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大航海-第3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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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挂在马鞍上的圆盾,准备迎接贝都因人的射击。
贝都因人果然开始射击,人手一张弓,十几支箭向萨珊人飞来,不过,萨珊人分得比较散,而贝都因人的人数又太少,箭阵显不出一点威力。见过了越国人如雨一般狂暴的箭阵,贝都因人的箭现在就象蚊子一样不值一提,只要护住了要害,就算被他们射中也无伤大雅。
贝都因人每人射出了两三支箭,萨珊人已经冲到了面前,他们大声呼喝着,收起了弓,举起弯刀,策动骆驼对着正对面的萨珊人冲了下来,借着沙丘的坡度,他们很快和萨珊人展开了交锋。
刀光映日,血花分溅,滴落在脚下的黄沙之中。
闻着新鲜的血腥味,萨珊人兴奋莫名,他们咆哮着,挥舞着战刀大力劈砍,双方一触即分,萨珊人人多的优势充分体现了出来,贝都因人死了两个,重伤三个,轻伤过半,而他们只有一个战死,几个受了轻伤,胜负非常明显。
“到沙丘顶上掉头,不要让这些强盗跑了。”百夫长第一个冲了过去,他一边勒住马减速,一边大声吼叫着,两侧包抄的属下看到了这里的战局,已经扭过头,从半山腰转了过来,加速向逃窜的贝都因人追了过去。翻飞的马蹄扬起一阵阵沙尘,犹如一条狂奔的黄龙。
百夫长堪堪到达沙丘顶部的时候,终于收住了战马,掉过马头,重新开始加速,刚跑了几十步,他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刚才在沙丘顶部的时候,他随意的一瞥,好象看到沙丘的后面有些人影。
难道贝都因人有伏兵?百夫长扭头一看,顿时头皮发炸,本来鸡昂的邀战声也变成了惊叫。
“小心后面——”
大部分萨珊人正在奋力追赶仓惶逃窜的贝都因人,全部注意力都在贝都因人驼背上的包裹上,根本没有听到百夫长的喊叫声,只有百夫长身边的两个骑兵听到了,他们扭头向后面看去,只见近百匹战马有如鬼魅一般的从沙丘后面冒了出来,他们也不喊叫,催动战马就顺着山坡追了下来,其中一匹最快的战马直奔百夫长,一个披散着一头黑发的年轻武士几乎伏在马背上,迅疾如风,一转眼的功夫就赶到了百夫长的背后,手中长矛一抖,闪着寒光的矛头就象是长了眼睛似的击中了百夫长全力挥出的战刀,“呛啷”一声脆响,百夫长的战刀脱手,飞出十余步,插入黄沙之中。
刀还没有入地,那年轻汉子手中的长矛已经刺穿了百夫长的胸膛,长矛一抖,将惨叫的百夫长高高挑起甩了出去,战马像一阵风似的掠过,冲到两个看呆了的萨珊人之间,手中长矛左右一晃,两个萨珊人就像是被人用力推了一下,再也坐不稳马上,他们顾不上攻击那个年轻武士,手舞足蹈的想恢复平衡,还没等他们重新坐稳,两个骑士呼啸而过,锋利的战刀轻轻的一挥,就斩下了他们的首级,无头尸体从马上栽了下来,顺着沙丘往下滚,一股股的鲜血从腔子里喷出来,洒了一路。
这一百多骑士从沙丘上冲下来,打了萨珊人一个措手不及,他们一个个骑术娴熟,武艺精湛,特别是那个为首的持矛武士更是骁勇无比,手下无一合之将,长矛如同死神一般,接二连三的夺去了五个萨珊骑士的性命。
在贝都因人和这些突然冲出来的武士夹击下,萨珊人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最后只有十来个骑士冲出了包围,落荒而逃。
战场很快恢复了平静,手臂上被砍了一刀的一个贝都因大汉从驼背上跳了下来,大步走到那年轻武士马前,抚胸行了一礼:“多谢勇士的帮忙,要不然今天我们恐怕凶多吉少。”
那武士哈哈一笑,横矛坐在马上,稍微欠了欠身,还了一礼:“我们是盟友,理当互相帮忙,你的伤没问题吧?”
“一点小伤,没事的。”那贝都因大汉不以为然的说道:“今天算我欠你们条顿人一个人情,以后如果你们有事,只要通知一声,我亚拉伯罕绝不犹豫,哪怕是千里之外也要去帮忙。”
“哈哈哈,那就多谢了。”那武士笑了笑,伸手从马背上摘下一个羊皮酒囊,扔给亚拉伯罕:“这是越人的美酒,浇一点在伤口上,会好得快一点。”
亚拉伯罕接在手中,用嘴咬开塞子,嗅了一口,笑道:“如此美酒用来洗伤口实在是浪费了,不如让我喝两口,这伤自然也就好了。”
众人大笑。
脸色腊黄的阿尔达希尔斜躺在行军床上,看着满脸血污的骑士,浓眉紧锁,过了片刻,他摆了摆手,示意那个死里逃生的骑士先下去休息,自己裹紧了外衣,喃喃的说道:“日尔曼人怎么会出现在埃及,难道是罗马人也在这里?”
条顿人是日尔曼人的一支,以战斗时特别容易鸡动而著称,号为“条顿之怒”,他们一向在地中海北方活动,后来有一部分人作为雇佣军成为罗马军团的一部分,但是他们很少到地中海以南来,如果到地中海以南,他们要横跨地中海或者小亚细亚、叙利亚一带,因为他们凶残好杀,所到之处通常都要被他们涂毒,所以不管是萨珊人还是罗马人,轻易不会让他们进入腹地。现在这些人居然到了埃及,不由得阿尔达希尔生疑。
罗马人还在,他们刚刚解决了内乱危机,应该还不会任由条顿人胡来,那么这些人是从萨珊境内过来的?抑或他们根本就是罗马人派来拖延他的行程的?或者说,连罗马人也在这里?可是,他们如果要进攻萨珊,应该去亚美尼亚,甚至直接攻击泰西封啊,跑到埃及来干什么?
阿尔达希尔百思不得其解,他对泰西封的情况一无所知,这段时间,他已经收不到泰西封传来的消息了,对泰西封的情况非常担心,现在听说条顿人突然出现在埃及,心里更加忐忑,一种不祥的感觉让他食不知味。
盟军军营,崔谦一甩手,扬长而去,诸葛直见了,连忙起身跟了出来,拉着崔谦的手臂道:“左将军息怒。”
“息什么怒?”崔谦没好气的说道:“这根本就是一个书生嘛,他懂个屁的打仗?好好的大苦湖不呆着,非要撤到古德斯城(耶路撒冷)去,他就是不想让我们水师参战嘛。”崔谦发了一通脾气,转过头来对诸葛直道:“季公,我是无所谓,反正我的舰队还在地中海,这里也不是我的战场,我只是送人来的,大王也没安排我在这里作战。再说了,地中海那么大的地方,别的不说,巡逻一遍就要花上年把的时间,我还真不想在这儿耗着。可是季公你就有些委屈了,难道大王给你的任务就是运送他们到这里来?”
诸葛直见崔谦语含挑拨之意,虽然心里有同感,但是他还是恳切的说道:“左将军,陆将军是大王委任的,就不说他是大王的姊夫这码子事,至少他现在是我们越国的总代表,罗马人、天竺人都在这里,如果我们内部不和,岂不是让人笑话?”
崔谦听诸葛直提到孙绍,脸上露出犹豫的神情。他对孙绍这次任命陆逊为大将非常不满,他一直以为他才是最合适的人选。他是孙绍手下第一战将,就连前将军苏粗腿打的仗都不如他多,这次他冒着危险远航到地中海,一战击杀了马克西穆斯,可谓是战功赫赫,当此之时,他应该是大将的最佳人选,也不枉他为了有仗打而无怨无悔的跟着孙绍这么多年。可是,孙绍居然任命了陆逊为大将,让他崔谦听从陆逊的指挥,这让他非常不爽。
然而他跟着孙绍这么多年,亲眼看着孙绍一步步的走到今天,对孙绍的心机佩服之极,他敢不把陆逊放在眼里,现在诸葛直抬出孙绍来,他却不得不三思而行。
诸葛直见他松了口气,又接着说道:“大王这次以身作饵,把萨珊人吸引到阿克苏姆大半年,创造了这么好的战机,现在萨珊人急着赶回老巢,在这里阻击是一件大事,我觉得大王不会那么草率的作决定,他既然让陆逊做大将,那必然有他的理由。也许……”他犹豫了片刻:“他会亲自赶来也不说不定,你要是一怒而去,到时候大王看不到你,又做何是想?左将军,你是大王手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你可不能让大王失望啊。”
崔谦心中一动,顿时吃了一惊,对啊,现在阿克苏姆城已经解围了,孙绍没有必要再在阿克苏姆呆着,也许他就在赶来的路上,陆逊只是一个临时指挥,如果孙绍到了,而他崔谦却回到了地中海,那孙绍岂不是很恼火?一想到此,崔谦这才露出笑容,感鸡的说道:“季公,多谢你提醒,我这人性子野,要不是有你这句话,险些误了大事。”
诸葛直淡淡的笑道:“将军对大王的心意比我了解得深,就算是我不说,将军也是明白的。我只是不想让外人看了笑话去,这才斗胆劝劝将军,有不当之处,还请将军海涵。”
崔谦大笑,用手指点着诸葛直道:“季公,你啊,十几年不变,还是那副不温不火的性子,和你那从兄倒是很像。走,我们喝酒去!”
“这么说,又要叨扰将军的美酒了。”诸葛直呵呵一笑,两人并肩而行。
大帐内,戈尔狄安父子有些尴尬,夏侯荣却是不动声色的拱了拱手道:“陆将军,萨珊人越来越近了,我们的伤亡每天都在增加,罗马的雇佣军投入战斗是能缓解我们的困境,但是人数如果太多了,只怕会适得其反,引起阿尔达希尔的怀疑。依我看大概也只能这样了。如果将军决定在古德斯城截击萨珊人,那我们就尽快动身,到了那里也好做些准备,如果决定在这里动手,那我们就不要三心二意的,立刻进入阵地,以免延误战机。”
陆逊笑着点了点头:“夏侯大将军言之有理,我们是应该早做准备了。不过,在撤往耶路撒冷以前,我还要在这里先和阿尔达希尔交交手。”
夏侯荣愣了一下,略一思索,却又心领神会的点点头,不再多问。陆逊见了,暗自赞了一声,夏侯荣不愧有神童之名,思维之快,确实非常人可及,自己只是露了个口风,他就明白了其中的用意,怪不得孙绍一直对他很赞赏,宁可把阿拉伯这么一大块地方交给他经营,也不希望他回到魏国去成为自己的对手。
夏侯荣和陆逊说的是汉语,戈尔狄安父子听不懂,见他们虽然话不多,却似有深意的样子,不由得互相看了一眼,心生疑窦。陆逊看在眼里,淡淡一笑:“二位将军,我先把我的打算对尊父子说一下,如果尊父子有什么想法,不妨当面提出来,我们一起商讨,你们看可好?”
戈尔狄安听了通译翻译过去的话,连连点头,他们对刚才陆逊说要到古德斯城去截击阿尔达希尔也觉得十分不解。虽说古德斯城有城可守,地势也不错,但是如果真打去在那里截击萨珊人,为什么又要赶到这里来?再说了,这里截击也不错啊,在两个大湖之间,完全可以和阿尔达希尔打上一仗,挫挫他的锐气,说不定还有可能就在这里击败阿尔达希尔呢。要知道他们的总兵力已经超过阿尔达希尔,而且他们以逸待劳,已经休息了大半个月,阿尔达希尔却是长途行军,士气又很低落。
“将军请讲。”戈尔狄安虽然一肚子的疑问,但还是很客气的欠身说道。
陆逊温和的一笑:“我之所以决定要在古德斯成截击阿尔达希尔,是因为过了古德斯,就是茫茫大漠,阿尔达希尔在进入大漠之前,必须要补足给养,做好准备。古德斯是他最理想的地方,所以,劫掠古德斯,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戈尔狄安愣了一下,立刻心有所悟。阿尔达希尔一心要到古德斯补充给养,可是当他到达古德斯却发现有重兵把守,那他怎么办?不攻古德斯就走?那千里沙漠可不是闹着玩的,他进得去,未必出得来。唯一的办法就是强攻古德斯,拿下古德斯之后再走。在这种情况下,陆逊就不用担心对方骑兵的行踪,他甚至不用去找对手决战,对手会主动找上门来和他决战,骑兵的优势反而变成了劣势——骑兵善于野战,而不善于攻城,这在阿克苏姆城下已经验证过了的。如果在这里截击阿尔达希尔,那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怎么确定阿尔达希尔的行军路线,一旦他们有所不慎,被阿尔达希尔发现了伏兵,他完全有可能凭着骑兵的速度别换一个地点通过,联军以步兵为主,他们跟不上阿尔达希尔的步伐,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阿尔达希尔跑了。
换了一个地点,主动权就由阿尔达希尔一方转到了已方,逼得阿尔达希尔放弃自己的长处来攻城,可谓是妙极。
戈尔狄安连连点头,脸上露出钦佩的笑容,这个看起来很文雅的汉人果然是个用兵高手。
“那……为什么又要在这里与阿尔达希尔作战?”小戈尔狄安还有些不解。
“在这里作战,是为了让阿尔达希尔放心,让他以为我们在这里,不在古德斯。”陆逊耐心的解释道:“阿尔达希尔是个很精明的人,我们如果任由他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