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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星空倒影-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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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来了一次,为了给凯尔茜举行葬礼——那是一场海啸造成的不幸。那时我们都很为红焰担心,害怕他再因为这场灾难而遭受痛苦的打击。不过,他看起来并不像我们所害怕的那么糟糕。
他告诉我们,自从与凯尔茜相爱的那一天起,他们就都知道会有这样一天。他和凯尔茜有个约定,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绝不绝望、绝不哭泣,而是要继续自由、爽朗地活下去,让一个人的生命绽放出两个人的精彩。
说这些话时,他的眼里含着泪水,嘴角却挂着温暖的笑容,仿佛凯尔茜就在眼前,从未离开。
在葬礼上,红焰带回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高大、沉静,颇有几分贵族风范,非常讨人喜欢。对于凯尔茜的死,他表现得比红焰还要伤心。
他的名字叫做菲勒夫森尼亚台法赛利,也就是红焰那个曾经离家出走的学生小菲利。他们在十几年前相遇,化解了彼此的怨恨。不知是什么原因,红焰和凯尔茜始终没有孩子。小菲利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孩子一样亲近。
在离开的时候,红焰带走了刚刚进入少年期的小里格希斯。这个与凯尔茜感情深厚的精灵孩子坚持要求加入凯尔茜的海盗团,成为“像凯尔茜姐姐那样的人”。在三年前,他刚刚获得自己的称号,那是一个与众不同的称号——“红巾”里格希斯。
延着酒馆门口的这条道路一直向北走,是一座至高善神达瑞摩斯的神庙。这是圣狐高地上第一座达瑞摩斯的神庙,庙宇的规模很小,现在许多地方已经显露出破败的样子。
而这里却是整个弗雷斯希特城最神圣的地方之一,德兰麦亚王国的教区圣女、有着“尊严的神容”和“医者之心”美称的虔诚信徒米茉娅巴特斯菲亚女士管理着这里。这几十年来,米莉娅不仅在这里传播至高神的教义,还经常为患病的市民提供义务的诊治。她高超的医术甚至比她虔诚的心还要著名,经常有些身染重病的人不远千里赶来求她诊治,而她也总能将生的希望重新带给那些绝望的病人。
在米莉娅正式就任教区圣女的时候,我们曾经劝阻过她,试图让她脱离这种孤独、枯燥、独自一人慢慢老去的痛苦生活,可是她拒绝了。她对我们说,达瑞摩斯神曾把这世间最甜蜜的感情播撒在她的心中,她的下半生将在这些美好的回忆和对神明虔诚的侍奉中度过。尽管已经无法再为自己心爱的人的生命祈祷,但她仍能为弗莱德理想中的那个美好的世界早日到来而祷告神明。这是一种更纯粹的幸福,也是一种更高尚的爱情。
或许她是对的,这三十年来,米莉娅一直过得平静而满足。除了拯救病人,她还经常为年轻的情侣们主持婚礼,当新婚夫妻携手相握的时候,她总会露出由衷的笑容,毫不吝惜那些来自于神明的美好祝福。
从酒馆刚刚开张的那一年起,每年春夏相交的时候,总会有一个形容俊美、满头金发如阳光般灿烂的吟游诗人来到我的酒馆,为酒客们显露他美妙的歌喉。大概过上三、四天之后,又会离开弗雷斯希特城。这位吟游诗人绝对是个让人迷惑的神秘存在,没有人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离开这里之后又上了哪去,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在其他的城市中出现,而他的歌声却是那么的悠扬深远、让人心醉神迷,足以让许多成名已久的著名歌唱家黯然失色。每当他到来的那几天里,我的酒馆中总是坐满了人。
他唱得最多的曲目是那些歌颂德兰麦亚开国君主弗雷德里克一世的英雄赞歌,每当他的歌声响起,那位英年早逝的伟大君主就仿佛又从人们的记忆中走了出来,正站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亲眼得见一样。
有时候有的人想听他唱与德兰麦亚国王齐名、同样以勇武、智慧和仁慈受人爱戴、让人崇拜的伟大君主、温斯顿帝国国王路易斯弗拉维尔德赫诺尔陛下的赞歌时,这个游荡的金发歌者总是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告诉提出要求的那位客人,路易斯国王只不过是个懦弱、愚蠢、连自己的家人和兄弟都保护不了的笨蛋而已,没有什么了不起。而关于路易斯国王的一切英雄赞歌都不过是些二流诗人的夸大其词而已。
最让我痛恨的是,在起初的那几年里,这个英俊潇洒神采不凡的吟游诗人从来也不掩饰对我老婆——酒馆老板娘和面包师玛利安——的尊敬和热情,每次他来的时候总不忘记给她带上一份珍贵精致的礼物作为他的“小小心意”,而这些“小小心意”即便作为法尔维大陆各各国家王室之间相互的馈赠也绝不会显得寒酸。那时候,每当我看见玛利安把这些礼物穿戴在身上,虽然口头什么也不说,可心里总觉得有些酸溜溜的。
不过后来我们都上了年纪,这些让人尴尬的事情也就逐渐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
他是谁?别白费心机了,无论你给我什么好处,我都不会把他的身份告诉你的。
你说什么?为什么不把这个调戏我老婆的家伙好好教训一顿?
嘘,不行,用擀面杖也不行。你希望看见我明天因为用擀面杖行刺温斯顿帝国皇帝路易斯二世陛下被送上绞刑架么?
哦,对了,我刚收到一封我哥哥皮埃尔的信,信上说他的二女儿劳拉上个月刚生了个女儿,他现在已经是两个女孩的外祖父了。这还不够,最让人高兴的是,就在劳拉分娩的第二天,她的母亲、皮埃尔的妻子、我的嫂子珍妮也在同一张床上生下了一个女儿,这已经是他们的第七个女儿了。皮埃尔一直为没有一个名叫“杰夫里茨”的儿子而耿耿于怀——那是他曾经在三十年前答应过我的,看来这个约定他是很难完成了。
我倒不因为没有一个和我同名的侄子而感到遗憾,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自己弥补了这方面的缺憾。我有一个儿子,今年已经二十五岁了。这个捣蛋鬼从小就让我失望,七岁那年,我盛了一小勺低纯度的麦酒去喂他,席勒姆多亚在上,那真的只是一小勺,连他的小嘴唇都不能全沾湿,结果他居然在床上躺了整整十五天,全身长满了红色的疹子,吓得我连忙请米莉娅来给他看病。在看了他的病之后,米莉娅又给我讲了许多我听不懂的话,说他是什么“酒精过敏体质”。就因为这件事,玛利安差点把一个酒瓶塞到我的胃里去。喝酒居然会“过敏”(我不太明白“过敏”是什么意思,大概就是酒量很差,一喝就醉的意思吧。恩,一定是这样的),这简直太让我伤心了。原本我还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一流的酒馆老板、和他在一张桌子上痛快对饮呢。
最让我生气的是,在这个小混蛋十六岁那年,狂热的骑士小说和金发吟游诗人的英雄赞歌冲昏了他发育还不健全的头脑,让他说出了“男子汉的荣誉在剑锋上,不在酒杯里”这样明显逻辑混乱的话来。就在我用宽腰带和大巴掌让他记住了他爷爷传下来的“酒馆老板是世上最有前途的职业”这句祖训的第二天,他居然留下了一张纸条,一个人偷偷跑去参了军。
在完成新兵训练、得到一个短暂的回乡假期的时候,他一个人在街头站了很久,一直不敢回家。要不是后来我把他领了回来,恐怕他会一直站到天黑。
那时他看我的目光怯生生的,既羞愧又害怕,但掩饰不住的却是一个军人的自豪。他的脸黑了,身体也比以前壮实了很多,看上去不再是个男孩,而是一个男人了。
在他回家的三天里,我一句话也没和他说,他也不敢理我。直到他离开家的时候我才终于忍不住拉下老脸对他说了一句:成不了英雄,也要做一个好军人。
他搂着我哭了,像个男人一样掉下了眼泪。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他穿上铠甲手持短剑的样子英俊得让人着迷。
现在,他已经是德兰麦亚王国军中最年轻的军团后勤调度官了。我知道他会干得很好,在这方面他是很有才能的。
我有没有告诉你我的儿子名叫弗莱德,弗莱德基德。我并不指望着他能成为和我心中的那个弗莱德同样了不起的大人物,我只希望他能成为一个好人,一个正直、勇敢、忠诚于友情和责任的好男人,希望他不要辱没了这个像金子般熠熠生辉的光荣的名字。
哦,玛利安又在抱怨了,说我躲在柜台后面偷懒,让她一个人忙前跑后累得要命。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女人变得越来越唠叨,脾气也越来越差。她在年轻时犹如百合花般纯洁无瑕的笑容已经被一张酒馆厨娘凶恶的大胖脸所取代,曾经纤细醉人的腰肢现在也变得粗大滚圆,就像是一只盛放麦酒的重磅酒桶。她现在总是絮絮叨叨地讲述自己的不幸,说什么她曾经有机会做一个皇后甚至女王的,不知当时她的心窍是被哪块蜂蜜还是糕糖迷住了,居然让她选了一个又丑又没出息的酒馆老板做丈夫。
上一次说这话的时候,她正在整理储藏室,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翻出了我年轻时穿过的铠甲。这个老婆娘不知发了哪门子的疯,拼命清洗擦拭着这套铠甲,还在上面抹了一层精亮的油脂,非要我穿上给她看不可。我拗不过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自己的大肚皮塞进了这件铠甲中,至于下半身的护具是无论如何也套不上去了,那样子丑怪得让我浑身不自在。
可玛利安看见我这个样子两眼发亮,她那张长满皱纹和横肉的老脸居然泛起一层羞怯又兴奋的红晕来。就在我想要脱下这套捆得人难受的铠甲时,玛利安忽然扑上来狠狠地亲了我一口,然后揪了揪我的胡子,说了一句“老死鬼”,然后就走出了门去,害得我挣扎了半天才把那件该死的玩意从身上脱下来……
一片欢呼声响起,酒馆里,一群爽朗又热情的年轻男人们大声欢笑着,用力将手中盛满麦酒的杯子碰在一起。琥珀色的麦酒泛起一层厚厚的泡沫,欢快地冒出杯沿,在灯光下泛起一层晶莹的光亮。
这就是我,一个普通酒馆老板的生活。它简单而快乐,有我所希望的一切。
我曾有幸和这片大陆上那些最勇敢最杰出的人们站在一起,在他们身边看着他们亲手缔造一段伟大的历史。
但是,我从来也不属于他们中的一个。
在历史的苍穹中,被选中的人会成为星辰,照亮整整一个时代,接受后世万代的景仰。
我们称他们为“英雄”。
我从来都不是英雄,我这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不过是在英雄的身侧,看他们亲手擦亮历史的夜空。
或许我可以说,我是在那片星光闪烁的苍穹下,真实而微不足道的……
一个倒影……
(周末有一个外出安排,恐怕必须等到下周才能把剩余两章外篇全部放出。
许多读者大人问我下一部小说的安排,这真是让我惭愧了。新小说的进展很糟糕,速度慢、思路乱、写得极没有感觉。我真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在《星空》里倾注了太多的热情和心血,以至于把自己的积累掏空了。
恐怕我不得不重新整理一下思路,才能继续下一部小说了。另外出于私心的考虑,我还得多攒点字数。这样一来,两三个月内恐怕是不会有动静了。非常感谢大家的热心,并向大家致歉。)

故事外的故事 外传 亡友,最初的纪念

每座城市都会有一个区域,在这里,道路狭窄黑暗,来往的行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低矮破旧的老旧房子并肩而立,冬天的时候,无论糊上多少层废纸和树叶,这些房子总是在透风,让蜷缩在屋里的人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无处藏身;而一到夏天,这里就污水四溢,成为蚊虫繁殖的最佳场所。只有社会最底层的平民才会在这里生活,将一生中的绝大部分时光消耗在这里,生老病死,直到自己孤苦贫穷的生命走到尽头。
这样的区域,叫做贫民窟。
今天,这里迎来了一个幼小的访客。
看起来,这是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他面目英俊,神色有些木然,乌黑发亮的头发从考究的衣饰上垂落,如同一匹冷艳的绸缎,在空中飘荡。尽管年纪幼小,可我们已经能够感受到他身上显现出的,与这卑贱环境格格不入的高贵和文雅了。
不时地有身穿打着不知多少补丁的衣服的成年人向他曲身行礼,与他同龄的孩子们看见他都光着脚远远地跑开。仅有的常识告诉这些贫苦的住户,正向他们走来的这个孩子或许是个赌气离家出走的贵族子弟。虽然他还是个孩子,可对待他的态度稍有不敬就有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少爷……”那孩子沉默的脚步被一个怯生生的询问声打断了,一个比他稍微年长些的少年卑怯地躬身行礼,恭谨地站在一旁。
“少爷,施舍点吃的吧……”那瘦弱黝黑的少年伸出手去,手上带着似乎永远也洗不掉的黑色油腻。
看着那肮脏的手,衣着光鲜的孩子皱了皱眉头,摇着头走开了。自始至终,他的表情里都带着几分恍惚,仿佛正行走在这里的只是他的躯体,而他的灵魂早已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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