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元首李维-第2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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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般,一般般——你们别以为夸我两句我就会帮你们抬霍格的爪子。别装作一副娇柔的样子,女冒险者我见过,一个个都是女汉子!尤其是那边曾经穿过锁甲的圣骑士们!现在你们身上没有了负重,还装什么装啊。走走走——没卖了你们算你们走运。”
怜香惜玉这个词也真的得是适合对象才行,面前这几个可是实打实的女汉子啊——虽然被豺狼人抓住了,但好歹人家也抵抗了几分钟——
团长才被人家撕成了碎片。
不久之前,李维刚刚为不知名未曾谋面(真的没发现人头长什么样)的女团长举办葬礼。据说人家生前还挺漂亮的,只不过和大自然的规律较了一小下真——她输了,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了。收拾了一下还能找得到的遗骸,找了个看上去环境还算优雅主要是不被野狗刨出来的小山坳,两个牧师两个圣骑为其超度灵魂。
然后——再老练的(也许吧)高手们重新把霍格的尸体也藏了起来别被别的冒险者发现了抢了头功,并且乱倒分尸——一半是泄愤一半是被发现了也没法辨认。然后一行人这才……穿好了衣服准备上路。
“好了好了——前面已经能听到人的声音了——看来我们是已经到了闪金镇了。你们看,巡逻骑兵!”打断思绪,名为兰娜的(巨乳)牧师兴奋的抓住李维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呼喊着。不远处,一小队暴风城巡逻骑兵跑过来。
“哦……总算是看到人了。”这才走了两天的路程,看来是真的挺近。绕过了西泉要塞,李维一行人直接前往闪金镇的治安官处。
“那个……李……”有些扭捏,兰娜似乎有什么话想要说。
“叫我李维吧。”
老实说一行人除了李维穿的还算不错之外,其他人也顶多只能算是遮体罢了。秋天很冷啊——不过李维也很冷啊。
“我……我们说好了的……”蒂安也在一旁吞吞吐吐的说道:“其……其实,杀死霍格的事情我们不敢贪功,但是……”
“哦哦,放心吧,就和说好的一样——你们团长是英勇战死的不是被吃了的,给她个体面的死法。我只要我那一百个金币,杀死霍格的功劳我要不要都无所谓。”我可是黑户诶!虽然不知道暴风城查不查这个,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好歹自己也是个迪菲亚兄弟会成员。“就算给了你们也可以——”
“那怎么能行——冒险者要的不就是荣耀和赏金么?”
“嗯……我只要后者。”因为不过是杀了一只豺狼人而已,和自己老婆比起来……会被笑话的。
骑兵是一路小跑着过来的,一群穿的跟罐头似的跑到李维面前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带头的一个骑兵指挥官看到李维一行人拖曳着什么东西,当即放满了马匹的脚步。打开自己的头盔护面,皱着眉头问道:“你们好冒险者……这是什么东西?似乎都臭了!”
“这是我们狩猎到的猎物证明。”李维也不客气,当即回答道:“豺狼人首领——霍格的左手。我记得,你们要的是这个吧?”
“……嗯?”
“……哦?”“……嗯!——这么大的利爪……真的是霍格的?!?!我勒个去!上报上去是大功一件啊,好政绩啊!——你们好。算你们找对人了——我就是治安官。”领头的骑兵队长翻身下马,破有些感慨的样子:“这么多年了,多少人前往猎杀霍格,不过全都铩羽而归,大多数人还丢了性命。唉,最近暴风城逼得紧啊,我都想要把奖金提升到200个金币了!没想到你们就成功了——”“……那,我们是不是等你把金币价格订到两百个,我们在把这玩意交给你?”李维破有些感慨,那种感觉就是自己把女儿嫁给了宰相,却发现皇帝想要NTR一样。出手时机错误啊。
“冒险者,贪心是原罪!——嗯,这些姑娘们看上去刚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啊,好吧。小伙子们把马让出来给姑娘们骑,我们前往闪金镇!欢呼着一次胜利吧——我们实在是太需要胜利了。”
“……?”那我怎么办?喂喂喂,我不是姑娘啊,你真是性别歧视啊!
没办法,李维在最后一段路上只能自己拖曳着霍格的左手,来到了闪金镇——也不远,才一公里而已。
狮王之心旅馆,来自东部王国号称最好的旅馆——当然这种广告李维在地球就没少看,最起码他认为这里比起银月城的旅馆可差远了——虽然他没去过。
不过狮王之心旅馆的服务是真不错。酒馆不大只有两层楼,一楼卖酒肉二楼住宿(和单纯卖肉)。炉火熊熊的燃烧着,十几个酒桶码放着,烛台悬挂吊起,别有一番古代欧洲的风味——虽然李维没啥大兴趣。
不过感兴趣的在后面,一个不知名的德莱尼舞娘弹奏着奇怪的曲调,有的时候还会载歌载舞的搂着小竖琴跳上一段。据说是东部王国里唯一为旅馆而写的曲子,满欢快的声音多少可以缓解一下旅途的疲乏。
旅店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秃顶,但是两侧鬓角的头发似乎是使用了飘柔,就是那么自信!自称为杜汉。
“哈哈……从我小的时候开始就听说那豺狼人,这么多年了他终于死掉了!——今天你们的账单我请客!使劲喝吧——米利卡,上酒!”杜汉老板的算盘打的叮当响,首先来说李维五个人里有四个是女的,能喝多少?而且看上去很疲劳的样子,应该喝不了多少……吧。但是如果客人们听说这里有五个新英雄——多少也回来捧捧场吧?“真了不起啊——你就是路上帮助这四个姑娘的英雄?霍格可是个大难题,死在他手上的冒险者不计其数,做了件大好事啊!”一个胡子拉碴的冒险者做举杯邀明月装。“呃……其实有五个姑娘的,不过很不幸的是中间……”李维悲哀的一叹,做对影成三人状——你们TM有完没完。咕咚一口下肚——嗯,这个啤酒还不错。
“诶呀,这不是很正常么?出来混还有不死的?——那姑娘真可惜。好了好了,成功的喜悦就是对她最大的报偿,来吧来吧,大家一起喝吧——”其实也很简单,你李维挣了一百个金币的报偿还被老板请客,是不是也可以请一请我们?于是,一群大叔做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状,如影随形的跟着李维。
当然,大家也的确很开心。
异族死了啊,好开心啊,又做了一件好事啊,嗯,真开心呢。
“我觉得吧……”李维瞥了一眼几个人,几杯酒下肚一丁点醉的感觉都没有,却一副颠颠又倒倒好比浪涛,有万种的委屈付之一笑。一脚低一脚高摇摇晃晃不肯倒——杜汉老板已经有些后悔了,这里最想要让李维醉倒的就是他!大家已经认为他醉了——但是却很有气概的样子一挥手。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这生命……”
“我们共同的事业……”
李维端起酒杯喝了一杯又一杯,丝毫不顾一旁人看着他“布道”的样子。最终,这种倾诉得到了一个升华。
李维把手狠狠地拍在了桌子上,扯着嗓子喊道:“所以,挣钱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怎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不仅仅要把这一百个金币用在购买粮食给西部荒野的难民身上,还要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五枚金币去做这件事情!”
独吞二十个吧。
“大家有没有响应一下的?”瞬间李维就耳根清净了。
第424章 HELL!李维!!
多好的一个人啊,不求名不求利。全心全意扑在事业上,努力的为联盟多做贡献,扎实肯干,散尽家财也要为人民谋福利。简直就是正面典型啊,简直就是教化有功啊,这么好的人,这么好的人——怎么就没当场死了呢?死了我们就可以树典型了啊,活着我们实在是没办法。阿尔萨斯王子作为接班人都能黑,实在是不敢树立活着的典型了。
当然,李维不这么看。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当一个双重间谍,因为他两头拿工资。暴风城给了他一百个金币的赏金,菲迪亚兄弟会给了他25个金币的工作资金(诶?有点想要跳槽了诶)。当然,金币这东西市价浮动的很厉害。李维来的很是时候,因为死亡之翼刚刚把暴风城弄得惨兮兮的,所以随着世界的越来越动乱,金子价格的提高随着金币就越来越值钱。李维本来挺高兴的,但是后来他又听说粮食的价格也越来越高——这就TM的了。本来现在是秋天,刚刚收获过。但是由于死亡之翼造成了大地的裂变,搞得民不聊生,种植的庄家也都歉收的歉收,绝产的绝产。
一百多个金币能干什么?
刚好可以购买一万五千斤小麦粉。
……喂喂喂!不是说金币很值钱的么?!——一个普通的角斗士才二百多个金币,买个女奴才几个金币而已!漂亮的处女才多少钱?怎么粮食这么贵?
得到的结果也很简单:爱买买,不买滚。
李维靠治安官出头,好歹是卖了一万五千斤的小麦粉。外加送到西部荒野去的路费,算是贵族和人民心连心,下基层走群众了。
当然,治安官大人是想不到的,他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为了迪菲亚兄弟会而做的。
李维只是在一旁坐享其成而已。
当一车车的粮食运往西部荒野,并且最终抵达了目的地的时候。
老实说,李维很不看好他不在的时候,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这是一群职业农民,不是一群职业猎人。虽然有几个可以打猎的,但是老弱病残甚至是孕也不在少数——这区区的一个小破农场,已经接收了一百多人。李维带的这些粮食看起来多,也顶多只能让一百多人度过四个月,过冬而已。但是接下来呢?接下来怎么办?
当李维回到西部荒野的时候,他最害怕的一幕也最不愿意正视的一幕还是发生了。北风那个吹,元素那个飘。远处隐隐约约的传来了抽泣的声音,李维通过目测就发现,这里大约有个二百人左右。
尼玛,变成据点了么?
人们一个个骨瘦如柴,形容枯槁,看上去很久没有饱食一顿过了。大家都在饥饿和死亡线上苦苦的挣扎着。老实说……这真的是很悲惨的一幕。李维看到过类似的人……不过不是在转播朝日鲜明之国、黑非洲的电视频道里,就是在纳粹集中营里。
李维带领的车队缓缓驶入西部荒野之后不远,荒芜的大地上十几辆牛车拉着货物缓慢的行进着。忽然!——似乎一个饥民发现了什么东西。也许是过往的商队,也许可以乞讨好心人可怜可怜她们。
但是,当他惊讶的发现。这车队似乎向这农庄驶来的时候。他似乎看到了车队上有一个人——
“是李!!是维!!是领袖回来了!!!”
这是一声惊天的欢呼,宛若1492年10月12日,一名大西洋上寻找新大陆的水手惊天动地的欢呼:“有陆地!!”宛若1789年8月26日,丹东、罗伯斯庇尔、丹穆尼等三百人庄严宣誓,签署《人权宣言》后爆发出的惊人欢呼声。宛若20XX年12月24日夜,一名宅男与读者忽然发现了自己似乎有了超能力,终于成为了法圣!
早就已经围观的群众们爆发出了惊人般,震天的欢呼声!
只不过……
《领袖》是个怎么回事?
“万岁!万岁!维!万岁!李!万岁!”欢呼一声接着一声,紧接着,李维目测最少有200多号人,下到七八岁,上到四五十岁跑出来。那感觉就跟45年听说抗战胜利了似的,欢天喜地获得重生。
紧接着,二百多人整齐划一的喊着口号,围着李维所在的牛车。差点把牛给惊了,但是他们依旧狂热的举起右手,在一百多个熟练人的带领下,举起右手。
其中,老山姆则是挥舞着李维制作的旗帜,十分鲜明的站在所有人面前。大家喊的口号就跟邪教似的狂热……【HELL,Livius(李维的发音)HELL,Livius!!HELL!!HELL!!HELL!!】
生命得到了延续,李维对这一幕很是感慨。他平生有三大爱好——乐演讲、乐开会、乐精灵。当初在一群犹太人面前,他就有这个爱好!现在,他更是被一群人崇拜的不知道东南西北,虽然嘴上说淡泊名利,但是谁不是这样呢?嘴上说说而已嘛。
当即,李维牛皮功夫拱拱,跳上了牛车顶部大手一挥,做领袖状指着暴风城方向,道:“打过哨兵岭,解放全世界!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李维的话不知道究竟被理解成了什么样子,反正现在就算他说进攻哨兵岭,估计都有人跟着他一起去。但是,哨兵岭和暴风城,貌似完全是两个方向啊……无所谓,反正领袖说的是对的,就是对的。领导人说没错,元首就绝对没错!民众更加狂热的欢呼着李维的名字【HELL!!】
领袖一声令下——大家开始卸车,可是把一群送粮食的车夫给吓得够呛。押运的五六个佣兵也心里没底——面对二百多手持长棍钉耙镰刀的饥民,别说是五六个佣兵,就是十五六个佣兵照样被打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