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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岁月静好-第11章

小说: 岁月静好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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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很不错。

走进去,小夕掉头就走,暮暮有点莫名其妙,往里面一看,一肚子的火就被瞭了起来,却被小夕拉着跑了。

“冯小夕,你有点出息好不好,怕什么,进去看看啊,我倒是想看看他们什么表情,我还没见过那女人呢。”

“暮暮,给我个面子,算了吧,你这样进去,闹起来我不是很没面子吗?”

“死爱面子活受罪,走啦。”暮暮气愤的转身就走。

换了个地方,小夕闷闷的,暮暮还是一脸的生气样。

设计好发型后两人坐在靠在一起的位置上,暮暮明白小夕的心情,也不想她如此下去,“小夕,刚才我太*了,但是我是真的不明白你想些什么,逃避就可以了么?你要强大,理直气壮地出现在他们面前,表示自己的不在乎。”

“暮暮,我真的想走得干净些,我也是真的很难受,但是我不想别人看不起我,我们都是一样的人,你应该明白我的。”

“我才懒得明白。”

经过几个钟的煎熬,新的发型终于出炉了,小夕的长直发变成了中长卷发,看起来都成熟了很多,但是也很清爽,自然卷刚好披在肩上,柔顺的垂在脸颊两边,脸蛋看起来都小小的。

暮暮一头的短发,及耳,露出了白皙的脖子,整个人看起来更加修长了,焕然一新。

最后两人大包小包地分道回家了。一整天下来,把积压已久的抑郁宣泄了出来,看起来都有活力了很多。

小夕太过要强,分手分得很干脆,甚至没给阿信说多余的话的机会。之前两人在“七彩变”看见了阿信跟一个穿裙子的女人很亲密地交谈,还亲昵地帮她笼着头发,不知道是做好了头发还是刚去,当时的暮暮真的很想直接进去质问阿信是怎么回事,后来想想,这样确实也是自讨没趣,小夕总是这样,做什么都是默默无语的,冲上去煽别人耳光的事她是从来不做的,暮暮再无理却也不会如此野蛮,那样太有失风度。

这样一段没来及好好发展的感情就被扼杀了,小夕的初恋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错过。

刘若英唱着“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要到最后,我们才明白,如果当时我们能不那么倔强,后来也不那么遗憾。

正文 第二十二章

暮暮和小夕换了发型,贺晨是在三天后才见到暮暮的,因为当时临时出差了,在结婚前暮暮从来不知道贺晨那么忙,以前见他很有时间一起玩的样子。

贺晨看见短发的暮暮,愣了一下,问她怎么好好的长发就剪了,暮暮说这是重新做人的标志。

说完暮暮就没再理贺晨,自己上网去了,贺晨也没再说什么,点起了一根烟独自抽着,贺晨知道暮暮受不了烟味,很少在她面前抽烟,回到家更是不抽,他望着窗外,也没再说话。

第二天暮暮什么都没说,在冰箱上贴了张字条告诉贺晨自己去陪小夕住几日,带上几件贴身的衣服和电脑就往小夕那边去了。

后来贺晨只打了个电话问她是不是在小夕那,暮暮说是,贺晨也就没再打过电话过去了。

小夕整个课题终于忙完,听说连下来一个星期都没什么事,于是两人决定去一趟张家界,大学时候两人就一直说着要去了,却也总是失之交臂。

这次难得的机会,两人说去就去,到火车站,因为是冬天,这个时候出行的人很少,买票很好买,买的是软卧,大学时候买的都是硬卧或者直接飞,这会真的是化悲愤为力量了,一致决定试试这传说中的软卧,两人一致认为火车比飞机安全,而且火车一路上看着风景睡睡觉也是一种享受,收拾好东西就要上路。

暮暮回了一趟家收拾东西,没看见贺晨在家,冰箱上的那张字条不见了,暮暮再贴了一张,说自己跟小夕去了张家界。

“小夕,快点。”

火车站门口暮暮向小夕挥手,恍惚间,离上一次这般情景多远了呢,刚毕业的时候小夕在X艺门口接她那会,明明不到一年的时间的事情,却恍若好几年过去了。

暮暮还是那最爱的打扮,一顶亮黄色的帽子歪歪扭扭地戴在头上,白色修身T恤,浅白色超短牛仔裤,露出一双修长的腿,脚上踩着一双白色碎花小圆点的帆布鞋,背上还有个硕大的黑色背包,怎么看都不像个有夫之妇,俏皮地跟个大一的小妹妹一般。

迎面走来的小夕,这两人太有默契了,除了头顶上那亮色玫瑰红的帽子和背上那个红色的背包外,两人的装扮几乎一样,会心一笑,真是有默契,这是前几天一起去买的姐妹装。

不远处一双本是无神的眼睛短时亮了起来,那俏皮的挥着手的女孩很眼熟,旁边的许静顺着罗凌的方向望去,看见暮暮和小夕背着个那么大的背包还一样的打扮不禁觉得好玩,这两个邻居就爱这样的事情,这段时间消失了很久的暮暮又住了回来,两个人还是那么爱在楼顶喝茶,那晚她们穿的睡衣都是一样呢。

许静拉着罗凌往他们的方向走来,“嗨,小夕,暮暮,你们这是要去哪呀?”

“咦?小静?你呢?你要去哪呀?”暮暮看着许静手里的行李袋疑惑着。

“我姐姐结婚,我们回去参加婚礼呢。”许静好笑地看着暮暮。

小夕两眼放光,此刻的她完全被旅行的兴奋控制了,完全没有刚失恋的自觉,“小静,你这是要回去张家界吗?我们也要去也,你回去多久呀?有空的话的那个我们导游啊。”

“好呀,我在家里呆一个星期左右。”

“真好啊,我们也是,那到时我们还可以一起回来呢。”小夕激动地就差没跳起来拍手了,暮暮在一边也开心地笑了。

罗凌在一边看着,真是几个小女孩,此时,兴奋中的两位美女才发现许静身边的帅哥来,暮暮嘀咕一声,“奇怪,怎么现在很多帅哥吗?”

毕业以后连续遇到那么多,贺晨和阿信那些朋友很多都是大帅哥来的呢。

小夕扯了一下嘀咕着的暮暮,许静开口介绍,“这位是我表哥,罗凌。”

“这是冯小夕,这是钟暮暮,两位都是我邻居。”

罗凌微笑着开口,“原来是小静的邻居?呵呵,我认识你们,特别是钟暮暮。”

“啊?你认识我们?可是我印象中好像不认识你哦。”

“你们前段时间是不是在桂林某酒店出现过?钟暮暮,你还参加了一个派对是不是?”

小夕点了点头,暮暮还是一脸的疑惑,难道当时他也在?可是好像真的对他没印象呢。罗凌开怀地一笑,“那你记不记得你跟一个男人在拼酒?”

小夕啊了一声,“暮暮,当时你喝醉了还是贺晨送你回去的呢,他都照顾了你大半晚,第二天你还被我们抛弃了,哈哈……”

暮暮真的很怀疑小夕是不是真的失恋了,说起有阿信在的场面她居然还笑得那么开怀。“冯大侠,有那么好笑吗?当时跟我拼酒的不会是你吧?别告诉我,我们真的那么有缘啊。”暮暮先是瞪了眼小夕再疑惑着问罗凌。

“难道我不像?”

“呵呵,也不是,当时你坐在那么黑暗的角落里,谁看得清你长什么样啊,没想到还是一帅哥。”暮暮有点尴尬地微笑着。

许静拿出两张票来,暮暮和小夕彻底呆住了,居然连位置都是连在一起的,这缘分是不是也太深了点,于是四人一起排队检票去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那一次的张家界之游,是许静和罗凌陪着一起玩的,大多数的门票都是罗凌包了,说什么一定要尽尽地主之谊,暮暮和小夕实在推辞不掉只能说回K市请他吃饭了。

他们还跑去参加了许静姐姐的婚礼,暮暮直跟小夕庆幸着还好自己没举行婚礼,那么辛苦的事情还是不做最好。

从张家界回来后,罗凌总是会出现在许静家里,暮暮自从小夕失恋后也在贺晨不在家的时候常常回来陪小夕住,也很自然地,大家都更加熟悉了,偶尔大家都喜欢买很多东西回来在楼顶上聚餐喝茶什么的,还加上了许静的男朋友,许静的男朋友原来还是贺晨公司里的一个部门主管。

某天晚上暮暮和小夕在楼顶喝茶,罗凌带着几大袋的烧烤上来,后面跟着许静和她男朋友唐杰明,小夕和暮暮扭头看着他们的出现,一点都不惊讶,倒是看见许静身后的人不由得好奇了一下,暮暮开口问到,“小静,这位是?”

小静很不好意思地回答,“这是我男朋友,唐杰明。”

互相打过招呼之后,大家津津有味地吃起烧烤来了,小静像忽然想起什么来的,开始八卦起来了,“对了,小夕,你们不是跟贺晨蛮熟的吗?我以前看见他经常来你们这玩呢,我听说他结婚了也。”

小夕尴尬地不知道怎么回答的好,难道告诉他们眼前这位两只手都拿着鸡翅大吃的女人就是贺晨的老婆,不知道大家会是什么反应呢。

暮暮更是尴尬了,咬着鸡翅的嘴巴一时停了下来,轻轻咳嗽了一声,“贺晨好像是结婚了。”

“有段时间我好像是听我们公司的女同事们讨论过。”唐杰明不知情地说着。

暮暮一听到这个更加不好意思了,低头奋战着自己手上的鸡翅,罗凌则是在一边看着暮暮,“你们不知道贺晨结婚了的事?”

“知道啊,怎么可能不知道呢。”暮暮嘀咕着。

“对了,暮暮,你不是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么?悠闲很久了吧?”罗凌说着。

暮暮想这也是,那次辞职后就没再找工作了,真的成了宅女了,窝在家里看着淘宝小店写写小说逛逛论坛几乎没再干其他事,贺晨很忙,暮暮常常往小夕这边跑,懒惰起来也就没再找工作,成了名副其实的少奶奶了。

贺晨倒是每回出差回来都给她带了很多礼物,各式各样,各种名牌Logo暮暮都是第一次见,价格也都贵得惊人,却不是暮暮的最爱,她宁愿在淘宝上淘也不出入高级商场,除非受了打击或者偶尔兴致来了才会和小夕去逛逛美其名曰跟上时尚的步伐,在淘宝也可以淘到物美价廉款式时尚的宝。

“恩,压根没去找,不过这样的日子过久了还真是有点乏味了。”暮暮回答。

“有没有兴趣搞策划?我们公司最近在招人。”

暮暮眼前一亮,“你们公司招人?”

“我觉得你可以去试试,你不是也学过策划么?”

“可是策划不是我的专业啊,说来我的专业我自己都搞不清楚做什么的了,不过试试还是可以的,你们招的是什么职位?”

“就是策划部招人,只是没什么高端的职位。”

“刚好合我心意,要是有什么高职位的我还不敢去呢我没什么工作经验也不是高材生,都不想去浪费精力,要是普通员工我倒是可以试试了,什么时候?”

“后天吧,早上9点开始。”

唐杰明看着暮暮和罗凌一言一语的,忽然也想起了自己公司也招人,就顺口说了句,“暮暮,好像我们公司最近也在招人,做广告策划的,要是罗哥那边你不满意倒是也可以到我们这边试试,说不好我也能帮上点忙。”

许静瞪了一眼唐杰明,“杰明,你这是要跟我表哥明着抢人才呢?有我表哥在暮暮肯定能应聘上的啊。”

小夕看着这场景,暮暮倒是成了红人了,这两大公司抢人呢,看着唐杰明,暮暮和小夕都不好意思了,要是暮暮真去了他们公司,不知道贺晨知道后事什么表情?

“哈哈,我都成了人才了啊,谢谢你们拉,我是该去找找工作了,改天我去罗凌那试试,不过也不用对我太客气,要是不合格千万别把我留在那,我可是很怕遭受别人白眼的,不挑我没经验这个劣势我就很感激了。”

“嘿嘿,暮暮,罗哥对你虽然好,但是哪天他欺负你了,你别怕,我们那还是容得下人才的,贺董在商场上雷厉风行,但是对我们这些下属确实也是好得没话说的,福利绝对足了,我们在本市落户不久,但是前途依然看得出大好的。”

唐明杰不怕死地继续说着,其实他也是个幽默十足的人,后来的生活中乐趣不少都源自于这位许静的男朋友。

正文 第二十四章

那天暮暮去应聘了,考官根据正常程序对暮暮进行考察,暮暮当时还真的是有些紧张的,好在招聘的考官没怎么为难,只是给了大家一份资料,看完后当场做一份简单的策划案,交了上去以后,公司的人说叫大家回去等通知,两日内给大家答复。

两日后暮暮的电话如期接到,她被录取了,两天后就去上班。当日还跟小夕和许静三人想出去大搓一顿,居然被唐杰明和罗凌也赶上了,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去K歌了。

在回去的路上,暮暮手机响了,拿起电话看见是贺晨,很是意外,最近这段时间他太忙,就没给暮暮打电话,暮暮跟小夕也玩得不亦乐乎,哪里还记得自己已经结婚了有老公了,完全没有已婚了的自觉。

拿起电话在小夕面前晃了晃,小夕似笑非笑地说接吧。一时哄闹的车里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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