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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章

大唐城管大队-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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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徐阳一拍大腿,满脸堆笑道:”在下是韩彦轩的同门师兄,想必你就是我那位师兄在海南救下的女子吧?”

那名女子听闻徐阳的解释,先是一愣,随即便惊喜非常的说道:”你是夫君的同门?那你一定就是刘管家经常提及的徐阳徐郡侯吧!?”

徐阳面露笑意,拱手抱拳:”正是在下。”

那名女子仿佛突然变得有些拘束,连双手该放在哪都不知道,十分粗糙的行了一女子礼,脆生生的道:”奴家见过徐郡爷。”

“哈哈。”看到面前的女子行礼,徐阳急忙上前扶起她,客气道:”日后都是一家人了,还行什么礼,韩师兄比我年长,你就是我嫂子了。”

那名女子似乎不怎么通晓贵族的礼仪,只是兴奋的一直咧嘴笑,让徐阳也有些忍俊不禁。

“郡爷,我们几人坐着四马快车先行抵达长安,后面还有车队,郡爷就不必亲自迎接了,现在先回庄吧。”刘七仔询问过刘叔一些事宜后,走上来对徐阳说道。

“好好好。”徐阳点头对众人说道:”诸位都是有功之人,回庄之后,定要大摆宴席,招待全庄上下共贺三日,不醉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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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交心话

“当时我在水下采珠,结果就有三条大鲨游了过来,像那种浅水,我采了多年的珠都从未见到那种大鲨,它们每一颗牙齿都和钢刀一般,我奋力的在水中游,可是也躲不过那种大鲨鱼,我旁边一直和我一起采珠的吕儿,直接就被那大鲨咬成了两半,整片水域都被红色的血染红了。”

一名女子坐在圆桌旁的椅子上对桌旁另外两名女子后怕的说道。

她的话还未说完,那两名女子都发出了惊呼,金圣曼的胆子稍稍大一些,语气颤颤的急忙问道:”后来呢?后来呢?!”

那名女子似乎在回忆,语气哀伤的说道:”当时我以为我也死定了,大鲨这种生物,不能在水中稍微弄出一点血迹,要不然就会引来一大片,但那个时候,海水里面都是血,想必一会就会有成群结队的大鲨。”

刘梦璃面露担忧之色,”后来你是怎么逃脱的呢。”

那名女子突然很坚定的说道,”当时不远处有一艘大船,夫君就是那时候看到在水面挣扎的我的。”

没有管眼前二人的神色,那名女子仿佛陷入了回忆,语气也变的有些温柔,”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厉害的男人,他好像就是从那艘大船上直接飞下来一般,背后的那把剑几乎就像是一道光,每一次都能划伤那些鲨鱼的皮肤,然后趁它们发狂的时候,一剑刺穿它们的脑袋,当时好不容易爬上岸之后,我细细看了一下。一共死了两只大鲨。还有一只没有死。只是逃走了。”

眼前的二女都发出了惊叹的声音,”听夫君说过海里的鲨鱼力量奇大无比,行动敏捷,若果人一旦落水,几乎一定会成了它的食物,没想到韩彦轩的武功那么高,可以凭借一个人杀掉两只,还重伤了一只。”

听完了惊险的故事。自然到了八卦时间,金圣曼双眼放光的问道:”接下来呢?韩彦轩就说要娶你了吗?”

那名女子似乎感觉有些不可思议,露出惊讶的表情,最终摇了摇头,”没有,夫君当时胳膊、背上皆有被鲨鱼的牙齿划破的大伤口,血流如注,将我救到岸上的时候,他就已经快要不行了,倒在了沙滩上。白沙上全都是他的血,他也已经昏迷了过去。

刘梦璃捂住了嘴巴。似乎对韩彦轩的传奇经历感到太过震惊。

“然后呢?然后呢?!”倒是金圣曼迫不及待的摇晃着那名女子的胳膊,想知道下面的剧情。

“嗯。”那名女子继续道:”当时我也是吓坏了,满脑子都是夫君救下我的场景,当时哭的眼睛都看不清路了,我生怕他死了。”

二女听到这里心也是揪了起来,虽然明知道现在韩彦轩活着回来了,可依旧感到揪心不已,毕竟女人是种神奇的生物。

那名女子接着道:”当时我一路将夫君背回了家,然后用布将他的伤口给绑住,可是血依然是不停的在朝外面渗,当时我娘都吓坏了,她还以为是土人造反了呢,后来知道那人是我的恩人,当时就把家中仅存的外伤药给恩人抹上,看着躺在床上昏迷的恩人,我当时就许下诺言,若是眼前的这名男子能活下去,我定会以身相许来答谢他。”

刘梦璃和金圣曼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女子没有停下,依旧说道:”当时没有一会,我家的院外就响起了嘈杂的声音,接着就遇到刘管家他们了,他们将我和我娘,还有夫君一起接到了大船上,然后一直朝北行驶,过了小半日就到了我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从他们对待夫君的态度上,我能看的出夫君在这艘船上的地位很高。”

听到这里,刘梦璃和金圣曼都已经明白个七七八八,金圣曼笑着问道:”那以身相许的事情你是怎么说的呢?”

那名女子愣了一下,木木地回答道:”就是在甲板上说的啊。”

“慢着。”刘梦璃有些难以置信的说道:”甲板上,当时那里有没有人?”

“有啊,有很多呢。他们都见证了我要以身相许给救命恩人的场面。”那名女子理直气壮的说道。

“噗嗤。”金圣曼实在是憋不住,这才笑出了声。

刘梦璃像是听到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有些尴尬的说道:”你一个女孩子家,难道不知道,这种事不该避讳一些吗?”

“什么避讳?”那名女子傻傻的问道,”在我们渔村,只要喜欢哪个男子,都可以向他表明心意,若是他也喜欢你,两人就可以结为夫妻了,你们这不是吗?”

“怎么样,岭南一行,你看起来倒没有两年前那么冷酷了,倒是也有点人情味了,来说说去岭南有何感想。”徐阳看着坐在房屋砖瓦上的韩彦轩,去膳房拿了两瓶啤酒,自己蹬着梯子也上了瓦房,坐在韩彦轩身旁豪气万丈道。

接过徐阳手中的啤酒,韩彦轩仰头灌了一口,沉默了一会,才缓缓开口:”你待在长安又有何感想?”

没想到韩彦轩居然还反问一句,徐阳也是呛了一下,随即摇头笑道:”我还能有什么感想,这两年,大唐年年丰收,百姓不愁吃不愁穿,一副盛世之势,礼部最近打算搞一个万邦朝拜,来歌颂陛下的功绩,趁着这机会,我打算举办一届大唐运动会,也好娱乐娱乐。”

韩彦轩低着头,淡淡道:”你那玩世不恭的性子却是一点没变。”

“哈哈。”徐阳像是听到什么褒奖一般,将手中的啤酒端起,朝着天上挥了挥,”敬玩世不恭一杯~”

韩彦轩也是抬头看了看天色,夕阳爬上了半边天,将余辉洒在了整个庄子。

“今天下午本来打算去长安体育场看看的,处默、尉迟他们几个又在举办自行车大赛,想必此时已经比完了。”徐阳又饮了一大口啤酒,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样好还是不好,陛下今年封禅的谏书户部已经同意,可能明年正月,陛下就会去泰山封禅,这和我用鬼谷手机镜算的一点也不同,真不知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事。”徐阳有些懊恼的说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轨迹发生的偏差已经越来越大了,历史上的李二,那可是从来都没去过泰山封禅的,而现在,他封禅的建议竟得到了满潮文物一致的同意。

“封禅么。”韩彦轩淡淡的默念一声,仰头看了看天,”如此劳民伤财,非明君之道。”

“看看,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徐阳无奈的耸了耸肩,”一说道封禅,你们这些家伙都以为又是劳民伤财,又是大兴土木的,可是你们没看到陛下这次封禅全都是中央掏钱,现在李二这家伙有钱,你们都太小瞧天下商贾所交纳的赋税了,要知道,光是海外进口的那一批黄金白银,总价值就超过百万贯,全进了国库,你能想象吗?”

韩彦轩的眼神闪着光芒,他确实不太能够理解海外为何让一个积贫积弱刚从战乱中走出的帝国,短短五年内就走上了巅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他确实行了万里路,从岭南,到长安,这一路上的所见所闻都让他时时刻刻感受着这个帝国的崛起与强大。

“有时候我会觉得李氏王朝能够获得今天的成就,功劳全在你一人身上。”韩彦轩没头没尾的来了这样一句,随即就是站起身,头也不回的跳下了瓦房,不见了踪迹。

“我擦,功劳肯定全是我一个人的,要不然这个时候武媚娘他娘的都进宫了。”徐阳也是抠着鼻子,自言自语的说道

第十一章李二的鹦鹉

韩彦轩回来了,带回了许多岭南珍贵的资料,包括地理环境、河流分布、动植物资源等等,这在徐家庄无疑是一件大事,毕竟郡爷当初在派遣车队前往岭南现行探路之时,就交代了日后可能会去那里定居,现在先行者已经满载归来,想必郡爷的计划也会提上日程。

车队归来,郡爷宣布大庆祝三日,宴席一直摆到了庄外,许多长安的商贾和贵族都来庆贺,通宵达旦、不醉不休。

和热闹的徐家庄相比,这几日的皇城则是更加热闹,原因就是修建洛阳行宫的计划已经开始实行,李二不停的在加派人手,想要赶在长安外城的新城郭修建起之前,就把将作监乘上来的修建洛阳宫乾元殿的奏折给实现。

洛阳,这座后来武则天执政时被称为’神都’的都城,此时已经开始展现其巧妙的地理地位,处于整个大唐的心脏地带,又是铁路干线的转折点,更是连接都城长安,其交通之发达,被在南山书院的秦琼教授称为’三百年内兵家必争之地’。

历史上洛阳宫的乾元殿是洛阳最豪华的宫殿,隋炀帝大业元年由将作大将宇文恺监造。修建洛阳行宫的规模浩大,每月役使丁夫两百万人,还征集百姓从大江以南、五岭以北运送奇材怪石,嘉奔异草。这么远运一根大木柱,一次要用两千人。车轮用木葵容易摩擦生火,便改用铁葵,但走了一二里。铁葵就磨坏了。另外有几百人带着铁葵随时更换。一天走不过二三十里。因劳役而死者十有四五。武德四年,李二初平洛阳,不满于隋炀帝的荒奢,把洛阳宫的豪华宫殿都烧了,其中就包括乾元殿。

李二前段时间巡幸庆善宫看《圣功图》时,发出了重修洛阳宫的口谕,将作监马上付诸行动,本朝著名建筑师。南山书院土木工程院教授阎立本精心绘制图样,将作监的全体官员分头做了工程的土木、工匠等各种预算,很快便作出了这个规模宏大的施工方案。

让人惊奇的是,满潮文武竟无一人反对李二修建行宫,相反,整个朝堂上的都称陛下此举为万世楷模。

李二很是豪气的用朱笔在将作监的奏折上批示:不惜财力,恢复旧观

巨大的宫阙像是一个迷宫,这宫阙的道路曲曲折折,在承庆殿李二的寝宫中,一只五色鹦鹉在鸣叫:”吾皇万岁。万岁万岁!”

这只鹦鹉是十多天前西域临邑国进贡的,此外还有两只。一只白色,一只青色,以这一只为最佳。它不仅有着五色斑斓的羽毛,金甲粼粼的爪子,而且还会发出这种讨人喜欢的酷似人语的鸣叫。

本来,李二不喜欢花鸟,他的卧室里也从不陈设带有花鸟的艺术品。他只喜欢马,喜欢纵马于山水间张弓格兽,或者挥着球杖,在马球场上奔驰,他甚至产生过这样的偏见:骏马的的嘶鸣比鸟儿的歌唱更加动听,更富有诗意。这自然与他戎马生涯有关,长期与马相伴,使他产生了骏马的特殊感情。

然而,近来他的情趣,他的爱好,竟奇怪地转移到一只巧嘴鹦鹉身上。与其说他喜欢鹦鹉那好看的羽毛,莫如说他喜欢鹦鹉的叫声。”吾皇万岁!万岁万岁!”那是多么甜美悦耳的叫声,一听到这个叫声,他的心头就像是有茸茸的羽毛在拨动,他感到欣悦,舒服,感受到了天子的尊贵和威严。

人为万物灵长,可是这都是人自封的,野兽走禽全都没有表现过对人类的尊敬,可是眼前的这只鹦鹉,就充分的满足了李二虚荣心,自古以来,和人能受飞禽所尊?自己就可以!

据进奉者说,此鸟极聪慧,能学人语,亦称”能言鸟”。现在,连鸟也高鸣万岁,说明皇上的文治武功,不仅泽被域外,而且也恩及鸟兽,是天示吉祥!

李二的得意此刻达到了顶峰,对左右的宫娥吩咐,要精心饲养,由御厨专门做给鹦鹉吃的,并叫工匠用金丝和象牙给它做了一个小巧玲珑的笼子,挂在自己的御塌旁。

现在,还不到起驾前往御苑的时候,李二和这只鹦鹉同时进了早膳,又爱怜地把它从笼中拿出,放在臂上玩了起来,那鹦鹉振着翅子,一个劲地叫:”万岁!万岁!”

“好鸟!好鸟!”李二爱不释手,轻轻的抚弄着它那光洁的羽毛,歪着头,抿着嘴,不住地端详着,又问那喂鹦鹉的宫娥:”饮过水了?”

“回禀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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