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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满唐春-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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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这才出现在顾客的视野。

行内有句话:只要是从金至尊出来的,就是一个打下手的伙计,都可以到别的金店做掌锤大师傅。

这样一来,金至尊的质量和口碑自然得到保证,即使价钱比其他金店高上不少,依然很受追捧,特别是皇亲国戚、名流贵族的喜欢,据说官里很多娘娘、妃嫔也会让宫女到金至尊订购,隐隐有“皇家专供”的味道,在大唐声名极高,甚至有些有地位的夫人、名媛,不戴上金至尊特订的饰品,好像都不好意思出门了。

巨无霸、行业当之无愧的龙头,刘远在扬州金水街的时候,就已经听过它的大名,特别是张胖子,一听到那金至尊就像看到他死去的亲爹一样,非常尊敬,而刘远在扬州那个比试,就是一个金至尊出来的老行尊代玉满楼出战的,老实说,那次虽说赢了,其实赢得也是挺险的。

冤家路窄啊。

刘远知道,金玉世家要走得更远,走得更高,肯定会和这金至尊对上的,没想到,这么快就对上了。最令刘远无言的是,自己在甲第十二号商铺,而金至尊就在甲第十一号商铺,刚好是正对面,低头不见也抬头见。

这下有乐子看了。

不过。碰上这么一个强大的对手。刘远一点也没害怕的感觉,相反,心里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还没开战,就已经闻到硝烟的味道了。

自袁光头走后。刘远掌控了金玉世家,除了玉满楼弄了一点小挫折之外,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稳稳当当地拿下了扬州第一家金店的美誉,这让刘远有点胜之不武的感觉。赢得太容易了,好像都兴奋不起来了,现在和金至尊面对面打擂台,刘远倒时战意昂然了。

当然,刘远知道,自己在扬州赢得那么容易,也有崔刺史在暗中相助,要不然,玉满店也不会垮得很么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抗个三五年是没有问题,只是它太肥了,让崔刺史看中,够大够肥。下手自然不留情了。

“三姑爷,要买首饰吗?”阿寿只知刘远是三姑爷,而他一直都是在长安留用,并不知刘远的过去和手艺。看到刘远有点发呆看着那金至尊,以为刘远要买首饰。不由好奇地问道。

刘远装作不知,笑着问道:“怎么,这金至尊,很厉害?”

“厉害”阿寿伸出一个大拇指说:“不但背景了得,连首饰,也是顶呱呱的,在就京城头一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这么夸张?”

阿寿很认真地说:“这里的首饰,不仅款式多,而且质量上佳,三姑爷,你听过一句话吗,金至尊出品,必是精品,虽然价钱高一点,但是质量方面绝对没问题,款式也很新颖,那些王公大臣家的太太姨娘小姐们,都喜欢到金至尊里采购,阴妃、崔才人还有几位嫔妃也是它的常客,所以非常有名气。”

生意的确不错,刘远从门外看进去,只见里面有不少客人在挑选择首饰,就一会儿的功会,刘远就看到那身穿统一服饰的伙计笑容满面把几锭银子收回到柜台上,从顾客进门才交易,一直都保持笑容,没一丝的不耐烦,就是客人离开,也有人送到门口。

嗯,这伙计的素质不错,不仅那店铺搞得干干净净,伙计们一个个精明醒目,衣装整齐,连穿的衣服,也是统一的,一看就给人一种很专业的感觉,这金至尊的掌柜,不简单。

“阿寿,那金玉尊的掌柜不简单,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刘远饶有兴趣地问道。

“知道啊,西市有哪个不知金大娘的,她虽然是一介女流,但是非常聪明能干,不仅金至尊的掌柜,还是金至尊的头号师傅,像宫里的娘娘,都是找她订造的,最重要的是,她长得也很漂亮,号称西花最娇艳的一朵花,嘻嘻,虽说是个寡妇,但那皮肤比那些黄花闺女还要白嫩、细滑,很多公子哥儿就是冲着她去的。”阿寿说的时候,双眼亮晶晶的,嘴角都流口水了。

什么?大娘?师傅?掌柜?寡妇?

刘远一下子愣住了,怎么也没想到,那大唐最有名气的金店,行业的龙头,竟然是一个女人当家,貌似还是有一位有几分姿色徐娘半老的中年妇女,这个,不是开玩笑吗?

自己一定以为那金至尊的掌柜,是一位很有胆色、很有魅力中年男子呢,现实是,一名寡妇?

“阿寿,你没记错吧,我问的是对面那间金至尊的掌柜啊?”刘远还有点不相信,不由再多问一次确定。

阿寿一脸无辜地说:“哎呀,佛祖在上,小的就是骗谁也不敢骗三姑爷啊,金大娘原名金巧巧,真是金至尊的掌拒,不信你你可以亲自去看看,如果小的敢骗你,你用力抽我。”

刘远踌躇了一下,有点好奇地问道:“阿寿,你不是说这个金掌柜很有背景吗?她是什么来头?”

“三姑爷,你看一下,这甲字街有什么特别没有?”阿寿卖了个关子,神神秘秘地说。

“不错啊,这里人流密集,交通便利、环境不错,商铺很多,也没什么特别啊。”刘远左右看了一会,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

阿寿摇了摇头,也不敢再卖关子。小声地说:“这里原来叫金字一条街,刚开始的时候,整条街有一半以上都是金店,售卖金银首饰,可自金至尊搬进来的以后。它们却全搬走了。”

“金至尊的背景太深,把其它的金店都吓跑了?”刘远猜测道。

“不是,是把周围的生意全抢了,俗话说货比三家,可是这比。也得看看和哪个比啊,不管你做得多好,可是和金至尊一比,得,都成笑话了。同行谁也抢不过它,再加上好像有宫里的关系,谁也不敢轻易动它,都搬到丙字街来个眼不见,心不烦,这里就是金至尊独一份了。”

说完,阿寿好奇地问道:“三姑爷,怎么你对它那么有趣的,你不会对金大娘也……”

这家伙,笑得不是一般的猥琐。

刘远也不和一个小小的仆人计较,淡淡地说:“很简单,因为这甲第十二号商铺是我的,而很巧的是,我……我的亲戚准备也在这里开一间金店。”

刚想说自己在这里开的,不过一想起士农工商排行,刘远马上又改成自己亲戚了,反正很多有地位的人都是这样做。

阿寿的嘴巴张成O型,好像难以置信一样。

“怎么,有什么问题?”刘远有点疑惑地说。

“没,没什么。”阿寿醒过神来。连忙应着,转而小心地说:“三姑爷,那个,不如叫你亲戚转行做其它的吧,要是估首饰的话,估计会被金至尊打压得很惨的。”

做下人的,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刘远刚才一改口,阿寿就知眼前这位三姑爷想开金店了,不过他还是很尽责地告诉刘远,最好别和金至尊打擂台。

刘远微微一笑道:“这事不说了,你在这里候着,我先到处转一转。”

“是,小的明白,不过三姑爷别逛太久,这收市的钟声一响,我们就得马上离开,要不然,到时坊门一关,我们就是想走也走不了。”阿寿领命后,还不忘记小心提醒。

“明白,我会注意时辰的。”刘远点点头表示明白,扭头朝金至尊走去。

长安,就像一像巨大的、军事管制的城市,像早上什么时候开坊门、晚上什么时候关坊门都有严格的规定,坊门关上后,武侯铺的武侯就会出动,乱闯不按规定的,不管你是官还是民,都是先揍一顿再说,就是找死也算你运气不好,像东西两市,都有官府设立的市署,每天中午,两市击鼓三百下,各家店铺开始营业。日落前七刻,再敲锣三百下,店铺关门,顾客回家,不准开夜场玩通宵。

这些规矩刘远早就从黄公公哪里打听到,阿寿一说,刘远就知他担心自己逛过时辰,到时关了坊门就麻烦了。

嗯,这个金大娘,挺不简单的,一走进金至尊的大门,刘远心里就暗暗赞了一句。

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就是店铺,也得讲求门面和装潢,就像在后世,一瓶汽水在街边只能卖二三块,可是到了五星酒店或高级会所,把汽水往杯子里一倒,转手就能卖个几十块,而金至尊的掌柜也深谙此道,别的金店,一进门就可以看到那些金光闪闪、到处摆满耀眼的金饰、银饰;可是这里不同,一进来,就感到一种很优雅、很舒舒的感觉。

是布置。

别的金店,到处都摆满了金饰、银器,显得琳琅满目,很有实力、很引瞩目的样子,而金至尊则是恰恰相反,里面的金银首饰不是很多,同一式样的饰品只有一件样品摆着,在饰品的周围,摆有一些种着名贵花草的小盆饰,古玩、瓷器等物,好像众星捧月一样和首饰陈列起来,看起来非常赏心悦目。

尼玛,刘远心里暗叫一句:这金大娘高明啊,这样一来,把金银首饰这些奢侈品都包装成艺术品了,别人堆金砌银的庸俗和她的清雅一比,马上就落了一个下乘。

这个对手,不简单。

第217章 故意找碴

“客官,欢迎光临金至尊,请问,你有什么想买的?”刘远一进入金至尊,马上就引起了伙计的注意,热情地招呼道。

上门都是客,再说刘远也衣着华丽,年少多金的样子,自然很引人瞩目。

刘远淡淡地说:“哦,也就是随意逛逛,看到有合心意的再买。”

“是,你随意,要看哪一款,只管吩咐小的就行。”那伙计没有一点的不耐烦,还是一脸笑意地说。

像刘远这种人,他平日见得太多了,像金至尊这样的价位,说想买的,最后买不买,还是对半开,反而像这种随意逛逛的人,成功率反而高很多,再说刘远那衣着和气度,也让他不敢轻视。

刘远就饶有兴趣的随便逛了起来,同行如敌国,自己这次也算是刺控敌情吧,把金至尊的品位、价钱、路线还有擅长什么,和自己对比一下,哪方面自己的首饰更有优势,这些都要打探清楚,到时也可以找相应的策略。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客官,这件发钗叫繁花盛开,以黄金作钗身,用白银制作梨花,九十九朵梨花,取长长久久之意,若是给你心上人买,也是很讨喜的。”

“客官,你真有眼光,这件手镯叫百年富贵,在我们金至尊也是上乘的货色,你数数,那手镯精雕细琢,非常漂亮,这那一排排的格子漂亮不,不瞒你说,要是那格子的中间镶上宝石,那更是珠光闪闪,抢尽风头,我们掌柜的说了,戴的人多少岁,本店就免费送他多少颗宝石,以后每过一年,他都可以戴着镯子到本店免费镶一颗宝石。算是我们金至尊送他的寿礼,绝不吝啬。”

“客官,你可看好了,这是鸳鸯双链,是一对的。男一条。女一条,不能分开,用的都是上乘的材料打造,打造的师傅也很用心。你看看,那两只鸳鸯的多漂亮啊,好像活的一样,还有那眼睛,得看仔细了。鸳的眼里镶嵌的是金珠,鸯的眼里镶嵌的玉珠,取金玉良缘的意,以示两人白头偕老。”

一路上,刘远对某一件饰物表现出稍稍有一点兴趣的样子,那伙计马上热心在一旁介绍,口才非常了得,估计专门培训过。

刘远故意找碴道:“这两只鸟那只是公,那只是母的?怎么我看到都一样的?”

那个伙计愣了一下。这个问题太怪了,常人一听到鸳鸯,便知一只是公,一只是母,其实两只都是一模一样。也不分什么公和母的,买的人知道是那么一回事就行,再说说那鸟怎么还不是一个样?也没人纠结这种奇怪的问题。

不过这个伙计还的表现还算十分机敏,只是愣了一下。拿起那两位项链看了一下,很快就言之凿凿指着其中一条链说:“客官。你看,那鸟,啊,不对,鸳鸯眼里是金珠的是公的。”

“啊,为什么?我感到两个都差不多啊。”

“客官,你仔细看一下,那镶金珠的,那屁股哪里,比另一个大了一点,这个你也明白,公的比母的,是多一点东西的。”伙计一脸暧昧地说道。

尼玛,人才啊,这样的理由他也说得出来,这份急智还真不是吹的,刘远都想跟他说一个服字了。

刘远看看手里首饰,心中暗暗点头,俗话说盛名无虚,这金至尊这么受行内人那样追捧,绝对有它强大的一面,就拿这首饰来说,做工细致,设计新颖,从焊接到镶嵌,全部一丝不苟,就是刘远这双“18K的氪金狗眼”,也没找到可以说服人的明显毛病,就连打磨,也做得很细致,刘远用手轻轻摸过,光滑如镜,一点毛刺也没有,显得很用心,也不知打造这件首饰的师傅在这里属于第几等级的。

放在扬州,那得掌锤的大师傅,才能做出这么漂亮的首饰。

的确很有实力,刘远笑了笑,把手里的首饰放下,继续往前走。

“客官,你看到的这件,是最近卖得最火的蝶恋花,你看,那蝴蝶多漂亮,不瞒你说,那两只翅膀镶的,都是宝石……”

刘远一下子站住,不走了。

这,这不是自己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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