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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浮生物语外传-第34章

小说: 浮生物语外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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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沉寂半晌之后,方岳终于抓狂地大吼,“罗影呢?!她到底去了哪里!”



女子收起浅笑,恢复了最初的漠然。



“你眼前的断骨,便是罗影留在这世上最后的痕迹。”她冷冷道,“罗影曾经告诉我,她有一块家传的玉佛,在她还是婴孩时,有一高僧曾嘱咐她的家人,说她命中有个生死劫,必须将这块玉佛贴身佩戴,直到二十五岁方可取下,否则必有大祸。可是,在她第一次从你那里回来之后,我便没有见到她脖子上的玉佛了。呵呵。”



玉佛……那一夜间褪去了颜色的玉佛……方岳嚅嗫着,语无伦次:“大祸……什么意思?”



“一个月前的某夜,你可记得那场暴雨?”黑衣女子缓缓道,“世有妖物,名合口,人面彘身,隐匿地下不喜阳光,以人果腹,每二十年现世觅食,此物现世,必招大水。”



惊怕之间,方岳听得糊涂,哆嗦着问:“这……跟罗影有什么关系?”



“合口虽然凶猛,但终是邪物。那高僧跟罗影有缘,知她命中的生死劫与这妖物有关,只有玉佛可以替她挡这场劫数。”黑衣女子面露惋惜,“只可惜,她把这救命符给了你。可恨,那夜我不在此地,否则这姑娘也不至于……”她柳眉微皱,抿了抿嘴唇,将一丝难过逼了回去。



食人的妖怪,褪色的玉佛,生死劫……那个如一场噩梦的雨夜在方岳的眼前越发清晰,当时那耳边的怪响,胸口发出的奇异热量,留在房间里的古怪脚印,一切一切都在向他证明一个最荒唐但又最真实的故事。



“如果罗影没有因你的一句闲聊,而把玉佛给了你,被合口吃掉的,该是你。”黑衣女子冷睨着面色苍白的他,“那一夜发生的一切,你该知道并非噩梦一场。如果你看过你们那里三天后的报纸,就该知道那个雨夜,在你家附近的小区里,有一家三口莫名失踪。另外,若你把那天世界各地的新闻聚拢在一起,会发现在那个夜晚,莫名失踪的人远不止那一家三口。合口的数量不算多,但我们所在的每一块土地下,都有它们的踪迹,以他们自己的习惯划分好各自的领地,一旦对机成熟,便集体出动。你很走运,玉佛拼尽全力替你挡走了凶悍的合口,褪去了应有的颜色。而罗影所在的这个地方,同样也藏着祠机而动的合口,但是,她用自己的命换回了你的。褪去生命的躯壳,只剩一块无色的白骨。”



“你……你怎么知道我们的事……你……”方岳的胸口大起大落,恐惧地看着这神态自若、有着天使样的安详、却又身藏恶魔般冷酷的女子。



黑衣女子的嘴角一翘,轻笑:“我说过我是一只千年的树妖,如果我想知道一些事,就一定可以知道。普通人类,对我而言没有秘密。”



说罢,她起身走到书桌前,有些入神地看着那只斑在鼠标上,呈无意识移动中的掌骨,淡然道:“当我赶回来时,罗影已经没有了,房间里,只留下这块残缺不全的掌骨。”



她没有再多看方岳一眼,自顾自地说了下去:“很快,我发现这块掌骨,竟然是活的。我看着它用唯一的一截指骨,打开电脑,然后便一直覆在鼠标上,让MSN上的头像在那个早晨重新亮起。这一个月,我一直留在这里,看这块骨头究竟想做些什么……”



她的话,让方岳像石头一样,僵在原地。



“一块白骨在玩电脑,呵呵,也许外人想来,会觉得如此滑稽。”她转过头,直视着方岳呆滞的双眼,“许久前,晚上我偶尔会到罗影这里找她聊天,发现她总是很晚都不睡,一直开着MSN,却又不见有任何人跟她说话。我问她,她说,她怕男友要找她说话时,她不在,她最怕他有心事无法纾解,所以,总是让自己的头像亮着,如果他需要找人倾诉,第一时间就能找到她。我还见过这粗心的姑娘,在走夜路不小心摔得满身伤的时候,还坐在电脑前三天,帮她的男友修改什么策划案……我还吃过她做的饭,不好吃,她不好意思地说,她正在锻炼厨艺,等以后跟男朋友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把他喂得胖胖的。”



“你……她……”方岳的嘴唇已经没了血色。如今的他,连一个完整的词语都无法说出。



“我问过一位朋友,他告诉我,情深义重,白骨亦生。”黑衣女子幽幽叹了口气,“如今你该明白,为何这段时日,跟你对话的‘罗影’只会发一些表情符号了吧。她不是只会,是只能。它只是一块附着罗影生命的残骨,没有办法在键盘上敲出字来,只能用最机械最简单的方式,用鼠标点出表情给你,起码让你知道,他还在你身边。”说着,她顿了顿,“要你过来,是我的意思。作为这整件事里的男主角,你有知情权。若再让这块生骨继续下去,这份牵挂会让罗影入不了轮回,我得帮她。”



黑衣女子走到方岳面前,伸出手指在空中划了道弧线。



无数张纸片,从空中纷纷扬扬落下,像去年冬天下的那场雪,



“罗影的日记,作为遗物,该交还给你。她的外婆,我会照顾。”黑衣女子的语气平静得像在念一段最平常的对白。



说完,她举步朝门外走去,走了两步,她又侧过脸,说:“你们人类的感情,我本不想插手。可我还是想跟你说,也许你觉得她能给你的东西太少太渺小,连那块救命的玉佛,最终也只是被你草草塞入抽屉。你这样的家伙,要怎样才能了解,她给你的,是她能给你的全部。”



黑衣女子的声音很好听,像最精致的风铃在和风中敲击,但是,那份抹煞不去的伶俐,像一片最薄最锋利的刀刃,切进了方岳的血脉之中。



一阵薄烟腾起,黑衣女子的身影在氤氲的空气中淡去。



方岳的魂魄似乎已与肉体分割开来,他翕动着嘴唇,用颤抖的手拿起面前的一张张日记——



“下个月是他生日了,一定要记得买生日蛋糕。听到他说已经很久没人给他过生日,我难受。”



“妈呀,好痛啊,那个不长眼的衰人!害我摔得一身伤!不过还好,终于赶在期限之前把他要的东西全部改好了!明天还是去医院吧……我哭。”



“他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他是。不要胡思乱想了,睡觉!”



“亲爱的,我昨天梦到我们结婚了呢。哈哈,真希望别那么快醒过来,婚纱真漂亮!你今天说很忙,所以没跟你说,呵呵。”



方岳的喉咙,像被鱼刺给卡住了。



这时,一阵疾风从他头顶上旋过,紧闭的窗帘猛然被掀开来。



耀眼的阳光从蒙着雾气的玻璃上穿透而进,端端照在那块雪白的骨头上。



无声无息间,白骨化作烟尘,腾起在空中,组成一片奇异的图案……



一个姑娘,故作凶悍地叉着腰,一手捏着沾满灰尘的抹布,撅着嘴数落:“你这家伙,我不在的时候你好歹也擦擦桌子嘛!灰都能把人淹死了!”



无际的眩晕中,方岳像个死人一般,躺倒在地,手里的日记纸,紧紧攥成一团……



尾声



黑袍五号并不是一个讲故事的能手,从头到尾,语气平淡,像在念一本长长的流水帐,有时候还会卡壳,要我等半晌才能听到下文。



“你从哪里搞来这样的故事?”这次是敖炽抢先发话了,边问眼睛还边瞟向我。



“从一本旧书摊上的过期杂志里看到的。”黑袍五号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很适合讲给一对夫妇听。”



“喂,你们是为了女王殿下讲的故事,又不是我们。”我瞪了他一眼。



黑袍五号突然将手里的头骨扔给我,说:“你们也好,女王也好,正因为天下有太多相守之人未能了解,身边那个人所给出的,已是他们所能给的全部,世上才有如此多的白骨。”



“我了解。”我笑起来,“就像故事里那个树妖那般了解一切。”



话音未落,敖炽将我拽到一旁,还没开口,已经被我打断:“我知道你想问什么,等七天之后我再告诉你。”



说罢,我抱着那块白骨走到帐篷外,挖了个坑埋了它。



还是有血有肉的时候是最好的,等到生命空剩一块白骨时,哪里再有回头路!



小倩



楔子



时间比我想象中快得多。



当这个说话细声细气、像个小孩子一样的黑袍六号坐在我面前时,我才惊觉今天已是第六夜。



帐篷里的气氛好像有一点不一样,大家都跟打了鸡血,兴奋而又默默地期待着什么。



连敖炽都变得有一点点轻微紧张,刚刚悄悄问我:“明天就该你了!”



“又怎样?”



“万一那个女王是真的……”



“那咱们就发大财了!黄金城啊!”



“消失呢?”



“有你垫背,我怕啥呀!”



“最毒妇人心!”



“我不介意。”



这厢,黑袍六号轻轻咳嗽了两声,不太自信地说:“呃,这个故事嘛,我也是从一本过期杂志上看到的。讲得不好,大家多担待。”



“不怕,讲不好大家就一起去地下给女王挖煤!”我很坏心眼地鼓励。



“别吓我好不好?”六耗有点委屈,然后用她蚊子一样小的声音讲,“有个姑娘,叫做宁小倩……”



1



一年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我好歹是个男人,你能不能给我换个不那么卡通的饭盒?宁小倩说,好,换。可这个饭盒是可以保温的。



一个月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能不能不要老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我说过我不冷。宁小倩说,好,不穿。可那样你会感冒的。



十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还是花点时间在正事上吧,整天学人家做女工什么的,太浪费时间了。宁小倩说,好。我做完这个抱枕就不做了,你可以把这个抱枕绑在椅子上,这样脖子就会舒服点儿。



三天前,聂采晨跟妻子宁小倩说,你睁开眼睛看着我,跟我说说话吧!可是,这次,宁小倩却没有回答。



当医生宣告宁小倩因心脏病突发猝死时,聂采展望着面无表情的医生,以一种认真到执著的语气说,我老婆每年都会按时体检,一切都很正常,她怎么会死呢?



医生摇摇头离开了。



三天后,宁小倩的葬礼冷清地举行了,除了她的父母与几个老同学从千里之外的城市赶来,再无他人。



聂采晨和宁小倩来这个城市已经三年了,可是,对这座繁华的城市来说,他们依然是陌生人,虽然他们已经在这座城市拥有了一个家。



一年前,聂采晨和宁小倩以低得不可思议的价格,买下了安居苑的九楼A户,低价的原因周围众人传得沸沸扬扬,大致就是多年前这里有个女人死于非命,之后周围的老住户们都觉得在这里住得不踏实,因此能卖的都把房子给卖了,能租的都租了出去。



在付房款的头天晚上,聂采晨很认真地问过宁小倩,你怕不怕?宁小倩挽住他的胳膊,夸张地仰天大笑三声说,我便是那顽皮鬼加开心鬼投胎,有我在,哪个鬼怪还敢上门?再说,以我们夫妇俩这名字,住在有这种传说的地方,才更搭调嘛!



聂采晨也笑了。四年前,他还在那座小城市里当中学语文老师,那个夏天,语文组分来了几个师专的实习生,其中之一便是宁小倩。他们俩在互道姓名的一刹那,便注定了一段不解之缘。



聂采晨,宁小倩,这两个名字互换一个姓氏,就是名扬四海的千古传说——倩女幽魂。需要多少机缘,才能促成如此一段巧合,他们身边的人,无不以此称奇,之后更有好事者,起哄要他们早日修成神仙眷侣,莫要辜负彼此的姓名,更何况聂采晨斯文俊朗,宁小倩可爱动人,横竖看去都是一对璧人。



也许是姓名带来的默契,也许是莫名而生的亲切,总之,他们的爱情,以一种最迅速也最平凡的姿态——一见钟情降临下来了。



一对倩女幽魂版的夫妇,住进一座有凶宅美誉的楼宇,似乎是个黑色的幽默。



记得当他们捏着新家的钥匙,站在空荡荡的新家大厅时,宁小倩跑过去,刷地一下撩开了布满灰尘的窗帘,阳光透过窗户洒下一地金色,宁小倩拉起聂采晨的手,指着阳光说,阳光万里,空气清新,这就是我们的家了!



有那样的阳光,有宁小倩那样的笑容,还有充盈于室的幸福感,这一切都让聂采晨认定,所谓凶宅,其实是无稽之谈。



在动手收拾这个家时,宁小倩最爱说的一句话便是“有爱便无敌”,她还把这句口头禅写在用报纸叠成的帽子上,乐呵呵地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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