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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6章

黑洁明言情小说-第6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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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他没吃坏肚子,也会把一旁频频回头看他的女性同胞给吓坏。

  拉著他结了帐,她匆匆走出夜市小吃摊聚集的地方,他却又在小巷口卖卤味的摊子前停了下来。

  「这什么?」

  「豆乾、鸡心、卤大肠……」老板一一回答他的好奇。

  他一副口水要流出来的样子,教她不禁纳闷他的胃到底是什么做的。

  知道他不吃到不会甘心,她翻了个白眼,认命的替他买了几样卤味,他才肯乖乖和她离开。

  然後是猪血糕、冰淇淋、草莓糖葫芦。

  她向来很会吃,但是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大胃王。

  「你这么会吃,怎么都吃不胖?」她以前一直以为外国人都不太敢尝试一些奇怪的食物,像是臭豆腐、蚵仔煎之类的东西,但他显然并不介意,他通常会先吃一口,试试味道,然後风卷残云的把那样东西吃完。

  「我每天做运动。」他吃掉一颗草莓糖葫芦,牵著她的手,笑著说:「我喜欢台湾的夜市,还有小吃。」

  宁宁看了他一眼,她知道周围的人都忍不住转头看他,这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帅了,就算是在夜市里汹涌的人群中,就算是换去那些高级服饰,只穿著他和寇子要来的T恤和牛仔裤,他那张脸还是让他相当显眼,更别提这家伙睑上还挂著和蔼可亲的笑容了,那笑容让其他人更加放胆好奇的看著他。


  他笑得很高兴,走在夜市里,左顾右盼的神情活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

  「你没逛过街啊?」瞧他那模样,她终於忍不住开口。

  这一天下来,他走到哪里都像是去远足的小学生一样,既兴奋又开心。

  「没有。」

  「没有?」她一愣,停下来看他,「你从来没有逛过街?」

  「对,没有。」发现她停下,他也跟著停下,见她表情诡异,不禁奇怪的问:「怎么了?」

  「为什么没有?」

  「没有什么?」

  「逛过街。」这男人少说有三十了吧?她知道有些男人不爱逛街,但她实在很难想像一个人活了三十年竟然没有逛过街。

  「喔,那个。」他耸了耸肩,一扯嘴角,「小时候,老头子管得比较严,长大後,大概是因为工作忙,所以没想过。」一

  她皱起眉头,「你不逛街怎么买东西?」(

  「东西?」(

  「你想要的东西,像是衣服、鞋子、CD、手表之类的东西。」

  他眼也不眨的说:「那些查德会处理。」

  「查德?」她又是一呆。

  「管家。」他解释。

  「管家?」

  「我们需要什么,只要和他说,他会请人送到家里来。」

  「送到家里来?」OK,好极了,她开始觉得自己像只蠢笨的鹦鹉了。

  「对。」

  「为什麽?」

  「为了安全上的顾虑。」他一扯嘴角,自嘲的道:「我家很不幸的还有些钱。」

  对了,这家伙是有钱人。

  她有时候会不小心忘了这一点,特别是这家伙几乎是无怨无悔的天天任她奴役,事实上,他做那些事时根本是笑容满面的,她只差没开始怀疑他有被虐待狂了,但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那样。

  他只是因为从来没有做过,所以觉得有趣而已。

  沉默的看著他,宁宁不自觉的又蹙起眉头。

  可恶,她真的不喜欢胸口涌现的那股情绪,她该死的不喜欢同情一个身家可能超过上亿的富家子弟。

  「好玩吗?」她开口问。

  「什么?」

  「倒垃圾。」她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了,但看来这次还是慢了一步,该死。

  「追垃圾车的时候。」他笑著说。

  好极了,现在她竟然开始同情这家伙从来没倒过垃圾,这真是太荒谬了。

  夜市里人潮汹涌,她被他拉著柬跑西逛,虽然腿早就酸痛得要命,宁宁却狠不下心打断他,毕竟这男人都已经和自己说过他从来没逛过街了,她还能怎么样?特别是她没多久就在言谈之中发现,他不只没逛过街,很多一般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他也从来没做过,他听过,知道那些事,但是却从来没做过。


  像是吃路边摊,像是自己买衣服,像是杀价。

  最後一样他倒是很快就上手,没两三下就把老板说得节节败退,到头来还心甘情愿的用接近成本的价钱把东西卖给他。

  他玩得很高兴,她到後来必须一直提醒他这个不需要,那个不必要,当他竟然想把那九个叠在一起的大小趴趴熊买回家时,她发现他纯粹只是因为喜欢杀价的乐趣。

  「不行。」她说。

  「宁宁……」

  「不行。」她板著脸,没有第二句话。

  「老板答应给我们半价……」

  「不行。」开什么玩笑,她才不要带著那些叠在一起,至少有半个人高的趴趴熊坐大老远的公车回家!

  「我是要买给我侄子的……」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

  「NO!」她眯起眼,警告他道:「看著我的嘴,我说NO!」

  他又摆出无辜的小狗脸。

  三分钟後,他们几乎错过最後一班公车,匆匆忙忙上了车,车上只剩下一个位子,她一屁股坐下,他则站在她旁边,手上抱著那九只叠在一起的趴趴熊。

  公车往前开时,他站得还算稳,但每次一遇到红绿灯,司机煞车时,他就会往前倾,一副要跌倒的模样。

  受不了他那矬样,宁宁无力的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伸手,「拿来。」

  他露齿一笑;将趴趴熊拿给她。

  可恶,真是蠢死了。

  瞪著那几只待在她膝上,活像被人痛扁一顿的趴趴熊,她真是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看起来又懒又爱睡的东西。

  「我以为你们美国人喜欢米老鼠。」

  「现在的小孩子喜欢的是那只会发出闪电的黄色小老鼠。」他笑著说。

  「皮卡丘。」她瞄他一眼,「那不是小老鼠,是神奇宝贝。」

  「是吗?」

  「这几只又不是神奇宝贝。」她抬头,只见他两手轻轻松松的搭在公车吊环上的不锈钢管上,一颗头几乎都要碰到车顶了。

  「可是它们长得很可爱啊。」他伸手拍拍最上面那只趴趴熊,露出童心未泯的笑容。

  她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

  过了几个站之後,她身旁的人下了车,她移进去,让他在她旁边坐下,然後把那些叠得很高的蠢趴趴熊还给他:也许是因为太累了,他坐下来後没有多久就打起瞌睡来,跟著那一颗金色的脑袋很自然而然的就往她肩头上倒。


  搞什么?

  皱起眉,她伸出手将他的头往另一边推。

  他抱著趴趴熊维持那姿势好一阵子,然後在一次公车转弯时,又倒了回来。

  她再把他的头推回去,公车刚好往另一边转,结果他差点跌下座位,她反射性的抓住他的手,他醒了过来。

  「你坐好啦。」她著恼的说。

  「Sorry……」他喃喃道了歉,重新坐好。

  可没多久,他又睡著了,然後又往她这里倒过来,她伸手想再推开他的头,视线却撞上隔壁那个欧巴桑,欧巴桑不赞同的皱著眉头,一脸好像她这样把他推开有多坏心的模样。

  她把那欧巴桑瞪回去,照样把霍克的头推开。

  拜托!这家伙的头重得要死,天气又这么熟,他又不是她什么人,她干嘛要给他靠?哼!

  双手抱胸看著窗外的街景,她才这样不爽的想著,他的头又倒了回来。

  可恶……

  暗暗咒了一句,她却忍住了伸手的街动。

  然後,车子过了一站又一站,中间有些人上了车,又有些人下了车,欧巴桑下车时,宁宁忍不住对她做了个鬼脸。

  不过欧巴桑下车後,她还是没把他越来越重的脑袋给推开。

  反正她的肩膀早被他压麻痹了。

  轻哼一声,欧阳宁宁瞥了那压在她肩头上睡死的男人一眼,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算了,就当是前辈子欠他的好了……

  公车摇摇晃晃的前进,街上的车流量也越来越少。

  一家家的商店打烊、拉下了铁门。

  她强撑著睡意浓重的眼,听著他规律的呼吸,心里盘算著明天该做的事。

  窗外的街景随著公车的前进不断倒退著,不觉中,她也靠著他的脑袋,合上了眼。

  他的金发,有著她惯用的洗发精香味。

  玫瑰耶,他也真敢用。

  嘴角在不自觉中弯起,她靠著他那颗散发著玫瑰花香的金色脑袋,在那熟悉的味道中,缓缓进入梦乡。

  黑夜中,老旧的公车载著剩下的乘客,继续跟著红绿灯的指示,停停走走的往前开,一站站过去,车上的人越来越少,夜也越来越深了……

  结果,他们一路睡到了总站,才被司机叫醒过来。

  在公车总站打电话叫计程车时,她不禁怀疑自己为什么要坐公车丢那个脸,早知如此,她一开始就坐计程车了。

  唉,真的是,千金难买早知道……

  「宁宁,吃饭。」

  「先放著,我等一下再吃。」

  听到这句,霍克拧起了眉,走过去把饭放在桌上,伸手在她面前一弹指,吸引她的注意。「嘿,你早上也是这样说的。」

  这家伙真烦!

  宁宁皱起眉,想开口骂人,却在看到他脸上的表情时一怔,她没看他那么严肃过,他一向是嘻皮笑脸的。

  「把饭吃了。」他说。

  不知道为什么,心头猛地一跳,无法再看著他那认真的碧蓝双眼,宁宁收回视线,改看著桌上的餐点。

  「吃点东西,图不会趁你吃饭时自己跑掉的。」他拉来另一张椅子,倒转椅背,跨坐而下。「把饭吃了,我就不吵你。」

  见他一副她不吃,他就不打算走的模样,宁宁才放下绘图板和笔,认命的拿起筷子吃饭。

  霍克看她吃了,才松了口气,刚刚在客厅桌上看到他早上特地帮她买回来的早餐,她动都没有动过时,他差点以为她在房里挂了。

  这女人那么爱吃,怎麽可能会连一口都没有动?

  他慌张的推门进房,却见到她仍然好好活著,只是依然在画图,而且画到完全忘记吃饭,他那时才晓得为什么白云会特别替这女人外送,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她可能早八百年前就饿死了。

  「你这画稿什么时候要交?」他一手搭在椅背上,一手支著下巴,瞧著她吃饭,不知道为什么,她眼眶下的黑眼圈引发他莫名躁郁。

  「明天。」她挑去鲑鱼的刺,吃得津津有味。

  「你常常这样赶稿?」他知道她两天没睡了,怀疑她怎么还有办法清醒。

  「偶尔。」她瞥他一眼,见他一直盯著自己,不禁皱眉,「你没别的事吗?」

  「没有。」他说,一双眼还是盯著她瞧。

  她似乎不怎麽在乎自身的外貌,常常披头散发、睡眼惺忪,穿著一件大T恤和短裤就下楼到店里去窝著。

  他认识的女人,每一个都是不化妆就不敢出门,更别提要像她这样随性到几乎可以称得上是邋遢的模样了。可这女人却又不是不会打扮,参加老哥和白云的婚礼时,她的穿著打扮就十分正常,甚至可以称得上是相当……漂亮的。


  所以他後来发现,她只是懒得装扮自己,毕竟平常又不出门,可再怎麽说他也是个男人吧?她却似乎不在意他的眼光……

  这真的让他内心有点小小的不是滋味。

  「我头上长角了吗?」这家伙干嘛一直盯著她看?看得她越来越不自在。

  「没有。」就是这种很冲的口气,让他怀疑她的眼光和世人不同。霍克苦笑,忍不住开口:「很少有人会像你一样,这样对我说话。」

  「那只是因为你有钱。」她冷淡的泼他冷水。

  好狠。

  霍克哭笑不得的看著她,自嘲道:「我还以为是因为我很帅。」

  她瞥了他一眼,简洁的下了结论,「你被宠坏了。」

  「原来如此。」他嘴角一扬,终於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这女人。

  因为只有她不会用特别的态度对待他。

  她不会因为他有钱,不会因为他长得帅,也不会因为他有名,就用另一种方式对待他,她不崇拜他、不谄媚他,她很……自然。

  这种感觉真不错。

  「你真可爱。」他笑著说。

  宁宁一愣,在瞬间红了脸,瞪著他啐了一句:「神经病。」

  没想到她会因为这么简单的一句话脸红,他微微一讶,嘴边的笑容扩大,「好可爱。」

  「无聊。」她红著脸,又恼又尴尬的将吃完的餐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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