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大-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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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拍纪录片的朋友,比我黑,比我帅,他叫陈晓卿。他有个儿子,年纪和你一样大,比他白,比他帅,他看他儿子的眼神常常充满谄媚。他儿子最近和他爸一起到我家,他对我们谈的天下、入世、出塞、艺术、民众等等没有兴趣,喝了一小杯黑方,两眼放光,还要。他爸坚持不再给,我拿出iPhone,找了个游戏给他打发无聊。那个游戏叫“Shake Me(晃我)”,非常简单,使劲儿摇晃,上面姑娘的衣服就一件件减少。他借着黑方的劲儿,两眼放光,晃了半个晚上,回家的时候,晃手机的右胳膊比左胳膊粗。后来陈晓卿说,孩儿他妈把我列入了不可来往的黑名单,她发现,从我那里回去之后,孩儿的百度搜索纪录,最多的就是:美女,裸体。
这次你妈说你开始放下游戏,开始给姑娘打电话,证明了你不是游戏天才,天才不会放下,也证明了天理在你身上起了作用,就像它让小陈搜索美女的裸体一样。
我知道,这时候,围绕着小姑娘,你有十万个为什么。姑娘为什么笑起来比阳光还灿烂?头发洗顺了为什么比兰花还好看?你不爱吃肥肉但是为什么老想着女生衬衫包裹下的胸部?有些姑娘在千百人里为什么你一眼就看到?为什么看到之后想再看一眼?为什么看不到的时候会时时想起?为什么她出现的时候你会提高说话的声音?为什么你从来不打篮球,她去了你就跟着去了?等等,等等。
我只帮你解说(不是解答)一个问题:姑娘是用来做什么的?
简单地说,姑娘是个入口。世界是一棵倒长的树,下面是多个分岔的入口,上面是同一的根。姑娘和溪水声、月光、毒品、厕所气味等等一样,都是一个入口。进去,都有走到根部的可能。
复杂些说,姑娘可以大致有五种用途。
姑娘可以做朋友。你或许慢慢会发现,有的姑娘比男孩儿更会倾听,更会扯脱你脑子里拧巴的东西。姑娘的生理构造和我俩不一样,我俩说,“我来想想”,姑娘说,“我想不清楚,我就是知道”。在上古时期(夏商之前),没台历,没时钟,没计算机,没战略管理,部族里就找一个十三不靠眼神忧郁的文艺女青年,不种玉米了,不缝兽皮了,专门呆着,饮酒、自残、抽大麻,她的月经周期就被定义为一个月,她说,打,部族的男人就冲出去厮杀。
姑娘可以做老师。你或许慢慢会发现,年纪和你相仿的女生比你懂得多,特别是和世俗相关的,年纪比你大的女生就更是如此。找个姑娘当老师,你学习得很自然。年少时被逼学习,往往效果很差。我爸,也就是你姥爷,逼我跟着一个叫Follow Me的英文教程学英语,在之后的两年里,我听见英文,心里就骂,Follow你妈,F你妈。但是这种自然的学习有一个潜在的坏处,你这样学习惯了,有可能失去泡姑娘的能力,基本不知道如何搭讪其他女生。你的姑娘教会你很多人生道理,但是不会教你如何解开其他姑娘的胸衣。
姑娘可以做情人。这个方面,她们往往和我们想的不一样。每个姑娘都渴望爱情,尽管每个姑娘都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每个姑娘都觉得自己独一无二,尽管每个姑娘的DNA图谱基本相同。更可怕的是,每个姑娘都希望爱情能永恒,像草席和被面一样大面积降临,星星变成银河,银河走到眼前,变得阳光一样普照。姑娘们以爱情的名义残害的生灵,包括她们自己,比她们以爱情的名义拯救的生灵多得太多。下次陈晓卿再把小陈带来玩耍,我还给他喝黑方玩黄色游戏,但是我告诉他,回去要记得百度“爱情,忠贞”,他妈发现之后,就会把我从黑名单上拿下来了。
姑娘可以做性伴。性交和吃饭和睡觉一样,是人类正常需要,和吃饭和睡觉一样,可以给你很多快乐。十五岁的时候,班上一个坏孩子和我诉说,人生至乐有两个,一个是夏天在树下喝一大杯凉啤酒,另一个是秋天开始冷的时候在被窝里抱一个姑娘,大面积地皮肤接触,长时间地摩擦。我当时只能理解其中一个,啤酒那个。过了很久我才理解,姑娘通常比左手和右手都好。多年以来,人类赋予性交太多的内涵、外延和禁忌。所以你如果想把姑娘这样用,你的小宇宙必须非常强大,姑娘的小宇宙也必须非常强大。通常这两件事儿很少一起发生。
姑娘可以做家人。通常情况下,你妈和你爸会死在你前面,你姥姥和你姥爷会死在你妈和你爸前面。如果你找个比你小些的姑娘,和她一起衰老,她有可能死在你后面。你不要以为这个容易。一男一女,两个正常人,能心平气和地长久相守,是人世间最大的奇迹。有时候你奇怪,为什么因为一件屁大的事儿,你姥姥想剁死你姥爷,那是因为那件小事儿激发了你姥姥在和你姥爷长久相守中积累的千年仇怨。
至于十万个为什么中其他的问题,你自己看书找解说吧。推荐《十日谈》、《再见,哥伦布》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别看《金瓶梅》,太多世情。别看《肉蒲团》,姑娘的胴体没那么多药用也没那么多毒害。别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世界观和妇女观都太病态。
记得多练习中文。中文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是人类创造的最美丽的事物之一,这些,以后我慢慢告诉你。上次电话,你妈说你把外甥写成了处甥,你说你是我唯一的处甥,所以你妈很不高兴。
别的不说了。
冯唐
06 大佬
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三先生:
见信如晤。
近春多梦,昨夜梦见一个好像无风无雨的早春午后,一个有两棵海棠的院子,一个早清铜香炉,点一柱沉香,香篆缥缈,缓缓上升。
佛说,香飘的每一刹那都是确定的,但是每下一个刹那都是不确定的。一期一会,冥冥中自有定数。一切是浮云。
党魁说,一切都是力量的对比,一切都是利益的平衡,一切偶然都是必然,一切都是矛盾的实践。为了实现利益长期稳定最大化,我们时刻调整、精心宣传,坚决占据最战略的资源,坚决代表最粗的胳膊,坚决维护自己的地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死好过我亡,你去死吧,你去死,你死。
游侠不说话。游侠揣在袖子里的左手食指和无名指暗暗发力,烟柱在瞬间扭转方向,拍向海棠树,树干动摇,落英缤纷,游侠伸出袖子的右手还稳定地握着茶杯,茶微微有些凉了。
写字的人说,写了一首诗,《沉香》,送给你:沉你在心底,偶尔香起你。
黑帮大佬说,最近好像人类基因改变了,不抽鸦片了,改闻沉香了,也上瘾,也被政府禁了。你开这个地下私家香院,位置非常好,口碑也好。我注意一阵了,我知道其他人也注意很久了。这样,我给你提供上好的沉香,保证货真,保证价钱比你现在进货便宜一成,我帮你处理其他相关利益方,街面上的工商、税务、司法、公安、城管、街道、环卫、电力、燃气、水务、网监、媒体、流氓、地痞等等,你完全不用操心,你的收益我收一成,如何?你如果不干,我剁掉我左手小指头,你如果还不干,我剁掉你左手。你现在答应了,如果到时候你的收益我收不到,我也剁掉你左手。你如果去找帮手,我先剁掉你帮手的左手,再剁掉你鸡鸡的后半截。
黑帮大佬不是佛。佛不管具体事儿,越有事儿、事儿越急,佛越不管你。黑帮老大管事儿,越具体、越急、越风险,回报就越高,就越好。〖Zei8。Com电子书下载:。 〗
尽管经常有交集甚至转换,狭义的黑帮大佬不是狭义的党魁(在经典黑帮电影《美国往事》里,黑帮大佬和党魁也分得很开。那个工会党魁也是先反复被黑帮打,得势之后再利用黑帮,让黑帮背同样颜色的锅)。与党魁相比,黑帮大佬更有才情,更真实,更善良,更不找借口地杀人如麻,更张扬地热爱妇女,所以通常走得不长远。黑帮的构成更同质化,价值体系过分简单粗暴,激励体系过分偏向于物质。黑帮如果在扩大到几万人之后,明确远景目标和战略构想,锻炼好核心团队,构建好管理流程,黑帮大佬开始经常不说真话和人话了,不碰女明星了,黑帮就开始有政党的模样了。
尽管边界越来越模糊,狭义的黑帮大佬不是狭义的企业家。黑帮老大基本都轻资产运营,投资回报率高,息税摊销前利润率不到60%基本不好意思说。黑帮的行业组合基本类似,传统的如黄、毒、赌,近代的石油、煤炭、码头、烟草、酒水、杀猪、娱乐、城巴、军火,高利贷,新兴的如金融洗钱、生物科技。
少年读书,读过司马迁的《游侠列传》、马里奥普佐的《教父》、古龙的《枪手,手枪》,见过三五成群的小流氓在中学校门骚扰学校里最水润云灵的女生,他们的纹身像敦煌壁画一样煽情。少年顽劣,搜看毛片,看过《美国往事》(尽管是个纯正的黑帮片,其少量色情内容的自然、简单、坦诚处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崇高,比如偷拍警察肏屄,比如兄弟抓阄决定轮奸顺序,比如为贪吃蛋糕宁可省出一肏),打PSP游戏,打过GTA罪恶城市和伦敦黑帮。快到不惑的年纪,立下志向,要做个写字的人,要从自己的角度写历史,写时间轴上提示的真实。如果老天赏寿,对于每个有趣的时代,写个十万字的小长篇。从弘忍的角度写初唐,从一个巫医的角度写晚商,从李鸿章的角度写清末。对于民国,那是一个喧嚣而丰富的时代,如果写,我会从你们三个黑帮大佬当中选一个写,而不会从蒋宋孔陈或者毛朱刘邓中选一个写。
遥祝天上安翔,地下安睡。
冯唐
07 大写
文艺男女青年同志们:
见信如晤。
2009年秋天,最令人高兴的一件事是一个叫苗炜的文艺男中年出版了他第一本小说集。最令人高兴的不是这本小说集的文学成就,而是在如此积极向上的时代、如此兵荒马乱的心田、如此俗务繁忙的一个人,还能一个字一个字写完一本注定不会挣大钱的小说。
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我不认识苗炜,我读一个叫布丁写的《有想法,没办法》。我发现,这个叫布丁的人也注意到,提到妇女,古龙不用“身体”,而是用“胴体”。我当时还特地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上面清楚写着:胴体即身体。我当时还是执着地认为,无论怎么说,胴体还是比身体淫荡一千倍,胴体是个文学词汇,身体是个科学词汇。我还发现,这个叫布丁的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注意到罗伯特·德尼罗,也推崇《美国往事》。《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中的经典,比《教父》要简洁美好很多。我当时想象的未来世界好象永远就是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几个从小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充满欲望、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那个倾城倾国的姑娘在把这几个兄弟睡遍之前绝对不能老去。总之,我们都相信在无聊中取乐,低俗一些,比较接近生命的本质。读完,我真是遗憾,没有很早之前认识这个叫布丁的人,否则中学就可以一起出黑板报,大学就可以一起出校刊了。
后来我知道布丁的本名叫苗炜。苗炜在三联生活周刊当头目,帅,闷,能写,尤其能写应用文和说明文,屁股嘬板凳,闷声闷气每天能写上千字,多年不辍。
2008年夏天,我在一个饭局上遇见苗炜,我问,“忙什么呢?”在北京,不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吃了吗?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忙什么呢?一般的回答是,瞎忙。忙工作,忙项目,忙单位的斗争,忙离婚,忙生孩子,忙丈母娘的心脏病,忙念佛,忙中年危机,忙抑郁。
“写小说呢。”苗炜说。
“长篇?”
“短篇。”
“好啊,多写,大好事。”
“一定多写,我还《人民文学》发表呢。”
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听到这种答案的频率和我接到来自火星的邮件或者我死去姥姥的电话类似。我记得在我的中学年代,文学还是显学,我语文老师已经明确指出,写东西这件事儿,如果不是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还是能忘了就忘了吧。即使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世上还有大把更简洁有效的方法。而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如果我语文老师还去中学教课,她会发现,已经没有告诫同学们的任何必要了。
2009年夏天,我在网上。苗炜用MSN告诉我,他终于要当作家了,英文直接翻译就是写字的人。不再是苗老师、苗主编、苗师傅、苗主笔、苗闷骚、苗帅哥,而是姓苗的写字的人。
“十月份,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