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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黄金瞳-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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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过杯子,在其底有着“大明成化年制”青花双框六字楷书款,形体方正,笔画平直,极为清晰。

要说这个杯子有不足之处,就是在杯沿的上方。有一处铜钱大小的地方很明显的有着修补的痕迹,并且修补的工艺并不是很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物件曾经残缺过,要知道,瓷器脆弱,很容易破碎,而修补瓷器和装裱书画一样,都是个技术活。

有些名贵的瓷器在经历了数百甚至上千年后,难免会有些损坏,而经过高明的匠人修补之后,不是认真观察,根本就无法发觉其修补的痕迹,更有甚者,需要用仪器才能看得出来,而这个杯子修补的手法拙劣,一看就是行外人的手艺活。

“庄睿,这个小酒盅有什么好看的?拿来给我玩玩。”

一旁的苗菲菲见庄睿拿着那个小破瓷器,久久不肯放下,心中好奇,伸出手去就准备抢过来。

“别……这东西金贵着呢。真要是打碎了,格格您最少十年八年的零花钱就没了。”

庄睿连忙让开苗菲菲的手,同时死死的抓住这个小杯子,生怕不小心掉落在地上了,看这大男孩的样子,也知道这杯子的贵重之处,恐怕今天这漏是捡不成了。

“真的假的啊,你知道我一年零花钱有多少?小庄子,这瓷器不都是越大越好看嘛,这个小不点能值几个钱?小伙子,你这个笔筒卖多少钱啊?”苗菲菲对庄睿的话,很是不以为然,以她的眼光看来,那个笔筒倒是不错,镂空雕琢的极为精致,可以考虑买回去摆在自己的办公桌上。

“不单卖,两样加起来一共三十万,二位要是想买,我就说说这物件的来历,不想买的话,请不要耽误我做生意……”

大男孩看庄睿的神色,似乎认出了那个杯子,脸上也不是那么难看了,只是不知道这二人是否能买的起,毕竟三十万元人民币,对于一般人而言,也算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哦?你知道这杯子的来历?那你先说说吧。”庄睿闻言笑了起来,他到现在都没有动用眼中灵气查看,就是想试试自己的眼光如何。

“我们家祖上在清朝曾经任过中海的道台。那也算是三品大员,这两样东西,都是祖上传下来的,要不是我父亲生病了,我们也不会拿出来卖。”大男孩一边说一边接过庄睿递过去的杯子,小心的放在了报纸上。

“可是这杯子是个什么物件,你还没说呢,它怎么就值三十万块钱啊?”

苗菲菲刚才听了庄睿的话后,对于古玩市场这些摆摊的说辞,也是有些不相信了,并且这大男孩的故事编的太为粗糙,比起她刚才在别的摊位所听到的故事而言,那简直没有可比性。

“这是明朝的瓷器,你不懂就别买,反正它就值三十万,少一分我都不卖。”

大男孩被苗菲菲的话激怒了,其实他对于瓷器根本就是一窍不通,只是以前听父亲说过,这瓷器是传家之宝,卖出去的话,最少能值三十万,这才瞒着重病的父亲,将瓷器偷偷拿出了家。想变卖掉之后,给父亲看病的。

“小欢,好好说话,发什么火呀,这位小姐,对不起啊,你别生气,我这弟弟是个急脾气……”

男孩的姐姐拉了自己弟弟一把,带着歉意对苗菲菲说道,眼睛却是看向了庄睿。

“姐,他们不买。就是来捣乱的,理他们干什么啊……”大男孩心里不怎么服气,嘴里嘟嘟哝哝的。

庄睿听到男孩姐姐的声音后,楞了一下,这声音好耳熟呀,似乎在哪里听到过,庄睿的眼睛不由又打量了那个女孩一番,还是没有印象,他可以确定,自己从来没见过这女孩。

“喂,你要买就买,不买走人,盯着我姐看什么啊,小心我揍你。”

大男孩的脾气还真的很火爆,看到庄睿上下打量着自己的姐姐,马上站起身来,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那女孩的姐姐被他的话羞的满面通红,使劲的把自己的弟弟往后面拉。

“小庄子,人家说的对呀,你盯着一女孩看算什么,她要是报警你骚扰,我现在就把你拎回局子里去。”苗菲菲也在一旁起哄,搞的庄睿哭笑不得,他总不能说是听着这女孩的声音比较熟悉,就多看上几眼吧,这话也太俗套了。

“庄睿,你别生气,我弟弟就是个愣头青……”

男孩的姐姐一口喊出了庄睿的名字,让几个人都愣住了。

“姐,你认识他?”

“你是宋护士?我怎么听着这声音耳熟呢。”

庄睿也顾不上男女之防了,一把抓住了宋护士的手,连连摇着,庄睿这一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光,就算是眼睛受伤那半个多月了,要知道,那会庄睿可是承受着失明的巨大压力。也许日后就再也无法看到光明了,而在那段时间里,他所听到最多的声音,除了母亲之外,就是这位宋护士了,所以在听到宋护士喊出他的名字之后,庄睿立即就认了出来。

“庄睿,恭喜你,你眼睛全好了啊。”

宋星君的手被庄睿抓住,感觉有些不适应,一边说话一边将手抽了出来。

“是啊,宋护士,真要谢谢你那些天的照顾和开导,出院那天我去找你了,可是你的同事说你请假了,没想到咱们今天碰上了。”

庄睿说话的时候,脑子里不禁想起了刚刚恢复视力时,所看到的那两团硕大白皙的软肉,不禁有些走神,没有留意宋星君已经把手缩了回去。

“庄睿,怎么回事?你们还真的认识啊?那为什么刚才又不理别人?”

苗菲菲在旁边一脸好奇的问道,这两人都打了好几个照面了,按理说两人要是认识的话,不至于表现的像个路人啊。

“是这样的,我两个月前,在单位的时候……”

庄睿看着面前的好奇宝宝,不得不把之前所发生的事情,给苗菲菲讲了一遍。

“哦,我想起来了,怪不得我也觉得你的名字有点熟悉,我刚到中海的时候,在我们系统内部有一个通告,就是说的中海典当行抢劫事件,里面涌现出一位英雄人物,就是叫做庄睿,没想到是你呀,小庄子,那人不会是和你重名的把?”

苗菲菲还真听过庄睿的名字,那会她刚来中海,又是刑侦专业出身的,对于一些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比较留心,是以在文件中看到过庄睿的名字,不过事情过去两个多月了,她哪里会把那个高大全的形象,和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结合起来。

“差点挨一枪,我犯得着去冒这名吗……”

庄睿没好气的瞪了苗菲菲一眼,他当时是不知道歹徒手里有枪,要是早知道的话,他那会也不会讲那么多废话,直接就趴下按警报器了。

“宋护士,这摊别摆了,这是你弟弟吧,把东西收起来,咱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受伤那会你照顾我十多天,还没好好感谢你呢,你们要是信得过我的话,这物件我来帮你们处理。”

庄睿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中午12点多了,刚才他和苗菲菲只是吃了点点心,这会也感觉到饿了。

“不,不用了,我们刚吃过……”

宋星君不知道为什么,在面对庄睿的时候,总是感觉有些不自然。

“我是吃过了,姐你还没吃呢……”宋欢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庄睿看了一眼宋星君手里的饭盒,出言说道:“走吧,别客气了,你们这东西不是还想卖出去吗。”

第154章 成化斗彩(下)

宋星君倒是知道庄睿的工作。在她想来,典当行和古玩打交道的机会一定很多,说不定就有门路,当下也不再坚持了,等弟弟把两个物件用报纸包裹了好几层之后,跟着庄睿走出了古玩市场。

在城隍庙古玩市场里面,也有几家不错的酒楼,只是今天是周末,游客比较多,庄睿问了两家,都没有包厢,干脆走出了城隍庙,开车带着几人去到南京路旁边的一个五星级酒店里。

宋星君对庄睿的变化有些吃惊,在她印象里,庄睿是个有些腼腆的大男孩,她也见过庄睿的母亲和姐姐,从她们的穿着谈吐来看,并不像是多有钱的人家,现在见到庄睿开着车,并且显露出来的那股自信,让宋星君都有些怀疑自己是否认错了人。

“宋护士。你们随便坐,苗格格就不用客气了,今儿能请到两位美女吃饭,那也是给咱面子不是。”

进到酒店的包厢之后,庄睿连声招呼众人坐下,并随手把菜单递给了苗菲菲和宋星君。

“我要一个鱼翅燕窝羹,再来一条刀鱼吧,春潮迷雾出刀鱼,这月份吃刚好,对了,燕窝羹要两份,给这位小姐也来一份。”苗菲菲倒是一点都不客气,拿着菜单就点了起来。

“不……别,别,随便点几个菜就行了。”宋星君听到苗菲菲的话后,连连摆手,她虽然不知道那鱼翅燕窝羹的价格,不过只听这名字,想必也不会便宜了。

“没事,燕窝羹美容的,那小气鬼要是不请客,这顿就我来请。”

苗菲菲的话说的庄睿是哭笑不得,我这也没说不请啊,再说了,就凭你那小警察的工资,吃得起这里嘛,还不是一啃老族。不过这话庄睿只敢在心里想想。

宋欢好像没有来过这么高档的酒店,进来之后就左右打量着,当然,怀里还是紧紧抱着他那两件宝贝。

几人坐定之后,庄睿问起宋星君才知道,原来她的父母都是中海的普通工人,父亲已经退休了,前不久检查出来患了胃癌,这才一个多月的时间,光是治疗费用,就花去八九万块钱,几乎将家里的积蓄全花光了,这也是没有办法,宋欢才把家中祖传的这两个物件偷出来准备变卖掉的。

宋欢是和庄睿坐在一起的,坐下之后盯着苗菲菲看了一会,又看看自己的姐姐,最后碰了碰庄睿的胳膊,小声问道:“庄大哥,你和我姐姐,真的是在医院认识的?那我姐刚才是怎么回事?明明认识你,还装着不认识的样子。”

“我那会是眼睛受伤。包扎的时候,脸部被遮住了一大半,可能你姐姐刚才没认出我来吧,我不也是听到你姐姐的声音,才认出来的嘛。”庄睿的答案让宋欢比较满意,小心的把报纸包着的两件古玩放在身边的桌子上。

看到宋欢小心的样子,庄睿笑了笑,要是换做他自己,恐怕会更加小心,其实就在庄睿把那个鸡缸杯递还给宋欢的时候,他已经用眼中灵气看过了,这的确是一件有年份的老物件,并且从杯中所蕴含的紫色灵气来看,极有可能就是在自明朝之后,各个时期都鼎鼎大名的成化斗彩鸡缸杯。

要说起成化斗彩,那就要先介绍一下明朝成化年之前的历史了,在明朝有位很有名气的皇帝,就是明英宗朱祁镇,虽然年号里面有英明二字,不过九岁即位的朱祁镇,却是个十足昏庸之主。

朱祁镇即位之后,随着仁宣朝重臣“三杨”的相继去世与引退,加之后宫宦官势力的急剧上升,朝廷的政治日趋腐败,著名的大太监王振就是正统朝宦官专政的代表人物,英宗对他言听计从,他也依仗皇帝的威严排除异己,树立朋党。

当时的元朝在漠北的势力已经一分为二,瓦剌与鞑靼。两个部落互相征伐,到了英宗朝,瓦剌强大了起来,并不断骚扰明朝的北边,瓦剌部当时的实权掌握在太师也先的手里,他经常派人以向朝廷进贡为名,骗取赏赐。

因为当时明朝对进贡国家的使者,无论贡品如何,总要有非常丰厚的赏赐,而且是按人头派发,也先也是看中了这一点,派出的使臣不断增加,最后竟加到3000多人。

王振对此忍无可忍,下令减少赏赐,也先以此为名对明朝发动战争,英宗当时年少气盛,想御驾亲征,王振也想耀武扬威,名留青史,于是极力撺掇英宗亲征,但是由于当时明庭的主力都在外地作战,一时难以调回,因此朝中大臣都劝阻英宗不要亲征。但最后还是没有改变英宗的态度,于是从京师附近临时拼凑了50万大军,在英宗的指挥下浩浩荡荡开始亲征。

由于连天大雨,加之粮饷接济不上,军队的士气非常低下,行到大同附近,看见被也先杀的尸横遍野明军尸体,英宗和王振都动摇了,于是决定撤军。但是王振的老家在蔚州,离大同非常近,于是他决定大军绕道蔚州撤退。王振的提议立即遭到群臣们的反对。认为这样会耽误撤退的时机,但是王振哪里听得进去,加上英宗也希望给王振衣锦还乡的机会,于是大军开始朝蔚州方向移动。

这时王振又心血来潮,怕大军经过会踩坏家乡的庄稼,自己就会背上骂名,于是建议按原路撤军,就这样宝贵的时间被耽误了。当大军行到怀来附近时,由于辎重还没有赶到,于是王振下令原地驻扎等待。

如果这时英宗能够进怀来城驻守,那么历史将被改写,不过历史就是历史,没有那么多的假设,就在怀来城外的土木堡,明军被也先军赶上,并包围。也先切断了明军的水源,明军被困死地。也先假意议和,趁明军不备,发动总攻。明军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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