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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吸血鬼猎人日志 (1-4+特别篇)-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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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尝试在草坡上踏几下。皮靴踏在长草之间发出轻微的磨擦声。

我忽然想到:也许这儿并不是我记忆中到过的那地方。也许这儿只是按照那地方制作的一座原物比例风景模型……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你记得这里是什么地方吗?」我问站在身边的慧娜。她微笑摇摇头。

慧娜美丽极了——比我过去见过任何时候的她都要美丽。阳光穿过她薄得透明的白色纱裙,让我看见她纤细得令人心碎的身体。

啊,慧娜。

我伸出左手触摸她的脸颊。那是我怀想已久的美妙触感。柔软而温暖的皮肤教我的指头震颤。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逃避我的手掌。可是我清楚看见,她的微笑变得僵硬了。

「慧娜,你仍然害怕我吗?不用怕。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我的手掌顺着她脸颊而下,拈着她尖细的下巴。我把嘴巴凑向她颜色很浅的唇瓣。她的嘴唇微微开启。我感觉到她吐出的暖气吹动我的髭须。

我的左手继续滑下,想抚摸她的肩膊,却在她的颈项上停住了。

为什么手掌不听使唤?不行……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手掌,我也无法控制我的手臂。不,我甚至无法控制自己的整个身体。

我的手指渐渐收紧,掐着慧娜的咽喉。她凝视着我。当中没有怨恨,也没有怜悯,只是冷冰冰的、毫无感情的凝视。

我感觉到慧娜的皮肤在我的手掌下迅速变冷。我想嚎叫,但没法发出半点声音。五根指头继续深陷进她的喉颈皮肤里。

慧娜最后一丝生命终于从我的指缝间溜走,那优雅的唇瓣再没有吐出气息。我该死的左手却仍然不肯放开她的尸体。指爪的力量继续违背我的意志渐渐加强……

最后是一种我十分熟悉的声音——肌肉破裂的声音。

当醒过来时,发现胸前衣襟湿透了。起初我错觉那是慧娜的鲜血。

是我自己的眼泪。

◇◇◇◇

「Why don't you just go to the BLOODY HELL?You BLOOD BASTARD!」

昨天在繁忙的街道上,一个流浪汉这样咒骂。

当然他骂的并不是我,也不是街上任何一个人。他只是无意识地挥舞着七百毫升容量的啤酒罐,朝着空气不断重复这句子。

我的脑袋却久久无法摆脱这句话。

Bastard。没错。我是个「Bloody Bastard」。

◇◇◇◇

我把公寓的窗帘拨开一角,朝下面观看。那个红、黄色的「Fish & Chips」霓虹招牌一明一灭地四射霓光,把周围一切都变得像圣诞树。

我努力回想最后一个愉快的圣诞节是哪一年的事。我放弃了。

从沾满雪和水珠的玻璃窗上,我看见自己的倒影。也许因为头发和胡子太长,脸庞看来实在消瘦得不象话。可是没有办法。根本提不起食欲。

要结束一切太简单了,我有很多刀子,需要的只是一个理由。

已经两年多了。期间只是一次又一次的杀戮。不错,猎杀的对象都已经不是人类;可是把仍然具有人类外貌的吸血鬼斩首、焚烧,那依然是杀人的感觉。

至于令自己恢复为正常人类的方法,直到今天仍是茫无头绪。好几次为了生存而喝下人血后,我清楚感觉到身体里的吸血鬼因子变得更活跃。我渐渐相信自己只是个追逐影子的傻瓜。世上也许根本没有那种方法。「达姆拜尔」(Dhampir)注定要终身活在那黑暗的诅咒下,最后变成父亲的同类。

慧娜原是我生存下去的最大理由。可是自从作过那么可怕的梦以后……我不知道。

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所谓疯狂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疯狂的人知不知道自己是疯子?……

幸好还有波波夫在我身旁。每次抚摸它时,总是能够带来安慰。最重要的是它并不害怕我。

我绝不能让波波夫离开我身边。因为我知道在我堕落变成完全的吸血鬼之时,它必定感觉得到。那么我或许能够及时结束自己的生命。波波夫就是我灵魂的警钟。

◇◇◇◇

今天报纸头版又无可避免被「那家伙」占据了。已经是第十二个受害者。「他」在打什么主意?「他」是什么东西?

「开膛手杰克二世」,很酷的外号。

GOOD BOYS GO TO HEAVEN.

BAD BOYS GO TO LONDON.

十二月二十三日 晚上十时 伦敦市南瓦尔克区

尼古拉斯·拜诺恩骑着怪兽似吼叫的「哈利·大卫逊」机车,在铺满薄薄湿雪的南瓦尔克桥上疾驰。挟着微密雪雨的寒风,吹得他的黑皮大衣像蝠翼般朝后扬起。

拜诺恩原本不是骑机车的高手——在特工处(Secret Service)时他虽然受过特技驾驶训练,但只限于四轮轿车。然而凭着「达姆拜尔」的惊人平衡力,他轻松地在湿滑道路上飙至最高速。

他侧首瞧向左面。透过安全帽的镜片看去,泰晤士河上泛起稀薄的夜雾。伦敦桥与更远的塔桥,在雪雾中有如若隐若现的两条恶蛇。

拜诺恩觉得整个伦敦都冷得在打颤——虽然明知那只是路面颠簸与机车震动造成的错觉。

拜诺恩已经决定了:这是最后一夜在阴郁的伦敦狩猎。转变环境,也许能够令心情转好过来……

越过桥之后,拜诺恩往左进入公园街,再转进圣汤姆斯街,到达伦敦桥火车站外的闹市。他缓缓把机车停在一家已关门的书店前。

拜诺恩跨下机车,脱下了安全帽。为了保暖和方便骑车,他用一方黑头巾把长发包裹起来。

拜诺恩扫视一下仍亮着灯的书店橱窗。近期的几部精装本畅销小说,经店员精心排列在橱窗内展示着。

伦敦书店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是唯一令拜诺恩对这城市存有好感的原因。他想,自己要是在十二、三年前——还在梦想当职业作家的那个时候——到了伦敦来,一定爱死这个城市。现在的他却根本懒得踏进书店去,文学对他来说已经失去意义。

反正已经是最后一次在伦敦狩猎,拜诺恩没有把爱猫波波夫一起带来。这么寒冷的晚上太辛苦它了。

他检视一下带来的兵刃。他只带着六柄兼作飞刀用的银匕首——两柄在袖口里,两柄在大衣内的暗袋,两柄藏在靴筒中。机车的引擎旁另外藏着一柄没有鞘的长剑——剑刃的颜色和引擎零件很相近,只有近距离仔细观看才会被发现。其余的兵刃都留在公寓房间里。

拜诺恩把头巾脱下来,围在颈项上当作保暖的领巾使用,然后沿着商店街踱步,钻进车站外的人潮中。

拜诺恩直至最近才发现:原来在大城市中狩猎吸血鬼是最容易的。吸血鬼的气味就像病菌一样,能够经身体接触遗留在人类身上,而这个人也会携带着那种独特气息向其他人散播。拜诺恩只要顺着这个传播关系作「逆追踪」,最后就能够确定吸血鬼的所在。这个方法从未令拜诺恩落空。他已在伦敦消灭了四只吸血鬼。

这方法令拜诺恩想起当纽约警探时的老日子,那时逆追踪侦缉是每天的例行工作。

拜诺恩瞄一瞄手表。晚上十时四十五分。若是在平日,街道早已变得冷清。但是现在不同,现在是一九九九年最后九天。整个伦敦都在逐天倒数二〇〇〇年的来临。玩乐场所、餐厅和百货公司都延长了营业时间。人群紧挤在行人道上,移动得很缓慢,像在互相取暖。

一家百货公司外头放置了一个巨大电视屏幕,是收费电视频道的宣传品。里面正播放时事评论节目,邀请了宗教人士、社会学家和历史学者出席座谈。主持人不厌其烦地向观众解释:二〇〇〇年仍然属于二十世纪,二〇〇一年才是廿一世纪的第一年,因为「世纪」是由「一」年而非「〇」年开始计算的……所以我们现在不是欢送二十世纪,而只是迎接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

那个历史学者提到第一个千禧年将要结束时,许多人以为就是世界末日,于是变卖所有财产等待进天国,甚至疯狂自杀……

在伦敦,庆祝千禧年的中心并不在这儿。特拉法加广场原是伦敦每年除夕的庆祝胜地,可是今年得让位给座落于格林威治、将在除夕正式开幕的「千禧殿」(Millennium Dome)。心中怀抱不同期望与焦虑的人们,成千上万涌向法定国际时间的零时起始点,把那座周长一公里、高半公里的半透明圆拱幻想为硕大无朋的方舟,接载他们安然航向下个一千年……

一个穿着滚轴溜冰鞋的黑人,沿着行人道外侧迎面而来,头上束着一条警察用来封锁案发现场的蓝色胶带,这种天气竟然只穿一件红色的棉衣,上面用反光涂料印着一行字体:

「WHO IS JACK?」字体下面印着一柄手术刀的图案。

拜诺恩经过好几间贩卖纪念品的商店,都挂着这种式样的衣服和饰物,数量足与印着大「M」字的千禧年纪念品匹敌。

「Big Issue!Big Issue!」一个流浪汉站在车站门外,挥舞着封面色彩丰富的杂志叫卖。

拜诺恩看见封面的头条:「开膛手杰克回来了:这次他会收手吗?」

昨天报纸刊登了第十三人遇害的新闻。死者同样是妓女。

「开膛手杰克二世」就是拜诺恩到伦敦来的原因。吸血鬼肆虐时往往装扮成心理异常的连续杀人狂。

——「开膛手杰克二世」杀人肢解的手法虽然凶残,但死者并没有被吸血……吸血鬼绝不会让温热的鲜血浪费在雪地上……

拜诺恩在杂志上读过这样一篇读者投书:「一如我们即将再临的救世主耶稣基督,相隔百余年二度现身的『开膛手杰克』正是撒旦的儿子——圣经所预言的『敌基督』……他赶在第二个千禧年结束前来临,在暗街中挥舞邪恶的刀刃,目的是杀害另一位圣母玛莉亚,阻止圣婴再次降生……这是世界末日已近的最有力征兆……」

——嗅到了。

在稠密的人丛中,汗味、古龙水气味、汽车废气与商店暖气系统排出的浊气,加上紧张和兴奋所产生的荷尔蒙味道,混合成一种节日独有的气息。

而在这气息之中,拜诺恩分辨出一丝淡淡的吸血鬼气味。

——开始在伦敦的最后一次吧。

在这种行人如游鱼的情形下,拜诺恩不必特意寻找那个携带着吸血鬼气息的人。他只要辨别出气味的来向,再顺着那方向前进便行。

果然,拜诺恩越往街道的北面走去,那吸血鬼气息便越浓。

拜诺恩进入塔桥车站。他皱眉。假如吸血鬼是在火车或地铁内把气息散播出去的话,那就很难追踪了。

不!气味的来源仍在前面。拜诺恩穿过火车站,从车站北面出口离开。

甫踏出车站,拜诺恩便停步了。

他已找到吸血鬼气息的来源,那就是座落在车站北邻杜利街的「伦敦地牢」。

同时 希斯罗机场

德国护照上的姓名是于尔根·冯·巴度。

已经连续工作了六个小时,海关检查员感到烦厌和疲倦。圣诞假期的旅客比平日多了十多倍。确定了护照的名字和号码并不在电脑的可疑名单上之后,检查员抬起头,略瞄一瞄柜台前那个男子的样貌,再对照护照上的彩色相片:微秃的额头、细眼、松垮的下巴……是同一人。

「来工作吗?」检查员以公式化的语气问。

「是的。」

检查员把入境印鉴盖上。

冯·巴度离开了关口,以僵硬的动作慢慢步往洗手间。他的行李只有一个公事皮箱。

冯·巴度进了洗手间最里面的间格,把木板门轻轻关上。他合上马桶座的盖板,缓缓坐在上面,一动不动地等待。

十多分钟后,一双皮靴踏着响亮的步伐进入洗手间,停在冯·巴度那间格的外面,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

「我来了。」穿皮靴的男人隔着门板说。

「千叶呢?」冯·巴度问。他的嘴唇移动幅度很小,声音变得含糊,有点像刚学会说话的幼童。

「他比你早一天到来,正在四处打探消息。」

「那家伙……你到停车场等我。」冯·巴度的怪异声音中带着命令的语气。「我要等一个适合的人进来。」

「好的。」穿皮靴的男人匆忙离开。

◇◇◇◇

一个穿着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手里挽着机车安全帽的青年进入洗手间。他把安全帽放在盥洗盆旁,细心地对着镜子整理头发。

右后方传来奇怪的呻吟声。

青年好奇地走到最里面那间格门前。「先生,你没事吧……」

呻吟声仍然继续。

青年尝试推一下板门,发觉门并未锁上。

把板门推开后,他看见了一生从未想象过的恐怖情景。

触目都是腥红色。

于尔根·冯·巴度的尸体在八分钟后被发现。

死者胸腹上有一道长达二十吋的破口,由锁骨中央垂直延至下腹,皮肉被翻开,内脏全遭掏挖殆尽。现场并未发现内脏的任何残渣,应该已被凶手取去。

警方仍未确定此案是否与「开膛手杰克二世」有关。

约十八小时后,一名女士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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