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北汉燕王-第3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方圆阵中,王越放下了背后的刘协,让他平躺在地上,一只手臂穿过刘协的后颈,尽量让他的姿势舒服一些,然后哽咽的对刘协说道:“圣上,坚持一下,现在咱们已经安全了,老臣马上就让医官给圣上治伤。”
刘协缓缓伸出一只手,拉住了王越的衣角,低沉的说道:“不必……不必了,把大家都……召集……召集过来,朕,咳咳,有话要说……”
王越连忙向皇甫嵩和钟繇等人招呼了一声,把三十多位朝廷重臣全部召集了过来。刘协已经开始涣散的目光在众人的脸上一一划过,缓缓说道:“朕……现在发布在位的……最后一道……咳咳,最后一道诏书,朕死后……由燕王继承……继承天子位,一切国家……大事,咳咳,均由燕王裁定……”短短的几十个字,刘协说的十分艰难,期间,还两次张开嘴,喷出了两股殷红的鲜血,他的这段话,已经很明显是在立遗诏了,把天子之位,让给了燕王敖烈。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定数存在,刘协当初登上帝位后发布的天子第一诏,就是册封敖烈,给敖烈拜将封侯,十年之后,当刘协的生命最终走到了尽头,他发布的最后一道诏书,依旧与敖烈有关,这一次,他决定把大汉的江山全部交托到敖烈的手中,将帝位传给敖烈。
在听到刘协的遗诏以后,皇甫嵩、钟繇等老臣们,顿时被悲伤所淹没,一个个老泪纵横的跪倒在地,哽咽的说道:“臣等遵旨……”(未完待续。。)
ps: ps:今天是七夕,大琨祝愿大家的爱情长长久久,特意奉上4000字大章,算是为大家送上一点微不足道的七夕礼物了。为了码字,大琨的七夕是泡汤了,希望大家今天都过得很开心,为大琨弥补这个小小的遗憾。
第三百八十章 血杀再扬威
正在和赵云搏杀的严颜,被百步外的哭声吸引了注意力,并不是说那些朝廷大员的哭声太悲情而让严颜转移了视线,而是因为他们说的那句“臣等遵旨”!
遵旨!是古代朝廷官员在接到天子诏令的时候,所应该做出的例行回答。严颜虽然没见过刘协,甚至连刘协的老子刘宏都没见过,但却也曾经接到过两次天子诏书,都是给他升官的诏书,因此严颜对朝廷的这些习俗并不陌生,通过一众朝廷官员们的哭喊,严颜立刻意识到,被自己射中胸膛的人,竟然是当今的天子刘协!
趁着严颜分身的瞬间,赵云手中银枪势如疾风暴雨般刺出,刺到一半的时候,赵云的手腕一拧,银枪立刻出现了变化,在空中幻化出三个枪尖,分别刺向严颜的咽喉和左右双肩,正是百鸟朝凰枪中的杀招——凤凰三点头!
别说此刻严颜尚处于分神状态了,就算是他全神贯注之下,都未必能接得住赵云这全力的一击杀招,更何况赵云在看到那些朝廷重臣跪地哭泣之后,心知刘协恐怕已经是快要不行了,这一招更是含恨而发,发挥出了十二成的超水平。
眼角的余光看到赵云枪影闪动,严颜立刻回过神来,连忙挥动大刀,在身前布置了两道刀幕,希望借此挡住赵云的这击杀招。
铛铛两声脆响,严颜的大刀被赵云手中的银枪接连击中了两次,在赵云的力量贯穿下,大刀最终还是偏离了方向,露出了严颜左肩处的空门。豪龙碎胆枪乘势而来,闪电般刺出,势不可挡的刺中了严颜的左肩,在他的肩膀上刺破了一个窟窿,带起了阵阵血珠。
“闪开!”赵云一击得手。气势大涨,也不收回手中银枪,吐气开声的怒喝了一声,紧接着力贯双臂,将手中银枪向上一挑,被银枪刺中的严颜只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传来,身体便被赵云挑离了马鞍,向一旁的蜀兵人群中飞了过去。
把严颜挑飞之后,赵云抬眼看了一眼刘协的方向,然后左手拔出青釭剑。策动小白龙向刘协跑去,一路之上,赵云左手剑,右手枪,如同出笼猛虎,杀的一路上的蜀兵哀号不断,纷纷躲避赵云的锋芒,赵云枪剑所过之处,蜀兵血流成河!
带着一身血腥来到部下精锐结成的方圆阵前。赵云用眼神向张绣发出了询问,张绣没有答话,只是神色黯淡的摇了摇头,示意刘协已经没有继续活下去的可能了。
数百步之外的山上。孟达的视线刚好被血杀军精锐组成的方圆阵所阻,看不到刘协的具体情况,心中忍不住大为着急,这要是让刘协活着回去。自己不但不能被刘备拜将封侯,反而会被刘协当做叛党刘备的帮凶,一旦布告天下。自己可就是遗臭万年了啊。
在这种心理的作祟下,孟达也顾不上其他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无论如何也要讲刘协当场击杀,绝不能让他或者离开。于是,孟达连声向身旁的传令官说道:“快!召集人马追上去,一定要把这伙山匪尽数剿除,否则,后患无穷!”
传令官不敢怠慢,立刻把孟达的命令传达了下去,道路两旁山上的蜀兵,在得到孟达的命令后,立刻收起了弓箭,拔出战刀,纷纷大吼着杀下山来,和山下幸存的汉军展开了激烈的厮杀,试图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掉这些在自己的弓箭下侥幸存活下来的敌人,然后追上去,将那个身穿金甲的匪首乱刀分尸。
传下命令之后,孟达也没闲着,翻身跨上自己的战马,飞一般冲下山来,在亲卫的保护下,迅速穿过战场,来到了严颜所部的位置。看着严颜在几名亲卫的帮助下,正在包扎左肩处的伤口,孟达有些惶急的说道:“老将军,这伙山匪不简单,若是放虎归山,恐怕后患无穷,还请老将军助某一臂之力,咱们合力将他们斩尽杀绝!”
严颜冷哼了一声,反问道:“这些人,真的是山匪吗?山匪会有这样高超的本领,将老夫都打伤了?”
孟达闻言,不由得为之一塞,紧接着便又说道:“这样,老将军已经受伤了,也确实不宜在战斗了,不如,老将军将麾下人马暂时交给某指挥,某前去截杀他们如何?”
严颜怒目圆睁,质问道:“孟达!你真的不知他究竟是谁吗?!”严颜的这句,没头没尾,也没有言明所谓的他到底是谁,但是孟达却听明白了严颜的意思,当即笑呵呵的伸手向天上指了指,笑道:“看来老将军已经猜到了啊,没错,就是他。在今天以前,他就是天,但是从今天以后,他就是落地的凤凰了,这个天,也要变天了!实话告诉你,这都是大王的意思,在大王和他之间,请老将军做个选择。”
严颜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刘备是他的主公,当初在刘备入川的时候,更是对他用而不杀,可以说对他有着知遇之恩,后来更是对他加官进爵,封赏极厚,这份恩情,严颜怎么能不感念在心呢?而且严颜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尽管他不愿意背叛大汉,但是,他更不愿意背叛刘备,在艰难的选择中,严颜最终还是倾向了刘备,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无言的向着部下将士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听从孟达的命令。
看到严颜的选择,孟达无声的一笑,随即大喝道:“将士们!斩将立功就在近日,冲啊!”除了严颜的几十个亲兵之外,其余原本是严颜部下的蜀兵们,都在孟达这一声大喝中行动了起来,纷纷跟在孟达的身后,向着百步之外的敌军方圆阵冲击了过去。
看到蜀兵们杀了上来,赵云一抖银枪上尚未干枯的血珠儿,举枪大喝道:“血杀所属!迎敌!”
已经只剩四千多人的血杀军精锐们,立刻高举起手中的斩马刀,纵声呼喊道:“血杀之魂,有征无战!”这一阵齐声怒吼,是血杀精锐们用无穷的斗志呼唤出来的,眼前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谁也不能保证自己能在即将爆发的战斗中活下来,但是他们却用怒吼,呼喊出了心中的决心,向敌人,也向所有人昭示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在,血杀精锐就会战斗到底!
在血杀精锐们充满斗志的怒吼声中,原本是发足狂奔的蜀兵们,纷纷杂乱的停下了脚步,站在距离赵云身前不到三十步远的地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开始惊疑不定的面面相觑了起来。
让这些数倍于血杀军的蜀兵们停下脚步的原因,正是来自于血杀精锐们的那一阵齐声怒吼!血杀精锐的威名,早已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了,而且在汉中争夺战中,一些蜀兵也亲眼见识到了血杀军的悍勇,清楚的看到他们就像是没有痛感的钢铁铜人一样,即便是死,也不会发出丝毫呻吟,从他们口中发出来的,只有那独具特色的嘹亮战号——血杀之魂,有征无战!
一阵窃窃私语之声,从蜀兵们的队列中穿了出来:
“这不是燕国血杀军的战号吗?上次在汉中,俺可是亲耳听到的!”
“嘿!俺何止亲耳听到啊,还亲眼见过他们呢,你们看,斩马刀,明光铠,头插白羽,清一色的白马,这就是血杀军的标准装扮,错不了!”
“奇怪了,血杀军怎么会变成山匪了呢?”
“变不变山匪不重要,重要的是,俺们怎么可能是血杀军的对手啊?看看他们的气势,再看看他们的装备,这仗,还怎么打?”
“难怪刚才他们站着不动,咱们都不是他们的对手,原来他们是血杀军啊!”
孟达铁青着脸,把将士们的窃窃私语听进了耳中,忍不住怒吼道:“血杀军便不是人了吗?难道他们是长了两个脑袋六条手臂的?活着干,死了算!都给本将冲上去!”
孟达的呼喊虽然很有煽动性,但是大部分蜀兵却像是没听到一样,站在原地移动也没有动;一些部分蜀兵在孟达的号令下不得已硬着头皮向前冲了几步,猛然发现其他的人并没有跟上来,连忙收回了脚步,倒退着回到了大部队的阵营中。
看到蜀兵们这极为丢人的一幕,孟达气的鼻子都歪了,再次大喝道:“你们都给本将看清楚!血杀军再怎么精锐,也只有区区三四千人,咱们有两万多人,难道还干不过他们吗?”孟达麾下原本是有五万人的,他留下了四万人在后面抵挡那些还没有被解决掉的汉军,只带了一万多人赶了过来,再加上严颜部下的近万人,合计将近两万人。
在孟达的大喝之下,两万名蜀兵只好鼓起勇气,继续向着血杀军组成的方圆阵杀去,只是,他们再也没有了刚才的气焰,每个人都显得很是小心翼翼的,一小步一小步的向前挪动着脚步,生怕血杀军会忽然暴起一样。(未完待续。。)
第三百八十一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两万蜀兵磨磨蹭蹭的向前挪动着脚步,似乎他们的腿上都被灌了铅一样,沉重的有些迈不起来。
看到部下将士畏惧不前,孟达刚要再次斥喝他们,一阵忽如其来的马蹄声,忽然从山脚处传来,打断了孟达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孟达带着几分疑惑的神色,向马蹄声响起处看了过去,他不清楚来的人是敌还是友。
不过,没过多久,等那队奔驰而来的骑兵在孟达的眼中逐渐清晰起来之后,孟达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的神色,因为,来的人是于禁。于禁转投到刘备的麾下已经两年多了,在这期间,刘备知道于禁是位练兵高手,因此给予了充分地信任,特意让于禁组织军士,进行训练,而于禁也没有辜负刘备对他的期望,用了两年的时间,练出了一支在刘备麾下仅次于白毦精兵的部队,名为荆襄军团,这是一支两万人的步骑混杂军队,其军中将士大多来自荆襄地区,因为荆襄是刘备最早占领的地盘,那里的兵员对刘备的忠诚度也是最高的,不过也有一小部分的益州军士被选拔了进来,共同组成了这支精锐的部队。
看到是自家的精锐部队赶了过来,孟达指挥的那两万蜀兵们,精神为之一振,胆气顿时壮了很多,向前迈动的脚步也不再显得那么畏惧了。这就是人的本性表现,往往人们在帮手众多的时候,就可以暂时忘掉畏惧,变得勇敢起来。
于禁带着荆襄军团的两万名精锐投入了战场,也等于是向在场所有的蜀兵无声的下大了一个命令:面前的这伙敌人,不管他们是什么身份,又是如何的厉害,一定要将她们全部斩杀当场!因为于禁练出来的荆襄军团,是刘备的宝贝,平日里刘备很是以这支军队的战斗力而骄傲。时常将荆襄军团的名字挂在嘴边,而且轻易不会让他们参加战斗,就连汉中争夺战那样重要的战役都没有让他们参加。可是现在这样一个时刻,刘备却把他们派了出来,其用意,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举起手中的铁枪,于禁简单直接却又冷酷异常的吼出一个字:“杀!”两万名荆襄军团的精锐,可不是孟达手下那些普通士兵可以比拟的,他们的战斗意志和作战技巧,远超寻常的军队。可谓是军中精锐,在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