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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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为止,满足了,不要让自己的欲望永无止境。
季札结束在鲁国的访问,又去了齐国。他在齐国认识了晏婴,两个人惺惺相惜,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您赶快将封地和权力都交还给国君,无地无权,就不会有什么灾难了。”季札对晏婴说。
“哦?”
“依我之见,齐国目前政局并不明朗,在尘埃落定之前,恐怕动乱不会停歇。”
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晏婴回去仔细一想,觉得季札说得有道理,没过多久就通过陈无宇将封地和权力交还给公室。季札料事如神,十二年后,齐国发生“栾、高之乱”,晏婴因为无权无地,得以置身事外,幸免于难。当然,这也是后话。
离开齐国后,季札来到了郑国,与子产一见如故。作为见面礼,季札送给子产一条白绢大带,子产回赠他一件麻布衣服。绢是吴国的特产,麻布则是郑国的特产,都不是什么贵重的物品,古人重情轻物,由此可见一斑。
郑国的首席执政官公孙舍之于不久前去世,他的儿子罕虎接任首席执政官,成为郑国众卿中的第一人,良霄排名第二,子产居于第三位。季札再一次表现了他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对子产说:“良霄为人奢侈,行为不检点,很快就要大祸临头了,到时候郑国的政权必将移交到您手里。您如果当政,一定要慎之又慎,依礼行事,否则郑国就要败亡了。”
接着季札到了卫国,与蘧瑗、史狗、史鱼,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等人打得火热。
关于蘧瑗这个人前面已经介绍过,是孔夫子极为欣赏的一个人,在此不再赘述。
史鱼则以直言不讳而闻名于世,孔夫子评价他“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意思是不管国家的政治清明与否,史鱼都能像箭一样正直。
公子荆被认为是知足常乐的典范,孔夫子谈到他,说他善于居家过日子,刚有一点家业,便说“差不多够用了”,稍微增加了一些,便说“差不多完备了”,相当富足了,便说“这可真是富丽堂皇啊!”。
公叔发也与孔夫子有些渊源。有一次孔夫子向别人问到公叔发:“听说他老人家不爱说话,不爱笑,不贪婪,这是真的么?”那个人回答:“这是误传啊!他是该说的时候就说,该笑的时候笑,该拿的时候才拿,别人都不觉得讨厌。”
“卫国多君子,应该不会有什么祸患。”季札与这些人打过交道后,下了一句定论。
季札从卫国前往此次中原之行的最后一站——晋国。途经戚地的时候,他打算在戚地住宿一晚。戚地原本是卫国孙林父世袭的领土,公元前547年,孙林父投奔晋国,戚地因此被并入晋国。季札正准备住下的时候,突然听到了钟鼓之声。他惊奇地说:“我听说,那些发动叛乱而没有德行的人,必然受到诛戮。这位老先生就是在这里得罪了自己的国君,本来应该害怕还来不及,为什么还有心情寻欢作乐呢?”
孙林父从别人那里听到这话,到死也不敢再听音乐。
抵达晋国之后,季札拜访了晋国的各位大臣,对赵武、韩起、魏舒三人特别有好感,说:“晋国的政权恐怕将要落到这三家手里了!”事实也确是如此,后来瓜分晋国的正是赵、魏、韩三家。
季札一路走,一路点评各国政治与人物,预测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为卿大夫们提供参考意见,扎扎实实当了一回春秋时期的政治麦肯锡①,而且是免费的。离开晋国的时候,他还对叔向说:“请您努力工作吧!你们的国君奢侈,但臣子们很优秀,大夫们也很富有,长此以往,政权就会由公家转入卿大夫之家。您喜欢直言不讳,以后说话之前一定要三思,以免惹祸上身!”
季札回来再度经过徐国,没想到徐君已经去世。他跑到徐君的墓地祭拜,并将自己的佩剑取下来挂在墓前的树上。
手下人说:“徐君都已经死了,还用得着这样做吗?”
季札伤感道:“话不是这样说,我一开始就想过要送给他,岂能因为他死了就改变心意?”
【良宵的覆灭:酗酒误事】
公元前544年夏天,郑国的“当国”公孙舍之去世。
前面介绍过,按照春秋时期的姓氏制度,诸侯的儿子称为“公子”,公子的儿子称为“公孙”。到了公孙的儿子这一代,就不能再跟“公”字挂钩了,要由国君赐给一个氏号,自立门户,称为“赐族”。一般而言,国君赐给的氏号就是其祖父的字。以公孙舍之家为例:
公孙舍之的父亲公子喜,是郑穆公的儿子,字子罕。公孙舍之的儿子名叫虎,即被赐以罕氏,历史上称为罕虎。
郑国的政权结构异于他国,国君之下,除了“当国”,还有“执政”。三者之间的关系若以企业而论,大致是这样:国君相当于股东,当国是董事长,执政则是总经理。虽然谈不上三权分立,但多少还有些制衡作用。
公孙舍之死后,罕虎子承父业,成为了郑国的当国。这位罕氏家族的继承人一上台就表现出成熟的政治智慧。据《左传》记载,那时候,上一年度中原的饥荒仍在蔓延,宋、郑两国的灾情尤为严重,天天都有人饿死。罕虎命令打开仓库,给全国的老百姓免费发放救济粮,标准为每户一钟(约一百五十斤)。而且,他还很谦虚地告诉大家:“这其实不是我本人的意思,而是先父的遗愿,我只不过是忠实地执行了他老人家的命令罢了。”
由此不难看出罕虎的聪明之处。放粮本来就是件深得民心的好事,但他并不居功自傲,而是将功劳推给了已经死去的父亲。这样一来,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自然拥护他;郑简公和同朝的各位卿大夫也不会觉得他太过锋芒毕露,不会对他产生多余的戒心;更重要的,他维护了父亲的面子,也就维护了家族的面子,使得罕氏家族在郑国的威望直线上升。朝野之间甚至出现这样的议论:郑国的“七穆”,罕氏恐怕将是最后灭亡的。
所谓七穆,前面已经介绍过,就是郑穆公的七个儿子传下来的强权家族,在当时分别是罕氏的罕虎,驷氏的驷带,国氏的子产,良氏的良霄,游氏的子大叔,丰氏的公孙段,印氏的印段。其中罕虎以当国的身份排名第一,良霄以执政的身份排名第二,子产排名第三。这些人不是郑穆公的孙辈,就是郑穆公的曾孙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本来应该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然而在罕虎当国的年代,却祸起萧墙,发生了反目成仇的事情。
事情的起因,还得追溯到十八年前。
公元前562年,当时是驷带的祖父公子騑当国,郑简公派良霄出使楚国,要他办与楚国绝交的差使,结果楚国人将良霄扣押起来,直到公元前560年冬天才获释。
因为这件事,良霄一直耿耿于怀,千方百计寻找机会发泄和报复。公元前546年,弭兵会盟之后,晋国的赵武接见郑国的七穆,要求大家赋诗,别人都是歌功颂德,唯独良霄吟了一首《鹑之奔奔》,当着赵武的面讽刺郑简公品行不良,不配当国君,搞到连赵武都听不下去,只好装傻敷衍。
公孙舍之当国期间,良霄当上了执政。人说穷酸刻薄,富贵宽容,在良霄那里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地位的上升不但没有使他忘却当年被楚国人囚禁的屈辱,反而使得他的报复心愈来愈强烈。公孙舍之在世的时候,良霄还有所顾忌,不敢乱来,等到公孙舍之去世,他料定罕虎当国未久,立足未稳,必定不敢太约束他的行为,便决定对公子騑的后人展开报复。
公子騑字子驷,因此其后人以“驷”为氏。公子騑早已于公元前562年冬天去世,继承家业的是其长子公孙夏。而公孙夏亦于不久前去世,将家业传给了儿子驷带,并嘱托其弟弟公孙黑辅佐驷带。
公元前544年冬天,良霄在朝会上提出要派公孙黑出使楚国。
公孙黑不愿意去,说:“楚国和郑国刚刚交恶,派我去出访楚国,不是想要我的命吗?”
平心而论,公孙黑这个借口找得并不高明,谁都知道,郑简公前不久才亲自去参加了楚康王的葬礼,两国的关系即便不算亲近,也绝不至于是交恶状态。现在去楚国,谈不上任何危险。良霄如果心无杂念,很容易戳穿公孙黑的借口,逼他乖乖就范。但是很显然,良霄肚子里的火已经憋得太久,只要轻轻一碰,就爆发了。他几乎是脱口而出:“你们家世代都是办外交的行人①,这就是你的本职工作,你凭什么不去?”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愣住了:驷氏家族世代为卿,公子騑曾任当国,公孙夏在众卿中排名也不低,即便是公孙黑,也好歹算个“卿”,怎么会是世代办外交的行人呢?大伙惊诧之余,不由得都将目光转向了公孙黑,看他有什么反应。
“外交的事,可以去就去,有危险就不去。”只听见公孙黑冷冷地说,“什么世代办外交,先父当国的时候,您才是办外交的行人吧?”
良霄像被人踩了尾巴的猫,一下子跳了起来,眼睛冒火,死死盯住公孙黑:“你难道想抗命吗?”
公孙黑也“刷”地站起来,手按剑柄:“没错,我就是要抗命,你能将我怎么样?”一脚踢翻桌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朝堂。
良霄气得浑身发抖。
良霄和公孙黑的这次冲突,史称“良驷之争”。事情发生后,郑国的卿大夫们纷纷出面调和,希望这件事能够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同年十二月,在众人的斡旋下,良霄和公孙黑握手言和,并在良霄家里举行了盟誓。
然而,表面上的把酒言欢不能掩盖内心的剑拔弩张。当时在良霄家里见证会盟的诸位大夫中,有一个名叫裨谌的就私下对好朋友然明说:“虽然结盟了,但它有什么用呢?《诗》上说,君子动不动就结盟,祸乱因此而滋生。现在我们这样做,也是滋生动乱的做法啊!我悲观地估计,这一轮动乱恐怕要三五年才能结束。”
“是啊!”然明也忧虑地说,“依你之见,如果动乱的话,国家的政权将落到谁手上呢?”
“好人取代坏人,这是天命所归,除了子产还有谁?”裨谌很直接地回答,“就算是按部就班,也该轮到子产了。选择这样的好人,才能得到大家的尊重,连老天也为子产扫除了障碍——伯有(良霄字伯有)失魂落魄,子西(公孙夏字子西)又已经去世,除了子产还有谁?老天降祸于郑国很久了,这次一定要让子产平息它,国家还有希望。否则的话,郑国就将灭亡啦!”
公元前543年春天,子产陪同郑简公访问晋国。叔向问起郑国的政局,子产回答说:“我也说不准,形势不明朗,今年应该有一个结果了。驷氏和良氏正在明争暗斗,不知道怎么调和。”
叔向说:“我听说不是已经调和了吗?”
子产说:“伯有奢侈而又倔强,子皙(公孙黑字子皙)又好居人上,两个人互不相让,就算表面上和好,内心却不服气,乱局很快就要来临了。”
同年四月,由于对“驷良之争”感到忧心忡忡,郑简公亲自出面,将朝中的卿大夫都叫到一起举行盟誓,希望大家以大局为重,和平共处。此举的出发点自然是好的,然而也暴露了郑国的内部矛盾已经到了相当激烈的程度,有人这样评论:连国君都参与大夫会盟,郑国的祸乱为时不远了!
山雨欲来风满楼,就在郑国上下都处于一种不安的情绪当中的时候,事情的当事人——良霄却表现得出人意料的冷静。
所谓出人意料的冷静,只有两种可能性,要不就是大智若愚,要不就是真的蠢到了家。良霄显然是属于后者。
《左传》记载,良霄有一个爱好:酒。他不是一般地爱酒,而是嗜酒如命。按照周礼的规定,天黑之后,卿大夫是不能饮酒的,否则就是骄奢淫逸的行为。良霄当然不能忍受这样一条规定,为了掩人耳目,他在家里建造了一个地下室,天天晚上躲在地下室里饮酒作乐,而且往往是通宵达旦,乐而忘返。
据说有一天早上,各位大夫按惯例先到良霄家里朝见,准备在他的带领下一起去朝见国君。碰巧良霄前天夜里喝得高兴,酒宴持续到天明还未结束。大伙等到日上三竿,看不到良霄,就问他的家臣:“执政呢?”
回答很幽默:“我家主人正在山谷里呢!”
正在这时,地下隐隐传来钟鼓齐鸣之音。大伙儿面面相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都打着哈哈说:“既然这样,我们就回去了。”于是也不上朝,各自回家。
第二天,良霄倒是起得很早,跟着大伙一起来到公宫朝见了郑简公。说了没几句话,良霄又提出:公孙黑出使楚国那件事,怎么还没有落实?
此言一出,公孙黑“刷”的一声就站了起来,在场的人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郑简公的脸也黑了,他心里想,大伙为了调和良、驷两家的矛盾,光是结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