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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地藏心经-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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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秦逸淡然,闭目思虑片刻,随即点点头,轻声道:“也好。”

“此地离豫州丰县有多久的路程?”秦逸拿起青瓷茶杯,轻轻撇了一口,淡淡道。一经秦汉提起,他便想起了母亲过世时,交代过的事情。

“半日。”

他父亲秦顺生前虽然乐善好施、交友广阔,但是真正能谈得上是知己的,唯丰县礼书博士——魏睿。

礼书博士是个清闲官,位列三品,执掌大学太府,负责教导新进的秀才举人,当然,若是世家子弟,也能托关系入学。礼书博士一般由德高望重、颇有清誉之人担任,而上一任的礼书博士魏睿,正是秦逸父亲的知交好友。

当年两人一同游学于京都,结为知交,两人借着酒兴,一时兴奋之下,便为尚且五岁的秦逸,定下了一桩娃娃亲!

对方是魏睿的次女,名为魏婷,小秦逸两岁。

世事无常。祸福难料。

秦父过世后。秦家落寞。两家便逐渐少有书信来往。如今算算。已有三年没有联系过了。本来按照秦逸地年纪。也该娶妻纳妾。结婚生子地。但是秦母执意遵循亡夫地遗志。“人无信。而不立”。一直等待魏家提起这门亲事。

何奈人心难料。一直等到去世。老夫人也没有等到魏家地回音

临终前。老夫人曾细细嘱咐过秦逸。此去渝州。必要先去魏家看看。“若是他们还承认这门亲事。你便把魏家女娃娶了。也不枉你父亲与魏老先生知交一番。若是不认。你也去拜见一下魏老先生。毕竟他还是你地长辈”

“少爷!魏家如此无信。我们不去也罢!”秦汉面带愤愤之色。终于是忍不住出声道。魏秦两家近年来少有来往。哪还有其他原因。不过是嫌秦父过世后。秦家家世大不如前。不甘将小女嫁过去罢了

“人无信,而不立。”秦逸放下茶杯,抬头看了一眼秦汉,这个憨厚的汉子满脸通红,看样子是动了真怒。“这是母亲交代的”

秦逸没有多说,只是抬头望着远处的青山,淡淡道。

一听是老夫人吩咐的,秦汉一怔,随即默然,老夫人是他心中最敬重的人,她的吩咐,即便是死,他也会去做

“可是”秦汉刚一开口,便被秦逸打断了。

“没有可是,去楼上收拾一下东西。雨已经停了,我们即刻启程”秦逸漠然,看了秦汉一眼,起身往屋外走去。

秦汉口中有些发苦,魏家的人,他还是见过两次的,除了魏老先生,其他的唉不说也罢

“这马?!”

秦逸看着面前的骡马,不禁有些愕然,随即洒然苦笑,摇摇头,到最后却已是哈哈大笑起来。

“少爷。这已经是小镇上最好的一匹马了!”秦汉牵着一只膘肥体健的毛驴走到他的身边,苦笑着说道:“西北带来的马,在江上时,已经被水妖吃了。这匆忙间,哪能寻得到好马”

秦逸闻言,默然,苦笑。

南朝缺马,江南之地,更是少有好马,这么大的一个镇子,能找出一匹骡马来,便已经算得上是不错了。这点,从秦汉牵着的毛驴就能看得出来

“嗯。”秦逸无奈,摇摇头,出声道:“总算是有个代步的,等到了县城,再去买过一匹吧。”

“来。你骑这马,我来骑驴。”

“不!少爷。这哪行”秦汉连忙摆手,示意这使不得。自己骑马,少爷骑驴,这万万使不得使不得

秦逸眯着眼睛,瞥了一眼秦汉,然后又瞥了一眼只有他一半高的毛驴

“少爷”

“嗯?”

“这毛驴是不能倒着骑的”

“为什么?”

“因为它不认识路”

别看这毛驴虽小,但是动力可足,载着秦逸一路小跑,居然还隐隐领先秦汉一筹

此去丰县,一路官道,路途平坦,也没啥子弯路,所以秦逸也索性偷懒,坐在毛驴上只看湖光山色,不理路人甲乙,一时,倒也逍遥。

江南水乡,比起西北之地,自然要多上几分柔美。青山绿水,溪流湖泊,这秀美的湖光山色,倒也看得秦逸浑然忘我。

沿途陆续有些村庄农户,偶见柔美少妇身穿罗衫,端坐于溪边捣衣,倒也是赏心悦目。

江南女子多柔媚,少了一份西北之地的飒爽英姿,便多了一份江南莲花般的净白,看着,清新

这一路前行,两人都未竭力赶路,待到天黑日落,离丰县尚还有些路程。不过好在已经到了郊外,四周陆续有些村庄,也不担心没有投宿落脚的地方。

一番寻觅,两人最后决定在一处名为赵家庄的地方投宿落脚。

赵家庄四面环着木质栏栅,不高,却挺结实,里面住着数百庄户,算得上是附近的一个大村。赵家庄的庄主是一个壮年的汉子,看样子会些武功。见秦逸一副书生打扮,不似恶人,便爽快的给找了一间住处。

正文第三章月下思(二)

赵家庄的庄主一看秦逸的言谈举止,便知道他是有身份的体面人,所以也没有怠慢他。吩咐人将家里的侧房清理打扫了一下,这才安排秦逸住了进去。

“谢过赵庄主了!”秦逸拱手,对着赵家庄主轻声道谢,言语颇为真诚。秦逸的举动,倒是让赵庄主这个老大不小的汉子感到一丝不好意思。

他连忙摆手,出声道:“秦先生来我这里借宿,是我的荣幸。”

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虽然又有穷文富武一说,但是中原大地,数千年以来,一直都是读书人高人一筹。虽然南朝侠风盛行,近年来习武之人渐盛,但是文人依旧占据着主导地位。

天下事,又岂是一身好武艺就可以决定的!

“秦先生还没有吃晚饭吧?!”赵庄主一拍脑袋,这才想起来一直忙着给秦逸安排住处,倒是忘了给他安排晚饭了。“这三更半夜的,也没什么吃的。我吩咐厨房弄点腌肉,秦先生您先将就一下吧。”

“呵呵。谢过庄主。”秦逸呵呵一笑,再次拱手道谢。

这会儿,房间已经收拾好了。屋外,不知何时已经站满了看热闹的村民农妇。

原来,后院的媳妇们听说庄里来了一个俊俏的公子借宿,一时按捺不住好奇心,便结伴偷偷跑过来瞧瞧

“抱歉。”秦逸放下包裹,缓步走出房门,对着门外偷偷张望地一众小媳妇们微微拱手,随后施礼道:“深夜到访。打扰各位休息了。”

秦逸地这番举动。反倒是让那些偷瞧地小媳妇们脸红了。她们红着脸。对着秦逸微微欠身回礼。而后便做鸟兽状。一哄而散了。反倒是那些尚未许配人家地秀气闺女。红着脸。偷偷留了下来。一会儿看看秦逸。一会儿又想着以后地相公。若是也有他这般俊俏。那该多好。

“少爷?你有心事?”

屋外。夜凉如水。秦汉轻步走到秦逸身后。出声询问道。他和少爷一同长大。少爷地一举一动。他都能猜出个一二来。虽然少爷大病后。性格脾气改变了很多。但是一些微小地细节。还是一如从前。就好比。他最近就发现了少爷一个新地习惯。

他心情不好地时候。喜欢看月亮。

“没有。”秦逸摇摇头。随即淡然道。有些事。可以和别人说。但有些事。却只能自己承担。

“对了。杜江上遇到河妖,我们的行李,可曾有所遗失?”秦逸突然想起来,杜江上遭逢河妖,众多船只仅有几艘幸存了下来,也不知道行李有没有遗失。

“除了从西北带来的那两匹马,其他的东西,我都是贴身带着的。现在,都放在包裹里呢。”秦汉闻言,开口道。那次渡江,因为搭乘的船不是熟人,所以他一直打着十二分的小心。毕竟,他身上可有着秦家全部的家当啊!

“那就好。”秦逸点点头,淡然道。“你进去睡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少少爷那好吧。我先进屋睡了。有什么事,你唤我一声就行了。”秦汉抬头看了秦逸一眼,见其依旧是那一脸的淡然之色,这才开口道。

自家少爷虽然有心事,但也应该不是什么大事,估计,也是因为魏家悔婚的事吧

秦逸拿起青瓷茶壶,默默地满上一杯清茶,微微撇了一口,随即抬头仰望夜空,静静地看着高悬的明月。

“自己是越来越像秦逸了”他摇摇头,微微叹息,淡然笑道。“呵呵。偏偏自己还挺喜欢这种变化。”

虽然思想上,依旧是来自地球的记忆作为主导,但是做事的行为举止,却是越来越像原本的那个秦逸了。当然,行事要更加成熟些。

“陆嫣然”

对于这个女人,在秦逸寥寥的记忆中,只是记得杜江甲板上,那张煞白的俏脸。可是不知道为何,一想起这个女人,他便感觉到一股奇异的舒心,那是一种很让人享受的感觉

时间的流逝,杜江上遭逢的变故,秦逸已经感觉到自己渐渐融入到这个时代之中,而地球的上一切记忆,便如黄粱一梦,庄生蝴蝶一般,亦如梦幻

“孤行无所依,

飘渺随风去。

来去皆随缘,

生死由天命!”

秦逸静静地吟诗,静静地想事,静静地看着姣白的月华。

这首诗,是当初他即兴所作的,兴许也算不得是诗吧,因为并不押韵。不过他却是很喜欢,因为其中的意境,一直是他想要,而不所得的。不知道为何,今夜,他总是会在心底浮起这诗句。(嗯。即兴所作,寥以谈笑。求教高人,为此命题)

待到第二日醒来,天已经是大亮了。秦逸刚洗漱完毕,赵庄主便已经命人送来了早饭。南朝富家三餐,若是贫农之家,一日仅食早晚两餐。

送饭来的,是一个清秀的丫头,约莫十二三岁的年纪,放下食盒后,她便不住偷偷地打量秦逸,小脸微红。

贫家女子,十五六岁,便已经嫁作人妇。若是富家子弟,则要更晚些,一般约在十八年华。若是过了二十,尚未出嫁,便稍稍有些不妥了。

“谢过了。”秦逸接过食盒,对着小姑娘轻声道谢,他抬手从食盒中拿出两碗白粥,几个鸡蛋,便坐在椅子上,独自吃了起来。今日起得晚,他确实是饿了。

小姑娘小脸通红,终于是耐不住女儿家的羞怯,抬头偷偷地瞥了秦逸一眼,随即迈着小碎步,走出房门。

“少爷。马已经喂好了。”这会儿,秦汉已经回来了。他拿起一碗白粥,在秦逸下首坐下,出声道:“这里离丰县魏家,只有两个时辰的路程。若是我们走得快,中午前,便能到了。”

“嗯。”秦逸点头,并未多说,伸手拿起一个咸鸡蛋,在桌子上磕破。“等下去找赵庄主要点干粮,毕竟中午前也未必赶得到丰县,还是带上点吧。”

“好的。少爷。我等下就去。”秦汉咽下一个咸鸡蛋,点头道。

“嗯。”秦逸闭目想了想,随即出声问道:“我们这次从西北带出来的药材,还有多少?”

此番从西北之地出来,两人都没有带多少行李,就挑了些简洁的弄,不过上好的药材,还是带了一些。都是西北之地所产的人参之类的补药。本是带给渝州的姑父的,却不想秦逸一场大病,吊命用去了大半。

“少爷。上好的人参还有几株。其他的就没了。”秦汉略微想了一下,出声回答道。

“嗯。待会儿,挑上一株好的,给赵庄主送过去吧。”秦逸将瓷碗中的白粥一口喝干,擦擦嘴,对着秦汉轻声吩咐道。“毕竟人家待我们也不薄。”

“是。少爷。”秦汉点点头,应声道。他并有心情去计算这其中的得失差价,这是少爷的习惯。嗯,或者说的更具体些,这是秦家人的习惯

放下瓷碗,秦逸喝了口清茶,这才整了整衣衫,起身往屋外走去。

既然要走,那就得先向主人道别,这些个礼数,还是不能废的。

正文第四章故人到访(三)

“秦公子,万万使不得使不得!”赵庄主连连摆手,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地,死活就是不肯收秦逸的礼物。“秦公子来此借宿,那是鄙人的荣幸!哪有反过来收秦公子礼物的。”

赵庄主连盒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都没看,直接就一把还给了秦汉,执意不肯收下。

对方如此诚意,若是再为此执着,反倒是显得拘泥了。秦逸也没有多说,示意秦汉将盒子收回,随即微微拱手,告别道:“那我就多谢赵庄主的盛情款待了。”

“呵呵。哪里。哪里!一些粗茶淡饭而已。”赵庄主豪爽大笑,对着秦逸一抱拳,呵呵笑道:“秦公子一路走好!日后若是有空,来丰县踏青,一定不要忘了过来看看。”

“一定。一定。”秦逸对着身后相送的赵庄主和几位村民,略微施礼,开口道:“告辞了。”

“兄长,他不过就是一个过路的书生而已。你何必如此”一个精瘦的中年汉子,冷冷的一瞥,已经渐渐远去的秦逸二人,走到赵庄主身边,出声道。言语之中,颇多不满

“住嘴!”赵庄主一声大喝,将那个精瘦的中年汉子吓了一跳。他凌厉的目光一扫自己这个无知的族弟,言语之间,颇为不屑。“你又知道些什么!与秦家的人结交,多少人想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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