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现社会-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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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法国大革命,英国思想家爱德蒙·柏克曾经提到一个问题:一个帝国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坍塌?柏克的回答是:“为了壮大自己,君主制削弱了其他一切社会力量。为了统制国家,政权摧毁了其他所有的社会纽带。一旦维系人民的纽带被割断,整个国家就土崩瓦解了。这时,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支撑君主、贵族以及教会。”(见《柏克通信》,转引自《中国之觉醒》,陈彦著,熊培云译)从今天理财的角度来说,帝国就像是一筐鸡蛋,把一个国家装在一个篮子里显然是危险的。
关于这一点,法国思想家圣西门也有相同的醒悟。和同时代的许多知识分子一样,圣西门曾经为法国大革命的不尽人意苦恼不已。那么,怎样才能让社会成功转型而不再发生流血呢?圣西门当时想到的办法就是建立各种各样的网络。当然,这是广义的网络,它包括完备的银行系统、公路系统、铁路系统、NGO等等。换句话说,通过建立工业社会的各种网络,救赎政治全能主义,同时尽最大可能保障社会安全。
回顾一下中国历史不难获得类似印象。中央政府在割断民间的横向联系后,实际上也会将社会的“救亡”机制一并剔除。同样,在皇权时期,当外敌来犯,由于社会凡事都指望中央政府,社会自救很难展开,于是中央政府垮了,整个国家也便垮了。关于这一点,清军入关,明朝速亡即是明证。当然,从理论上说,社会早在外敌入侵之前便已经瓦解了。只不过,这一时期,社会弱不禁风的实质在强大的权力面前被掩盖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成绩从哪里来?来自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做什么?从本质上讲,就是建立各种各样的网络。所谓“与世界接轨”,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网络上的接驳。今日世界热衷讨论“风险社会”,也是要通过完备的网络体系以分散社会风险。
2003年无以数计的网民为孙志刚之死拍案而起,一个被忽略或不愿被重视的细节是孙志刚大学毕业。通常,人们会认为一个人可通过个体奋斗改变命运,然而,孙志刚之死彻底否定了这一判断。孙志刚可以通过高考将自己从封闭落后的农村带到城市,但是,凭其一己之力,并不能抵挡公权力突如其来的袭击,以及不法之徒在权力授意下打出的组合拳。
能够在激流中屹立的人,未必能挺立于人海。一个人的幸福仅靠个人奋斗是不够的。如果没有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方面的整体性推进,一切个人幸福都是可疑的。自顾自地奋斗,就像走钢丝一样,随时可能坠入深渊。“权利短板”的存在意味着每个人都是弱者,每个人都是权利的孤儿。正因为此,当下人们对“福利工会转向维权工会”“村委会外设立农会”等呼吁才显得如此迫切和重要。
【无社会状态与无政府状态】
2007年10月,我在比利时参加中欧文化论坛。当时这个国家正深陷政治危机,已经几个月没有了政府。尽管议会选举结束了一百多天,但由于北部荷兰语区弗兰德斯和南部法语区瓦隆尼亚的政治领导人迟迟未就权力分配达成一致,组阁谈判陷入僵局。然而,几个月来,比利时人无不按部就班地生活,一切和我几年前路过时一样。如有媒体报道,人们每天正常上班,照常纳税,地铁准点来,不可不谓安居乐业。
之所以想起比利时的这一“无政府状态”,与我2008年暑假在老家县志上读到的一则文革史料有关。据记载,1967年初,“停产闹革命”使县政府瘫痪。几个月后,分化为两派的造反派发生大规模冲突,“7月4日,‘井冈山’聚集贮木场,‘大联合’调集民兵三面包围。凌晨二时,双方开枪射击,互有伤亡。11时,‘大联合’用六○炮轰击贮木场。武斗中,双方共死亡10人”。
值得思考的是,同是“无政府状态”,为什么布鲁塞尔街头没有发生类似当年中国之混战?以及,两个时代的差别,是否更在于后者处于“无社会状态”之中?
如前文所述,人类作为社会和政治的存在,必须要有功能正常的社会,正如人类作为生物的存在,必须要有空气以供呼吸。没有人可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德鲁克语)。君不见,即使是梭罗那样的著名“隐士”,也承认当年在瓦尔登湖畔过一种实验性的隐居生活时为自己备了三把椅子——“独坐时用一把,交友时用两把,社交时用三把。”
转型期中国人渐渐热衷于讨论政府如何对社会进行危机管理,事实上,同样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建立起一种制度文化,使社会能够充分自治,可以从容面对政府危机;能够在此危机中继续自由自我、自发自为地生活。在我看来,讨论一个国家是否稳定,政治是否文明,社会是否功能正常,首先需要观测的就是在政府出现危机时社会能否秩序如常。
如果一个国家是借暴力实现改朝换代,而且这种暴力逻辑还要继续下去;如果掌权者只能通过限制一部分人的自由,甚至剥夺他们的生命来维持自己的统治,我们就不能说这个国家及其政治是稳定的。自古以来,中国人称以暴力夺取江山为“打天下”,然而得天下者无不“像野蛮人一样”把本国当成新被征服的国家。所谓“逐鹿中原”,实则是将打天下当做打猎,将天下当做可被射杀或戏弄的猎物。及至打得天下,将天下收入囊中,盘剥民财亦如探囊取物。
相较之下,在拥有政治文明与社会文明的国家,短暂的“无政府状态”尚不至于使社会陷入“痛打天下”的混战,因为权力无主时,权利归属却还在;因为在那儿社会已经订立底线契约,既承认天下并非必将鹿死谁手的猎物,又圈定了政治与社会的界限。所以,无论政治出现了怎样的危机,掌权者如何易位,社会仍不至于受灭顶之灾。仆人走了,家还在。
不难理解,文革等时期之所以处处是“人对人的狼战”(霍布斯语),就在于当时政治绑架生活、国家吞并社会,既无现代意义之政府,也无现代意义之社会。或者说,文革的大混乱不仅在于这个国家进入了“无政府状态”,更在于在那个政治挂帅的年代里它已深陷“无社会状态”。
对于国民来说,最可怕的是自己的国家同时陷入“无政府状态”与“无社会状态”。但是,如果比较两种状态,“无社会”之害恐怕远甚于“无政府”。而且,更重要的是,一个功能正常的社会能够及时结束两种“无政府状态”。前一种,如法国“五月革命”的混乱就是在许多市民上街游行,在“法国要工作”“把索邦打扫干净”等口号中结束的;后一种“无政府状态”则是指政府空言政治,有权无责。这样的时候,选民可以通过手中的选票改弦更张。
比利时的这场政治危机足足持续了半年时间。如一位布鲁塞尔人所说:“也许我们缔造了无政府最长纪录,但生活并没有因此变坏。如果政客不小心点,他们会知道我们比利时人不需要他们。”由此可见,比利时人并非不需要政府,而是需要他们有权选择的更好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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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结社的困境与出路】
说到社会的自我组织,托克维尔很早就在美国发现了乡镇精神这一美国式民主的灵魂。新教伦理和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自由企业制度相结合,造就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经济体;而乡镇精神则与公民权利基础上的民主制度相结合,创造了美国自由民主的神话。托克维尔注意到,“在欧洲大陆的所有国家中,可以说知道乡镇自由的国家连一个都没有。”但在美国“乡镇却是自由人民的力量所在……乡镇组织将自由带给人民,教导人民安享自由和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一个国家虽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它没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利益或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表,但潜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迟早会重新冒出表面”。
显然,这种乡镇精神的背后所对应的正是公民自治与自组织的权利。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在谈到“为什么需要有农民的组织”时,强调了建设公民社会的必要性:即使一个政府是民选政府,也不能取消工会、商会乃至类似民间组织。民间组织是对公权力组织的一个补充,简而言之,有了民选政府,仍然应该有公民社会。
就像“公平正义”的提出意味着政府职能的某种回归,“社会建设”的提出,同样是中国社会力量培育与再造政府的重要契机。中国正在走向开放社会,当人们陆续告别旧有的“单位文化”,在更开放的经济与社会维度中寻找自己的独立性,同时为建立各种社会联系提供了可能,甚至包括结社的可能。托克维尔说:“人们把自己的力量同自己志同道合者的力量联合起来共同活动的自由,是仅次于自己活动自由的最自然的自由,是一种在性质上几乎与个人自由一样是不能转让的。”与此同时,托克维尔也认识到,在走出旧有仪式与习俗进入公民社会时,人们同时也是“孤独”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同时也意味着每个人都是软弱无力的。显然,公民的自我组织不只是对社会有用,更意味着对人生有益。社会自组织状态,同样是一种民生状态。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等著作中对比了法国与美国社会结构的不同。中央集权国家,如法国,通过消灭中间团体和削弱地方自主权来扩展自身,这就阻碍了公共机构的政治参与,并意味着一旦发生对抗,情况必将异常激烈,甚至可能造成专制统治,而不期而至的革命也将变成“一种野蛮而可怕的自然力,一个舞着红色爪牙的新奇怪物”。经过十几年的恐怖与混乱,结果形成了一个比旧政权更绝对的专制统治。相比之下,在民间团体和地方自治力量较强而中央力量较弱的国家,如美国,政治参与经常而广泛,这就使冲突分散,使民主繁荣。或者说,弱政府和社会团体的繁荣,使得美国民主可以避免在无政府主义平等论和国家主义专制论的两极间找到平衡,而不会像法国那样深受其害。(见西德尼·塔罗《运动中的力量——社会运动与斗争政治》)
有理由相信,如果政府不提供并鼓励一个社会“结社自救”的可能,在客观上也意味着那些从旧生活中得到脱身而出的民众将从此陷入“双重抛弃”的境地。针对全社会可能陷入一种无能为力的状态,托克维尔指出:“一个民族,如果它的成员丧失了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大事业的能力,而且又没有养成共同做大事业的习惯,那它不久就会回到野蛮状态。”
改革开放的一大贡献,就在于承认人有一己之私,并在此基础上承认社会有不同阶层与利益,有随时可能被激化的来自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社会矛盾。三十年来中国社会利益格局的分化与重组,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包括当下媒体热议的“特殊利益集团”。当权力与既得利益捆绑成集团,一方面,权力不断通过“看得见的脚”操控市场“看不见的手”;另一方面,即使面对民意压力,仍会在具体调控与管理过程中表现得各怀鬼胎、离心离德,甚至对于社会力量的参与给予打压。
正是这个原因,在人们慨叹“房地产绑架中国经济”的时候,中国社会力量除了在网络、报章上发出些零星抗议外几乎无所作为。诸如“自主建房”“不买房运动”无不终于昙花一现,在各方开始关注它时却销声匿迹。在一些地方,资本与权力的联盟虽说是唯利是图的“露水婚姻”,但它足以使社会力量长期处于避孕状态。如果现有体制不能给社会自我组织以更多机会,那么社会力量必定因为有心无力而无所作为。
不得不承认的是,由于独立于政府的权益组织的缺失,当今中国社会各阶层、个人甚至包括专业的维权者,实际上面临一种“泥菩萨”的困境。当一个律师不能保障自己进入法庭的权利时,我们就不能说他及其他所维护的当事人的权益是完整的。
个体强,则社会强;社会强,则国强。正如托克维尔所说,假如政府认为自己的利益在于禁止人们发表意见,那么,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且会因为喜欢酣睡而听任自己迟钝下去。因此,有理想的国家必须使社会的活动不由政府包办,使经济、社会与政府同得救济。如果政府到处都代替社团,这个国家在道德和知识方面出现的危险将不会低于它在工商业方面发生的危险。
“历史三峡”与“敦刻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