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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宛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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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一定很喜欢小号,否则,路凯程会特意画这————

我停止了拼图,双手枕在脑后躺向草地,看着悠蓝的天空,突然,哼了一声,“我也想送他一只小号。”

“什么?”喜耐疑惑地看着我。

“喜耐,帮帮我吧!”微笑着看着女孩儿,我的眼底全是狡黠。

“紫上,你很有想象力,可是,这样真的很费事儿!”喜耐端着画粉在那边埋怨地跟我说,

“我要让他看到我的心意有多大!”粗鲁地擦了擦额角渗出的汗,我依然挺大劲儿地在小篮球场上推着画跑道的画粉机。

之前,我已经在篮球场上描出个超大型的小号了,现在只要添上画粉,相信,裴满上完晚自习出来一定能看到!

“咳,紫上,你的这种激情真能和格雷诺耶有得拼!”喜耐笑着摇摇头。格雷诺耶是德国人聚斯金德的畅销小说《香水》的主人公。我们两最近都挺迷这本小说。

“No,No,我哪有格雷诺耶那么疯狂,那是个天才的魔鬼。”我笑着感叹。真的,格雷诺耶是个残酷的奇迹。这个在香水作坊里劳动的孩子,某一天,用鼻子追踪着一种令人目眩神迷的香味。他发现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为了攫取女子身上难得的体香,他杀死了女孩,把她的香味储存起来,变成自己的香水。他先后谋杀了26个少女,每次谋杀只有一个目的,她们身上特有的体香。对格雷诺耶来说,每一次都经历了一场恋爱,只不过他爱的不是人,而是她们身上的香味。所有的人都为他制造出的顶级香水癫狂,直到最后一刻,香水让迷醉的人们把他撕成了碎片。

很精致的残酷,兼具后巴洛克式邋遢与馥郁的矛盾,是个有趣的故事。

“可是,紫上,我觉得你身上流着和格雷诺耶一样的血液,”喜耐皱起眉头,一本正经地盯着我,

“是吗?”莞尔一笑。我真会也疯狂到那种程度?耸耸肩,不可置否。

“啊,对了,还记得小说里那个有着一头飘逸红发和石膏般苍白皮肤的少女吗,我是不是也学着她挂着香水瓶子在黑夜里突然出现在裴满面前,他胆小,说不定一下就记住我了。”淘气地耸耸鼻子,跟喜耐开着玩笑,

“咳,他早吓死了,你这样,我看都会吓着他。”

“不会的,就是送给他一只画在操场上的巨型小号嘛!”

“可是是晚上哩,还要我搬那么重的灯躲在暗处——…”喜耐又开始发牢骚了,

“不重,我试过,”

“那要一直抱着它蹲着,”

“好了,喜耐,你帮帮忙嘛——…”

两个小女生一边推着画粉机,一边唠唠叨叨。天,渐渐黑了。

24

光线在长长的过道里被折射、延迟、扭曲,如同那些不能被洞悉的心灵。

男孩儿立在走廊的尽头。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裴满,生日快乐。”

我的声音在空旷的操场上听起来有些阴冷,事实上,我很真挚。是风的原因,它扭曲了我的声音。

“是紫上吗?”

他的声音轻极了,可是,当风儿带着它传入我耳中时,那种突如其来的欣喜————他记住了我?!

“裴满!”我提高的声音里都有激动的轻颤。男孩儿向我走来,终于看清他的表情,那抹温和的笑————

“每一个伟大的魔术都是由三个步骤组成的。第一步叫做‘验证’,魔术师给你看一样很普通的东西————但当然,它实际并不普通。”手抚上我的发,这样安静柔和的裴满,完美近乎邪恶,是,他眼中的安定反而让人琢磨不透。

“第二步叫‘转移’,魔术师会用那样普通的东西做些不寻常的事情。”他的声音轻地象暗夜里呢喃的爱语,暧昧迷离,而此时,我注意到他的眼睛里有短暂的闪烁,立马要回头,却被他突然插入发丝的手固定住头部,他的眼睛里已经不再遮掩那放肆的得意,“你想去寻找其中的秘密,却找不到答案,这就是第三步的诀窍:‘蒙蔽’,这个部分充满了精微细致的技巧,生死悬于一线之间。你会看到惊心动魄、前所未有的东西。”

长长的睫毛掩住了那双眸里绚烂到妖异的光华,他放下手,向后退了一步,再抬起眼时————能让人置信吗?是哀伤,诚惶的哀伤。

“这就是你报答我的方式。”眼睛是看向我的身后,语气,冷至心谷。

我冷静地回过头,看着身后男孩儿那张愤怒的脸,那双痛苦的眼。路凯程。

之后,我眼睁睁看着这个仿若绝望的男孩儿疯狂地用浇灌花圃的水管狠狠地冲刷掉操场上的小号图案,“你是哪儿蹦出来的,你他妈的是谁!为什么要画这个东西给他看,为什么?!”

他恨恨盯着我,黑暗里,眼中血红的血丝都能看见。

“这东西,是你先画给他看的!”

我恶毒地盯着他,心中也超不爽!突然意识到自己被耍了,不是裴满,是眼前这个愚蠢的男孩儿,是他!是他误导我费尽心机地绘制了这幅小号!裴满记住了我,却只会更恨我!

原来,小号是他的禁忌,他那么气愤地撕碎那幅画,是因为上面的小号!我说过,裴满是个矛盾至极的孩子,他表现的越平静,他的愤怒越深!“第三步的诀窍:蒙蔽”,这个孩子在一语三关:他的安静,是蒙蔽;他那声“紫上”,是蒙蔽;他的哀伤,是蒙蔽。此时,这个已经平静离开的背影,也是真实的他吗?他聪明的利用“哀伤”激起了路凯程的“愤怒”,又用路凯程的“愤怒”成功羞辱了我的真心!原来,一切都是蒙蔽。

“既然明明知道他厌恶小号,为什么还要特意画给他看。”懊恼地闭上眼,我烦躁地低喃,

“那不是送给他的。不是。”

同样盯着那个远去的背影,男孩儿的声音里充满了悔恨。原来,他被设计了。

可他连累了我!

我记恨住了。

25

“跟着我干嘛!”男孩儿转过身,嫌恶地盯着我。我站定只管看着他,不做声。

刚才我追上他,就一直跟着他。裴满不会想到,我对他有多执着,也许并没有原因,我习惯随心所欲。此时,我只想跟着他,他有没有发现我都没有关系,现在,我就想跟着他,很纯粹地跟在他后面。

我的样子或许有些执拗,甚至或许有些无赖。他只能生气地瞪着我,然后,赌气地继续往前走。

裴满,其实真的是个好孩子。

从他发现我跟在他后面,他就一直尽量在明亮的路灯下走,也许他自己都没注意到,这是他下意识地行为。

“这么晚了,你还不回家?!”他又停下来,发很大的火。

我还是不做声地盯着他,心里却在笑:紫上,你看上的这个男孩儿没有错,他有奸猾,有歹毒,有冷酷,可他,胆小!特别是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他再坏,他还是怕你!

“你要跟是吧,跟啊!”再次恼火地转身。裴满被我逼地已经象只无头苍蝇了,不过,我知道,这孩子有潜力,你把他逼急了,他会想办法治你的,而且脑子转的飞快,刚才,他不是很成功的用一系列“蒙蔽”一箭双雕,治住了两个他“讨厌”的人了吗?

我喜欢他,是我招惹上他的,所以,我理所当然心甘情愿被他治,这很公平。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终极原理就是一个“等号”,你自己惹上的腥,即使它再烂再臭,你都要用怡然的心态去承受,因为,这是你自找的。所以,我看见有些单相思的男男女女死缠烂打着对方,结果,对方一句羞辱,一个过分的行为,就觉得“很受伤很受伤”。完全没必要,还是那句话,你自找的自己消受,怨不得任何人。

我消受的起,因此,我心甘情愿。

他进了一家酒吧,“丛洋”,我当然跟了进去。不是个好地方吧,我说他在想坏心思了。

我说过,我和慕夜除了在性上的尺度,我们不是乖张的富家子。我确实觉得酒吧不是个好地方,这些“背弃的荒园”就是城市的阴影,它让人们精神弥留在卑污、懦弱、乏味的边缘。虚伪的激情犹如一片沼泽,吞噬着一具具虚空的身体,最后的一声呻吟也只能化作水面上泛起的点点泡沫。我和慕夜安分守纪的从来不来这种地方,不过,裴满好象经常来。

“裴满,未成年哦!”里面路过的人,好象都认识他,嬉笑着和他开玩笑,裴满全坏心情地推开,而那些人对他的态度都很宽容。

“坐啊!”他坐进沙发,眼睛很亮,笑容很傲,坐姿很嚣张,华丽耀眼得让人一不小心就热血冲了头。不过,他这一切,非常刻意。

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看见他干脆利落地打了个响指,桌上立刻多了两只考究的玻璃杯。旁边的侍者要斟酒时,他却一手压在一个玻璃杯上,

“她一个人喝!”

“裴满,别胡来,你一个人在这玩疯了没人管你,可她只是个小女生!”侍者皱起眉头,甚至是教训。很奇怪,裴满对这种态度并没发怒,他只是盯着我皱起眉头,

“她只喝一杯。”

“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是佛狸,这酒性子很烈。”

“是呀,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是佛狸——…”他突然非常轻浮地朝我笑起来,我明白,他这是故意在激我,

淡淡地弯开唇,我看了他一眼,从侍者手里拿过酒瓶,往杯里倒酒。然后,很利落的一口抽掉。

侍者一旁看傻了眼。裴满只盯着我,不过看的出,他全身都很僵硬。

站起身,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沙发上的裴满,突然手背在身后弯腰挨近他,两眼紧盯着他的双眼,

“你还要我做什么,我都能做。”恬静地微笑着,我说,

他只盯着我,没说话。

26

这酒确实很烈,马上有反应,头昏脑涨。

“这孩子脸都红了。”我听见是那个侍者在说,

“给她杯醒醒酒吧。”是裴满淡淡的声音。

我眯着强睁开眼,只隐约看见对面裴满模糊的轮廓,酒吧并不明亮的灯光下,我看见有个银色的小圆块在他手指的骨节间自由地翻滚跳跃。我努力集中精力看清,原来是枚硬币。

“闭上眼休息一下吧,你喝了醒酒汤,马上会好的。”许是看见我微微睁开了眼,裴满看了眼我说。他旁边的人全笑了起来,我这才发现这一桌已经坐满,全是年轻前卫的男孩儿,女孩儿。我没在意,真的听他的话又闭上了眼。

“裴满,今天怎么找个女的来斗酒。”

“没想和她斗。”

“看也不象,瞧这一杯就——…”

“别说了,她不是这个圈子的。”

果然,这个话题没了下文。男孩儿,女孩儿们起哄的声音,象是玩上别的了。我斜靠在沙发的角落里,微睁开眼只看着他们中间的裴满。

这个男孩儿果真是丰富多面的,此时,他整个人懒懒靠着,脸上的表情看不甚清,只看得见一团银光在指间翻飞,修长灵巧的手指,充满性感。

“四儿,你说你游戏玩的精儿,没裴满厉害,你去他家瞧瞧他的私人收藏————”

“是吗,我知道裴满同志那是‘老一辈’的游戏底子,裴满,你新游戏通了多少?”

“咳,又要教小辈了。”是裴满自负的声音,自然有男孩儿不服气的接茬,“别横不过,这里人都知道你裴满游戏玩的精,我也承认,可那是老东西,裴满,现在新出的游戏你还真别夸这个海口好。”

“我犯不着夸。现在新出的游戏我一个都看不中。原来,我们只要两根线和一个点就能做出一个让你与你的朋友玩上几个钟头的好游戏,我们把那个游戏叫做‘Pong”,但我打赌你们会把它称为化石。现在你们玩的游戏尽是些导弹横飞的玩意儿,充斥着华而不实的特性,浮浅虚假的3D画面和环绕声。有些时候,太忙于往游戏里塞这些东西,会忘记趣味。告诉你们,游戏就是游戏,我们需要的就是两个按扭加一个D pad,统统搞定。”

“那不是太简单,有趣味?”

“趣味不是在按扭的繁复。让我纳闷的是,你们怎么能在事先知道故事情节和设定平平淡淡的难度等级的情况下领悟一个RPC游戏的乐趣?我们?我们会玩上好几个钟头,。电子书就为了挣得足够的金子来弄一把滥得要死的剑。干嘛要那样做?我们得杀掉坏国王!或者龙,或者随便什么大坏蛋!恩,我告诉你们,老游戏里,我们是用心挣得自己的乐趣。”

裴满就象个斗士,在维护着自己志趣信仰的荣誉,说的义正严辞。我起码了解到一点,这个聪明的男孩儿是在游戏的启蒙里挖掘潜藏的。

“可是,现在的游戏情景设置的多精致,单打独斗忑有感觉,”

“No,图象上的进步是给游戏的简单快乐带来伤害的。以几个游戏举例,Doom3,或者新的Ninja Gaiden,它们不会让超过两三个敌人同时出现在屏幕上,这究竟是怎么搞的?我才不在乎水面贴图有多闪亮呢,我要一场挑战!连富兰克林。罗斯福都能从他的轮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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