的时候,野菜亦是一种习惯性的“救荒本草”。虽然也能活命(当然也有不少饥民因吃了有毒野菜后而毙命),终究是活得“面有菜色”,总而言之,那只是一种不得已而食之的权宜之菜。
第二种情况,通常指的就是著名的伯夷和叔齐这哥俩。为了和周武王赌气,不但发了誓不食周粟,而且一气之下跑到山里躲了起来。吃什么呢?既然做了“野人”,当然得吃些野菜,于是靠山吃山,采薇而食,并做《采薇歌》为进食之背景音乐。薇是什么?《尔雅》说那东西就是蕨。也就是我们今天在饭馆里经常吃到的所谓“野生蕨菜”,通常是凉拌。历来也有人坚持薇是薇,蕨是蕨,不过,这些考证都是基于首阳二老的忠贞程度,与吃食无关。对于我等来说,管它是蕨是薇,“野”的就好。
当然,包括蕨、荠、鱼腥草、香椿及马兰头在内的有一些野菜还是可以吃的,最起码并不难吃,不过终究是不得已而为之,“得已者”则偶尔一尝不妨,至于用搞运动的方式去吃野菜,甚至成群结队、扶老携幼地到郊外或公园的草地里去DIY,直头就是做作。其实这种风俗过去也是有的,事见周作人《故乡的野菜》:“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养花,桃李羞繁华。’……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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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之野菜爱好者不仅为食,亦也大有附庸“绿色”之风雅的意思,但毕竟已是时过境迁,“集体采薇”即使一时破坏不了生态,却也非常地有碍观瞻。这种事现在也就算了,最多也就是“挖社会主义草地”,要搁“文革”那会儿,怎么着也得给丫扣上个“抹黑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帽子戴戴。
野菜有人爱吃,有人不爱吃,也有人以一种十分暧昧的态度来对待野菜,后一种态度,我喜欢。
遇到这样的高人是在深圳。在那条闻名遐迩的八卦路美食街上,有一家专营海南风味的酒楼,除了卖文昌鸡和东山羊这等海南馆子必卖的东西之外,最精彩、最独到的,还是他家的海南野菜,有木薯、四角豆以及仙人掌之类。第一次上去,是因为有一个在深圳的同学请客,他是正宗的海南岛人,他的太太——我叫她大嫂的那个女人,也是正宗的海南岛人。当晚的饭局气氛热烈,杯觞交错,但是,每当有一大盘炒得香喷喷的热气腾腾的野菜上桌,大嫂边有柔声细气的一句话跟在后面:“这种野菜在我们海南,从前,都是喂猪的。”
关于喂猪的东西,即猪食,在我的常识里最多也就是泔水。最近在牧惠先生的一篇文章里读到:“饭店酒楼的泔水,解放前的广州将它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质量较好的大鱼大肉之类,卖给专门供应苦力、黄包车夫之类穷人的小饭摊子……他们加工主要是再煮过,算是消毒,再加上时令的青菜之后变成廉价的菜肴出售。一部分较次的卖给农民喂猪。这样做,据说比不用这种泔水喂的猪长得快而且肉的质量好。”就吃喝而言,我个人对猪非但没有歧视,我甚至还爱它们,而且我和属猪的人也特别合得来。当然我更无意在泔水和野菜之间做任何的比较,我只想指出的一点是:野菜可以喂猪,泔水也可以喂猪,人不能吃泔水,但是这并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