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隔壁-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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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得和多少在酒吧认识的男人上过床。我认为总有那么点时间是爱他们的,不管这点时间是多么短暂。除了和一个曾经是同性恋的男人保持了一段类似恋爱的关系,其余的都是一夜情。
我肉体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用他的手解开我胸罩扣子的时候,我的身体无可抑制的的颤抖。这个陌生男人,我们只是在网上说了两句话,然后见面,跟着他进了一家宾馆。我已经不记得那时的想法,只觉得当时“处女”对我来说,是一副沉重无比的枷锁。我想放纵自己,安慰自己残废的爱情。
男人亲了我很长时间,黑暗中我的身体肿胀而火烫,他的手指戳进我身体里面。
“你是处女?”
处女能代表什么呢?
直到现在我仍旧不明白。
一直认为平时一本正经的女人,只是没有遇到足够的诱惑。
第一次的做爱以失败告终:男人的太大而我的太紧。
一直没睡。
直到天亮我穿好衣服准备走,男人睡眼朦胧。
我说你会记住我吗?他说会。
我关上门的时候,眼泪哗啦啦的流了下来。
没有任何伤感后悔,它们就那么流了下来。
现在想想,至少在他抱着我睡觉时,我是爱着他的。
其实我有时会想念他,我想和他再做一次爱,让我耿耿与怀的是:我的第一次竟然给了他的手指?
那一次对我来说就像一次革命,我从来没有什么珍惜自己身体的那些狗屁想法。
大学几年我也喜欢过一个人,最后终于和他有个机会认识。第二天做爱。我对男人的能力没有过什么要求。但这种男女作爱时刹风景的事,却发生在这个我比较纯情地喜欢了好几年的男人身上。他说我的屁股让他不能自持。两下就不行了。我没有意识过,我会因此而歧视他,但事实上从那刻开始,我对他的感情荡然无存。
有一段时间我处于思维混乱的状态。我简直无法搞清自己的状态,不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可是又没有自杀的勇气。
一天下午我躺在床上。
我点一只烟,轻轻摁在左手腕上。皮肤慢慢揪起来,像个小太阳。我想到了被烫的塑胶纸。那种疼痛牵动我的每一根神经,也给我一种变态的快感。这是我自己最狠心的时候。我抽一口烫一下,最后将烟在小太阳上摁熄。当然这个作品第二天变成掺不忍睹无比狰狞的一个窟窿。
当时我正和那个曾经是Gay的男朋友在一起。
其实他是我所有发生过关系的男人中最体贴我的一个。也许是他潜在的女人的特质?对我惺惺相惜。
他喜欢我吻他小小的乳头,喝醉酒会哭。
我对他说:“亲爱的你在右手上烫一个吧,这样谁都知道我们是一对?”
他看到我左手那个窟窿,极为震惊。这句话结束了我们亲密而不牢固的关系。他认为我是个可怕的有问题的女人,他害怕睡觉时我会伤害他。
其实我没有想过要伤害谁。
我唯一能伤害的只是我自己,我能把握的只有自己。我不是一个一点感情都没有的女人,每次和某个男人做完爱,躺在他胳膊上时,我就想如果这样一辈子多好?我从来不和他们有第二次的联系,只是因为害怕最后的失去。
就这样。
本来打算述说男人的,结果主题似乎仍是女人?
就这样。
《天堂隔壁》 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20
《呐喊》。
——最近老是想起蒙克的这幅画。
画中一个人双手紧紧捂住耳朵,脸上只露出两个空洞洞的眼窝,表情绝望。背后远处站着两个人,对这个孤独绝望甚至已经露出明显自杀倾向的人无动于衷,袖手旁观。
老感觉自己如同画中人。生活得有点泄气,有点失去耐心。
城市里到处都是无动于衷、袖手旁观的人。
真正想帮自己的人,皮子,奶茶,罐头,却又无能为力。
因为一物降一物。
睫毛就是那一物。
秋天来临。
偶尔会坐在阳台上总结一下生活。以及生活里出现过的人。
突然发现没做多少事情。
也没有特别大不了的事。
小仙人球金虎身上的小洞已经痊愈,留下一个漂亮的疤。
皮子终于开始扬眉吐气,向有钱人的目标大步迈进。他搞了公司,到处行贿,打通了上下关系,事业越做越大。再也不借谁的钱,倒是很多人开始向他借钱。已经不再来酒吧泡女孩,女孩们开始主动泡他。
奶茶与上次那个秃头女孩爱得死去活来。女孩打算移民荷兰。奶茶讨厌国外生活,舍不得这个国家这个城市这个酒吧这群朋友。两人为此犹豫不定。
玫瑰恋爱很成功。不再街头卖唱,跟我借钱开了个小碟屋,专卖盗版文艺碟片,我很多时间消磨在那个温暖小屋。被人查封过一次,皮子托到关系,从此再无麻烦。
罐头得了一次阑尾炎,割除之后,一下子话开始多起来。甚至有时候一天到晚说个不停,好象那截儿阑尾当初堵住了他的喉咙?客人却投诉酒调得越来越难喝了。看来木讷一点儿的人,似乎更容易把事情做好?
那个隔壁小女孩父母最终离婚。她选择搬出去跟有钱爸爸一起过,据说这样可以保证长大出国留学的资金。为此有了新妈妈。旧妈妈年老色衰,一人躲在空房子里凄凉度日。换了一家单位三班倒,工作辛苦,但固执地不愿向生活低头,更不愿再嫁。我因此很佩服她,反倒成了朋友,偶尔邀她一起喝个茶说说话。
没有睫毛的消息。
最近听过最棒的歌手是Damienrice。
他们的作品经常让我欲哭无泪。羡慕他们可以用声音最直接地表达出自己的生活,以前这方面是羡慕鲍勃玛利。每次听Damien rice,总感觉生命如同一栋伫立在苏格兰海岸悬崖边的木房子:眼前是一望无际种植着无限希望的碧绿高原,背后是波涛汹涌的悬崖峭壁,心里是无所谓希望无所谓绝望的一种临界。
看过最棒的碟片是丹麦特里尔的《白痴》。
讲述一群正常人假装成白痴大白天集体出动,享受人群骚动带来的另类乐趣。里面有句话讲得实在妙:“当一个白痴,是一种奢侈,也是一种进步,白痴是人类的未来。”
听过的最棒的几句话如下:
皮子:“最好的人生是,年青时狼狈不堪,年老时富贵不堪。”
奶茶:“青春腐烂之前,先让它绽放,哪怕绽放在一堆牛粪上。当然男人还不如牛粪。在房间里烧着牛粪取暖睡觉,也比抱着男人取暖强。我衷心热爱我的女人们。”
玫瑰:“摇滚乐死了,爱情活了。死亡用爱情拒绝了我。”
还有罐头的。那天他瞅着玫瑰拨弄吉他,想了一会儿说:
“世界上最好的乐器,是女人。”
喜欢上了火车站。酒吧打烊,经常跟皮子跑到火车站,坐在进站口抽烟,听激动人心的火车汽笛声,欣赏众多行色匆匆的旅途中人,感受生活的颠沛流离。
喜欢上观察露宿街头的人。一个人走在午夜天桥或者商场门口,经常瞅见无家可归露宿街头的人。就会凑在旁边,近距离观察。偶尔有人醒过来,也近距离观察我,两人沉默注视,彼此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喜欢上了跟车子说话。有什么心事,都会直接跟车子说出来,仿佛它有了生命似的。其实车子一直都是有生命的。车子是最忠诚的朋友,你让他往东,他绝不往西。哪怕你驾驶它打算驶下悬崖,它也毫不畏缩。让人感动不已。
发现自己老了。
是别人告诉我的。那天在一所大学门口停车等人,摇下窗户抽烟。有个女孩走过来问路,问完听见车子里放着Leonard Cohen的歌,说“喜欢他的歌,说明开始老了。”说完笑笑走了,留下一个青春无比的背景。
回头总结可能是自己留了胡子的原因?回家认真把胡子刮了,从衣橱里挑出一件旧长袖T恤,穿下去站在镜子前,发现显得年青多了,肚子却比以前鼓得厉害多了。这才开始难过地相信女孩子的话。衰老是一种可怕感觉。听听披头士的《Help!》便知。
一次又翻《广岛之恋》。
不经意又翻到那句话:“战争遥遥无期,我的青春也漫无止境。我既摆脱不了战争,也摆脱不了我的青春。”
感觉青春如同手里握着的一条滑溜溜的鱼尾巴,即将溜走。即使不溜走,看样子没多久也会渴死在自己手里。无论对于寂寞还是爱情,这场战争,看来都要旷日持久打下去了。
青春是一场围困。
如同西班牙人对阿尔罕布拉宫旷日持久的围困。
青春不毁灭你,它只是围困你。
《天堂隔壁》 忽然开始下雨
来了寒流。
天气骤冷,前两天还飘了点雪。冬天衣服全扔在干洗店,只好龟缩在家。好几天不见转暖,实在憋不住,下楼开车转悠,开着暖气,欣赏街景。寒风掠过街头,把顽强挣扎在枝头的枯叶一扫而光。落叶被风到处吹卷,四处飘散。光秃秃的树枝伸向天空,无声地抗议着无可奈何的可怕季节。街上全是抖抖嗦嗦匆忙赶路的行人。我躲在温暖的车子里,透过车窗认真观察,如同趴在一艘船上瞅着海面上溺水挣扎的人群。
忽然开始下雨。
雨越下越大。街上仿佛被摁了一下“快进键”,人们的动作全部快了一拍,行人奔跑着四处寻找蔽雨的地方,摆小摊的迅速收拾摊档,偶尔撞车争吵的被迫放弃四下逃窜,骑车人一辆辆飞快从车窗外掠过。只有卖报人披着雨衣,在街头东张西望继续叫卖,偶尔有车停下要张报纸,甩下一张纸钞开车就走。没来得及被风吹走的落叶,被雨水泡湿,脏乎乎黏在脚下。所有人都一幅瑟缩模样,竖起大衣领子,毫无意义地对抗着强大的寒冷。
前方车子急停。
我也紧急停车。趴在方向盘上打量。原来一个腿脚残疾的,撑着手杖在雨中街道上大模大样地从容走过。所有车子摁响喇叭表示不满。
突然庆幸自己不是个残疾人。
庆幸自己没缺胳膊断腿,庆幸自己不是盲人,庆幸没有要命的心脏病,庆幸没有肮脏的性病,甚至庆幸睡觉时不打呼噜。庆幸来庆幸去,突然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几乎什么都有的人:身体健全,没有疾病,衣食住行样样不愁,还有条件去寻找一些小享受小感觉。
——那么每天哪来这么多用不完的茫然落漠?
——因为没有爱情?可是如果拿一条腿去交换爱情,自己愿意吗?
如果是睫毛,没准儿会愿意。但是谁又真的知道?
人们总是在乎目前最需要的一样东西,忽略掉那些已经拥有的东西。或许这是不快乐的真正原因。想起母亲去世的时候,偶尔想像:如果用自己的生命去换取母亲的,是否愿意?答案是愿意。又假想,如果用一双眼睛去换取母亲的生命,是否还愿意?答案却是犹豫不决。
人们不害怕彻底失去,害怕的是残缺不全。
如同自己的生活,缺少了睫毛,变得残缺不全。
前面的车子开始启动。
我缓缓跟着,雨刷器左右摇摆,窗外景色一会儿模糊一会儿清晰,做梦一般。
打开音响,听着朴树的老歌《白桦林》。
驶过一个街角。
路边有一个公话亭,有个人影缩在底下,瑟瑟发抖。
驶过公话亭。
眼前一亮,灵光一现。
急忙停车,换档,打开双跳灯,注意着后方车子,小心翼翼贴着路边倒车,直到前车窗与公话亭平行。透过雨水模糊的右车窗,认真辨别:
长发随意垂落肩头。削瘦的肩膀。茫然沉静的大眼睛。蝴蝶翅膀一样张开着的长长睫毛。长长的棉围巾。粗呢大外套。系带的长筒靴。怀里的玩具小羊。粗布大背包。
是睫毛。
竟然是睫毛?
她没带伞,穿的很单薄,躲在风雨飘摇的小公话亭,靴子湿湿的,脸埋进外套领子,表情落漠。似乎在等出租车。
我摇下车窗,使劲喊。
睫毛扭过头来,惊讶地瞅着我,不知所措。
雨太大,使劲刮进车里。
挥手示意她上车。
睫毛呆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只好跳下车子,街边流淌的积水没过脚脖子。左蹦右跳避开积水,跑过去把她拉上车。车子开动。风雨寒冷被挡在窗外。扭头激动地瞅她,兴奋不已。睫毛额头上的头发滴着水珠,茫然地瞅着我,表情空洞。一会儿别过头去望着窗外,不再看我。
雨势骤急,道路拥挤。
车子行驶在一条单行道,后边一长串车子拼命鸣笛催促前进。没法停车,只好盯着前方小心驾驶。
朴树唱起《那些花儿》。
——“她们都老了吗?她们在哪里呀?我们就这样,各自奔天涯。”
我与睫毛终于没象歌里唱的那样,各自奔天涯。
刹那间无限的幸福与感动,波澜壮阔袭遍全身。
如同冲进外面大雨里,痛痛快快承受那份冲刷洗礼。我抑制住激动心情,轻声哼着认真驾驶。偶尔透过后视镜瞅下睫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