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5:从春秋到战国-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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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算数。
进入战国后,北方诸国也纷纷见贤思齐,相继称王。8就连奄奄一息的宋也不甘寂寞,秦和齐甚至还曾称帝(但很快恢复为王)。总之,大约在战国过了三分之一的时候,所有的公国都变成了王国。
公国变王国,意义重大。
意义不在等级和面子。名号体现的是国家性质。从夏到秦,名号不断变更,性质也不断变革。大体上说,夏方国,商伯国,西周侯国,春秋公国,战国王国,秦汉帝国。方国就是部落国家,伯国则是部落国家联盟成员国。这时,国家形态还不成熟,无所谓主权。西周建立特殊的国家联盟,成员国即侯国。但诸侯国系周王所封,所以又叫封国或邦国。侯国是没有独立主权的。变成公国,就有了半独立主权;变成王国,则有完全的独立主权。
没错,独立王国。
一个由独立王国组成的天下,可是不需要什么共主的。日薄西山的周,后来也分裂为两个城市国家,分别叫东周国和西周国。他们的国君也不敢再称王,而是称君。这时,不但诸侯们都已成为国王,就连苏秦也死了。
这样看,当年威烈王册封三晋,周安王册封田和,其实是给自己签署了死刑判决书。这死刑判决,是给封建制度的,也是给邦国时代的,更是给周天子的。
是的,天子没了。
但,天子又似乎是不能没有的。大家都是王,等于没有王。因此,国王们只能频繁地发动战争,最后打出一个天子来。
这个新的天子,就是秦始皇。
秦始皇建立的,是帝国。
帝国是一定要建立的,也是一定会建立的,却未必一定由秦来建立。比如楚和齐,便都有资格。所以秦兼天下,楚最不服;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不过在我们看来,最该后悔的却不是楚,更不是齐,而是魏。
这错不该犯
魏惠王最大的错误,是看走了眼。
的确,如果不是魏惠王小看了一个人,那么,在战国激烈的竞争中,最后胜出的就可能不是秦,而是魏。事实上,魏在战国初期,原本是最有活力也最有希望的。魏的第一任国君魏文侯,雄才大略,奋发有为,礼贤下士。他不但自己拜在孔子学生子夏的门下,还请来子夏的两个学生做左膀右臂,这就是政治家李悝(读如亏)和军事家吴起。再加上大名鼎鼎的地方官西门豹,文侯的麾下人才济济,魏国的发展也蒸蒸日上。相反,这时的秦国还被视为戎狄,毫无起色。
这就像极了春秋。春秋,是郑国先崛起,然后让位于晋。战国,则是魏国先兴盛,然后让位于秦。战国的魏文侯,就是春秋的郑庄公。看来历史的选择并非先入为主,后来居上反倒极为可能。这实在是意味深长。
那么,秦又为什么能后发制人?
因为商鞅。9
至少,商鞅的作用很大。
商鞅是孟子和庄子的同时代人,但比他们俩稍微年长一点。因为后来受封于商,所以被称为商君或商鞅,其实本名叫公孙鞅,又叫卫鞅。顾名思义,可知他本是卫国的公族。但可惜,他这个公孙是庶出,卫国又已沦为魏国的附庸。于是年轻时的商鞅或公孙鞅,便只能去做魏国宰相公叔痤(读如磋)的家臣。
这时的魏君,就是魏惠王。
魏惠王是很器重公叔痤的。因此公叔痤病重时,魏惠王就去探望,并询问后事。魏惠王说:先生如果有个三长两短,寡人和寡人的社稷可怎么办?
公叔痤推荐商鞅接替自己。
魏惠王听了,一言不发。
于是公叔痤就请魏惠王屏退左右,然后说:王上,如果不用公孙鞅,那就一定要把他杀了,别让他跑掉。
魏惠王说:诺。
惠王一走,公叔痤就把商鞅叫来,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了他。然后抱歉地说,我这是先公后私,先君后臣,你就赶快跑吧!
商鞅却淡然一笑说,大王既然不能听主公的话而用臣,哪里又会来杀臣?
不出商鞅所料,魏惠王果然没杀他。不但不杀,还对身边人说:公叔怕是病糊涂了吧?居然要寡人用公孙鞅为相。这不是太搞笑了吗?
其实公叔痤一点都不可笑,反倒是魏惠王很快就悔之莫及。二十年后,魏国连吃了两次败仗。第一次是败给齐国,结果是大将庞涓战死,太子申被俘。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马陵之战,是军事家孙膑的杰作。
败给齐国的第二年,魏国又败给了秦。这一仗,则是商鞅的杰作。当时,魏军的统帅是公子卯(读如昂),与商鞅可能有点交情。于是商鞅就写信给公子卯说,你我在魏国,本是好朋友。现在成为敌人,实在是下不了手。不如我们私底下讲和,然后各自回国去安定国家。公子卯以为然,毫无防备地前来赴宴。他哪里知道,这一仗原本就是商鞅要打的,屏风后面也埋伏了甲兵。商鞅一声令下,甲士蜂拥而出,秦军也乘势出击。结果,魏军大败,公子卯被俘。
商鞅这招,多少有点不地道。他是把交情变成了武器。但,兵以诈立。何况商鞅与魏国,也早已恩断情绝,哪有什么信誉可言?
然而一败再败对于魏国,后果却很严重。再也无力支撑的魏惠王,只好割地求和,并把国都从安邑(今山西省夏县)迁到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所以后来他也被叫作梁惠王。这时,他终于明白公叔痤并不糊涂,糊涂的是他自己。魏惠王一声长叹说:寡人只恨当初没听公叔痤的!
说这话时,估计他连肠子都悔青了。
是的。这个错误,他不该犯。
商鞅是在公叔痤病故后离开魏国的。他走的时候,没有依恋,也没有纠结。实际上从春秋晚期开始,士,即当时的知识阶层和白领阶层,便都是天下主义者。在他们看来,天下比邦国重要得多。就连最有道德感如孔子,也不过是离开鲁国的时候走得慢点,离开别国的时候走得快些。至于公孙鞅,就更不必有什么过意不去。是啊,魏惠王既然不肯用我,那我就跳槽。
对!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商鞅的留爷处,就是秦。
只能霸道
商鞅去见秦孝公,据说带了三套方案。
哪三套方案?
帝道,王道,霸道。
三套方案,分了三次来谈。先说帝道,孝公无动于衷;再说王道,孝公昏然欲睡;最后说霸道,孝公听得入神,膝盖移出了座席都没有感觉。
这完全不奇怪。因为这时的秦,情况相当不好。秦穆公称霸中原的梦想破灭后,霸权就一直在晋楚两国手中。东边的晋,南方的楚,把秦国挤压在狭小的戎狄地区,完全没有发展空间。而且,无论是华夏正宗晋,还是蛮夷之邦楚,都视秦人为夷狄,不邀请甚至不允许他们参加中国的盟会。10这实在让人憋屈。
秦孝公下令求贤,就是要改变现状,让秦国迅速崛起。
目的如此明确,帝道和王道便显然不合时宜。帝道即尧舜之道,王道即汤武之道。前者属于部落时代,后者属于邦国时代,都不适用于战国时代。秦孝公跟商鞅讨论兴国之路,话也说得很清楚:帝道和王道固然好,但当真实现起码也得几十上百年,寡人哪能等那么久?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得来点管用的东西。
管用的,是霸道。
表面上看,霸道就是五霸之道。但在商鞅那里,却其实是强国之道,甚至是强国之术。术当然比不上道,可惜道不能当饭吃。何况兵强马壮,才能称王称霸;先成霸业,才能再成帝业。这道理,商鞅清楚,孝公明白。
于是重用商鞅,行霸道,变法度。
所谓变法,其实就是改制。改哪个制?邦国制。邦国制的特点是分权。天子分权予诸侯,因此封邦建国;诸侯分权予大夫,因此封土立家。可见,分权、封建、邦国,是三位一体的。
然而权力一旦下放,就收不回来;下级一旦强势,上级就只好空城。结果是前有五霸,天子被架空;后有三桓,诸侯被架空。架空了诸侯的大夫如季孙氏,又被家臣架空。国君被架空,国必亡;家君被架空,家必灭。于是晋国分裂,齐国易主,鲁国衰落。教训啊!
痛定思痛,必须变分权为集权,改周制为秦制。
问题是,怎么改?
釜底抽薪。
什么是釜?封建贵族。什么是薪?爵位世袭,采邑私有,无功受禄。春秋那些跋扈的贵族,无论鲁国的公族,晋国的卿族,三桓六卿,都如此。正因为有此特权,国君才拿他们没有办法,他们也才能拥兵自重,盘踞采邑,架空国君。显然,要想集权救国,必先干掉贵族。
当然,贵族不可能马上被消灭。商鞅的办法,是以新贵代旧贵。具体方案,则是不论血统论军功。新法颁布后,所有的贵族都必须先从没有军功的宗室做起,然后按照军功的大小重新确定尊卑、贵贱、爵位、俸禄。没有军功的,取消名位,降为民户中的地主和富人。有军功的,爵位最高也不过封侯。而且,只要有军功,哪怕不是宗室,也能封侯,成为新贵。
新贵和旧贵,有什么不同?
旧贵是领主,新贵是地主。按照周制,大夫对自己的采邑(家),是有治权的。而且这治权,诸侯还不能干预。采邑中的臣民,包括家臣和子民,在法理上和道德上都只忠于家君(大夫),不必也不能忠于国君(诸侯)。然而按照秦制,新贵(侯)对自己的封地,则既无产权,又无治权,只有财权。也就是说,他们只收租税,不理民事。原先附属于领主的那些臣民,则重新编组,由地方官管理,变成直属国君的编户齐民。
这一改革的直接结果是领主没有了。领主没有了,领地自然也没有了。从此,秦国不再有采邑,只有郡县。全国设为三十一个县,置县令(县长)和县丞(副县长)治理。以后夺取他国之地,也不立封国和采邑。既没有领地,又没有领主,也就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贵族。
没有了贵族,就没有了需要世袭的爵位。因此,无论卿大夫,还是地方官,所有官员都由国君任命,按能力任职,不再按爵位世袭。有能力有才干的,即便不是秦国人,也可以进入领导层和决策层。
这就是商鞅的政治体制改革,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三句话:废领主制,行地主制;废封建制,行郡县制;废世袭制,行任命制。这样一种根本性的变革,当然不可能由商鞅一人来完成,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然而在这里,我们却分明看到了未来帝国的影子。
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正在于此。
变法的实际意义,则是中央集权。这是秦国改革的重中之重。事实上,原先隶属于领主的臣民直属中央,人民就是国君的。采邑变成郡县,土地就是国君的。从卿大夫到地方官都由中央任命,权力就是国君的。土地、人民和权力都集中到国君手里,当然是霸道。
不过商鞅又霸道得聪明,霸道得智慧,因为他的指挥棒是军功。军功与血统,有什么不同?血统与生俱来,军功全靠争取;血统有利于贵族,军功有利于国君;血统由家族遗传,军功由政府认定。以军功定爵禄,军民人等就积极上进奋勇杀敌,谁也不能再妄自尊大坐享其成。结果必然是:风气改变了,国力增强了,国君的地位提高了,贵族的权势没有了,岂非一举多得一箭双雕?
当然是。
从此血腥
以国君集权和富国强兵为锁定目标,商鞅全面展开了他的体制改革,包括经济改革和军事改革。使用的手段也很简单:恩威并施。比方说,努力生产多交公粮的,免除徭役;偷奸耍滑投机倒把的,收为奴婢。又比方说,有军功的,让他们显赫荣耀;没军功的,让他们没有面子。总之,商鞅一手拿狼牙棒,一手拿军功章,带领秦国突出重围。新法实施十年后,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人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孝公也从雍(今陕西省凤翔县)迁都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开始了“席卷天下,包举宇内”的准备。勃然雄起的秦让诸侯刮目相看,连周天子都送来了胙肉。
但,这很可疑。
可质疑的不是乡邑大治,而是大治的原因。事实上商鞅上台后颁布的一号法令,就是在基层组织推行保甲制和连坐法。商鞅规定,庶民按户编组,五家为保,十户相连,一人作奸犯科,通体连带责任,左邻右舍都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不告发者腰斩,藏匿者视同降敌,告发者按斩敌首级领赏。难怪秦国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了,人人都是特务和警察嘛!
这样一种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告发的恐怖生活,也许只有在纳粹德国可以体验。只不过没人知道,商鞅是否为他的元首组建了党卫队。
但可以肯定,商鞅不但使秦国变成了一座军营,也使秦国成为一座监狱。实际上他肃清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