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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圣女真命苦-第7章

小说: 圣女真命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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旖旎的激情顿时风化成霜,难以尽欢的鬼怒堂怒视不请自来的客人,心里掠过千百万种刑虐男巫的手法。他的确忘了阿尔萨斯是知名的幻兽师,能自由调整体型,可大可小,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轻而易举穿过沟渠,堂而皇之的进入,不受结界影响。难的是他怎么把童二也变小,塞进狭小的下水道。

第五章

“……去……快去把她找回来……我的时间不多了,再不把她找回来……咳!咳……就来……来不及了……我们奔狼族的未来……全……全掌控在她手中……快去,不要延迟……”

一尊坐化的禅师……不,是一位毛发全无,异常苍老的男人,眼皮厚重地压住一双失去焦距的眼,两排牙齿不到十颗,要掉不掉地连着泛黑的牙床。

金黄蚕丝缝制的袍衣披在身上,大大小小的宝石不下百颗缀于其上,指间鸽卵大小的黄钻戒指闪着刺目光芒,无不显示他身份尊贵。

他双手置于两腿之间,掌心向上,一颗黑色的三角形石头浮于两掌交放之上,微微散发出阴秽气息。没人知道老人究竟几岁了,因为他的族人从未有人活过六十岁,属于短命一族,唯有他长寿的撑过百年,还不满足地想活更久。

唯一能完成他心愿的,只有从他手中脱逃成功的小女娃。

“大祭司,人海茫茫之中,我们如何从亿万人里找出我们要的那个女孩?”太困难了。帽檐低垂覆住半张脸,帽连衣的黑袍人跪成一排,以忠诚的态度听候指示。

在他们眼中,老人与神无异,他是他们的信仰,他们的精神领袖,他说出的话是必须奉行的圣言,不得有一丝质疑。

即使他要某人死,某人也必须绝无二言,立即刎颈而亡,以示敬畏。

他是威仪,他是至高无上,他是所有人的救赎,主宰每一个人的喜、怒、哀、乐。

没有他,“山城”是不存在的,虚幻如海中泡影。

“一点小事都办不好,你……咳咳……你们还有脸回……回来见我……”十年了,居然这般浪费他的等待。

清清喉头,老者吐出一口浓痰,身后四名伺候的妙龄女子随即为他拭嘴,清痰、捧盂,送上甘露水让他漱口,而后如同禁脔般趴伏在他脚边,等候他兴致一来的宠爱。她们不是第一批选来供他们狎玩的女孩,凡是姿色姣好的奔狼族少女,一旦满十六岁便会送到他面前,由老者挑选中意的处女泄欲。

不得破身是奔狼族女子戒律,在未得大祭司允许前,她们都得维持处子之身,直到他淘汰了不受青睐的少女,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

虽然他老得几乎走不动了,可性欲却依然非常旺盛,认为处子血能回复青春,带给他无尽精力,所以他在她们身上吸取不老晶泉,永保不衰。

“大祭司,请你指点。”他们真的无计可施了,世界大到他们无从找起。

“哼!上一次我就耗费精神指引你们方向,结果你们仍让她逃脱了,还被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修女给摆了一道,你们就这么没用吗?”瞧瞧他这身臭皮囊又发皱了,要花多大的气力才会回复以往的平整?

“大祭司……”

他扬手一挥,制止追随者发言。“这次我会再出手,要是你们再失败,我也不想再见到你们。”

“是的,谢谢大祭司。”一行人连忙磕头谢恩。

“滚一边去,别挡住我作法。”

黑袍人动作一致地向两旁退开,空出铺满石板的中庭,眼底有着兴奋和崇拜,看着祭司将黑色石头往上一抛,口中念念有词。

不一会儿,乌云密布,云层中射出一道斜光,跳跃的金芒里隐隐浮现晃动的人影,时明时灭。

大家惊讶极了,也对他的法术更为推崇,敬佩得五体投地。

殊不知他的法力是偷来的,七十年前的他跟寻常男人一样平凡无奇,直到他发现妻子身怀异能。

奔狼族人数本就稀少,其中怀有异能者更少,在得知妻子具有预言与追踪能力后,他先是欣喜若狂,想藉由妻子之力讨得便宜,而他也真的得到了想要的,可欲望一旦被开启,满足两字就成了可笑的空话,他要的更多,最后,他决定要拥有异能,如此就不再需要越来越不对他有求必应的妻子。庞大的执念是魔物最好的食物,他的渴求引来了魔,恶魔为他指引了一条明路!生饮异能者的血,再加上魔界之石之力,便能得到一种他想要的力量。于是他疯狂的划伤发妻,罪恶的血溅上魔石,从此以后,他有了夺来的追踪能力,即使被剥夺异能的妻子因此只剩半数寿命他也不在乎。

“唔!唔!我看到了,她在……呕……”老人呕出一口血,继续他的追踪术。

“一座岛,海水包围的小岛……太平洋当中的孤岛,去……去找,她在一座绿色岛屿上,跟……一个男人……”他一说完又连呕了好几口鲜血,每一口血皆代表他的生命力又减少一分。

即使有了能力,他仍不敌岁月的侵蚀,衰老的身体与彻底腐败的心灵再也引不起恶魔的兴趣,所以他只能靠自己发现的禁术,才能勉强活着。

其实他几近油尽灯枯,实在不该再消耗仅剩的倒数日子,可是他不能不跟命运之神赌最后一把,因为他真的时日不多,纵使他并无预知能力,也能感受死神逼近的脚步。

他不想死,他要千秋万岁,老朽的躯壳是他极欲摆脱的束缚,只要找到那女孩,他的野心就能一直延续下去,无人能阻挡。

“父亲,你太辛苦了,何不躺下来休息一下。”当黑袍人悉数离开,纱帷扬飞的石柱后,走出一位脸色灰白的中年男子。

“想休息还怕没时间吗?若是未将人带回,我还是得躺下。”四四方方的棺木太冰冷了,他不愿躺进去。

“疾光他们不会令你失望的,你是全族人的支柱。”

老人低哼一声,将一名少女拉上榻,动手除去她一身清凉薄纱。“我看你是巴不得我早点死,你才能从我的魔掌中解脱吧。”

“父亲是众望所归,我不敢有半分轻慢。”男子低首垂目,发鬓微灰。

“最好是心口如一,不要背着我搞花样,我不在乎少个儿子。”想扯后腿还得看他有没有本事。

等他查出是谁向修女通风报信,让那娃儿闻讯而逃,不管那人是不是他的血亲,他定不轻饶!

现在的奔狼族人共有三千余人,其中五分之一是他的子女或孙子女,他玩弄少女的身体时,同时也留下邪恶的种,以致儿孙无数。但是因血缘过于亲近,生出畸型儿或死胎的比例逐年增高,婴儿的夭折率远超过年年死亡的大人,因此他们更致力于生育。

不过人口成长并不快,十年前三千人,十年后也只多出两百余人,其中还有多病、智能不足的孩子,让年轻一代的父母颇为忧心。

“父亲多虑了,请用你的午膳。”男子的背打弯,送上一碗盖住的汤汁。

“新鲜的?”老人问。

男子的手腕上缠着一圈绷带,犹可见血丝沁出。“是的。”

“嗯!很好。”他掀开碗盖,以鼻嗅了下,满意地一口饮尽。

碗底残留的鲜红,赫然是人血。

这等残忍至极的行径何人做得出来?

不用怀疑,答案就在眼前。

为了追求长寿,老人无所不用其极,他吸食少女会阴流出的生命之泉,以壮年的血滋补养生,除了少许的水果和水以外,不再进食其它食物,以血为主食。所以奔狼族的寿命都不长,因为他们必须长期供应他鲜血,扣除老人、小孩和生病的人,以及外出为他谋利的子弟,其它人都得轮流割腕放血,养他们心目中无所不能的神。

“对了,把你母亲住过的房间整理一下,不久之后会有人入住。”血一入肚,他顿感精气十足,足以应付一场性爱。

不顾儿子在场,老人翻身覆上娇躯可人的十六岁少女,以颓败身躯掠夺她的身体。

他习惯夺取,从未想过对与错,权力在手让他遗忘了身为人的根本,众人的盲目更加深他的不可一世。

人们太习以为常将他的亲近当成无上荣耀,纵使他尚未开口,家有少女初长成的父母都会迫不及待地将稚女送到他面前,供他淫辱取乐,以换取他赐下的祝福。

“娅儿?”中年男子的肩膀微颤了一下,墨黑的眼底透出一丝沉痛的哀伤。

“娅儿……呵……呵……我都快忘了她的名字,很讨人喜欢的小女孩。”他记得嘴很甜,唇红齿白,一双大眼水汪汪。

“你要她住进母亲的房间?”男子眸中似闪过什么,快得无从捕捉。

“怎么,你有意见?”老人笑着,眼神冷得无半点温度。

“她是你的……孙女……”他语气艰涩地说出不堪的事实。

“那又如何?你认为她不能拥有“圣女”的殊荣吗?”

“不是的,父亲,但……”同样的悲剧,他不会让它再上演一遍。

“不要再说了,你只要服从我的命令,不可有自己的声音,我留下你不是让你挡我的路。”他还有其它用处,他迟早会知道的。

男子的手悄悄握紧。“是,我不会再多言。”

“好了,你可以退下了。”省得碍眼。

他心里在想什么他会不清楚吗?当初让他活着是为了有朝一日派上用场,否则他何必用尽苦心,硬是将他从鬼门关带回。

一个背叛者早该血祭,要不是看在他生了个粉雕玉琢的女儿份上,哪能在庙堂上担任受人景仰的司祭,辅佐他治理族人。

老人显得更老了,垂落的眼皮盖住只剩下一条线的眼,因施法过度而透支仅剩不多的生命,原先略显丰润的手背竟出现枯瘦现象。

“是的,我先离开,父亲请安歇。”中年男子步伐稳定地走向石柱后,失血过多的脸色虽然苍白,但不见踉跄,垂目而视的眼中有着不求己存的坚决。

老人在他走后不久,也挥手驱赶侍枕的曼丽女子,他留心四周无人窥伺后,随即将握在手心的黑色石头拿开,对着光射下的位置低喃。

“贞玉,没想到妳死后还能留下好东西给我吧?妳说我会不得好死,无处埋骨,可妳的预言实现不了,我不仅活得好好的,还位高权重,掌控无数人的生杀大权,我应该感谢妳……”

他张狂的大笑,得意不已。他破除了妻子的预言,多活了数十年,难怪他要咧开嘴,嘲笑为找回他良知而悬梁自尽的妻子。

但是他一笑,同样引发他体内的凝窒气血,他咳了几声,一大口腥血也由喉间涌出。

和魔鬼做交易的人不会有好下场。老人耳边似乎传来妻子伤心的劝告。“哼!只要让我长生不死,永保年轻,就算把灵魂卖给恶魔又怎样?我要的一切全在我手中!”他再度仰头狂笑,喷出的黑血溅染石头表面。他没注意到手上的黑石忽然转个弯,成倒三角形,石身浮出一张头上长角的狞笑面孔,以及妻子带泪的憔悴容颜。

“疾光,你一定要带回那个女孩,我要她身上隐藏的所以力量,她所有的能力将转化为我的,我会成为世上最强大的男人……”

老人嘴角阴恻侧地扬高,整个人笼罩在一团森然黑雾中。

“米儿,妳的手怎么了?”

迅速将手藏于身后,冬妮娅一副没事的模样,不想别人为她操心。

自从春天从冰岛回来以后,侦探社的气氛就有些微改变,笑声变少了,社员间的互动似乎也不再那么明显,先前闹烘烘的取笑打闹也不复见。

表面上看来安静许多,但私底下流动着一股不太好的气流,人人脸上多了严肃,似在提防什么,叫她也跟着紧张起来。但是她看得出来,他们不想跟她走得太近,以避免导致某人无原由的敌视,继而发生重要物品平白消失或毁损,甚至是搞砸了任务之类的衰事。

冬妮娅并不生气,反而还很感激,因为明白他们是用另一种方式保护她。如果她孤立无援,没人肯当她的朋友,那个人心中的怨气或许就不会那么深,自然也会减少公报私仇的次数。

“藏什么藏,别以为我没看见,妳隐忍着只会让那人更嚣张!”她怎么会这么善良,认为息事宁人就不会有事,换成是她早去告状了。

神经大条的金子挽手一洒,几滴鸟屎色的药水滴落她伤口,刀片划过的血口立即收口、愈合,淡化成原来肤色,像不曾受过伤。

她也不是粗线条到不晓得春天暗地里的小动作,但也不到扯破脸的地步,只要春天别做得太过份,她可以睁一眼闭一眼当没看见。

不过春天爱使小手段的行径谁都知情,就连老大也不放心,知道她钟爱黄金就偷塞了一头小金牛给她,嘱咐她背后得长一只眼替他盯着。本来她就非常喜欢雪捏似的小米儿,再加上最爱的金子,两者皆可得,何乐而不为?金子夸张的一撩色彩缤纷的发,发尾飞扬处,居然真的多出一颗眼睛,眨呀眨地看着四周动静。

“哇!金子姊姊好厉害,伤口一下子就不见了。”太神奇了,她的手一点都不痛了。

她有些得意地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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