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特工-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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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已落入当时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号称日不落帝国的大英帝国。至于这个道消息是否属实,至今人可知。”
“…百年的消失,疑给神秘而传奇的圣女珠添上一层梦幻的面纱。追溯圣女珠的历史,至少要从五百年前起——”
“五百多年前,在南非某个如我国母系氏族社会的部落里,有一个美丽的女子乐善好施,治病救人,也许是她的善行打动部落人群,人们尊称她为神女。代指她是上天派遣下来守护他们的。之后,日子一天天过去,女子也与部落的一名优秀的勇士相爱,并步入婚姻的殿堂。”
刘雯将那段被历史尘埃掩埋的故事娓娓道来,只是道这儿,似乎与这串圣女珠一点关系也没有。
“美丽的女子十月怀胎,临产前一天,她忽然离家出走,并在野外的一条溪边产下一个女婴——”刘雯语调平缓地道。“而这名女婴的襁褓中,便有一串色泽灰暗的珠子。也就是这一条——”
刘雯指了指林泽手上的这串黑乎乎的珠子,平静道:“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美丽的女子诞下一女之后,竟是失去了踪迹,唯一留给这个部落的便是一个漂亮的女婴和一串珠子。”
“她的丈夫伤心yù绝,一面缅怀他的妻子,一面将女儿养大成 人。而随着女儿的不断成长,她越来越像她的母亲。她乐善好施,治病救人,成为部落最受人尊重的女子。那串珠子,也许是她母亲留下来的,她便一直系在脖颈上。”
“——母亲被称为神女,女儿很自然被部落民众称为圣女。这串珠子便有了名字。圣女珠。”
“后来,女儿也出落成一个美丽的女子,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很快,她与部落里一名优秀的勇士结婚——令人意外的是,她与她母亲一样,也是在临产前离家出走,在溪边诞下一女,并将圣女珠留下,而她——也消失踪。”
“就这样,一代代过去,女子结婚生子,并在诞下一女后消失,似乎已经成为这一系女子的风俗。起初,人们怀疑过,震惊过,诧异过。到最后,大伙儿会在妻子诞女前对她进行一次盛大的欢送仪式。宛若敬神明。”
“每一代圣女,都如那位被称之为神女的女子一样,乐善好施,治病救人。所到之处,万木逢春,一派繁华景象。直到有一天,最后一代圣女大意之下遗失圣女珠,在之后的三天,她将自己锁在房间闭不出户。当她的丈夫进入房间时,女子已消失不见,但在房间洁白的墙壁上,留下了一句话:只有心灵至纯至净之女子,才能拥有圣女珠,得到神的庇佑。”
刘雯讲完圣女珠的来历与故事,情绪颇有些激荡。
那帮阔少千金同样满面向往,似乎被圣女珠背后隐藏的故事打动。
这是一个不纯净的社会,一个充斥着尔虞我诈,浑浊不堪的世界。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需要心灵的沉淀,灵魂的升华。
听完刘雯所讲的故事,这帮含着金钥匙长大的男女仿佛被纯净的圣水洗涤了一番心灵,洗尽铅华,脱胎换骨。
刘雯面露尊崇地道:“传闻圣女珠在百年前流入大英皇室,落在英女皇手中。是否属实不可知,但圣女珠的传闻,在业界却一直流传着,随着岁月的流逝,圣女珠越发显得神秘而珍贵。所以我才会,这串珠子,是价之宝。根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
刘雪琴脸色难看地听完这段故事,目光不由自主落在林泽手中的圣女珠上。眼眸里跳动着嫉恨。
一部经典电影里有句经典台词是这样的:每个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试过什么叫嫉妒。
这句话来形容刘雪琴,再贴切不过。
尤其是那句“只有心灵至纯至净之女子,才能拥有圣女珠,得到神的庇佑”。
这句话落入她耳中,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韩艺是至纯至净之女子,自己便是面目狰狞的毒妇么?陈雪琴气得身躯都在轻轻颤抖。
待得刘雯讲完这段故事,人们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人群渐渐散去。刘雯离开前意味深长地看了林泽一眼,似乎很想上前询问他如何得到圣女珠。
但考虑他是韩艺的保镖,此刻韩艺也明显有话要跟他,便强按捺住了这份冲动。
“死禽兽——”人群一散,韩艺便咬牙切齿地冲慢悠悠品酒的林泽道。“你怎么不早点儿诉我这串珠子的来历?”
“其实我也不是特别清楚。”林泽微笑着摇摇头。“我只知道这串珠子很值钱。”
“这么昂贵,你也舍得送给我?”韩艺心里跟涂了蜜糖似的,比幸福。
“我有过要送给你吗?”林泽忙不迭将珠子握在手心,很认真地道。“我只是看你穿着这身礼服,觉得这串珠子很适合你,才借给你戴的。你可不要误会我的意思。”
韩艺为之气结,白了他一眼道:“当本姐很稀罕似的。不就是价值一亿欧元么?换算成华夏币才不到十亿。这个价钱对普通人而言难以想象。对我韩家大姐而言,也只是一串数字而已。”
话虽如此,目光却是故作漫不经心地扫视着那串珠子。
“你这么想,我放心多了。”林泽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死禽兽,刚才刘雯这串珠子最后落入了英国皇室,怎么会落到你手上的?”韩艺好奇地问道。越发觉得林泽这个家伙不简单。
“英女皇送我的。”林泽面露圣洁地道。“她这串珠子本是要送给她女儿的,也就是皇室公主。可她似乎并不喜欢她那位骄纵跋扈的女儿,再加上我保护她的私生女有功,所以转送给我了。”
韩艺听得云里雾里,觉得林泽十之八*九又在吹,撇嘴道:“也就是,这串珠子原本是要送给公主殿下的,现在却落在你手上了?”
这话里,林泽嗅到一股扑鼻的酸味。
“不,官方一点,是这串拥有美丽故事的圣女珠是属于我的。”林泽很贱人地道。
韩艺撇嘴:“本姐家里珠宝堆积如山,好像谁羡慕你似的。”
她着,很不开心地一口气灌完了杯中酒水。
林泽见状,脸上笑意越发浓郁。将手中那串卖相难看,却人再敢轻视的圣女珠子摊开,按住韩艺那苗条纤细的娇躯,在她愕然的神色下,将圣女珠系在她白嫩的脖颈上,温柔而绅士地道:“我是男人,对珠宝这种女人永垂不朽的好朋友没什么兴趣。英女皇本想送给公主殿下,到头来却送给我。而我一点儿也不喜欢它,还是做个顺水人情,送给你吧。”林泽没等韩艺做言语上的反击,亲自帮她戴好,手指顺着粗糙的珠子滑下,一脸暖意道。“今晚,你就是公主。”
音乐响起,林泽姿态优雅地拉着满面呆滞地韩艺步入舞池,搂住她纤细柔软的蛮腰,目光温纯地盯着她。
韩艺幸福得要晕过去了。漂亮的大眼睛盈满水色,她这一辈子,从没哪天像今天这么开心,这么幸福。浓情脉脉地回望林泽那张并不出众,却越看越顺眼的脸庞。轻咬柔唇,不出话来。
今晚,韩艺是公主。
今晚,韩艺注定是舞会上最耀眼的女子。
今晚,注定是韩艺一生中最美丽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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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刀剑阁!
华夏国有句话叫衣锦还乡,还有一句话叫荣归故里。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千古名句?
因为有很多在家乡混得不尽人意的人离乡背井大展拳脚,一番厮杀拼搏下发迹了。然后带着满身的荣耀回家乡装逼。
人是念旧的,不管混得多么风生水起,被那帮发迹后认识的人阿谀承,总不及发迹前结识的乡里乡亲一句赞美之词,一个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更来得虚荣惬意。
老家,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的根。只有在家乡得到认可,才能填补内心深处最原始的虚荣心。
韩艺也是如此。
假如刚才的那一幕发生在华新市,甚至是紫金花校内,即便男女主角不变,她也不会像现在这般幸福、甜蜜。
不论韩艺如何讨厌这个圈子,尽可能与这个圈子保持距离。但她终究改变不了这才是她生活的圈子,才是她从便已经融入的圈子的事实。
所以,刚才那一幕发生在这个圈子,韩艺得到了难以言喻的满足和虚荣心。
微微扬起娇嫩的脸蛋,水汪汪的美眸凝视林泽那张在柔和灯光下显得迷离而成熟的脸庞,心头一片柔软,身躯也不自禁傍依在他怀中。
林泽不是王子,但韩艺却是货真价实的公主。单单是她凝脂般白嫩的脖颈上那条价值连城的圣女珠,便足以让人心生向往。
聚光灯咬着这对男女,仿佛连音乐也随着他们的舞步在优雅流转,偌大的舞池内,只有这对男女,才是真正的舞者。至于其他人——谁会关心?
一曲毕,林泽牵着韩艺的柔荑回到休息区域,端着两杯酒,递给她一杯。笑眯眯地道:“美女,陪叔叔喝一杯?”
韩艺限娇羞地白了他一眼,咬唇道:“老流氓。”
“哈哈——”林泽比惬意地一饮而尽。
“林先生。”
这对男女相互调侃斗嘴时,身后传来熟悉而温婉的好听女音。
林泽微微转过头,见是刘雯姿态雍容地站在身后,微笑道:“雯姐找我有事儿?”
对于这个浑身透着知性美且帮过自己一次的女人,林泽颇具好感。
“艺没跟你提过舞会之后,还有一个活动吧?”刘雯略显迟疑地问道。
“还有什么活动?”林泽顿了顿,旋即很含蓄地道。“弟不胜酒力,再来一个活动,怕是有些吃不消啊。”
闻言,韩艺很想一口盐汽水喷死他。不胜酒力?我爹地号称千杯不醉都喝不过你,今晚你才喝了两杯红酒,居然出这种耻的话。不怕遭雷劈?
“这个——”刘雯见他似乎并没继续玩的兴趣,为难道。“这是圈子里的规定,一般有聚会,都是一条龙吃喝玩乐。不到凌晨,是不会散的。当然,是指有资格进入下一轮活动的人。”
言下之意,舞会上的这帮男女,并非人人都有资格进入下一轮活动。而韩艺和她的男伴林泽,自然是毫问题的。
“如果是规矩的话,那我也去吧。毕竟,规矩通常只有制定规矩的人才能打破,我一个外来者还是不做这种惹众怒的事儿为妙。”林泽抿了一口红酒,故作姿态道。“顺便问一句,规矩是陈雪琴定的吧?”
“我——”刘雯十分尴尬地道。
“——”
“哈哈,让你装逼。”韩艺落井下石地笑了起来。
————
“秦少,今晚我一定要让这个瘪三保镖难堪,让他丢尽脸面!”陈雪琴那张大妈脸极度扭曲,她双手顺着脖子往后摸,试图解开这串钻石项链。
并不笨拙沉重的项链此刻犹如千斤巨石,压得她呼吸困难,险些窒息。
这不是触觉或是身体上的窒息,而是灵魂上的。
今晚的舞会,陈雪琴原本胜券在握,却在最后关头被林泽力挽狂澜,挽回韩艺颜面,还狠狠打了自己一耳光。算上华新市那次,陈雪琴已经在林泽手上吃了两次亏。不提是陈雪琴这种睚眦必报,用心恶毒的千金大姐。哪怕是个普通的白领,也会恨不得吃林泽的肉,喝林泽的血。
此时,陈雪琴对林泽的怨气,远超对韩艺的嫉妒。
这对狗男女,自己一个都不会放过!
秦恒英俊的脸庞上掠过一抹不易察觉地忧色,为难道:“看今晚的情况,那条项链不定就是林泽的。即便他是保镖,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保镖。雪琴,不如先查查他的底?”
“怎么,你不敢?”陈雪琴豁然起身,奋力将胸膛上那串让数女人流口水的钻石项链撕扯下来,加大音量道。“在燕京城,陈家怕过谁?”
秦恒面色微变。心头却是轻叹一声:“有底气这句话的是你哥,而不是你。”脸色迅即恢复如常,谨慎道。“我尽量让他吃亏。”
“不是尽量!”陈雪琴像是一头发疯的雌狮,竭斯底里地喝道。“是一定以及肯定要让他颜面尽失!”
秦恒眉头一皱,腹诽,我只是选择站在你这边,哪怕私底下我拿你们陈家当靠山,但明面上,我们是盟友关系,并不是你陈雪琴养的一条狗,让我咬谁我就咬。
幸好,陈雪琴不是自己真正投靠的人。否则秦恒能把肠子悔青。
一个受到一点挫折就气急败坏的女人,能成什么事儿?人家韩家大姐被你逼成那样,还是谈笑风生,满嘴甜言蜜语。同是豪门熏陶出门的名门闺秀,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但不管如何,陈雪琴的要求秦恒会尽量做到。给她办事儿,她背后的那位陈家大公子自然瞧得见。就当是隐形投资吧——
略微思索片刻,秦恒眼睛一亮,道:“如果在燕京城能让韩家大姐吃了闷亏,还没法张扬的地方,恐怕只有疯子薛开的刀剑阁。”
“你的疯子薛就是薛贵吧?”陈雪琴疑惑问道。
“除了他,还有谁会因为韩家大姐抢他一杯酒而砸毁这位同样彪悍的大姐的跑车?”秦恒苦笑不迭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