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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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身边养了一个活跃的小宫廷,”玛瑞魏斯夫人报告,“有杂耍艺人、默剧演员、诗人、木偶师……”
“和歌手?”瑟曦提示。
“是的,很多很多歌手,陛下。‘琴手’哈米西每半月应召一次,有时候伊森人阿里克晚上会来表演,蓝诗人则是她的最爱。”
太后想起这蓝诗人也参加了托曼的婚宴。他年轻、英俊,莫非有文章?“她身边还有其他人,听说不少是骑士、廷臣及仰慕者之流。说实话,夫人,你觉得玛格丽还是处女吗?”
“她说她是,陛下。”
“她那么说,你觉得呢?”
坦妮娅黑色的大眼睛里闪动着淘气的火花。“她在高庭与蓝礼大人成亲时,我帮着大人脱衣服。大人是个身体健康、充满欲望的男子,我们拥他上婚床时看到了证据——而玛格丽赤身裸体地在婚床上等他,跟命名日时一样一丝不挂,在毯子下面漂亮地羞红了脸。洛拉斯爵士亲手把她抱上去的。玛格丽或许坚称他们的婚姻并未圆满,坚称蓝礼大人喝得太醉以至于无法动手,但我向您保证,当我退出门外时,大人两腿间那活儿可没有半点委顿的迹象。”
“第二天早上你进去了吗?”瑟曦急忙问,“你见到染血的床单了吗?”
“没有,她没展示床单,陛下。”
真可惜。不过话说回来,染血的床单也说明不了什么。据说下贱的农夫女在新婚之夜会像猪一样流血,但玛格丽·提利尔这样的贵族姑娘基本不会。领主之女的初夜权多半交给了胯下坐骑而不是新婚丈夫,而从学会走路起就开始骑马的玛格丽便更容易磨破了。“朝中有不少骑士仰慕咱们的小王后。包括雷德温的双胞胎,塔拉德爵士……哎,你说说,还有哪些人常去呢?”
玛瑞魏斯夫人耸耸肩,“蓝柏特爵士,把一只好眼睛用绷带遮住的傻瓜;拜亚德·诺科斯爵士;库塔内·格林希尔;伍德怀特兄弟,有时候是波提菲,更多时候是卢坎迪。噢,对了,派席尔国师时常造访。”
“派席尔?真的?”莫非这只摇摇摆摆的老蛆虫抛弃狮子投靠了玫瑰?若是真的,他一定会付出代价。“还有谁?”
“穿羽毛披风的盛夏群岛人,哈哈,我怎可能忘了他?他的皮肤黑得跟墨水似的。还有许多人专程来向她的表亲们致敬。埃萝虽与安布罗斯家的孩子订了婚,但她很喜欢卖弄风情;梅歌平均两星期换一位追求者,她甚至在厨房中吻过帮厨小弟。听说她被许给布尔威伯爵夫人的弟弟,但我看如果让她自己挑,她会选马克·穆伦道尔。”
瑟曦大笑,“那位在黑水河上丢了半条胳膊的蝴蝶骑士?要个残废来做什么?”
“梅歌认为他可爱极了,她甚至恳求玛格丽夫人给他找只新猴子。”
“啊,猴子,”太后不知该说什么好。麻雀与猴子,这个国家真是疯了。“咱们英勇的洛拉斯爵士呢?他经常去见妹妹吗?”
“他去得最多。”坦妮娅皱眉时,黑色的大眼睛之间出现了一道细细的纹路。“每天早晚各一次,除非有事脱不开身。她哥哥对她无微不至,他们之间无话不谈……噢……”密尔女人突然惊讶地住了口,接着又满脸堆笑,“我刚才有个邪恶的念头,陛下。”
“自己心里知道就好。山上全是麻雀,我们都晓得麻雀们标榜自己有多么纯洁,厌恶邪恶。”
“我看他们厌恶的是肥皂和水,陛下。”
“是啊,这帮家伙实在是太臭了,如果可以,我会要求新任总主教帮他们清洗清洗。”
帷幕卷动,掀起一阵绯红丝绸的波浪。“奥顿说新任总主教没有名字,”坦妮娅夫人道,“这是真的吗?至少在密尔,每个人都有名字的。”
“他以前当然有名字,修士都有名字,”太后不耐烦地挥挥手,“比方说他若是贵族,发下誓言加入教会时会去掉家族姓氏,只保留自己的名,而一旦成为总主教,就必须放弃所有姓名——教会认为他已当上诸神的代言人,不再需要凡人的名字。”
“那总主教与总主教之间如何区分呢?”
“有点难度。通常叫这位为‘胖子’,叫那位作‘胖子前的那位’或’睡觉时死去的那位’。当然,你还是可以用他们的俗名来称呼,但会得罪人的,因为这提醒了他们出身平凡,他们不喜欢这样。”
“我夫君说新任总主教不是贵族,而是个肮脏的贱民。”
“据说是这样。其实照惯例,大主教们一般会推选彼此间的一位,偶而才破例。”派席尔不厌其烦地向她讲述过这段冗长的历史。“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时期,一名石匠被选为总主教,因为他的工艺如此精巧,让贝勒以为他是铁匠的肉体凡身。此人不会读写,连最简单的祷告都学不会。”许多人相信他是被贝勒的首相毒死的,以防国家继续蒙羞。“他死后,教团在贝勒王敦促下,又选出一位八岁男童。国王宣称这孩子能施行奇迹,不过他那双医疗圣手却无法改变国王在绝食斋戒中丧命。”
玛瑞魏斯夫人清脆地笑道,“八岁?看来我儿子也有机会当总主教喽,他快满七岁了。”
“他会祷告吗?”太后漫不经心地问。
“他更喜欢练武。”
“好孩子。他知道七神的名字吗?”
“都清楚。”
“嗯,我会将他列入考量。”瑟曦才不在乎戴上水晶冠的儿童会做些什么,反正比教团推出的这位贱民好应付。这回听任白痴和懦夫们选择首领,下次就没那么便宜了——如果新任总主教不合我意,这个“下次”很快就会到来。贝勒王的首相是我的榜样。
“清空街道!”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爵士大叫,“为摄政王太后陛下让路!”
轿子开始慢下来,应是快登上山丘顶了。“你把儿子带进宫吧,”瑟曦告诉玛瑞魏斯夫人,“六岁男孩不小了。托曼需要别的孩子陪伴,你儿子不是可以做他的朋友吗?”乔佛里就没有同龄朋友。可怜的孩子,一直那么孤单,我小时候都有詹姆……和梅拉雅,直到她掉入水井。噢,小乔很喜欢猎狗,可他们之间并非友情,他只是在寻求从劳勃那里没有得到的父爱。一位养兄弟将把托曼从玛格丽和她那群小鸡身边夺过来。假以时日,他们之间将会像劳勃和奈德·史塔克那样亲密。是,奈德是个傻瓜,却是个忠诚的傻瓜。托曼需要忠心耿耿的人替他防备后方。
“陛下您真是太好心了,但鲁赛尔从未离开过长桌厅,恐怕会在这座大城市里迷途呢。”
“刚开始也许会,”太后承认,“但他能适应的,和我一样。当年我父亲要我入宫时,我拼命地哭,而詹姆怒火冲天,最后是我姑妈拉我到石头花园里坐下,促膝长谈,她说君临城内没有一个人值得我害怕。‘你是头母狮,’她告诉我,‘别的野兽应该怕你才对。’毫无疑问,你的孩子也能找到勇气,而且你就不想多见到他吗,每天都见到他?他是你唯一的孩子,对吧?”
“目前是。我的夫君恳求诸神再给我们添一个小子,以防……”
“我懂,”她想起了乔佛里抓抠喉咙的模样,在那最后时刻,他绝望地看着她,发出无言的求告;随后,另一段回忆占据了她的脑海,令她血液凝结:那是烛光下的一滴鲜血,沙哑的声音在谈论后冠与裹尸布,谈论VALONQAR的谋杀。
轿外,奥斯蒙爵士叫嚣着什么,有人竟朝他吼回去。轿子突然停下。“你们是死人吗?”凯特布莱克咆哮道,“妈的,滚开!”
太后掀开帘子一角,招呼马林·特兰爵士。“怎么回事?”
“是麻雀们,陛下。”马林爵士的白披风下穿着全套白色铠甲,头盔与盾牌悬在鞍头。“他们在街上露营,妨碍交通。”
“把他们赶开,但动作不要太大。我可不想引发另一场暴动。”瑟曦松开帘子。“真荒唐。”
“是啊,陛下,”玛瑞魏斯夫人表示同意,“应该是总主教前来拜见您才对。这帮可恶的麻雀……”
“他供养他们,惯坏了他们,甚至祝福了他们。但到目前为止,他却没为国王陛下祝福。”祝福只是项空洞的仪式,但在无知的平民眼中,仪式具有不可替代的象征意义。征服者伊耿便把总主教在旧镇替他抹上圣油的那一天作为登基的纪念日。“这混蛋僧侣若不乖乖听话,我就让他晓得自己还是个肉体凡胎。”
“奥顿说他想要的不过是钱,换言之,在王室还债之前,他不会祝福国王。”
“等国家恢复和平,教会自能得到金子。”对此,托伯特修士与雷那德修士表示理解……讨厌的布拉佛斯使节却很顽固,他一直纠缠着可怜的盖尔斯大人,直到后者终于因呕血而卧床不起。我们必须重建海军,我不能依靠着青亭岛,因为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瑟曦需要兰尼斯特的舰队。
黑水河上建造中的大帆船是她的希望所在,其旗舰的桨数将是劳勃国王之锤号的两倍。奥雷恩请示能否将其命名为泰温公爵号,太后欣然应允——她等着听人们将以她父亲之名命名的船称呼为“她”。另一艘大船得名甜美瑟曦号,船首像是太后的镀金形体,身穿锁甲,头戴狮盔,长矛在手。另外几艘分别是英勇乔佛里号、乔安娜夫人号和母狮号,以及玛格丽王后号、金玫瑰号、蓝礼公爵号、奥莲娜夫人号、弥赛菈公主号——瑟曦错误地允许托曼为一半的船只命名,才出现这样的结果。男孩甚至想把最后一艘船命名为月童号,只是奥雷恩提出水手们可能不愿在以弄臣为名的船只上服役后,托曼才勉强换成姐姐的名字。
“若这贱人以为我要花钱来买他祝福托曼,他可大错特错。”她对坦妮娅保证。堂堂七国之后决不会屈意逢迎一帮修士。
轿子又陡然停止,以至于瑟曦被摔了一下。“噢,搞什么鬼啊?”她再度探出身子,发现已到了维桑尼亚丘顶,前方就是贝勒大圣堂巍峨的拱顶与七座闪亮高塔——然而,在队伍和圣堂的大理石阶之间,人山人海,数不清的穿褐色粗布衣服、肮脏不堪的人们。麻雀们,她嗤之以鼻地想,他们比真麻雀还臭。令瑟曦惊骇的是,尽管科本向她报告过麻雀的人数,真正见到了还是觉得不可思议。广场上有数百人露营,花园中还有数百人,炊烟缭绕,粗布帐篷和泥巴废料搭建的简陋小屋玷污了纯白大理石,他们甚至在大圣堂讲坛下的阶梯上铺了铺盖卷。
奥斯蒙爵士策马回来找她,旁边是金马金袍的奥斯佛利爵士。作为凯特布莱克三兄弟中的老二,奥斯佛利比其他两位都要沉静,笑容也比较少,经常愁眉苦脸。如果传说属实,他也是最冷血的一位。或许我该派他去长城。
派席尔大学士认为应让“更有战争经验的人”指挥金袍军,其他重臣也表示赞同。“奥斯佛利爵士经验丰富,”她告诉大家,但他们并不信服。一帮不听话的小狗。总而言之,她对派席尔的耐心算是彻底告终了,后者居然蛮横地反对她邀请多恩领派来新教头,他坚持认为这是对提利尔的冒犯。”你管得了我么?”她轻蔑地回敬老人。
“请恕罪。陛下,”奥斯蒙爵士报告,“我弟弟正在调集更多金袍卫士前来。放心,我们一定会扫开道路。”
“我没空多等,就步行前去吧。”
“不,陛下,”坦妮娅抓住她的手,“他们让我害怕。成百上千的,又那么肮脏。”
瑟曦吻了她的脸。“狮子何惧麻雀?……但我谢谢你,我知道你关心我,夫人。奥斯蒙爵士,扶我下轿。”
早知道得步行,我就换身衣服了。太后今天穿金线镶边的白裙服,华美而不失端庄,但这件服装已有多年未曾穿用,腰部很有些紧。“奥斯蒙爵士,马林爵士,请随我来。奥斯佛利爵士,护住我的座轿。”有些麻雀看起来形容桔槁、眼窝深陷,似乎能吃了她的马。
她在衣衫褴褛的人群中穿行,越过篝火、马车和陋屋,不禁想起了与劳勃·拜拉席恩成亲时广场上的空前盛况。当年,数千平民专程前来为她喝彩,所有女人都穿上最漂亮的衣服,一半的男人肩头上坐着孩子。她与年轻的国王手拉着手从圣堂走出来时,群众的欢呼连兰尼斯港都能听见。“他们爱你,我的王后,”劳勃凑在她耳边低语,“瞧,每张脸都笑得那么开心。”那一瞬间,她的婚姻是如此美满幸福……直到她看见詹姆。不,她心想,不,不是每张脸,陛下……
今天,没有一张笑脸。麻雀们表情迟钝、阴郁、充满敌意,他们勉勉强强地让开。他们是真麻雀就好了,吼一嗓子就统统被吓走。或者该派一百名金袍子带着棍棒、长剑与钉头锤前来清路?泰温大人就会这么做。他会狠狠收拾他们,决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