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巾张狂-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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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太行军是外来者,时间又仓促,不过,匈奴人昨天晚宴,准备的食物可真不少。亲卫将酒肉热了一热,端上食案,每个人也是满满当当的一食案。看着食案上大块大块的牛肉、羊肉和马肉,典韦的丑脸上,总算是露出了一丝笑意。
古代人讲究的是“食不语;寝不言”,在吃饭的时候说话,会被认为缺乏教养。所以,众人一开动,立刻安静的专心对付自己食案上的对手。不过,没过一会儿,吕布就惊讶的抬起头来,盯着对面的典韦。
吕布身长九尺,体格健壮,饭量当然不小。他自认为自己吃饭的时候,虽然动作潇洒,可速度绝对不慢。但是,与典韦一对比,吕布心中,居然产生了一丝自卑?
典韦吃东西的样子,当然谈不上什么潇洒优美。吕布一眼看上去,只觉得典韦吞噬酒肉的架势,竟然让人无端的觉察到一种凶残!
凶残而快速。
同样多的酒肉,吕布刚刚吃掉一半,典韦居然就已经将食案上的食物一扫而光。旁边的亲卫熟门熟路,飞快的又为典韦端上一份酒肉,让典韦继续大快朵颐。
典韦的名声,吕布听说过。但是,既然没有交过手,吕布也并不太将他放在眼里。但是,有一点吕布可以肯定。典韦此人,绝非什么酒囊饭袋之流。
既然不是酒囊饭袋,那此人如此能吃,就说明他的身体消耗巨大。
身体消耗大,往往意味着力气也巨大。如同饕餮般的表现,让吕布真正开始重视起典韦这员太行军头号猛将。
——如此能吃能喝,反映出的武功水准,只怕当真非同小可……
有鉴于此,吕布这餐饭,吃得实在算不上轻松。
典韦不是第一个吃完饭的。张狂才是。
思想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张狂,原本是有着边吃零食,边上通宵网习惯的网虫。在汉朝过了几年,生物钟早就调整过来。不过,喜爱吃零食的习惯,却因为身份的原因,顺利的得以保留。
昨天夜袭南匈奴王庭,由于一切都极为顺利,张狂在入城之后,就吃过一餐夜宵,还有时间小睡了一个时辰。所以,现在的他,并不如何饥饿。草草的就着一块有些肥腻的羊肉,喝了一碗小米粥,张狂便放下碗筷,笑眯眯的看着其他人吃饭。
大概是被典韦的吃相给刺激到了,吕布的吞咽动作,也大为加快,再也顾不上什么潇洒风度了。看着两个人恶行恶相的大吃大嚼,张狂感觉出,吕布怕是被典韦的吃相,给刺激到了。
这样的场面,比后世的某些大片,可要精彩多了!
虽然吕布紧赶慢赶,典韦的动作,依然超过了他的想象。当吕布吃下常人一人半分量的食物,还在与另外半人份的食物做纠缠之时,典韦已经将三人份的食物塞进肚子里,然后拍拍肚子,满意的打了一个饱嗝,又给了吕布一个带着挑衅的眼神。
向来自负的吕布,对吃饭速度及不上典韦有些恼火,却不好发作。毕竟,此事有些无聊。
见众人吃过早餐,亲卫这才向张狂禀报道:
“主公,谢仟长带了两个人,在外面等候。”
谢仟长,便是谢逊。自从张狂认了谢逊这个义弟之后,也交给了他一个千人队。谢逊做事干练细心,入城之后的事情,张狂大半交给了他处理。
虽然有吕布这个外人在场,张狂也不在意。谢逊做事极有分寸。他在知道有外人的情况下,既然没有让亲卫暗中禀报,说明带来的人,应当与太行军内部的事物无关。
“让退思【谢逊】过来!”
“诺!”
见到这些亲卫虎虎生风的行动,吕布心中暗自感慨。
——想当初,我也是这样充满青春活力的啊!
张狂的这些亲卫,一个个年纪不大,其中有不少人都看得出稚气未脱,显然年纪并不大。但是,他们的行动极为迅捷,举手投足之间,隐隐有杀伐果断之气。只要在战场上多摸爬滚打几年,怕是不少人都能够武技小成,激发出自己的“战炁”来。
——听说这个张狂,有“点化”武技之能。看起来,所言非虚啊……
正在思索间,吕布就见一个身高八尺有余,极为雄壮的大将,龙行虎步,迈进院落。
吕布见过不少太行军的将领。不过,对于张狂的义弟谢逊,却是第一次见到。虽然事前吕布听说过一些传闻,但是亲眼看见,永远比传闻更让人震撼。
——此人武技不俗,怕是至少到了“千人破”一级?
在吕布面前,区区一个“千人破”,当真还不放在眼里。让吕布感觉到震撼的,是谢逊身上所透露出的那股气势。
那是一种一眼看上去,就会觉得此人值得敬重,值得期待的独特气质。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大概就是所谓的“大将之风”!
然后,吕布注意到了谢逊的一头黄发,真的如同黄金般灿烂夺目。这种白肤金发的相貌,吕布并非第一次见到。可是白肤金发之人,又拥有如此风范的,倒是让吕布开了一次眼。
——“金毛狮王”?
——这个外号,果然贴切。
其时,中国已经有了“狮子”1的形象。吕布年轻时游学,曾经到过雒阳,参观过“白马寺”,见过这种从西域传过来的生物,在壁画上的形象。
——异族人的相貌,用异域的猛兽来形容,这才形象。要是用“虎豹熊罴”之流来形容,可就没有这种味道了……
谢逊自然不会知道吕布心中的恶趣味所想。他对着张狂行了个军礼,声音洪亮的说道:
“校尉,末将奉命排查城中人员,正遇到此二人前来求见,说是有要事禀报校尉!”
张狂顺着谢逊的手指看去,见到一个削瘦却很精神的男子,穿着奴仆的衣服,身上有好几处血迹和伤痕。他左手牵着一名蓬头垢面的女子,右手却牢牢的提着一个包裹。
一个圆形的包裹,一个渗着血的包裹。
凭着一个剑客的经验,张狂直觉的猜测到,包裹中应当是什么。
“足下何人?”
那男子虽然身形挺拔,英气逼人,行礼时,眼神却不敢直视张狂。
“草民史阿,见过校尉。”
被匈奴人称为“阿史”的男子,不,现在应当改为真名“史阿”,正是在不久前,以一人之力,在十数名南匈奴侍卫武士的保护下,刺杀“须卜骨都侯单于”成功,并且从容退却的那位。不用多说,他手上的包裹,里面装着的,正是“须卜骨都侯单于”的人头。
“足下前来,必有所教?”
张狂淡淡的问道。
“三月之前,草民得前豫州王刺史【王允】所托,潜伏入匈奴部落,受命见机刺杀匈奴单于。昨夜得校尉大军军威所助,侥幸得手。现在,特地携匈奴单于的首级,前来献于校尉!”
即使事先已经有所预料,史阿的回答,依然让张狂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以一人之力,潜入敌人心腹所在,一剑刺杀敌酋,然后成功退却。
这是在编故事吗?
自从得到“大贤良师”张角传授的《遁甲天书》之《人》卷,张狂几年来潜心修习。虽然还没有练到大成,在自我感觉中,他的剑术应当比原来又前进了一步。但是,就算如此,张狂自认为,也没有几分把握,可以完成刺杀“须卜骨都侯单于”的壮举!
——如果此人要杀我……
这样的心思,虽然刚一升起,就被张狂自动掐灭。但是,张狂依然感觉到,从尾椎开始,传过一阵凉意,让他很想当堂打一个大大的喷嚏。
ps:1狮子在汉时还被写作“师子”,原产于非洲。古代的印度地区也有引进,但我国古时候对这种生物只有传闻,而无实物。狮子形象的传入,当与佛教的传入有关。
第34节 飞将非无敌【中】
“真的是‘须卜骨都侯’!”
被摆在地上的人头,还带着惊愕的表情,注视着前方。由于人头上的血污曾经被人细细的擦洗过,辨认起来无疑相当轻松。吕布只看了一眼,就认出的人头的身份。
想当年,吕布厮混于美稷王庭的时候,不但勾搭上了上一任“羌渠单于”新娶的美貌阏氏,对于这位当时的“须卜骨都侯”,也曾经动过他妾室的主意。由于这等不足为人道的原因,即使几年时间过去了,吕布对“须卜骨都侯”的相貌,依然记得相当牢固。
“真是壮士啊!能够做到这般壮举,足下必定会名动天下!”
张狂想着“史阿”这个名字,依稀觉得有些印象,只是记不清楚什么出处了。但是,这个“史阿”的行事作风,让张狂直接联想到一位天下闻名的大剑客,大游侠。
——王越。
——在四年前的“黄巾大起义”中,只身一人,潜入广宗城里,刺杀被严密保护的“地公将军”张宝。在被发觉后,依然凭借手中的剑,杀出重围的剑道大师,王越。
——十八岁匹马入贺兰山,只身取羌族首领首级而归,无人敢当其锋;30岁周游各州,几乎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超强游侠,王越。
“俺听过你……”
“某见过你……”
在一旁陪着的乐进和典韦,几乎同时说话。两人对视了一眼,乐进努努嘴,让典韦先说。
“某见过你,你是王越大侠身边的随从!”
张狂心中一跳:
——这厮,果然与王越有关!
“草民也记得这位……猛士。是在……襄邑的刘氏坞堡?”
史阿看了一眼典韦,有些慢吞吞的说道。典韦的身材特点实在是太过于鲜明。见过他的人,就没有几个不能再次认出典韦来。
“没错!”
典韦一拍大腿,大声的说道:
“那时候,某刚刚杀了刘氏的仇人李永,藏身在刘氏坞堡,躲避追捕。1”
“俺听说过你。你是大剑师王越的入室弟子。俺当年在雒阳,听说你是唯一一个,练成了‘空手入白刃’绝技的王门弟子。”
乐进回忆起当年身属北军时的点点滴滴,心中是五味杂陈。虽然有些怀念过去身为北军骑士的荣耀,不过有一点,乐进绝对可以确定。若是他现在依然呆在大汉北军之中,绝对做不到军侯、屯长的级别,顶多是个斗食级别的队率之流。2
大汉众多的世家豪族子弟,已经将大汉北军好一点的官位都给霸占住了。没有足够后台的人,一辈子当个队率,也是正常之事。
就在典韦、乐进二人,解说他们对史阿的所知时,张狂脑中一闪,突然想起自己是在哪儿听说过“史阿”这个名字了。
——这位,好像是后来的魏文帝曹丕的剑术老师?3
后世三国论坛里,对曹丕的关注不多。张狂能够注意到那个帖子,还真是有些难得呢。
——这可是一代帝师!真正的高手啊!
正当张狂听着部下的介绍,暗暗思索的时候,史阿心中,正在偷偷叫苦。
史阿原本以为,前来奇袭匈奴王庭的,不是并州的边军精锐,便是大汉北军的骑士。这两支汉军中,史阿都能够找到不少熟人,师傅王越的声名在军中又极为响亮,他也不虞有人会\敢\能抢功。
然而,当他自行暴露身份,投奔汉军以后,才发现,这支军纪严明,器甲鲜亮的骑兵精锐,居然是盘踞并州、冀州边境,为祸大汉,却屹立数年未被剿灭的太行贼!
——太行贼,什么时候被招安的?
——若发现我是王师【王越】的弟子,会不会翻脸呢?
史阿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想当年,王越可是为了得到汉室的悬赏,冒险刺杀过“地公将军”张宝的呢!
“草民区区薄名,何足挂齿?”
虽然史阿心中颇有些后悔,但是形式不由人。事到临头,史阿也只有硬着头皮撑住场面。
“王越,很出名吗?”
吕布常年身处并州,连大汉的三公九卿姓甚名谁,都没有完全弄清楚,自然不会关心京师雒阳的一个白身4剑客。他自负武力,听到太行军诸将的话语里,对这个“王越”极为重视,心中未免有些不以为然。
吕布斜眼乜视着史阿,只将四分视线投射在史阿身上。另外的六分视线,倒是盯住了跟在史阿身后的那名女子身上。
——此女虽然故意将脸涂污,不过,手腕颈脖处的肌肤,晶莹细滑,想来丽色一定极为不错……
吕布平生有三好:好色,好武,好马。但凡见了这三样好东西,一颗心就全都牵挂在上边了。
而且,吕布越看这位女子,心中就越发的升起一种熟悉感。
——吾从前,一定见过这位美人儿……
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吕布从不怀疑,特别是面对一位美女的时候。
“这位将军,却是何人?”
史阿将注意力从张狂的身上,转移到吕布那儿。他自然不认识吕布,只是以为,这位傲气过人的英俊武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