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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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到北京,15 支新部队则由各支已解散的部队的士兵组成。永乐年间帝国军
队总兵力看来远远超过 200 万。
在改组过程中,大批人民搬迁至北京及其周围的地区。至少有 435 个所,
即帝国全部部队的 25—30%驻扎在北京地区,其中 335 个所原从帝国的其他
地方迁来。如果我们采用前面的计算,这些部队的实际总兵力约为 25.1 万
人,但是真正的数字可能略高。另外,许多士兵有家眷。1393 年的人口统计
数字表明,北京地区有定居人口 1926595 人。因此,有理由认为 15 世纪初期
北京省(1403 年以后之称)的人口很可能大大地超过 200 万。总之,在 1422
年以后,长驻在北京的部队形成了首都居民的相当大的一部分,这样就大大
地加剧了供养基本上是依附人口的问题。①
② 威勒茨:《郑和太监的海上冒险活动》'567',载《东南亚历史学报》,5,2(1964 年 9 月),第 31—35
页;苏中仁(音):《锡兰之战,1411 年》'482',载《寿罗香林教授论文集》,香港大学中文系编(香港,
1970 年),第 291—296 页。威勒茨的叙述不如苏中仁的叙述详尽,但是,后者有一些错误。
① 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 12—13 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 44—53 页。
② 见朱偰:《郑和》'102',第 53—60 页;米尔斯英译马欢著作,第 13—14 页。
① 见朱偰:《郑和》'102',第 98—103 页;徐玉虎:《郑和评传》'235',第 110—114 页,以及他的另一
著作《明郑和之研究》'236',第 525 页以下、549 页;罗荣邦:《明朝水军的衰落》'358',载《远东》,5
(1958 年),第 152—155 页。
这些驻军的军事指挥结构和训练程序也重新作了规划。京营被设立,以
提高此时把时间分别用于耕田和卫戍的部队的战斗准备。京营(以“三大营”
著称)的组织工作在第二次对蒙古的远征以后开始,当时皇帝决定扩大这些
征战的规模和提高它们的有效程度。1415 年,他下令命北方诸省和南直隶的
卫各派一支分遣队至北京接受训练。北京的守军当时分成步、骑、火器三个
营。每个营受一名宦官和两名贵族或高级将领的联合监督,其他军官则协助
他们工作。
三个营的组织相同,但它们负有不同的任务。五军营之名来源于五个都
督府或帝国讨伐军的五支分队,它训练来自地方护卫部队的无战斗经验的新
兵。此营负责组织和训练战斗部队,这个任务原由卫所部队承担。结果,帝
国各地的守军——他们不再有军事任务——的素质和斗志都下降了。三千营
围绕 3000 名作为核心的蒙古骑兵组成,这些骑兵在内战期间曾与皇帝一起作
战。神机营训练士兵使用火器。中国军队在 15 世纪以前已使用火器,但他们
在 15 世纪初期征讨安南时才从安南获得优质的兵器。他们还俘虏了一个名叫
黎澄(1374—1446 年)的安南第一流的火器专家,此人为黎季■的长子,被
委任负责为中国军队制造优质火枪和爆炸武器。神机营就是以安南火器专家
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这些人在宫廷宦官的监督下教明代士兵。①
由于所有帝国远征军都包括骑兵以及配有火器的士兵,所以三个营的内
部组织大致相同。还有一个京营值得一提。这就是四卫营;之所以这样称呼,
是因为其士兵来自专门养马的四个卫。它的主要任务是为骑兵训练战马,驯
马人中包括许多投降的蒙古骑手。
最后,从满洲至甘肃的长城沿线设立了一系列的边镇。这个新战略与洪
武帝提出的战略迥然不同。开国皇帝远在长城以外的战略要地设立卫,这样,
中国守军就能在蒙古袭扰者抵达长城之前与他们抗衡。永乐帝在他登基后不
久就撤回了大部分守军,这既是为了缩短防线,又是为了削减军费。他于是
在长城附近或以南的辽东、蓟州(北京之东)、宣府、大同、山西、延绥、
固原(陕西)、宁夏和甘肃的战略要地设立一批边防重镇。这些边镇归这些
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节制。②在洪武年间,戍守长城以外的部队只从附近的卫所
部队中抽调;在永乐年间,已在京营受训的士兵则要在这些卫服完他们的服
役期。这些士兵的服役期比预期的要长。他们最后成为长期职业军队的核心。
指挥边卫的军官选自正规的军官队伍。这些指挥官被授予通常只给进攻
部队指挥官的权力,虽然他们的任务只限于防卫他们管辖的地区。人们逐渐
以他们管辖地的名称相称——如某某地区总兵官。每个指挥官由一两个副手
或职位较低的具有参将、游击将军这样头衔的军官协助。③这类委任的期限通
① 见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42',第 32—34 页;朱偰:《郑和》'102',第 98—111 页;米尔斯英
译马欢著作,第 33—34 页;王赓武:《中国与东南亚,1402—1424 年》'546',第 66—67 页;以及徐玉虎:
《明郑和之研究》'236',第 525 页以下、549 页以下。
② 华绘:《明代定都南北京的经过》'238',《禹贡》,2,11(1935 年 2 月),第 37—41 页;吴缉华:《明
成祖向北方的发展与南北转运的建立》'575',载《明代社会经济史论丛》'583',I,第 152—162 页;爱德
华?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坎布里奇,马萨诸塞州),第 114—117 页。关于作为正式国都的
北京的兴建详情,见侯仁之:《北京史话》'208'(北京,1980 年),第 6 章;谢敏聪:《明清北京的城垣
与宫阙之研究》'227'(台北,1980 年),第 3 章。
③ 吴晗:《明代靖难之役》'591',第 912—923、933—936 页;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 134—140
常以一次战役为限;官阶和官俸仍取决于他们在卫中或在地方都指挥使司或
大都督府中的等级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委任被固定下来,它们
形成了战术指挥的一级。到宣德末年,这些边镇已经形成北方边境九个固定
的防御编制(九边)。设立在蓟州、延绥和宁夏的边镇监督长城的指定的段,
而其他六个则行使它们的地区的都指挥使司职能。从此,指挥的等级制度或
边防军的结构都很少变动。①
粮食的供应和运输体系
远征的战役、建设工程和行政管理的变动是很花钱的。此外,把政府迁
到北京造成了一个大问题,因为首都、它的官僚机器和戍守部队都处于一个
穷苦而贫瘠的区域,需要各地的供应。北方各地创收很少;虽然军队在理论
上应该能够通过军垦来自给,但这种情况从未发生过。在洪武年间,已经定
期通过海运从盛产大米的长江三角洲诸府运送粮食供应北京政府和辽东及沿
北方边境的各守卫部队。为了满足北方对粮食的不断增长的要求,永乐帝的
朝廷设想了三个涉及大规模重新分配人力和物力的规划。
第一个规划试图把实物的官俸改成以通货和白银支付的官俸,以及扩大
前一代皇帝设立的军屯,以此来减少官方对粮食的要求。在 1402 年,最高级
官员的官俸的六成为粮食,而最低级的官员只收到两成。后来在都督府和都
指挥使司、各省和诸王的封地的完全领取稻米作为薪俸的官员部分地接受通
货和钱币。这一措施在通货价值稳定的时候执行得很顺利;但是在出现通货
膨胀的时候,整个官俸制度就败坏了,官员们就转而去追求非法的收入。①
军屯的设立旨在使军队能自给自足和减少运粮至北方的需要。1404 年以
后,对每个军屯规定了生产定额。指挥官的成绩根据它们的产量来评定,御
史们被派去核实产量的数字。为了确定平均产量,建立了试验田,它们的产
量每年上报。但是生产经常遭到破坏,因为士兵们被抽调而不能承担耕作任
务。在 1413 年,皇帝采取了制止这种抽调人力做法的措施,并且对除受自然
灾害的军屯以外的所有军屯恢复了原来的定额;但是产量依然落后于定额。①
第二个规划是通过向商人出售盐引来增加对北方的粮食供应。商人向边
防部队送交固定数量的粮食,以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盐的权利。这种制度称
开中法,在洪武统治的初期已被采用,在永乐年间它又被扩大使用。在 1403
年,皇帝命令所有为取得盐引而送交的稻米除少数例外外,应送交北京地区。
粮盐的交换比率并不固定,取决于供求情况。例如在 1412 年,北京很少发盐
引,因为当时缺盐而米有富裕。但总的说来,盐商继续既交粮给北方诸府,
也交粮给西南,在西南他们供应被派到那里去镇压部落起义和平息安南之乱
的军队。②
北京成为京师以后,产米的中国南方各地的纳税者必须运送粮食到北
页。
① 德雷尔:《明初政治史》'146',第 182—186 页。
① 法默:《明初两京制的演变》'156',第 115—131 页。
① 吴缉华:《明代海运及运河的研究》'581'(台北,1961 年),第 40—42、76—82 页;星斌夫:《明代
漕运研究》'207'(东京,1963 年),第 26—31 页。
② 关于阮安在建设京城中的作用,见张秀民:《明代交趾人在中国之贡献》'31',载《禹贡》,3,1(1950
年),第 53—57 页;转载于包遵彭编:《明史论丛》,第 7 卷,《明代国际关系》(台北,1968 年),
第 63—69 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687 页。
方,并另外负担运输费用,这些费用以各种名目的附加税征收。在缺粮时,
还要强使负担大量额外的征收。例在 1412 年,湖广、浙江和江西的省政府和
都指挥使司不得不用船装运近 300 万担大米到北方。采取了几种减轻这种沉
重负担的方法。南方的税收获准折成现金上缴,这样就可以在北方购买粮食;
上缴的定额可以转交到上缴点附近的地区;接受单位必须支付运输费用。这
些新措施最后正式成为粮食运输制度。①
这一提供大量北方所需的粮食的制度在洪武统治时期建立。在最初,通
过水陆两路把粮食运往北方;这个制度称“海陆兼运”。
海运仿照元朝建立的模式。从 1403 到 1415 年,政府的军队在总督海运
陈瑄和副总督海运宣信的率领下把粮食从长江下游诸府运到北方各省。从湖
广、浙江、江西和南直隶定做了几百条大运输船,地方当局和守卫部队被指
定要对建造这些运输船作出贡献。①运粮船从长江江口附近的太仓粮仓出发,
绕山东半岛北上,到白河河畔的主要卸货口直沽,准备再运往北京。在直沽,
稻米转装在较小的船只上,然后驶向上流的天津和通州。直沽、天津和通州
建立了粮仓,同时还派守卫部队专门守护。一部分粮食用船继续被运往辽东。
在实施的第一年运了两次,船队共运粮 100 万担;从此运输量在 48 担至 80
万担之间徘徊,每年没有固定的运输定额。
同时,在户部尚书郁信(死于 1405 年)在 1403 年上报的一项计划中,
粮食还通过水陆并用的路线进行运送。一条西行的迂回路线绕过了淮河和黄
河之间艰险的水路。能载运 300 担稻米的大船沿淮河而上驶入沙河,然后驶
向陈州;粮食在陈州再转装进稍小的船只,准备往北驶进黄河流域。粮食再
次转装进沿黄河驶向河南各港口的大船中。然后地方部队在陆路把粮食拉至
渭河,由此再用船运至北京。在 1403 年,在陈瑄的监督下北运粮食 150 万担。
一系列运输官署和粮仓沿渭河和在京师周围被建立起来,以管理运粮工作。
在 1409 年用海陆兼运法运粮总量达 180 万担,在 1410 至 1414 年期间增加到
200 万至 240 万担之间。有一史料记载,在 1415 年,即运行的最后一年,运
粮总数达到 640 万担,不过其他史料则说是 300 万担。
海陆兼运法远不是令人满意的。海路危险,黄土平原地势很高,河道和
陆路漫长而累人。随着运河的开辟,这个制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元朝在 1289
年已经完成了连接北京和长江下游的运河体系,不过河渠经常淤塞和维持水
源的困难把工程拖延到 1325 年才完成。运河体系在元朝始终没有有效地发挥
作用,于是沿海运输逐步取代了它而成为粮运的主要形式。在 15 世纪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