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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满唐春-第223章

小说: 满唐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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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海冬青身长约二尺,个头不是很大,但两翅伸展时,有一米多宽,虽说体重大约只有十斤左右,可是抓了一只和它体重差不多的野兔在天空中飞翔,竟然没有一丝吃力的感觉,雪白的海冬青在天空中盘旋了一圈,很快就找到了目标,又从天空俯中冲下来,最后停在两个衣着华贵的女子面前。

这二个个女子大约十四五岁左右,都是天生的美人胚子,特别那高个子的那名女子,眉毛细长、杏眼汪汪。鼻子又高又直,比中原女子漂亮很多,皮肤是如小麦一的健康诱人的肤色,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头上扎着小辫,身穿青毛绫(氆氇)裙,上披青袍。袖长到地,肩上披着羔皮外套,衣饰上绣了很多精美的图案、挂了很多贵重的宝石以作修饰,显示她的确高人一等。

这是一个绝美的女子,可惜她的脸上没有笑意,就像远方山上的寒冷一样。让人难以靠近,又如神圣的圣女,让人不敢生出亵玩的念头,仿佛和逻些城那些常年不化的确雪山融为一体。

这个女子脸色一直很平淡,也就是那只凶悍的海冬青飞到她面前时,她的脸上竟然没有一丝畏惧,相反。她的脸上出现一丝春暖花开的笑容,一脸温柔地看着那只抓了野兔子的海冬青。

很简单,这只珍贵的海冬青就是她喂养的,而海冬青抓了野兔来,就是为了向她邀功,纯白色的海冬青是海冬青中的上品,而这只竟然是雪白的,算是海冬青中的异种。

那冷艳少女从海冬青爪下拿过兔子后。那海冬青轻轻落在少女的肩上,少女轻轻摸了摸它的头,从身上摸出一颗红色的丸子塞进海冬青的口里,那海冬青眼中似是出现很欢喜的神色,急忙一昂头就把红色的药丸咽了下去。

“雪儿乖,去玩吧。”

少女一声令下,那海冬青“忽”的一声展翅高飞。片刻之间,又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了。

“公主,雪儿真是越来越机灵了,只是让它看一下图上画的野兔。它马上就能替公主抓来,真不愧是海冬青里的异种,这么冷的天,别的鸟儿都快冷成冰块,雪儿一点也不怕。”那个待女模样的女子一边收着一幅画着野兔的图,一边小声恭敬地说。

那只海冬青,竟然看着图画,就能替少女把上面的野兔抓来,非常精通人性。

眼前的这个女子叫赞蒙赛玛噶,是吐蕃公主,松赞干布的妹妹,号称吐蕃高原上最美丽的一朵鲜花,美丽、冷艳,聪慧,自小好舞枪射箭,练得一身好武艺,普通的吐蕃将领也不是她的对手,号称文武双全,那只极为机灵的海冬青就是她亲手饲养的宠物。

赞蒙赛玛噶闻言,轻轻地点点头说:“雪儿终于长大了,它已是天空中的王者,就是天上的雄鹰,也不是它的对手,这四年来的心血没有白费。”

“是啊,红参丸太贵重了,雪儿这些年没少吃。”待女小声地说。

红参丸是用人参、枸杞、雪连花、肉参等多种珍贵药材炼成,这是一个高人所传,每天给海冬青吃一颗,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壮,越来越有灵性,赞蒙赛玛噶饲养的海冬青雪儿,不仅个头、翼长、体重比别的品种大一号,就是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也能应付自如,这有它的功劳。

“玛珞,你很快就会发现,无论在雪儿身上投资多少,都会是值得的。”赞蒙赛玛噶说完,把手里那只还蹦蹦跑的兔子一下子扔了出去。

这个肥大的野兔只是被抓破皮而已,并没有丧命,眼看又可以逃生,马上四肢拼命发力,准备离开这里令它无比畏惧的地方,只见它左蹦右跳,一下子蹿出了好几米。

赞蒙赛玛噶并没有放走它的意思,一放开它,手一伸,旁边的侍女玛珞把早就准备的弓箭送上,赞蒙赛玛噶熟练的张弓搭箭,那张黝黑、镶以黄金的弓让她拉得如满月一般,箭头随着兔子的跑动而不断移着方位,当那野兔一蹦,跃在半空时,赞蒙赛玛噶公主瞳孔一缩,箭一放,“嗖”的一声,还在空中的兔子一下子被一支利箭射中,从脖子处射穿,劲力之大,一下子把它钉死在雪地上,四肢抽搐了几下就不再动弹了。

放了一次,还是逃不出玛噶公主的手掌心。

“玛噶公主,你的射术又精进了,很多吐蕃勇士都比不上公主呢。”玛珞忍不住赞叹道。

赞蒙赛玛噶那冷艳的脸上没有半分喜色,好像习己为常一样,反而有点失落地说:“我的箭术再好又有什么用,赞普哥哥去大唐狩猎也不肯带上我,整天窝在这里,太无趣了。”

“赞普大人也是为了公主好,战场刀枪无眼。你只是一个弱女子,有危险的。”玛珞是赞蒙赛玛噶的一起长大的贴身女奴,两人的感情还算不错,连忙劝道:“玛噶公主,还是在逻些城好一些,赞普走了,也就没人管束你。想干什么都可以了。”

赞蒙赛玛噶目视着大唐的那个方位,淡淡地说:“可是,我还是想上战场,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差。”

良久,赞蒙赛玛噶淡淡地说:“把野兔带走,剥好烤香。赏给雪儿。”

“是,公主。”

赞蒙赛玛翻身了上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把两个无名指放在嘴里一吹,发出一声很响地哨声,那名为雪儿的海冬青听到,盘旋一下,一下子俯冲下来。最后轻轻地、准确地落在赞蒙赛玛噶公主的肩膀上,一扬鞭,二女一海冬青,就一骑绝尘朝逻些城跑去。

……

看天吃饭、逐草而居是游牧民族的特点,除了居在城里,不用受奔波劳碌之苦领主大老爷,很多人以天为帐、以地为床,带着仅有的家当。驱着牛羊到处游荡,就是到了冬天,认识的聚在一起,找一个背风暖和地方,窝在一起过冬,虽说吐蕃有近三百万的人口,实则很大一部分分得很散。反正只要在自己领主的势力范围之内放牧就行了。

“禀将军,这里有牧民三十户,人口一百余人,牲口二千余头。方圆二十里内,没有吐蕃士兵驻守,据审讯,最近的百户所有五十里之外,程将军建议,可作大军补给、休息之选择。”斥候单膝跪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向侯君集汇报道。

随着不断地深入,受到镇蕃军攻击的目标越来越多,现在所处的环境,还是处于地广人稀的荒芜之地,别说千户所,就是百户所也少,多是一些四处游牧为生的牧民,毕竟动辄上千上万头牲口,养在城市里是不现实的,侯君集是来自不拒,大的照样攻击,小的也不放过,对这种全民皆兵的吐蕃来说,每少一个成年男子,大唐的面临的压力就减少一分。

这些没什么威胁小目标,正好练兵练将。

“游击将军长孙冲何在?”侯君集突然开声道。

“属下在”长孙冲面色一凝,马上出列领命。

侯君集指着山脚几十个帐篷说:“给你二炷香的时间,把敌人全部解决,今晚大军就在些扎营,明天一早继续兵发逻些城!”

“是,将军。”、长孙冲脸上出现喜色,他知道,这是侯君集有心给他机会,让他练兵,虽说只有几十户,也只是一个功,军功嘛,都是这样,积少成多的,长孙冲并不多言,领命后马上去点兵。

此时天色已接近黄昏,山脚下几十户人家炊烟袅袅,隐约间,还有小孩子的嬉笑声、大人的歌舞声传来,他们谁也不知道,灾难就要降临,隐在山顶的暗处的大唐精锐镇蕃军,屠刀已出鞘,利箭闪着寒光,在他们眼里可以肆意抢掠的大唐已经不再容忍,现将他们加在大唐边境的灾难,悉数奉还给他们。

战争是双方的,凭什么大唐边境峰烟四起、生灵涂炭,而这里歌舞升平呢?

众将士长孙冲把手中的长槊举起,大声吼道:“死战!”

长孙冲那战甲上的暗红的血迹,在夕阳的照耀下绽放着荣耀的光辉,散发着一种异样的光晕。

“死战!”三百虎狼之士跟着大吼一声,士气瞬间升爆。

“杀!”长孙冲大吼一声,在四个护卫的保护下,率先向山下冲去,而三百狼骑也高呼着,向一股无敌洪流向下冲去,他们将会用手中的长槊、背上的硬弓把下面所有的潜威胁抹杀……

刘远不用看也知道,不用一刻钟,山下的抵抗力量就会被那股洪流碾成粉碎,这是镇蕃军在进入吐蕃境内半个月内攻击的第三十个目标还是第三十一个目标,刘远己记不清了,自己的神经有点麻目,在这战场上,良知还有伦理渐渐被爱国情绪所占据,就是刘远,也在侯君集的安排下,单独攻击了六个目标。

这些都是进军吐蕃逻些城的顺手消灭的对象,没有想过能攻下逻些城,但侯君集知道,要让吐蕃知道痛,就要给狠地一击,大唐的军队在逻些城附近出现,绝对触痛松赞干布的神经。

“将军,你看,吐蕃人的峰火狼烟。”突然有士兵指远处大声叫道。

刘远往他所指的地方一看,果然,一条又黑又直的狼烟从远方的山头升起,直冲云霄,所有人心中一凝:一帆风顺的日子己远去,镇蕃军以后的路,那要艰难多了……

第321章 踪迹暴露

狼烟,是把野外捡到的狼粪放在峰火台上,烧烧的时候那烟又黑又直,直冲云霄,百里之遥都能看到,多用作传递境报,非常实用,在缺乏有效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搭建峰火台就是最有效、最省钱的手段。

峰火台是一个连着一个,守峰火台的士兵一旦发现狼烟起,马上就会升起狼烟,把敌人入侵的消息一个传一个,好像接力一般,把消息传递下去,传于当权者的手中,提早加以应对。

除了传递,峰火台还有一套传递信息的方法,如不同的频率会包含什么样的信息,很实用,最早有关峰火台的故事就是周幽王为了讨褒姒一笑,峰火戏诸侯,最后落了一个国破家亡的下场。

从玛沁开始,镇蕃军就开始对吐蕃进行血腥的报复,缴获财货,采取了能带走就带走,不能带走的,全部烧毁,就是连牛羊牲口也不放过,全部宰掉,特别是马,好的用来更替镇蕃军,不好的全部放倒,绝不便宜吐蕃人,现在镇蕃军已经一人三马,一匹骑乘、一匹替换,还有一匹用于运输粮草之用,非常宽松。

玛沁的峰火台己摧毁,每次扫荡过后,剩下的只有老弱病残,连一匹马也没有留下,就是想在这种冰天雪地的环境下报信也难,不过什么事,总有暴露的一天,在镇蕃军潜入吐蕃的第十五天,吐蕃终于拉响了警报。

也就是吐蕃这地广人稀的国家,冰天雪地、出行不便,放在人烟绸密中原地区,早就被发现了。

一条狼烟升起,很快,在更远处,又升起另一条,然后一条条的狼烟,传递式地向在吐蕃的心脏:逻些城传送。以后的日子,镇蕃军要面对的,是带有敬惕性、还有准备的吐蕃人了。

就在刘远思考间,长孙冲率领的三百铁骑好像一把凿子,把下面的营地凿穿,所有的“潜在威胁”已经倒在血泊中,己有士兵搜索战利品。打扫战场了。

“孙大强”侯君集突然开腔道。

“属下在。”

侯君集淡淡地说:“把下山所牛羊制成干粮,放弃攻击多玛,明天一早,加快行军,攻击目标改为达日,在吐蕃调集的军队到来之前。渡过黄河,真正进入吐蕃的腹地。”

向北行,就是吐蕃有名的城市多玛,繁华、富饶,号称吐蕃边陲上的明珠,一从将士早就磨刀霍霍准备大捞一笔,侯君集知道。除了繁华、富饶,多玛也是吐蕃的军事重镇,仿唐制设有多玛守将,常年驻扎超过二万的士兵,本想打一个伏击,搅乱这趟浑水,让喜欢趁火打劫的吐谷浑也拖进来,现在狼烟己起。以五千对二万,即是胜,也是惨胜,侯军集决定,马上修改作战方针。

这也是侯君集最满意的地方,李二连一个监督的官员都不派,全权交由侯君集指挥。侯君集决定,暂时把多玛放过,留在最后,争取在吐蕃反应过来之前。渡过黄河,若时到时还没渡过黄河,那就得被迫途经多玛,就是能冲过去,还得进入一片荒无人烟之地,就是抢都没地方抢去,这对准备以战养战、没有后勤补给的镇蕃军来说,绝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是,将军!”孙大强没说什么,他让侯君集最满意的地方,就是从不问为什么,只管执行。

“程怀亮。”

“属下在。”

侯君集盯了程怀亮一眼,一脸严肃地说:“你和你的斥候小队,把警戒范围扩大到五十里,一定保证我军的安全。”

“是,将军。”

通常警戒范围有二三十里就不错了,不过这是高原开阔地带,对来去如风的骑兵来说,速度极快,侯君集也不得不小心。

“出发!”

侯君集手一挥,几千人就有序地下山,准备在这里休整一晚,明天一早,取道达日。

……

“咯……嗬”

“咯……嗬”

天空中一只雪白的海冬青盘旋了二圈,然后一个俯冲下来,最后停留在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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