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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心扉的信-第3章

小说: 心扉的信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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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丹到同学家去讨论功课。

伯母待她如上宾,已经过了八日,那家人还在过年,喜气洋洋,糖果瓜子式式具备,一大蓬杂锦瓶花,什么颜色种类都有,土里土气,看上去却说不出的可爱。

伯母还给守丹封红包,守丹受宠若惊,差些手足无措。

又留她午饭,守丹本来要推辞,一闻到肉丝大白菜炒年糕的香味,垂涎三尺,肉身不听令,自顾自跑到饭桌前坐下,一下子吃尽那种粗糙平凡但异常美味的食物。

同学的母亲亦是寡母,环境也不见得很好,靠大儿支撑着给家用。但不知恁地,人家就是有人家的乐趣,说得文艺腔些,那家人充满了爱,从不怨天尤人,甘受命运安排。

守丹真想化身为那家一分子。

苦虽苦,也许永不能成为人上人,但是穷得开心。

守丹也向往家境富有的同学,有人念完初三就被家里送到英国寄宿,暑假回来,对牢老同学便诉苦:“千万不要留学,苦不堪言,一次在网球场练球,已经筋疲力尽,教练还直骂我不用心,我想到家在万里之外,长年累月倾诉无门,顿时哭起来……不是人过的日子。”

守丹不知多向往,也极想尝一尝这种非人生活: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可是四周围都是监护人、同学、教师,还有,家里按时汇大笔款子来,还有,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诉苦。

这种苦是浪漫、光明正大,以及受人欢迎的,尽诉无妨。

梁守丹身受之苦却是肮脏、黑暗,甚至有一点点变态的,她不愿说,相信也没有人愿意听。

除了心扉。

心扉才是梁守丹最忠实的朋友,她什么都不用瞒她。

想到这里,守丹的心一宽。

在家,生活如旧,已经长得比母亲高出半个头,但是母亲仍然呼喝她。

“上次叫你拿去干洗的衣服挂在哪里?”

“你房间的衣柜里。”

“同你讲过多少次,干洗药水有股味道,得挂窗口吹吹才收拢,你耳朵长哪里了,为什么每句话总要说上一千次才会钻进你脑袋,然后像单程票似,只作一次用?”她恨恨地骂,“笨!同你父亲一样,笨。”

守丹忽然转过头来,冷冷说:“请勿这样形容我父亲。”

招莲娜一怔,守丹极少驳嘴辩白,这次造反有理,她只得别转了头,点起一支香烟。

谁知守丹跟着一句更不客气,“人人戒烟,吸烟老土,又影响健康,落伍。”

招莲娜一听,怵然心惊,她多么害怕脱节成为老一派人物,她死撑着不肯做中年人,她希望每个人都误会她只有二十九岁,或者,至多,三十一、二岁,她急急按熄香烟,神经质地在客厅踱步。

守丹有时在深夜都听见她高跟鞋“咯咯咯”在地板上敲响。

到了家也不脱鞋子,一去了高跟鞋,起码矮七八公分,更落伍,更不时髦。

招莲娜太没有安全感了。

小息,梁守丹把心扉的信取出,读了又读,读了又读。

男同学于新生问:“是谁的信?”

守丹矜持地微笑,不作答。

“是朋友,抑或笔友?”

守丹仍然谜一样地笑。

于新生扬一扬浓眉。

守丹知道再冷落他,他会感到没趣,也许就转头走开,少女的本能使她知道对待异性要拿捏得准,紧些松些,松些紧些,才能博取他们好感。

于是她轻轻说:“是位作家给我的回信。”

“作家,”这个回答实在勾起小男生的好奇,“你认识写作人?”

“是我最好的朋友。”守丹有点骄傲。

“谁,金庸,倪匡?”

“心扉。”

“心扉?没听说过。”

守丹不悦,“不懂就算了。”

“是男作家还是女作家。”

守丹又说:“算了,你根本没有兴趣。”

新生笑,“你呢,有没有意思跟我们去看莎奇*书*电&子^书士比亚《王子复仇记》改编的电影?明年我们要读哈姆雷特。”

守丹点点头。

“心扉,对于于新生,我不十分肯定,他的面孔太扁,远看倒是趣怪,近看似被人踩了一脚,不过此君功课与家境都非常好。”

“守丹,找朋友,应该看他性格是否光明忠厚谦和,学识好不好,读书可用功,余者都是细节小事,不必理会。”

“心扉,是是是是是,多谢教训,但于新生从来没有单独约会过我,通常我们一大班人出去,不过他会特别照顾我,为我买一个冰淇淋之类。”

“守丹,怎么没听你说起功课,你的学业怎么样了?”

“心扉,你除了诲人,还专门会扫兴。”

守丹最不爱提起功课,她的成绩由中等变得平平,现在已经十分强差人意,再下去,恐怕要跌破底线。

母亲根本不理会她,做了一个印章,任由守丹乱盖在成绩表上,乏人鼓励,守丹觉得用了功也是白用功,不如把时间用来看闲书读小说。

“心扉,我不想再讨好母亲,太艰难了,考了第一,未必会引起她注意。”

“守丹,为别人努力是十分幼稚的一回事,用功读书或是办事,最终得益的都是你自己。”

“心扉,同你通信是越来越没有意思了,下次,大概你会告诉我,周处怎样除了三害,还有,司马光怎样打破大水缸救了小同学,还有,孔融如何让梨。”

“守丹,我猜你已到了他们说的所谓反叛年龄,有点不可理喻,不高兴的话,我们可以暂停通信。”

“不不不不,心扉,我得罪了你,抱歉,抱歉,没有你的信,我的小天地变为灰暗,千万不要这样惩罚我,你忠实的朋友守丹。”

那是一个下大雨的晚上,守丹从来没见过那样大的滂沱雨,窗外雨水如瀑布似倾盆倒下,马路上积水冲得一如激流。

守丹放学尽管打着伞还淋得似落汤鸡,回到家中全套校服连鞋袜换过家常便服,便坐在窗前观雨景。

她记得三两岁的时候父亲在下雨天教她折纸篷篷船放到路边,那船似真的一样,随着渠水一下子冲走。

父亲时常在下班后抱她坐在膝头上,母亲那时也爱笑,时常在家中请客,环境好似相当不错。

守丹叹一口气,本来酷热的空气,被雨水一冲,形成一股股薄雾,一阵冷风隔一阵热风,守丹并不留恋过去的事,失去便失去,因为年轻,前头有许多未知,想必不可能全是糟糕的事,因此乐观,开着半扇窗,任由雨水和着风扑打面孔。

招莲娜回来了。

守丹对母亲始终畏惧,连忙自窗台跳下,等待吩咐。

招莲娜自然亦浑身湿透,十分狼狈,一双高跟鞋泡在水中已久,每走一步,吱吱作响,她狠狠用力将它们自脚上甩出去,摔到墙角,“啪”的一声,像是泄了忿。

母女都没有讲话,雨声哗啦哗啦,特别响亮。

她终于开口了,“守丹,换件衣服,待会儿有人来接我们。”

守丹抬起头来,谁,谁这样看得起我们母女?

招莲娜搓一搓酸软的足趾,每逢遇到这种天气,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关节不痛,自脖子到肩膀,脊骨、腰身……直如要拆散分家似,实在挨够受够了。

她用比较满意的口气说:“司机及大车来接我们。”

守丹静静看着母亲。

招莲娜瞪着她,“怎么,不相信?”

守丹连忙说:“我去换衣裳。”

“且慢,你有什么衣服?到我柜里去挑件隆重的穿,是去吃晚饭呢。”

守丹迟疑。

母亲那些衣裳,款式老土兼早已过时,她怕惹笑。

招莲娜却误会了,“你一定要去,不然又说我把你收起来,不让你见光,视你为耻辱,去,摊牌,我不怕谁知道我有一个这么大的女儿。没错,我是寡妇,我穷,但是我熬下来了,我要带你出去见客。”

到了这种地步,守丹看牢母亲慷慨激昂的面孔,更加不想出席什么晚宴。

但是她不敢反抗,她悄然走进母亲卧室,拉开衣橱门,里边密密麻麻塞满衣服,多得挤迫在一起,要用力拉才能扯出来,但它们都是历年来不舍得扔弃的旧衣服,根本不能穿上街去。

守丹不知道挑哪一件好,终于打算自素色着手,她闭上双目碰运气,伸手一拉——睁开眼,苦笑,这是什么运气?手中竟是一件褪了色的钉珠片裙子,本来银色的亮片现在已变为灰色,衬里的纺绸也已霉烂。

守丹悲哀地看着它。

这条过时的跳舞裙子像是在揶揄她与她母亲的命运,守丹太记得这件衣裳了,她五岁的时候见过它,父母结婚周年,请客,它曾经出过风头。

守丹轻轻拨动裙身上的珠片,就是它罢,当作纪念品那样穿吧,她也不怕谁耻笑她。

守丹把珠片裙子套上身,衣服出奇地合身,在阴暗的光线下,也不觉得特别陈旧,正在照镜子,母亲在身后出现,打量她一会儿,一声不响地走开。

母亲没说谎,不到三十分钟,果然有一辆大房车停在门口,司机还穿着制服。

招莲娜把一双银色的鞋子摔到守丹面前,守丹赤脚就穿上它。

下了这么久的雨了,有点冷,但是守丹年轻,光着手臂,也不觉得冷,这件衣裳原本有条配对的披肩,此刻已经丢失。

母女俩上了车。

招莲娜那身晚装更不堪,她已失去紧绷的皮肤,眼睛也不再明亮,无法遮掩妆扮上的缺憾,她心知肚明,故在有空气调节的车子上狠狠地抽烟,想借此镇定神经。

守丹挠了拂手,试图把烟味驱散。

车子不知道要驶往哪里去,雾气布满车窗,水拨勤拂试,司机也只能看到短距离。

守丹觉得车子像驶了一年,方才缓缓慢下来,抬头一看,是幢小洋房,两旁冬青树被雨洗得碧绿,房子是簇新的,像积木搭出来似的。

除了在电影或书报中,守丹从来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洋房。母亲这个朋友,想必非富则贵。

还未持按铃,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迎了出来,三十余岁,衣着考究,一脸笑容,而且,他不是不英俊的。

“请进来。”他态度很和善。

守丹经过他身边,他忽然说:“你记得我吗,我叫罗伦斯,姓洛。”

守丹一怔,记得,她记得有这个人,他打电话来,叫她通知母亲,那件事有好些日子了,这么说来,他与母亲已是老朋友。

守丹脑海中忽然闪过另外三个字:老相好。

她忽然笑了。

罗伦斯洛没想到会在一个下雨的阴天看到如此晶光灿烂的笑脸,心一动,一股感动的暖流自心底升起,表情一时失去控制,有点呆。

守丹看见了,又是一笑。

罗伦斯洛这样见惯世面的老手居然会别转面孔,不敢逼视。

招莲娜并没有看见这一幕,她走在前面,四处打量室内布置,目不暇接,十分艳羡地说:“洛兄,这两年你进帐实在不错哩。”

只听得罗伦斯洛说:“哪里哪里,房子车子,统统是租回来的,这个月弄不到钱,下个月就得滚蛋。”

说得这样坦白,这人倒也可爱,守丹看着他,不禁又嫣然一笑。

那洛君呆呆地看着小女孩。

真没想到招莲娜生得出这样的女儿。

佣人已经摆出晚餐。

“来。”洛君说,“尝一尝我厨子的手艺,这只清汤翅不少人都说好。”

守丹坐下来,皱一皱眉头,这样郑重,就是为着吃这一顿?第六感觉告诉她不像。

不过她乐得大吃一顿。

家里永远只得冰箱里取出剩菜,守丹觉得她一生就是吃残羹冷饭长大的,开头是从九流小馆子里叫来的外卖,压根儿没新鲜过,后来饭盒流行起来,一打开便一股隔夜味,所以守丹不会放过吃新鲜饭菜的机会。

而招莲娜,她无论吃什么,已不知其味。

罗伦斯洛看着守丹狼吞虎咽,大惑不解,这女孩子,多久没吃饱过?

招莲娜的环境竟这样差了?

招女士开口:“我已欠了半年的租,就快被赶走。”

“跟你说过多次,莲姐,搬一个小点的地方,排场缩一缩。”

“再缩不如睡街上。”招女士狠狠地答。

洛君有点尴尬,“当着孩子,这算什么话。”

守丹也知道,实在是不能再紧缩了,公寓连天花板都剥落,也筹不出钱来粉刷一次,十只灯泡,九只不亮,也只能逐只换,乘机省电。

守丹轻轻叹口气。

招莲娜说:“我已无路可走。”

洛君不安地看着守丹,“话别说得太夸张。”

守丹给他一个微笑,意思是不怕不怕,这种话我已听惯听熟,只当耳边风,您请放心,已伤不了我的心。

但是洛君还是有点窘。

“替我想想办法吧。”

“把小孩也带出来干什么呢?”

“你没听过苦肉计?”

“我们去偏厅坐,喝杯咖啡,慢慢谈。”

“给我一杯酒,守丹,你到处逛逛。”

他们不想守丹听见会谈过程。

守丹识趣,一走,走到后花园,雨停了,水珠不住自树叶尖滴下,忽而一阵清香,抬起头,守丹看见大蓬大蓬雪白的栀子花,她顺手摘了两朵下来,簪在耳边。

月亮出来了,银盘似,由乌云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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