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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天堂隔壁-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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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人升起火,我烤了半天,好容易暖和过来。

饭菜很丰盛:几张烤馕,一盆抓饭,油塔子,西红柿牛肉土豆大烩菜,新疆土面。我们狼吞虎咽,一会儿消灭干净。吃完主人带我们去房间睡觉。北大荒似的大通铺,用石头砌成,上面铺一层干草,再铺一层毯子,就成了床。主人把我跟男人扔在房间,带牛仔帽去另外一个房间。一会儿传出一声残叫。牛仔帽跑出来抱住考古男人,面无血色。几个人跑过去,那个房间床铺靠近墙角有个大洞,一只大老鼠打量我们几眼,拖着长尾巴,不慌不忙钻了进去。女孩死活不敢睡。考古男人只好陪她去门外扎帐篷,我跟司机睡屋子。

排除鼠患,还有隐藏在草堆里不咬人的善良小虫,屋子与床铺还是恰如其分地实现了睡眠功能。粗糙简陋的环境,神秘诡异的味道,不由又想起《Hotel California》。一会儿响起司机死猪般的呼噜,吵得难受。灵机一动,轻轻吹起口哨《Hotel California》,司机竟然神奇地安静下来。吹了大半天,嘴巴累得合不拢,一下子睡不着。干脆掏出圣艾克苏佩里的《人类的大地》,用头灯照着认真阅读。书里有这样一句话:

“我们对自身的认知,大地给我们的教诲比任何书籍都要深远。”

忍不住披上衣服,走到外边。

降温后的戈壁滩荒凉寂寞。只有星星无私地奉献着其实除了给予人们信念之外,对地球意义微小的光明与热量。远处的沙漠与高山敞开着博大胸怀,似乎在对我说:来吧,到我们怀抱里来,体会只有大自然才能给你的生命意义!

真的产生了一种想走过去,永远走过去的谵想。

理性还是苏醒着的。走回房间,听着神秘的《英格玛》安静入睡。

——对于自己,到底谁是这层意义上的大地?

《天堂隔壁》 一个荒僻小镇

中午时分,货车开到一个荒僻小镇,停车加水。

小镇不大,只有几片石头房子,错落散布在浩瀚戈壁沙漠上,星星点点,有点月球表面的味道。这种味道的小镇,西部戈壁沙漠已经难得一见。

司机提着水桶跳下车子。我们跳下去,伸展胳膊腿,四下转悠,到处打量,充满好奇。小镇有个小饭馆,一个光胸脯的维族老头儿,不停晃悠扇子打盹儿。一个小修车铺,修车师傅头戴维族小帽在补胎,偶尔翻起眼珠子瞅我们。旁边一家小旅社,一个扎维族头巾的女人坐在门口,怀抱小孩,眼神绝望冷漠。远处一张脏乎乎的桌球台,两个维族青年站在旁边不停比划。

一个维族老头儿盘腿坐在路边小凳子上,闭着眼睛弹冬不拉,吱吱呀呀难听的声音传遍整个安静小镇。四周尘土飞扬,老头儿身边搁着一只落满沙土的大碗。我蹲在旁边听他弹冬不拉。牛仔帽拉着考古男人去打桌球。

老头儿弹了一会儿,停下大口抽莫合烟。端起大水碗,把漂在上面的灰尘吹开,小心喝几口,放下碗,擦着嘴巴,瞅了我一会儿,笑笑,把冬不拉递给我。我接过来按照吉他的弹法,尝试几下《阿拉木罕》,实在是两种完全不相干的乐器,调儿都找不着,只好还给他。谁知老头儿心有灵犀,一会儿《阿拉木罕》就吱吱呀呀响起来,当然仍然难听无比。老头儿瞅着我放声大笑,我也笑笑,一边认真计算他嘴巴里残余的牙齿数。

走到桌球台边。

考古男人把球杆交给我。球体上坑坑凹凹,让人心疼。我俯身开球。维族青年打进一个单色球,冲我笑笑,样子憨厚,击打另一个单色球,没进。突然刮起一阵呛人的沙尘。我接过球杆,俯身把一个花色球打入底袋,把中间一个花色球打入中袋,调整呼吸,把难度最大的一个远台贴边花色球轻轻推进底袋,白色母球撞边滚到最后一个花色球背后,正冲袋口。把球杆交给牛仔帽。她接过球杆,一扭一扭走到台边,翘起屁股,以一个性感的动作与嘴形,轻推白色母球,花色球慢慢入袋。牛仔帽夸张地晃动屁股,惹得大家一起哄笑。

我跟考古男人坐在旁边,安静欣赏牛仔帽跟维族青年打球。两个小伙子穿着条纹短衬衫,维族小帽,白球鞋,谦虚憨厚。甚至憨厚得让我们有点心疼。

“多好的年纪,可惜埋没在了这片沙漠里。”考古男人叹口气说。

“也未必,或许他们在叹息我们被埋没在城市里?环境造就生存。”我说。

“环境造就生存?这句话有点意思。”他拍下我的肩膀,笑了。

或许维族青年太多日子没看到牛仔帽这样性感打扮的女孩了,不时偷偷瞅她长长的光腿。考古男人偷偷指着小伙子胯间的翘起,两人宽容地笑了。牛仔帽也觉察出来,干脆趴在桌球台上瞄准时,把内裤都露了出来。

“这叫用青春性感,支援边疆建设!”

爬上货车时,牛仔帽振振有词地解释。

倒让我想起苏联坦克入侵捷克时,布拉格的姑娘们穿着短得吓人的迷你裙,挡在坦克跟前,抱住身边陌生的捷克男人,捋起裙子热烈接吻,故意刺激折磨苏联大兵们的情欲,滋养他们的萎靡不振。

性感是一种武器。

可惜自己居住着的那个城市,这个武器只是过于狭隘地被利用着。

不一会儿,小镇消失在视线里。连同老头儿亲切难听的冬不拉,以及维族小伙子令人费解的青春。

傍晚到达吐鲁番。

司机长途跋涉去克拉玛依,热情跟我们握别。换车到达高昌古城。装饰得花里胡哨的载客驴车在景区里疾驶,味道滑稽。在玄奘讲经的地方坐了会儿,受不了拥挤吵闹的游客,安静离开。来到牙尔乃孜沟两条河交汇处的交河古城。保存相对完好,至少没有驴车。把里面的塔群、民居、手工作坊、寺院、古井、街道逛个遍。最后逃过管理员,在古城里偷偷扎营。

三人靠着月光下几千年历史的土墙根,大口喝着威士忌,聊过去,谈未来。

跟考古男人聊起最有价值的几次考古发现,以及对现在文化的影响。首当其冲当然是伟大的庞贝与海格利尼姆。两座远在意大利的古城,与身边的交河古城有着类似的沧桑壮阔。区别主要在于建筑风格,建筑材料,以及用建筑区别出来的政治文化特点。当时的罗马与汉朝,有着类似的辉煌。罗马统治着环地中海,汉朝驾驭整个东亚洲,各为楚雄。比起罗马身处南欧洲到北非的动荡地理环境,汉朝要稳定理想得多,按道理应该发展得更迅速。事实却并非如此。从古希腊雅典一直到罗马,人们一直关心使用一个极重要的词“民主”。在遥远中国,被讨论着的永远只是“皇权”,这个词被过分重视了长达二千年。亚洲与西方的巨大差距,最初历史根源或许就在于此。

又聊起埃及的布鲁格施贝伊,意外发现位于帝王谷与埃尔巴里之间陡峭断层上山洞里法老们的木乃伊。斯蒂芬斯在中美洲热带雨林发现古玛雅科潘古城。还有汤普森潜入古玛雅奇钦?伊查的古老圣井寻找宝物,只因道听途说古玛雅人喜欢把少女战俘金器扔进井里作祭品?尤其喜欢把少女扔进井里去问神灵吉日良辰。我们架起牛仔帽,作势要把她扔下悬崖,直到她高声求饶才罢。

“我的愿望是发现一个可以与楼兰古城媲美的古迹。”考古男人说。

“我是要找到一个爱人。”

或许威士忌喝多了,我第一次明明白白说出类似的话,却感觉酸气十足?偷偷瞅下他俩,幸亏没怎么在意我的话。

“我要找到一个可以驾驭我的人,因为我是匹野马。”牛仔帽说着轻轻哼起郑钧一首类似意思的歌。

我感受颇深。

或许爱情,就是一个学会如何驾驭一匹野马的过程?

或者被驾驭。

第二天把他俩送上开往库尔勒的长途汽车。

我独自前往乌鲁木齐。

《天堂隔壁》 租车去楼兰古城

14

在乌鲁木齐找了一家青年旅馆,便宜安全地住下来。

打算在这儿等待户外探险者,一起租车去楼兰古城。

陌生的城市。没事儿沿着街头到处乱逛。逛到老二道桥市场,顺着密密麻麻的摊位瞎转悠。货品基本雷同:维族衣饰,弓箭刀具,手鼓冬不拉乐器,真皮皮具,雪莲花之类。

有个摊位很特别。

挂满各类动物的角,还有羽毛。桌上摆着奇奇怪怪的动物牙齿,骨头化石。特别留意了一下牙齿,有尖长的,粗短的,饱满的,瘦细的。有的钻个洞儿系着红绳,有的光秃秃什么都没有。桌子后面坐着小老板,藏式打扮,低头认真挫着一只牙齿。

打听是什么鸟儿的羽毛?他懒懒瞅我一眼,说是秃鹫。我指着桌子上几种牙齿继续询问。他不大愿意答理我,不耐烦地回答狼牙、虎牙、还有豹子牙。问哪个是豹子牙?他想了想,把手上那个递给我。的确是一颗附带牙齿主人曾经不可一世的骄傲的凶恶牙齿。很饱满,弯度自然,有清晰纹路,是一颗难得的漂亮牙齿。小老板指给我看牙齿根部刚封上去的蜡,防止虫蛀的,说明是颗真牙。

我买下了这颗牙齿。

试探着问:“应该是真的豹子牙?”

“朋友不是用来欺骗的”。

——小老板说这句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没看见表情。

两人聊了起来。可能都喜欢探险考古猎奇,聊得挺投机。小老板很豪爽,干脆请我吃饭。我帮他收起摊档,两人到附近一家新疆饭馆边吃边聊。

他叫扎巴,藏族人。

“为什么不在西藏,那边不是更适合做生意?”我问。

“女朋友是新疆人,不为生意,只为能在一起。”扎巴淡淡回答。

“这些货品都是倒卖过来的?”

“不完全是。部分靠倒卖,大部分去牧民那里收购。两个月去一次南疆,专门到偏远沙漠边缘采购,带回来卖钱。”

这引起我浓厚兴趣,问下次能一起去吗?扎巴淡淡地笑笑,说不行,他从来不跟陌生人同行,除非朋友。我耸下肩膀自嘲,举起酒瓶与他干杯。结帐时他坚持付钱,理由是“今天已经挣了你不少钱。”我心里热乎乎的,特别欣赏这个诚恳踏实又不失豪爽的西藏汉子。

作为回报,我请扎巴喝酒。他对我印象不坏,欣然同意。

两人钻进一家小酒吧。

迎面听见披头士的《Sgt pcoper’s loney hearts club band》。每次听这歌,就会想到饶嘴的中文歌名: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真不知道披头士四个家伙怎么琢磨想出来的?越来越怀疑他们脑袋里的零件,是上帝专门一个个拧上去组装而成,至少与常人有很大差异?没有披头士,这世界不知会缺少多少乐趣。如同没有爱情的人生。

我们点了当地产的啤酒,边喝边聊。扎巴好象对酒吧不怎么习惯,老是问这问那。我笑着逐一解释。

“现在唱歌的是谁?”他大口喝酒问我。

“一支叫的英国乐队”,我小口喝酒回答。

“他们都披着长头发?”

“曾经是。我喜欢他们留长头发时候的样子,还有作品。”

“这个人会来中国演唱吗?”

“来不了。他们不是一个人,是四个人。而且已经死了两个。”

扎巴沉默了一会儿:“那应该挺难受,世界上没有比朋友更重要的了。”

不知为什么,他的话特能打动我。

不禁回忆起披头士成员之一,乔治·哈里森去世的事。

那次坐在马来西亚开往新加坡的长途大巴上。长途旅行,昏昏欲睡。为了解困,听起披头士,果然来了精神。旁边一位新加坡人翻看报纸,一行醒目标题写着哈里森去世的消息。本来与我非亲非故,按道理如同瞅见大街上撞死一个人,唏嘘几声,如此而已。可是我却莫名其妙悲恸好久。或者披头士很多歌曲探讨生与死的意义,试图帮助人们解惑,指明生活意义。无论意义如何明了,过程却谁也无法避免。

两人陷入各自的深思,不停往嘴巴里灌啤酒,气氛沉闷。

这时响起披头士的《Hey !Jude》。

扎巴说喜欢,跟着节奏左右晃动脑袋。唱到“La la la la ; Hey !Jude”,我模仿列侬还有哈里森的声音一起怪叫,扎巴跟着怪叫,两人不停碰杯,大声怪叫,惹得旁边几桌客人不停侧目。

一个安静羞涩的维族女孩走了进来。

扎巴女朋友,叫柯兰,做导游的。听说也是个孤儿。

说到这个扎巴还挺开心。瞅我迷惑不解,扎巴解释说:藏人对生死的理解与汉人不一样,其实无所谓生死,都只是一次旅途。况且柯兰是孤儿,这辈子没人给予柯兰的爱会超过他扎巴多!也就没什么好愧疚的了。

听了心口一疼。惭愧不已。

惭愧过去的混乱日子,惭愧跟不不装模作样没有结果的所谓爱情,惭愧现在的无依无靠。扎巴好象一面镜子,照出另一个“自己”,躲藏在城市肮脏空气里的“自己”。

第二天起床,刷牙洗脸,坚持做五十个俯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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