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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碧檀记-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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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逛了两圈了,没你喜欢的?”毕庆堂停下脚步,一脸疑惑的回头问她。谭央看着他,真诚的笑道,“没有,有就说了。从小在同里待着,忽然间来了上海,这么些洋玩意儿都没见过,就算是真喜欢起来,也还得要一段时间呢。”毕庆堂听了她的话,微微点头,“那好,那就我说了算,你跟我来。”说罢,他头也不回的往前走,在卖女士衣服的楼层转了一圈后,他才回头叫来人,指了四五件衣服让人包起来,连衣服的颜色也交待好了。

“毕先生……”谭央刚开口,毕庆堂就抬手示意她不要说了,神色间有些不耐烦的意思,“就没见过你这么别扭的人,衣服不是送你的,等你读完书出来做事了,变成阔太太了,全都给我买烟补回来!”说着,他去掏烟,面露不悦,气氛也僵了。谭央一愣,随即轻笑,“毕先生烟瘾不小。”“对,我抽的烟还都是舶来的,很贵,所以谭小姐不划算了。我毕某人是不做赔本买卖的。”话说到这儿,毕庆堂下意识的扫了谭央一眼。

“这位小姐不试一试吗?”毕庆堂接过衣服,吸了口烟,抬头看了看谭央,慵懒说道,“不用,会好看的。”

在百货公司门口,让谭央送进车里以后,毕庆堂又说有些东西要买,就折回去了。等了一会儿,毕庆堂才出来,坐进了车里,他问谭央,“这就送你回去了,觉得今天过得快不快?”谭央笑着轻声回答,“快。”“那是好事,度日如年就不是什么好话了。”车开了,谭央看似无心的望向车窗外,“日子过得快,人也老得快吧?”毕庆堂有些意外的盯着谭央的侧脸看了片刻,笑道,“你才多大,不过,女人总是怕老的。”“你不怕?”谭央一甩辫子,转过身看着毕庆堂不依不饶的问。

毕庆堂微微一笑,显然不打算回答。“我父亲说,死和老,男人总会怕一样的,怕死的是狗熊,怕老的是英雄。”听了谭央的话,毕庆堂沉吟片刻,坐直了身子肃然道,“怕还是英雄吗?我书读的不好,可勇者无畏这四个字还是知道的!”谭央别过头,车窗却映出了她有些轻蔑的笑,毕庆堂看在眼里,憋着一口闷气,却又不好发作。

两个人一路上谁都没有再开腔,车里沉闷得好像大雨前的夏夜,气压低得连蝉都噤了声。夜幕降临,车灯的橘色灯光划开一片混沌,谭央在上海的家也近在眼前了。“少爷,谭小姐的家快到了,我们要开进去吗?”陈叔终于打破静寂的低声问道。毕庆堂这才回过神儿来,“不,不用了,停在这儿吧。”低头看了一眼谭央,他无奈一笑,怎么和个小丫头片子斗嘴掷气起来,既然她听不得别人反驳她父亲的话,不理就是了。

他非常温和的笑了,低低的语调里有主动示好的意思,“谭小姐,本来还想下周再约你出来的。不过现在,我倒是犯嘀咕了。”谭央转过头看他,一脸不解,毕庆堂又接着说,“和你在一起,人老的快啊!”谭央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毕先生,今天是要谢谢您的。”毕庆堂笑着摇头,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天鹅绒面的长方形盒子递给她,“小小心意,谭小姐务必收下。”谭央为难的推了推,“毕先生,这怎么好?”“收下吧,就当你谢我今天陪你逛上海了。况且,这样的东西你用得上,令尊也会高兴的。”

把盒子塞到她手里,毕庆堂颇为严肃的说,“你先打开看看。”谭央轻轻打开盒子,只见里面洁白的绒布里躺着一支钢笔,有光泽的漆黑笔身,上下有金黄色的镶边,笔型纤巧优雅。谭央下意识的拿到手中,细细打量。“喜欢吗?”听到毕庆堂问,她笑着点头,“那就收好,用它好好读书写字。”谭央将笔握在手中,爱不释手的样子,“那我谢谢毕先生了。”

谭央下车回家,看着她的背影,毕庆堂忽然摇下车窗,“谭小姐,下周愿意赏光吗?”谭央笑着转过身,只说了一个“好”字,又接着往前走了。

摇上车窗,车开了,毕庆堂点上一支烟,吸了两口,心不在焉的说,“女人,都好哄。”陈叔在前面却摇头笑了,“可少爷今天,差点儿就失了手。”毕庆堂听了他的话略一滞,随即头靠在椅背上微闭着眼说,“以后不会了。”

回到家中时,天色已晚,谭央一进门就看见表叔坐在天井下,“表叔,今天回来的这么早啊?”谭央心情颇好的将手中拎着的盒子放到地上,搬了把凳子坐在表叔身边。“一回来就能看见您,真好!”谭央笑眯眯的乖巧说道,冯康哼了一声,“怎么,嫌我平常在大烟馆里耗着不回家?你不要和我拐弯抹角的说这个,我这一辈子都是这么过来的,你对付你爹那套,在我这儿不好用!”谭央闻言扁扁嘴,小声说,“随口说说,没想那么多。”冯康抬起眼皮扫了谭央一眼,“上海乱的很,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往出跑,还这么晚回来。”

谭央想了片刻,然后说,“不是一个人,表叔啊,你们当年在山东的时候,有没有一位姓毕的伯伯?”“你说什么?”冯康惊诧不已,一扫平日的颓委之色探身问道,“那个叫毕庆堂的来找你了?”谭央微微点了点头,“其实在同里,他来吊唁我父亲时就说要带我来上海,我对他说我是要来投奔表叔的,没想到,前天在外滩又恰巧遇见了,我今天就是和他出去的。”

“恰巧遇见?放他娘的屁,在上海滩,他想见谁还用得着恰巧遇见?小兔崽子,倒是下手快啊!”冯康咬牙切齿的说着,然后郑重的看着谭央,“你以后不许再见他,你当他是什么好人?和他那狗娘养的爹一个德性。他对你,没安什么好心。”谭央先是被表叔过于激动的反应吓到了,随后疑惑的说,“可是,可是他说我父亲为了他的父亲挡了一枪,他是感激才来找我的。难道不是真的?”

冯康冷笑,“真的,当然是真的,我大哥,那真是个爷们,”他说着,一脸钦佩之色,“不过,这就是当年很多事情里最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一件罢了。”冯康眼神飘忽,看向遥远的地方。

“表叔,表叔,”谭央唤着神游外方的冯康,冯康回过神儿来,“表叔,你给我讲讲啊,你们当初在山东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每次提到,我父亲也总是这么欲言又止的?”冯康犹豫片刻,“小孩子知道那么多干什么?我让你做什么,你尽管听我的就是了!”冯康又指了指地上的几个盒子,“对了,这是他买的?”谭央微微点头,“扔了去!”表叔瞪着眼睛大声呵斥着,谭央反而固执的坐着不动,脾气也上来了,“你又不告诉我因为什么!我凭什么以后不见他?凭什么把人家送我的东西扔了?”

冯康见状立马暴跳如雷,他拎起那几个盒子向门外狠狠的摔了出去,随即关上院门回到房里大吼,“不识好歹的东西,我和你爹做什么不都是为了你好?你要是再敢见他,我就打断你的腿!你以为他穿的人模狗样的就是清清白白的上流人了?对,人家的头衔又是什么公司的老板,又是什么商会会长,可你知道那公司做的是什么买卖吗?就是这个!”冯康说着,拿起自己的烟枪晃了晃,“满上海滩的人都知道,什么商会啊?说得好听,那就是个黑帮,欺行霸市,巧取豪夺。想在上海滩站稳脚跟做生意,你就得给他毕老板送钱送女人!这爷俩,十年来在上海办的事儿,死一百次都不够的!”

冯康说到这里,语气缓了缓,“你还小,不知道这世道的险恶。可是,你不是想好好读书,做个体面本分的女人吗?那你还要和这样的人渣搅在一起?”听了表叔的话,谭央半天没回过神儿,自言自语道,“我真没想到,他是这样的人。”“现在知道也不晚,咱们好瓷不和烂瓦碰,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你放心,他老子欠你爹不少的人情,只要你不理他,他也应该不会太过分。”听了表叔的话,谭央便懂事的点头答应。

谭央晚上收拾东西时才发现袋中的那个蓝绒盒子,本来是要推开窗扔出去的,可是心念一动,便想着打开盒子再看一眼。乌黑镶金的精致钢笔,线条纤巧文气,静静地睡在盒子里,仿若养在深闺的静好淑女。谭央这一看不要紧,倒是舍不得了,这几年来,她总想有一支自己的自来水笔,只是家中接连发生变故,一直未能如愿。这样合心意的东西,她也实在是不能割舍,于是,谭央将钢笔小心取了出来,放到写字台空荡荡的的笔筒里,接着一扬手,将装笔的盒子扔出窗去。

周一的一大早,下属就把从相馆取来的照片送到了毕庆堂的面前,两张,上面的一张,谭央正襟危坐、中规中矩,笑得虽然僵了些,却也还是美的。下面的就是第一次照时,谭央被曝光吓到的那张,手捂着嘴,瞪大眼睛望着前方,明明被吓到了,可是看起来却是好奇心很重,想要一探究竟的样子。那副模样颇为滑稽,毕庆堂淡淡一笑,随即拿出一个信封将头一张照片装了进去。正要抬手将照坏的那张丢到办公桌旁边的垃圾桶里,无意间又瞄了照片一眼,照片上那双清灵的眼睛似乎正好奇的望着他……

一念之差,他收回了手,拉开抽屉把那张照片信手撇了进去,外面,早春三月,黄浦江两岸一派轻柔□伴着满怀暖意,漫卷而来。

7(5)难题

那周末,陈叔去接谭央,她推说身体不适,没有去。之后的一个多月里,陈叔去了几次谭央家,而且,每次都恰巧是在冯康去大烟馆的时候。不过每一次,谭央都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客气的拒绝了毕庆堂的邀请。这之后,毕庆堂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谭央虽然受的旧式教育,却是个心思活泛的人,在上海呆了两个月就渐渐的适应了她所接触的上海生活,窄窄的弄堂,忙碌却活得细腻的沪上人家,还有从大早上就回旋于耳畔这些“阿拉”“戏话”“刮三”的上海方言。入夏后,天气闷热,谭央便躲在房中温书,整整一个夏天,因为有事可做,一晃神便过去了。毕庆堂,渐渐的变成了一个模糊而遥远的名字,恰如他突然的出现,在谭央的心中,对这个人的淡忘都是如此的仓促。

九月,学校开学了。还没来得及体味洋学堂的新鲜,谭央便被沉重的课业压得喘不过气来。每天回到家吃完饭便伏案学习,常常一抬头,便东方破晓了。除了国文,大多数的科目她都要从零学起,然而,因为没人点拨,尽管卖力,也还是收效甚微的。班级里,一群小她四五岁的孩子中间,她坐在最后一排,孤单落寞。同时,课业上加倍努力却起色不大,这也慢慢的研磨着谭央的心气。她喜欢学校,可是在学校却并不顺利。

转眼间到了深秋,难得上海这座以柔媚著称的城市,在秋高气爽里显出了些许清透。中午放了学后,谭央走在回家路上,一辆黑色的小汽车急急的驶过,大约开过去几十米却忽然刹住了车,谭央抬眼看见那辆车便急忙调头往回走,在街口一闪身便不见了。毕庆堂本来打开车门探身而出,一只脚已经落了地,见这情形一愣,随即回到车内狠狠的关上了车门,“这附近有什么高小?”他皱着眉气急败坏的大声问道。

这天下午放学,一群高小的孩子在校门一拥而出,过了好久,谭央才捧着书,满腹心事的走出学校,夕阳的金光铺满街道,也照在她白皙的脸和月牙白的衣裙上,笼上一层令人目眩的底色。路两边的梧桐树,落叶随着风翩然而下,谭央低着头盯着地上的叶子,闷闷不乐的慢慢往前走,直到,视野里出现一双棕色的男式皮鞋,顺着那双鞋往上看,就见毕庆堂逆着光站在对面,对她露出迷人的笑,背后一轮红日在他的轮廓上镶了一道橘色的边,谭央望着他怔住了,毕庆堂极有耐心的看着她。

“大半年没见,谭小姐出落得越发标致了。”听到毕庆堂的话,谭央回过神儿来,原本愁闷的脸上竟有了厌烦之色,毫无礼貌的揶揄道,“真是巧啊,又遇到毕先生了。这么大的上海滩,咱们总能恰巧碰到,有时候,还能一天遇见两次!”出乎谭央的意料,毕庆堂听了她的话没有表现出丝毫尴尬,反而哈哈大笑,“谭小姐啊,我特地跑到校门口来等你,这一等就是半个多钟头,你怎么不领情呀?”谭央迅速抬眼,很是戒备的望着他。毕庆堂却只当没看见,笑着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我是来给谭小姐送照片的。”

谭央稍犹豫,接过了信封,“谢谢毕先生,您那么忙不该耽误您的时间的。时侯不早了,我该回家了。”说罢,她将照片随意夹到书里。连声再见都没有说,转身走了。望着她步履匆匆的背影,毕庆堂眯着眼笑了,有几分戏谑的说,“跑什么跑,我要真的想抓,你还跑得了?”

快步走出几条街后,累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回头一看,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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