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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魔法元首李维-第24章

小说: 魔法元首李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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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不是以血缘,而是以文化和技艺。

就比如说,第一批乘坐神真子离开潘达莉亚大陆的熊猫人探险家,比较著名的陈·风暴烈酒,就是这种类型。比如说极少部分几个在铁炉堡的熊猫人,也有教授黑铁矮人一些针灸绝技。

从这方面来看,熊猫人甚至在有些时候,有些逼别人拜师的倾向——估计和三流小说里的一流高手,是一个思维逻辑吧。

“未曾学艺先学礼,礼多人不怪嘛——第一堂课,就是尊师重道……咳咳咳,别想歪了!我只是教你比武之前,哪怕是生死对决,只要有功夫,也要施礼!这很重要,这是武德——我们先去焖两口,昨天你说还有更好喝的酒?”

“第二课!身为武僧,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文武双全。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上炕认识娘们下炕认识……咳咳咳,不许笑不许笑。总之,要向冠之以酒仙的美名,首先就是要能喝酒——走起,我们去看看……”

“第三课——嗯,我昨天翻了翻你们地球上的诗句,我勒个去,难以形容啊。李白简直当场击杀了我,其他林林总总的诗人宛若四风的智慧,无穷无尽一般——今天的任务,就是和我讨论酒中真谛。走起走起……”

李维算是看出来了,老赵就是把自己当礼拜天过呢,真功夫什么的基本上都没怎么交。一天到晚,就是拉着自己喝酒喝酒然后再喝酒。

就说嘛,高手怎么可能会跟个孙子似的,四处求人“你学我吧,学我吧”。

唉……这种桥段扔到第一章,扑街的人数加起来。从喜马拉雅山到安第斯山脉,能填满所有沟渠大海。

真实的场景就如同现在一样,老赵,只是个喝货。

不论是下馆子,还是路边随便找个小露天烧烤摊。没喝酒之前,人五人六的往哪儿一座,四周怀春少女亦或者春心盎然的人妻少妇,眉梢传情,斜眼偷看,有的豪放姐就直接过来搭讪了,总之,开始持续对赵·风暴烈酒(的人类帅哥形态)放电。

李维本人每次坐在中间,都表示苦不堪言。你说你们这群娘们只看着老赵就算了,但是你们知道他其实不喜欢女人么?人家是熊猫诶,所以你们看看我也没啥吧?

咳咳,不自爱的光棍都这样。

这一阵子,其人持续在一间小餐馆里就餐,对于啤酒已经滴酒不沾。在老板惊讶的眼神中,42度的白酒硬生生灌进去了十瓶,相对来讲,李维那已经很多的两瓶酒量就已经很普通了。第一天的时候,老板就有一种赶紧打120的冲动。这人不用猜,喝酒喝了五斤多,肯定死定了。

然而,老赵只是脚底下有点飘,说话有些舌头发直,思维逻辑却很清晰。和李维一起竖着走出了店铺,一时之间传为佳话。

第二天,老赵接着喝,老板则是经过了一天的历练就麻木了。见了谁都说“你能喝10瓶白的么?不能?那你得瑟个蓝子!”

当然,老赵这些天以教授徒弟的名义,拉着李维喝遍附近小餐馆,正在向另一条街转进的事迹,也正迅速地在广大家庭妇男中流传。

就连同样是艾泽拉斯的几只精灵,都惊讶的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能喝酒的种族!而且,喝的还都是烈酒!

然后。

一件完全意外的大事件,堂而皇之地发生了。

第41章 《地球OL》怎这么难玩啊?

时间继续慢慢的推移,和精灵……还有熊猫人在一起日子,一天一天的变长。

熊猫人也从一开始的无尽狂饮,到了现在多少有些安稳下来,在家里自斟自饮。酒量嘛,保持在每天十瓶六十二度。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就又是三个月过去。

说来也怪,李维在这三个月的熊猫人式教学理念之中,别的没本事,就是酒量见长。

李维觉得都奇葩,功夫不怎么样,酒量却几乎可以和熊猫人酒仙一拼了。同样,都是十瓶六十二度,只是脚底下晃悠晃悠而已。

但问题在于,自己是和老赵学功夫。

却只学会了怎么灌大肚。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着,老赵也和几只精灵一样,从一开始的兴奋,到现如今的安然度日。就和所有同居生活一样,一开始大家觉得互相之间很新奇,到后来心气冷却,就都开始在日常琐碎之中,进行生命的阵地战了。

这一天时间接近傍晚,远处的一通河畔,夜景灯光效果业已灯火通明。晚霞开始烧红了天边最后一片云彩——李维接到了这一段时间的第一个外来电话。

不是来催促还钱的,不是来催促交稿的,也不是来推销酒水的。毕竟,他们家的酒类消耗量高的惊人。

来自他老同学的一个电话。

“什么什么?我说李岑,我怎么都不知道……我靠来的!尼玛蛋,他结婚了?嗯?儿子都有了?啥?满月酒?”

李维接到了一个让他心碎神伤的电话,眼看着身边单身的朋友,一个比一个少。没结婚的光棍,一个比一个稀缺。老实说,第一次听说同学结婚,是在高一的时候,初中同学就已经回老家农村结婚了。等到高二的时候,TM听说他丫的连娃都抱上了。最令人想不通的是,貌似初中的时候那货身高最矮,才勉强到了一米三左右——唉,人情冷乱,世态炎凉。

这一晃就是差不多十年过去了,中间参加了多次同学结婚的聚会,比较要好的写手同事结婚的聚会。尤其是这几年,这种事情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唉……每次都强颜欢笑:你丫走进结婚的坟墓了吧?哈哈哈哈。

而心里面实际上想的是:好想死。

放下电话,感觉就是心中一阵草泥马,在卧槽平原上,奔驰而过。

身边原本以为光棍的同年龄人士,又少了一个。

《地球OL》,这游戏怎这么难玩啊?

身边又多了五子(金子、房子、妻子、儿子、车子)登科的高级账号!

“老弟,怎么了?”老赵在家里还是变回熊猫人的模样,此刻一身轻爽的站在李维面前……喝着啤酒。

最近,老赵开始喜欢喝啤酒了,因为他听说,喝啤酒有助于让肚子越来越大。

而有传闻,在艾泽拉斯潘达莉亚,到达其他大陆的熊猫人探险家,也多是喜欢平日里喝些啤酒。

“我……今天有点事情,人情关系,出去一阵子。”李维强笑了一下,心中叹了口气:“不得不去啊……早知道就不接电话了。”

“四灵在上,心存善念,铭记善意——你这样做是不对滴,对待朋友怎么能这样呢?”老赵似乎开始罗嗦模式:“与朋友叫而不信乎?”

“我是去参加同学儿子的满月酒——唉,烦死了。”

“恩恩,这种感觉我知道。”忽然,一旁的大德鲁伊小姐,从浴室(也就是厕所)里拐了出来。

没有和平时一样扎成马尾的银色长发,湿淋淋的搭在肩膀上。高挑而丰满的身材,上半身穿着一件勉强能遮住胸前巨物的露脐衬衣,下身则是一件居家休闲无腿牛仔。一条毛巾搭在肩膀,与李维说话的同时,正一手拿着一瓶冰镇啤酒,一手用毛巾擦着头发。

顺道一提,她关上冰箱门的方式李维百看不厌——轻轻滴扭动胯骨,用饱满的屁股撞上一下,oh……yes!

咳咳咳,绅士一点。

“和我同龄的……那群贱人都差不多已经结婚了。”大德鲁伊叹了口气,没想到她也是大FFF团(注1)的一员!“一万多年来,无数闺中密友闲着没事先结婚了……哼,哼哼,最先结婚的还是那个月之女祭司!啧,我们暗夜中本来男人就少,她竟然让一对兄弟一起看上了她。这还不说,竟然还两个都钓到手里了。果断的甩了一个,简直无情。啊啊,没错,我说的就是那个泰兰德!”

“啊啊,真不理解。”熊猫人在一旁拎了个鸡翅膀,翘着二郎腿,左手一瓶酒,右手一只鸡,嘴里还叼着刚刚学会抽的烟。吱溜一口酒,啪嗒两口菜,噗噗几口烟,老赵嘿嘿笑道:“老弟,你也单身,她也单身,干脆你们凑到一起,也是不错吧?”

“唔……估计人家看不上我。”

李维苦笑着摇头,做人贵有自知之明,这是他的长处(也是妄自菲薄的短处):“精灵诶,暗夜精灵诶——我是人类。”

“跨物种么?那就没办法了。”老赵撇撇嘴,可爱的熊猫脸上,闪现一丝让人觉得不忍心看到的落寞表情,叹气道:“今天晚上没人陪我喝酒咯,我出去到一通河畔溜达溜达。”

“喏,要不我大发一下慈悲好了。”

忽地,浑身上下很明显连水迹都没有擦干净,应该是刚刚躲在墙根听了半天的某位宅女血精灵跳了出来。

此女现在身上只套了一件衬衣,由于衬衣过大,还真看不出她下半身穿的是什么。而因为水迹没有擦干净,平板的身材多少也显得玲珑有致。

“诶?发什么慈悲?”

“为了不让你在同学聚会的时候,再次被无情地嘲笑是个处男啊,是个倒霉孩子没人要什么的。”晨星趾高气昂的一仰头,似乎还真的有往日冰封王座之上,那位血精灵死亡骑士的风范:“我,暂时假扮一下你女朋友也无所谓——不过,只限今日,不许动手动脚。”

“这……”李维一瞬间心花怒放,难道自己的时代真的到来了?

但是看了看血精灵那一对因为兴奋而摆动的精灵耳,冷静了一下:“你……该不会是又看上了什么想要的东西,没钱买所以来讨好我了吧?”

“怎……怎么可能啦。哈,哈哈哈……你想多了。”

“少废话!三个月前,弄坏我一个显示器的事情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话说回来……”暗夜御姐居高临下的拉住了李维,似乎也有些讨好意味的说道:“嗯,你要是不喜欢这个贫乳的血精灵——要不要试试看翻翻我的牌子?”

“诶!”

难道,自己的时代真的到了不成?

“我还真的有最近希望买的东西……”

《地球OL》这游戏怎这么难玩啊?必须用RMB才能玩下去么?

第42章 两个假女友

“别开玩笑了,我是个人类诶。那边的两个,可是传说中的精灵诶!美的不可方物,如同仙人一般悠远近乎不死的寿命。我是个相比来讲,转瞬即死,几近不可语冰的夏虫……”

最终,李维可没有把两个存在就是祸国殃民的精灵带在身边。平时她们上街就足够交通堵塞和流氓成群的了。这要是来到自己的同学聚会,而且一来就是两个……对于他来讲,精灵来到自己身边,如梦又似幻。触手可达,却又遥不可及。

真想要一个啊,精灵。哪怕知道自己活不过人家千万分之一,也想要!

哦,对了,曾经听过一个笑话:说一个家族幽禁了一只精灵,哥哥用完弟弟用,爷爷用完孙子用,用了好几代,累死了好几代,人家精灵硬生生的笑到了最后。

呵呵呵呵呵,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和精灵比寿命,真是自寻死路。

再晚一点,278和17路就没了,自己必须跑到体育场去倒车!你妹,又要多花钱打车了。

出门坐公交,这就是自己的生活。

接近半年的同居生活,让李维有了一种习惯的感觉。

习惯到了……

自然而然的带着两个精灵妞来参加同学儿子满月酒的地步,有一种虚无缥缈的快感啊。

“恭喜恭喜啊。”

进入一间承办婚宴、各种宴席的大型酒店。来到同学双亲那里,本来一辈子见不了几次面,但是依旧要把两张老人头塞进红包里,递给对方。

“同喜同喜啊……”

很明显,对方生了个儿子,家里两个老人笑得几乎合不拢嘴。当然,这里还有一件事情值得说明——对方根本看不上这些红包,只是增添一些喜庆色彩在里面。

李维的这个同学,据说老爹是某军方的老干部。具体是怎么回事,李维估计不发生意外的话,一辈子是不会知道了。如今老人家六十五岁的高龄抱上了孙子,尽职尽责的开始了自己的老干部退休生活。

别看人家是个退居二线的人物,据说当年也是从老山示堆里爬出来的响当当人物。老一辈提携了他,他也提携了N多小一辈。自然而然,吕老将军带着满坑满谷的人际关系,退居二线。说说话,还是有人听得。骂骂街,还是有人怕的。

自己的这个同学叫做吕温侯,吕老爷子当年的想法就是自己儿子能够像吕布奉先那样,勇猛无敌将,威武大将军。可惜的是……想法是好的,但是现实却是残酷的。这辈子“温侯大人”的确生的高大威猛,但体重也随之而来,打从小认识开始,李维目测对方就没下过二百。

而现如今,人家也算是修成正果,据说凭借着家事之类,找了个门当户对的美女生孩子。

吕老爷子如今精神物质双丰收,悠闲的日子里,开始抱上了孙子,当起了白痴爷爷。

这些都是小插曲,和李维基本上只有二百块钱红包钱的关系。除此之外——儿子不是他的、孙子不是爹的,关自己毛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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