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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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似乎毫不介意,并很欣赏他的计划。凯子穿着干净清爽的一身出去了,我关上门,其他人也都出去享受好天气了,宿舍里空落落,在阳光的衬托下,更加阴沉。我嚎了一声,没出声,又嚎了一声,出声了,眼泪也出来了。哦,我的生理周期提前来了。
几分钟后,我把泪腺里的液体排完,用“月月舒”牌卫生纸擦干,做出一个决定,孤身一人来到学校东门,坐上开往动物园的公车。在车上我突然想起:应该叫秦春芳一起去吗,在这孤单的时刻?但很快我的良心就不满意了,对我的想法发出谴责:难道为了满足你跟人拼有女朋友的虚荣心,你的心又不能接受她,这么做是在侮辱她!我的内心自我搏斗了一会儿,车就到动物园中转站了。
我下了车,走到另一个站台上,身子一个哆嗦,出门时被阳光蒙了眼,衣服还是穿少了些。这里是去香山的中转站。我等了一会儿,就看见凯子和左堤从一辆公车上下来,朝我走来,他们随即也发现了我。
“真巧呀,你们也去香山呀?”我肌肉僵硬地朝左堤道,眼睛不看凯子。
凯子笑了笑,微微摇头。左堤惊讶地朝我打了招呼,似乎踏进一个阴谋。
我们尴尬且不冷不热地聊了几句,一齐拥进开往香山的公车。我坐他们后排,愈显孤单。左堤显然感觉到这一点,不时转头跟我说一两句。我的心情渐渐好转,眼前的两个亲人,凯子自信不羁的背影和左堤柔和的黑发、脖颈构成的曲线,金黄的阳光,窗外的陌生而新鲜的建筑物,来往忙碌但我根本无法猜测去干什么的人群,一切构成了温馨的画面。我像一个跟着父母去郊游的孩子。哦,不,这不是一个比喻句,这是真实的感受。
我和父母一起外出的记忆很少,能有温暖而美好记忆的,更是有限。印象最深的是很小的时候,不知道多小,反正能走路,跟着爸爸妈妈上山栽植茉莉。我们家在海边,山海之间,那时候还没有拦海造田,土地很有限,山上的每一块都被开垦利用。我跟在他们屁股后面爬呀爬,累坏了还没爬到山顶。我走不动了,爸爸把我放在箩筐里,跟茉莉花种苗混在一起,另一只箩筐上加了块石头平衡,我躺在箩筐晃晃悠悠,听着爸爸妈妈边爬山边聊天,那是世界上最温馨的时刻。我甚至能记起箩筐里竹子的气味,我一点也不怕从狭小陡峭的山道上滚下去,因为我相信即便爸爸滚下去我也不会滚下去,即便我滚下去爸爸也不会让我受伤,更何况妈妈在一边保护呢。到了山顶,爸爸妈妈干活的时候,我就在背阴的草地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我觉得身上痒痒的,拨弄了几下,突然抓出一只四脚蛇,我惊叫一声,把四脚蛇远远甩了出去。我放声大哭。爸爸笑得直不起腰,道:“哎哟,你胆子这么小,以后出去混怎么办?你睡觉,四脚蛇也要睡觉哟!”他的笑声让我觉得自己的大哭是多么可笑,四脚蛇只不过想和我一起睡觉而已。以后我怕很多动物,蛇、毛毛虫、蛤蟆,但唯独不怕四脚蛇。相反,每次看到四脚蛇,我都会跟踪凝视好久,我想看看是不是和我一起睡过的那一只。
下了车,我带着已经好得不得了的心情,跟在他们后面,有时候看他们并排的头,有时候看他们并排的屁股,确实是相得益彰的一对。香山的红叶果然红透了,这玩意儿也有受虐的气质,越霜冻越迸发出热情,我与红叶惺惺相惜。爬到半山的时候,左堤的高跟鞋鞋跟掉了,天哪,她爬山居然穿高跟鞋出来,显然她更认为恋爱是主要的爬山是其次的。左堤没有办法,只好把两只鞋子都脱了,赤脚爬山。我心情大好,主动帮左堤提鞋,并且在左堤不好意思的情况下抢了过来。天哪,我完全是一个跟帮的阿谀相,并且乐在其中。还不够,我还主动要求把鞋子给左堤穿。左堤道:“不行,我脚太小。”我坚决道:“不,我的脚也很小,比女生的长不了多少。”凯子问道:“你有没有香港脚?”我发誓道:“香港脚、鸡眼、灰指甲,一样都没有,天天洗!”在我的极力要求下,左堤穿上我的鞋,确实长不了多少,爬山一点问题都没有。我的脚就是为女生的脚当替补而长的。我提着左堤的鞋子,赤着脚爬到香山顶上,巨大的风从漠北掠过燕山山脉席卷而来,震荡着耳膜呼呼作响,与我的激动、充实互为呼应。我在风的内部大声呼喊,并且凝视着在“鬼见愁”相拥眺望远方的凯子和左堤。
我自己一直没有明白过来,为什么在香山那么兴奋。多年后,事经慢慢回忆、分析,答案终于水落石出:左堤在车上与我片言只语的聊天,是从来不曾有过的温婉、轻松,并且略带关心,虽然那关心出自于同情我当电灯泡的处境。
除了偶尔看着凯子和左堤亲近时略微酸涩,以及袜子磨破后脚掌磨破了皮,总体上这次三人行是愉悦的、充实的、卓有成效的。并使我明白和承认他们是一对,只要能在一起,我也能感受到其中的甜蜜。天哪,我也不知道这甜蜜从何而来。
凯子对我的表现颇为奇怪,回来后他问道:“你不是一直很恨左堤吗,今天怎么那么殷勤?”
我思考了一下,回答道:“恨就是爱,爱就是恨,就如冰就是水,水就是冰。”
凯子惊奇地看着我,欣赏道:“你终于想通啦!”
听他的口气,好像他很早就会知道爱与恨的能量转换定律,并且预料到迟早有一天我会明白这个道理。他总是一副先知先觉的范儿,你真的无法确定他是不是先知。
摆在凯子面前的一道难题是,他必须出去混了,他必须实现对他妈妈的承诺:他妈妈必须在数年之后,坐在厚厚的人民币堆成的沙发上,对着亲朋好友对着乡亲邻里道:“瞧,这是我儿子赚的,当年呀,他为了这玩意儿,把大学都炒鱿鱼了。”
中文系学生勤工俭学干的事很杂。第一,主流,家教;第二,帮中介公司在小区里贴二手房广告,这是鬼鬼祟祟的工作,给城市抹黑,被物业老太太发现了,非得把你祖宗、母校都侮辱一番不可,少数神经比较坚强的同学吃得消;第三,演员,或者群众演员,个别长相与伟人相似的同学会被选去在小成本主旋律影视当角色,长得四不像的则当群众演员。在北校那边,因为经常有摄制组来恭王府取景,下课的间隙把一些学生拉去当士兵甲路人乙,有三十块补贴和一顿快餐,是肥缺,其中大管曾为有一句台词而兴奋欲绝,那句台词是“啊——”,接着他的角色就死了;第四,地图广告,就是说服一些公司单位出钱,那么在广告公司印制的地图上就会标注其名称,并且宣称这是全国发行,全国人民都会看得见。据说全世界发行量最小的报纸,是“五四”之后的民国时期,舆论自由,只要有钱就可以自己出版发行报纸,发行量最小的那家印两份,一份放报社拉广告,一份给投资人。我估计那广告公司的地图做法跟这差不多;第五,捡钱,有时候突发奇想,拉几个没饭票的同学上街捡钱,约好了见者有份……
凯子很想当演员,他显然对自己的外形颇感兴趣,每个自认为长得帅的都想吃软饭,这是人之常情,但饭越软机会就越少,等你当上演员,可能都饿死了。凯子在没饿死之前决定放弃这个梦想,选择第四种方式,拉地图广告去,虽然说这个难度大,但是拉成一桩,提成不少。
早晨,当别的学生去上课时,凯子便拿着一张一米宽的卷成筒状的胶版纸地图,像提着一根金箍棒去找妖精,按照黄页上的地址,去拜访每一家公司。有时候下午回来,有时候傍晚很晚才回。我下课后就巴巴期待他回来,共进晚餐,没去上课时更是等得如痴如醉,像闺女等待出征的良人,探听尘世的消息。依我看来,社会是个深不可测的泥沼,将来我必然也要下到这个泥沼,现在呢,凯子作为先行的英雄打探了去,我不能不满怀崇敬和期待。有时候,我为他打了一碗红烧肉,痴痴等待,虽然他经常两手空空回来,但带来了社会的故事,也带来了希望。凯子对自己的一无所获毫不在意,他的口头禅是:我估计过两天那个老总就被我说服了。
现在我在家乡的小城市里写作,时不时有记忆如浪头“啪”打过来。前几天我用“GOOGLE EARTH”俯瞰这座城市,第一次发现这座依山靠海的城市因为东湖塘拦海造田的成功,向东面延长了一大块。如果说老城像一个萎缩的男性生殖器,新城的建设则使它迅速勃起,笔直地捅向东海,哦,无辜的海洋,你又一次被人类强办了。因新区的地价与楼价不断攀升,本市的GDP发出了一波又一波满足的呻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还小的时候,处处兴起的拦海造田运动还没取得成效,这片地区贫瘠得很,每天除了妈妈和姐姐去海里弄到一竹篓一竹篓的海鲜,其他什么都没得吃。我生活的乡村土地极其有限,只有一点山田,每家每户一年分到的米还不够一个人的口粮,其他的粮食则以地瓜条作为补充。爸爸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有限的米必须供给他,以便有足够的能力对付土地。而我每天吃的是灰褐色的地瓜条饭,每天咀嚼着海蟹,乃至乱七八糟的小鱼小虾,索然无味,真的希望天上会掉一块猪肉下来。妈妈把米放在一个铝质饭盒里,蒸好,如果有几片肉,也会夹杂在饭盒里蒸,保证一点油水也不漏出去。爸爸收工回来后,打开饭盒,我坐对面就能闻到米饭的香味、猪油的香味。我看着爸爸一口一口地吞下去,我也对着空气做着吞咽的动作,幻想那是吞到我的肚子里。我具有超强的通感能力,因此我也能感受到吃米饭的满足感。我的满足感还源自于对爸爸充满了期待,通过他的劳动,我相信过不了多久,我也能有白米饭和猪肉比翼双飞的食谱。我之所以想起在暗淡的灯光下这样吃晚饭的场景,因为当我看着凯子狼吞虎咽地吃着红烧肉,听着他讲述碰到的社会上的牛鬼蛇神,两者的感觉如此相似,都使我充满了依赖感,并对未来充满幻想。
35。在那一瞬间,他已经成为我心目中的英雄
对每个大学生来说,绕不过的是英语四级。
我已经考了一次,四十来分,主要是英语听力很差。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对学英语毫无兴趣。中学的时候,英语成绩还不错,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到了高二和高三之间,我体内迸发出强大的叛逆感,突然意识到英语这一门功课毫无智力含量,没有真正的难点,即便考高分也没有一点成就感,更要命的是,学那么好干什么,能增强自己某方面的素质吗?一点儿没有,除了当假洋鬼子;真正牛逼还是解数学难题,甚至解地理难题。既然心怀鄙视,所学的就记不到心上了。后来通过保送上了大学,英语彻底被我放弃。
即便如此,英语还是大学里我花的精力最多的一门功课,大一时基本不学,落下的太多了,等到一定要过四级的时候,面对的是一片茫然,学起来如瞎子摸象,找不着门路。学习期间我老是不断地问自己:为什么这么讨厌的功课,却一定要学呢?究竟谁搞错了?我不知道必须过英语四级才能拿到毕业证书这个规矩是谁定的。我要是知道,肯定要告诉他,祖国幅员辽阔,够我折腾了,我根本没有去大洋彼岸捣乱的想法,花这么多精力学这个干鸟用?你让全国那么多学生花那么多精力干这种无聊事,岂不是浪费资源、误人子弟(那些靠洋文吃饭的人自然会去过八级)?由于愤慨无处发泄,我边背单词边写了感怀诗《狗日的四级》,其对现实的谴责力度堪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媲美。多年以后,我确实也用不着英语,除了看欧美毛片辨认叫床声之外。但那跟四级根本没关系。
我坐在阅览室外的桌子上,梁档发现了我,他从我后面亲热地拥过来,把一本笔记本放在我前面,本子上写了一首诗《矛盾》:
我们活着
其实是在
等死
不停地等
我们努力地
学习
只是为了
更体面地
滚出校园
“是哪里抄的吗?”我质疑道。
嘭嘭嘭,梁档把胸脯擂得山响,发誓道:“抄的我就是孙子,绝对是原创!”
我感叹道:“太牛了,下一期春哥再不选你的,天理不容。”
“他选不选倒无所谓,关键看秦春芳喜欢不喜欢。”
“哦,你准备以诗泡之?”
“不是你说她喜欢诗人吗?我本来戒诗了,现在不得不绞尽脑汁破戒。”
“你这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呀。你的诗写得是好,但用来搞爱情未必恰当,你这诗跟贾岛一样特别苦,苦吟作派,谈情说爱的人怎么会喜欢?”
“师师,你也知道我写那种浪漫的不擅长,你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