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隔壁-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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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早饭时,与一群背包客商量好一起开车去西藏,我出车他们出钱。计划穿越滇藏线去拉萨。一行人在《青藏高原》的哄唱声中,热情高涨颠簸上路。一路穿越芒康,八宿,波密,八一镇,工布江达,风尘仆仆历尽艰难到达拉萨。事先宣传得当,大家立即帮我找睫毛。有负责布达拉宫的,有负责大昭寺的,有负责八角街的,最后约好在八角街酒吧会合。
我去大昭寺找了个遍。每个磕等身长头的信徒都仔细观察,没有睫毛影子。黄昏时分,夕阳把大昭寺鎏金殿映照得灿烂详和,一批批转经的人们,手持念珠不停摇着转经筒,口里心中不停诵念着经文许愿,匆匆擦身而过,只留下令人感慨万千的背影。
回到小酒吧,大家气喘吁吁一无所获。为表示感谢,请他们大吃一顿牛肉酱比萨饼。餐罢大家上街闲逛。我没心情,一个人抱着酥油茶,难过地坐在毯子上默默发呆。坐累了,爬上二楼。墙上挂满各式各样的画。
突然发现睫毛那幅《妈妈》。
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惊喜万分。
久违的泪水立即涌上眼眶。拼命抑制住。
找来店老板。
我过分激动,口齿不清,结结巴巴要求把画买下。店老板上下打量我,说作者嘱咐不让卖。问我姓名。告诉他。店老板找出一封信,〃奇+………書……………网…QISuu。cOm〃认真核对信封上的姓名,无可奈何叹口气,递给我,说了一句“有个女孩在这儿等了你很久,每天从早上一直坐到晚霞满天,默默发呆”,似乎想责备我点什么,瞅我神色黯然,又不知如何开口,干脆摇头叹气走开。
我找个安静角落。
信封上写着一个半年前的遥远日期。
小心撕开。
睫毛笔迹。
竟然不敢看。
扭头望向窗外的雪山,好一会儿,屏住激烈心跳,双手捧着,认真阅读:
我走累了
非常累
想靠在你的肩膀上
听你唱《那些花儿》
经常想起那个大雪覆盖的小木屋
那个温暖夜晚
想起一个不经意的约定
为了这个约定
鼓足勇气,默默等待,尝试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
可惜你没来
似乎你并不急于珍惜这个机会
只好离开,继续流浪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错误,就是一再容忍对方的错误
害怕精疲力竭地再次面对你一再的错误
我可以把握我,你却总是不能把握你
我痛恨时间,痛恨时间欠下我们的债务
我痛恨生活,痛恨生活非把我们逼的狼狈不堪,才肯善罢干休
我们最终没能战胜生活这个老对手
我们输了,本来可以赢的
让一切平静结束吧
我象一个流浪儿,你捡到我,又丢了我
不要找我了
你可能会找到我,但是你找不到你自己
精神本来打算托付于你,现在只好继续托付给上苍
至于身体?去哪儿流浪?去天堂?去地狱?早已无关大局
你多保重
已经看过了夕阳下的古格遗址
扎巴说的很对,所有生命意义都蕴藏其中
我也类似地看到了我们的意义
为此难过地流了泪
看完之后,给我唱《那些花儿》好吗?
没想到真如歌中所唱:
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唱《那些花儿》,唱《Vincent》,唱《温暖》。
我旁若无人地为睫毛大声歌唱,直到哽咽不止,泣不成声。
泪水滚落下来,打湿了那张早被睫毛泪水浸湿过的信纸。
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把信纸折好,放进最贴近胸口的口袋,擦干泪水,微笑着走出门去。
重新走在大街上。
走进拥挤人群里。
让霞光沐浴着我。
让夕阳温暖着我。
无所谓悔恨,无所谓希望。
一直走到无处不在的睫毛身边
《天堂隔壁》 没有等到睫毛
31
我在小咖啡馆呆了好几个月。
当然,没有等到睫毛。
中间,我去了一次古格遗址。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我呆呆站在那儿,长时间注视夕阳下的古格,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点感想也激发不起来,脑子里一片空白。
我长时间地注视着。
仿佛我一下子变成了遗迹,古格变成了观众。
黄昏里,残坦断壁千年焦土被沐浴成一片血红。
仿佛不是出自人迹,更象是地壳的一部分,地球诞生以后就伫立在那儿似的。
味道类似吴哥遗址,或者海格利尼姆古城。
海格利尼姆是被维苏维火山泥沙吞没,古格遗址却是被时间掩埋,味道更为凄凉。
又像苏美尔人在美索不达米亚建造的那座通天塔,站在塔下,被上帝混乱了语言,只好用敬畏的神情彼此沟通。
我找了一堵结实土墙,深深挖个小洞。
取出那一小块扎巴的骨头,深情亲吻,埋进小洞,结实填好。
抬头,碧蓝欲滴的天空中,几只鹰骄傲地展翅掠翔。
——那不就是扎巴吗?
我迎着阳光,眯着眼睛眺望,幸福地想像。
坐在古格遗址脚下。
蓝天。夕阳。荒山。疾风。苍鹰。四面八方沧海横流之后的地表杰作。
血液沸腾,感慨万千。
不禁想到时间的长与短。
木桶的装水量取决于最短的一块木板。
时间也如此:所有长与短,最终会均化为短。
比如:眼前的古格遗址会继续存在一万年,而我们最多存活五十年。古格遗址存在时间的“长”,比较起我们存活时间的“短”,只能委屈缩小为“短”——我们一旦死亡,“我们的古格遗址”也随同死亡——地球上所有的 “长”与“短”,在这层意义上接近相等。
联想起跟睫毛的长与短。
无论我的时间多么“长”,没了睫毛,会均等于“与睫毛在一起时间”的“短”。如果找不到她,大把“长”时间,会均化缩小[奇+書网…QISuu。cOm],直到无限接近“零”,成为已经死去的活着。即使濒临生命尽头终于找到,已经接近“零”的时间,还能给彼此带来多少幸福?
想起睫毛那句话:“以后哪天我消失了,你就哭着喊着,拄着拐棍儿到处找我,一直找到头发花白?”
原来,每一对相爱的人都有一个命数。
这个命数被上苍牢牢掌握,没得商量,没得退路,冥冥之中,左右彼此。一直到入墓扣棺,才能得以最终揭晓。
或许现在的结局,就是跟睫毛的最终命数?
恍然大悟,再次热泪盈眶。
坚强不让自己再流泪。
把泪水收藏起来。
把情感收藏起来。
把爱人收藏起来。
在一面土墙上,悄悄刻下:我的睫毛。
安静撤离。
之后我开始流浪。
雪山。草地。溪流。古城。村庄。冰河。森林。
我去所有想去的地方,做所有想做的事,打听所有可以打听的人,只为找到睫毛,只为能够与她拥有同一个命运。
我开始喜欢讲故事。
我不管坐在哪儿,不管身边是谁,不管有没有听众,我都会席地而坐,或者晒着藏地高原的太阳,或者面对潺潺而过的溪水,或者背靠巍峨耸立的雪山,或者身处这样那样的咖啡馆小酒吧,我都会点上根烟,微笑着,开始自言自语讲故事。
“有一个人,老喜欢丢东西。”
这是故事的开头。
“丢什么?”
偶尔会有好奇的热心人插话。
“丢书,丢钱包,丢身份证,丢钥匙,丢情人。”
“然后呢?”
“到处去找。”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早知现在,当初为什么不懂得珍惜呢?”
我无言以对,然后会流泪。
在众多嘲笑的目光中,难过地流泪。
《天堂隔壁》 半年后的一天
半年后的一天。
我回到了那座久违的城市。
因为那天是清明节。
我去了皮子墓地。
取出三盒小雪茄,按照皮子的年龄整齐摆放在墓碑前。掏出威士忌小酒壶,装有他喜欢喝的伏特加,喝一口,在墓碑前倒一点,如此重复。坐了一下午,温暖地回忆往事,奇#書*网收集整理哼皮子喜欢的歌。想流点泪,会痛快舒服些,可惜没有成功。
突然感觉城市已经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它不再属于我,我也没多少必要继续属于它。
似乎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在等着我。
我没呆多久,没见什么人。把老房子卖掉,需要的东西打包寄走,寄不走的贵重物品全部卖掉,不贵重的全部送给表情善良的街头流浪汉。带上小仙人球金虎,小狗尼瓦拉,睫毛剩下的所有物品,从此拒绝了这个城市。
我在丽江至香格里拉县中途的小中甸,以便宜价格购置了一块地皮。
位置很棒。远处就是雪山,一条小河湍湍流过,一望无际的宽阔草场。
一个丽江朋友帮我做了建筑设计,找了个信得过的施工队。我没建造那种藏式白房子,而是按照西部乡村小镇的标准样式,建造了一座德州风情的三层小木楼。我跟着施工队一起挖地基、打夯、起墙、搭架、上梁,油漆。小木楼太特别了,一大片牧场草地上十分显眼。如果你从丽江搭车去香格里拉,行至小中甸,雪山脚下,细心观察就能看到。
那就是我家。
也是睫毛的家。
只因她说过:“最大梦想,雪山脚下,建个木房子,静悄悄地活完一辈子。”
人只有一辈子。
这辈子,即使不能跟睫毛在一起,也要跟她的梦想在一起。
况且住在这儿,更容易找到睫毛。
我学会了早上准时起床。冲冷水澡,做早饭,跟尼瓦拉一起大吃大喝。
吃完饭,牵上尼瓦拉一起去草场上跑步,沿途摘很多花,回来插到花瓶里。瓶子插满了,就认真栽种在院子里,细心浇水剪养。
上午做攀岩锻炼。我加入了一个业余登山队,计划天气适合的日子,尝试攀登梅里雪山基部。至于神山卡瓦博格,当然万不敢想。即使有那个实力,也不会攀登。世界上难得一个不被人迹踏至的地方,保存下来留个想头,是件挺有意义的事。毕竟人脚比藏民心目中的神,要肮脏的多。
吃完午饭,我会躺在晾台上吹风睡午觉。醒了就带尼瓦拉一起干农活。能够自给自足的东西,尽量自己生产。我种了很多蔬菜,向日葵,还有一大片葡萄。人生是个轮回,这些小时候的爱好,现在重新拾起。我甚至买了两头牦牛,学习放牧。开始体会与动植物打交道的乐趣,一直被忽略掉的应该属于人的一部分的伟大乐趣。
其他时间看书。那段日子把格拉斯、惠特曼、卡夫卡、萨特、二十四史甚至古兰经全部读个遍,仿佛这些作者在陪我度过每个孤单日夜。甚至开始研究藏经。我开始尊重宗教。尊重宗教营造出的那种神秘力量,让亿万人倒地叩首顶礼膜拜的伟大力量。地球上想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倒地叩首,目前只有宗教做的到。所以值得尊重。
琢磨累了,抱吉他坐在三层晾台,望着夜空下亮闪闪的雪山,默默弹上一会。感叹生活如此自由自在,除了睫毛,别无他求。
我的生活方式与当地牧民差别太大,引起他们极大好奇,也引起不小敌意:一个外乡汉人带着一只狗,莫名其妙来到这儿,建了一栋莫名其妙的房子,以莫名其妙的方式生活,与世隔绝,与他们的生活方式格格不入。
一种微妙的敌意暗暗滋长。直到发生一件事。
一天深夜正准备睡觉。突然有人敲门。开门,是一对藏族牧民夫妇。女人怀里抱着孩子,男人用生疏的汉语说孩子发烧,没找着车,听说我有辆吉普,能不能送孩子去县城急诊?我赶快开车带他们赶到医院。他们走的太急放了带钱,我先垫上,还躺在医院长椅上,一直等他们帮孩子吊完水,接他们一起回家。
这对夫妇挺感激我。经常过来坐,给我捎些当地土特产。我也回敬一些雪茄之类。他们逢人就说:“那个新搬来的汉人挺不错”。有时会带几个牧民朋友一起过来坐,我就招待他们抽雪茄,喝威士忌,听披头士,看我收藏的无数碟片。他们蛮喜欢,没事就过来,后来上了瘾,有事没事都会过来坐。
后来我这儿竟然跟个小酒吧似的。每到傍晚,牧民小伙子就会嚷着“一起去管呆那儿喝洋酒抽洋烟瞅洋妞儿哪”,跑到我这儿来。有的尝雪茄威士忌,有的听永远奇怪新鲜的音乐,有的趴那儿看碟片,有人甚至跟我学弹吉他。大家来得次数多了,大好意思老是免费,干脆按进价付钱。我想也好,否则迟早破产。
丽江至香格里拉途中,没有什么象样的客栈,更不用说酒吧。
《天堂隔壁》 继续寻找睫毛
我的木楼离大路不远,徒步背包客走过,瞅见有灯光人群音乐,以为客栈,就会走过来。我受牧民好客的影响,一概热情招呼,专门准备了二楼客房。很多背包客喜欢这儿。可能纯正西部牧场式酒吧就这一家,一屋子身着传统牧民服饰的藏民,完全放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