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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唉,我的沧桑50年-第25章

小说: 唉,我的沧桑50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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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到后排靠边的地方坐下来接着看,之所以在靠边的地方,是因为那时候电影院时不时有人晃着手电筒查票,我在边上能看清楚门口有没有人进来,要是有查票的,我跳起来从边门跑出去很方便。我坐下没多久有人进来坐在我旁边,中间隔着两个座,电影院里挺黑,依稀看见是个女孩,头发老长,走路没声音,跟鬼一样。

老实说电影不错,但是离我的生活太远,所以看完郭凯敏亲张瑜我就睡着了。迷迷糊糊就听见旁边有人哭,睁开眼睛一看,是我旁边那个姑娘,大概看到什么感人情节,哭得梨花带雨的。我看她哭得可怜,想起我口袋里有一条毛巾,是我窃完东西擦汗的,我悄悄挪过去,和她并排坐,拿出毛巾问:“姑娘,要毛巾吗?”问完我就后悔了,他妈的又不是在澡堂子,问人家要不要毛巾?我这不是抽风吗?

小姑娘哭得正投入,冷不丁旁边有人问她要不要毛巾,吓得“哇”的一声大叫。这一叫不要紧,立即有好多人回头看我们,我当即慌了手脚,差点出溜到座位底下去。就我这模样,不耍流氓人家都以为我是流氓,何况在这黑咕隆咚的地方,旁边还有个姑娘叫唤,这不明摆着要我小命嘛。我跳起来就想跑,突然手被人抓住,转头一看正是那个姑娘,我心想完了,耍流氓被受害人当场抓住,我这可上哪说理去?哪知道小姑娘低声说:“坐下!”我乖乖坐下,小姑娘又说:“毛巾拿来。”我赶紧拿出毛巾递给她,顺便偷看了一眼,虽然光线很暗看不清楚,但是依稀看见此姑娘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还真是个小美人。小姑娘拿着我的毛巾准备擦眼泪,送到脸边,皱了皱眉又放下了。我在黑暗里老脸通红,羞愧难当。这条毛巾从去云南插队起就跟着我,我洗脸洗澡洗脚都用它,那味道复杂得一塌糊涂,你要是找个警犬来嗅一嗅,它能一路追踪到屠宰场去。

我把脑袋夹在裤裆里直到电影结束也没好意思再抬起来,散场的时候灯亮了,那姑娘拍了拍我肩膀说:“走吧。”我抬起头看了看她,果然是美人,长得白白净净,眼睛很好看,深得像湖水,有一丝笑意透出来,把我都看傻了。

姑娘转身往外走,我低着头在后面跟着,心里还为毛巾的事后悔,第一次主动跟个小妹妹搭茬,就整出这么大的糗来,死的心都有了。更让我无地自容的是我们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妈妈指着我对她孩子说:“看,又抓住一个小偷。”那个姑娘就回头冲我笑,我两腿一软差点趴地上,心说我这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了,老天爷还没收拾够,这辈子让我接着丢人现眼。

出了电影院我一路走一路琢磨,想怎么找个办法补救一下自己的形象,走了一会儿姑娘猛然回头,瞪着眼问我:“你跟着我干吗?”我脑袋再次短路,咧着嘴跟姑娘说:“那……那什么,毛巾还我呗。”

那天我一直把姑娘送回家,一路上我们聊了好多,她告诉我她叫苗可欣,十八岁,在纺织厂工作。我问她你认识赵成国吗?她说知道,锅炉房那个老娘娘腔,搞过破鞋那个,厂里人都知道。此言一出我又羞又惊,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有人记得这事,莫非已经载入厂志?她问我你怎么知道赵成国的?难道他在你们那儿也搞过破鞋?我说不是的,那是我爹,苗可欣“啊”的叫了一声,说那你不是你爸搞破鞋生出来的吧?毫不夸张地说,当时我听到此问,直接摔了个马趴。

这就是苗苗(昵称,该人对我的昵称是铲子),我真正意义上的初恋。此人的言谈举止和她的相貌严重不符,看模样长得像个大家闺秀,其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大概是电影看得太多,满脑袋革命的浪漫主义情怀,经常把自己想象成《青春之歌》里的林道静,投身抗日救亡的洪流当中,或者当自己是《在烈火中永生》里的江姐,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面不改色,总之就是个典型的幻想狂。后来我们熟了之后,此人经常让我扮演坏蛋,要我假装对她严刑拷打或者威逼利诱,然后她大义凛然呵斥我一顿,再高喊革命口号英勇就义。我从小过家家就没演过正面角色,心里非常想演一回,就向她提出建议说我可以扮演你的战友,跟你一起面对敌人的酷刑,结果该人坚决不同意,说我贼眉鼠眼铲子脸,好人怎么可能长成这样?气得我要发疯。

苗苗天性乐观豪爽,开心了就没心没肺地傻笑,难过了就肆无忌惮地哭,一点没有姑娘样。我们开始的关系完全是哥们,当时我也不是没起过坏心,但是主要有两个顾虑:第一是该人心无城府,对我又信任有加,我实在下不去手。第二是因为当时我们俩是哥们,上自己的哥们实在有违江湖道义啊。

其实我很喜欢她,从电影院出来起就喜欢,可以说一见钟情。但是我本能地排斥这个词,在我脑袋里这个词很危险,西门大官人和金莲妹妹一见钟情吧?结果都让武松给剁了。海闍黎裴如海和潘巧云一见钟情吧?结果一个让石秀宰了,一个让杨雄剐了。所以说一见钟情不是好事,就是发生了也不能承认,死也不认。再者说,当时城里搞对象结婚讲究“四大件”,所谓“四大件”,乃是“三转一响”,就是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后来又多出“一咔嚓”,亦即照相机。这是当时中国人心目中的豪富象征。我当时是什么身份?回城知青,工作没有,人嫌狗不爱,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支边的那件,脏得都看不出本色来。每天在城里晃荡,不是撬窨井盖子就是偷电线,要不就拾荒,捡破烂卖钱,别说“三转一响”了,我一转也没有,我自己还是靠两条腿在城里转呢。说白了我就是个有本市户口的盲流,我凭什么喜欢人家?

但是有句俗话说得好,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况且我基本上算个流氓无产者,烂命一条,没啥大本事,就是有些泼皮的胆识。也许我不具备跟苗苗谈婚论嫁的条件,但是如果连喜欢都不敢,那还算爷们吗?

苗苗倒是从来没想过这些,每天下了班就跑出来跟我在城里乱转,我偷电线她帮我把风,窜过去一条狗她也乱叫,害我从电线杆子上摔下来,眼珠子差点摔出来。我撬窨井盖子她帮我扛,扛不动就骨碌,你想想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大街上骨碌窨井盖子,那得有多大动静,方圆几百米恨不得家家都亮灯了,这哪是做贼啊?做炮弹也没这么大动静啊。她帮倒忙帮得如此兴高采烈,我也不忍心批评她。这人觉得我干的这些事是那么的新鲜好玩,简直跟电影里一样刺激。我几次告诉她咱干的不是好事,是盗窃国家财产,跟林道静和江姐性质完全不一样,抓住要坐牢的。她说没事,抓起来正好体验一把重庆白公馆渣滓洞的感觉,最好能为了革命理想慷慨就义。偷东西还想慷慨就义,这不缺心眼吗?老实讲那段时间要不是她老跟着我添乱,我没准儿也能置上个一转两转的呢。

当然我也不敢让她冒太大风险,所以撬窨井盖子的事干得少多了,主要还是带着她看电影。自从知道我看电影不走寻常路以后,她也跟着我爬男厕所的窗户,有一次我们爬进去,正好有个哥们在里面大号,那哥们正在运气,看见从窗户爬进来一个大姑娘,惊得都对眼了。苗苗从窗户上爬下来以后,杏眼倒竖,冲着那哥们喊:“看什么看?拉你的屎!”那哥们吓一跳,站起来也不是,接着拉也不是,万分尴尬地扎着马步,脸上的表情跟便秘一样。我们俩大摇大摆从厕所门走进放映厅,找个地方坐下来看电影。看电影的时候苗苗偷偷跟我说:“刚才上厕所那人裤裆下面好像藏着根棍子,他是警察吗?”闻听此言我再次跌倒。

我和苗苗的伟大友谊保持了好一阵子,说起“伟大友谊”这四个字我就想起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里面讲到王二和陈清扬的伟大友谊,是靠“敦”来巩固的,我和苗苗的伟大友谊则是靠撬窨井盖子和看电影巩固的。当然《黄金时代》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后才看到的,看过后我非常羡慕王二这个家伙,瞧瞧人家那巩固伟大友谊的方式,多么令人心驰神往,要是有机会能跟王二换换,由他来和苗苗撬窨井盖子,我和陈清扬敦伟大友谊,该有多么的好。或者整体调个位置也行,我和苗苗采用“敦”的方式巩固伟大友谊,让王二和陈清扬去撬窨井盖子吧。这是我现在的想法,当时我并不知道“敦”也是巩固伟大友谊的一种方式,当时的我只想拿下某人,苗苗也好,小黛农也好,有一阵子走火入魔甚至想到了刘副连长。

这个想法放到现在颇为正常,因为现在是性解放时代,通过网络都能上床。但是在当时却是个挺流氓的想法。这里我有句题外话想说:我终于等到了我喜欢的时代,可当我跃跃欲试的时候却发现这个时代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已经老了,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懊恼的事实啊。话题回来,我之所以在当时有了这个流氓的想法,一是因为人到了那个年龄就会有那个需要,二是因为我看过一本当时,或者说再早几年,在文革中就很流行的一本手抄本,名字叫《少女的心》,又名《曼娜回忆录》。这是本黄色小说,作者不详,经过多次添枝加叶,书中性描写很多,文笔放到现在来看,基本属于儿童读物的水平,但是在当时却是我们的性启蒙教育读物,其传阅次数大概仅次于红宝书,这个比喻有些不恭,但却是事实,我知道有人看这本书的时候外面就包个毛选的皮,比我更不恭。

我是用二斤铜丝从废品收购站老板那换来的,一个红色塑料封皮的笔记本,被那个老流氓翻得几乎脱了页,里面的字写得歪歪扭扭,错别字极多。我文化水平又不高,看得非常吃力,即便如此,这本书仍然是我锻炼右上肢力量的重要参考书目。

可想而知,在拜读过该名著后我是如何的心痒难耐跃跃欲试。我非常想破坏自己和苗苗之间的伟大友谊,把这种纯洁的朋友关系转变成下流的肉体关系,几次想下手又几次强忍住。说来可笑,直到现在我都认为一个人要做一件事就要负起一件事的责任,我不是害怕拿下苗苗,只是害怕负责任。现在看来这个念头多么愚蠢,所以我说现在是个好时代,不用负责任的时代。

我想拿下苗苗,又怕担负男朋友的责任,不说别的,单那“三转一响”就能把我逼疯,所以我看着苗苗在我面前飞来转去,忍受着《少女的心》带来的折磨,心里把三山五岳的神仙骂个遍,从玉皇大帝西天如来到牛头马面土地老儿一个不落。骂神仙是不好的事情,会遭报应,没过多久就在我身上应验了,我确定是应验了,就是不知道是哪个神仙干的罢了。

骂神仙遭报应这件事也不见得是坏事,因为它使我不必再在每次见苗苗之前先锻炼右上肢力量以防出事了,也不必使我为了躲着苗苗半夜三点才敢出去撬窨井盖子了。简单地讲就是这件事结束了我和苗苗的纯洁友谊,或者说将之升华为真正的恋人关系了。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就长话短说。就是有一天晚上我抱着偷来的窨井盖子掉进了一个被偷了窨井盖子的窨井里,摔断了左腿和左胳膊,还摔断了三根肋骨,我在窨井里躺了一个多小时才有环卫工人把我救上去送医院。别问我怎么掉进去的,我他妈的也不知道。我在窨井里仔细思考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掉进去的那个窨井的窨井盖子绝对不是我偷的,所以说这是个报应。我在窨井中感慨造化弄人报应不爽,甚至都忘了骨折是挺疼的一件事了。

第一个知道我因公负伤的不是苗苗,是我妈,有位可敬的街道大妈像消防车一样嗷嗷地冲到我家,向我妈报告了我跌入窨井的经过,嗓门之大整条街都听得见。但是没人怀疑我是偷窨井盖子的时候掉进去的,因为非常巧的是,我掉进去的时候,手里那个偷来的窨井盖子正好盖住了我掉进去的那个窨井,这说明我掉进去的那个窨井的窨井盖子没有丢。大家只是非常奇怪,为什么这个人掉进窨井了以后还自己把盖子盖上了?

我妈带着担心和疑问到医院来看我,问我是怎么做到的?又问我既然我自己能盖上窨井盖子,为什么不自己爬上来?我告诉她说我散步散到那儿,没发现那个窨井盖子只盖住了一半,我踩上去又掉下去以后,那个窨井盖子正好翻了三百六十度又盖上了。我妈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半晌又问:“你半夜三更不睡觉到那儿散什么步呢?”

这个问题让我很尴尬,我要是说实话那就完蛋了,老太太要是知道自己的儿子做贼,一铁砂掌能把我肠子拍出来。我只好瞎编,说自己前途黯淡不知路在何方,每天白吃白喝又觉得很对不住二老,内心空虚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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