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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仙难求-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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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娘。”

“大伯,大伯娘。”

叫完人,两人才入了座。

除了她们,陌天俊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了。三年过去,他长高了很多,也不再像以前那样顽皮,大约是两个妹妹不再上学开始,意识到妹妹们与自己是不一样的,倒是比小时候多了关爱之意,不但不再来欺负陌天歌,有时给天巧带东西,也不忘给她一份。

“爹,镇上集市,我可不可以去啊?”陌天俊开口问自己的父亲,随后又补充一句,“我下午再去,上午去学堂。”

陌家大少爷看了看老爷子,见没什么表情,便道:“做好了功课才能去。”

得到应允,陌天俊欢喜地拍拍手:“知道,我不会耽误功课的。”又眼巴巴地看着母亲,“娘,与我几个钱去集市买东西吧。”

要几个钱去玩耍倒也没什么,大少夫人当即道:“回头给你,可不许乱买东西。”

陌天俊连连点头。

陌天巧见状,连忙说:“哥哥带我一起去吧,好久没出过门了。”

陌天俊倒是想答应,不过他不敢,去看父母的脸色,果然,娘亲说:“你在家好好学女工,女孩儿家去集市做什么,人多挤得很。”

陌天巧撅起嘴:“半天又不耽误什么,我都好久没出门了,闷死了!”

这么一说倒也是,大少爷想了想,说:“就让天巧去吧,天歌和小扇儿一起去,又有天俊带着,应该不会有事。”

陌天巧喜得连连说:“谢谢爹,爹最好了!”

陌天歌暗暗叹口气,其实她并不想去,不过,谁叫她陪太子读书呢。

第12章 第一个修仙者

到了下午,陌天俊从学堂回来,兴冲冲地叫她们收好东西出发。

陌天歌没什么好收拾的,只将那百来个大钱收在怀里揣好。陌天巧的那个小丫头小扇儿,倒是收了一堆东西,到最后提了个大篮子。陌天歌好奇,把那篮子揭开看看,里头有梳子镜子扇子水袋点心甚至还有个折叠凳子!

她叹为观止,便问小扇儿,这些都做什么,小扇儿一件件指过来:小姐发髻散了就用梳子和镜子,小姐热了就用扇子,小姐渴了水袋就有水,小姐饿了可以吃点心,小姐走累了还能坐凳子。

陌天歌就问,下雨了怎么办?小扇儿听了立刻去拿雨伞。陌天歌无语了。

不管是不是大家小姐,这小丫头派头不错,天巧这可真是小姐出巡。

三人终于准备妥当,跟着天俊出门。天俊当然不是一个人去的,还有几个男孩儿一同上路。

离陌家村最近的是飞云镇,倒也不算远,小半个时辰就到了。

到了镇上的时候,久未走路的天巧累得气喘吁吁,还真用上了那个小凳子。小扇儿还好,只是因为提着一个大篮子,也累出了一身汗,只有陌天歌,一脸无事人的样子。

一进镇子,几个男孩子憋不住,先去玩了,只剩下她们三个人,等天巧休息够,才去逛集市。

陌天歌小时候跟阿旺叔来过飞云镇,不过,自去了祖宅,就再没出来过了。

飞云镇不算大,从东到西半个时辰就能打个来回。今日集市,十里八乡的人都会来赶集,将自家的土产拿出来卖,换些日常用具回去。

看天巧坐那擦汗,小扇儿又是打扇又是递水的,忙碌得很。陌天歌摇摇头,看不远处有家卖肉面的,便道:“我们去那歇歇吧?先吃碗肉面垫垫肚子。”

天巧兴奋了一上午,中午根本没吃多少东西,听她这么一说,连忙点头。

一行三人,去了那小摊子,点了三碗肉面。小扇儿也得了一碗,得知自己可以坐下来一同吃,高兴得眼泪汪汪。

陌天歌见是如此,不由感叹。如果不是家里留有薄产,估计娘去了她也跟小扇儿差不多,大伯娘买人的时候就听说,这小扇儿原是卖进城里大户的,犯了些小错就被发卖出来,想来在原主人家过得相当不好,天巧待她好些,十分感恩。

肉面是连城一带的小食,因为连城处处有水,盛产鱼类,便有这种吃法。鱼肉细细剁成肉糜,加面粉和成面,再搓成面条。面汤用的是骨头汤,放极多的醋,加葱姜便成。这种肉面,葱姜去了鱼腥味,加了醋酸酸的很有食欲,吃起来很有嚼劲,又很鲜滑,小孩儿都喜欢吃。

这种小食,天巧很少吃到,陌家到底是农户,吃的没那么讲究,林婶也只会做普通的菜色而已。

三人各吃了一碗肉面,都觉得意犹未尽,天巧还想再吃,天歌却说,集市上好吃的东西多得很,吃饱了就不能再吃了,天巧这才没再点。

小扇儿听得天歌这样说,才发觉自己带着这么多点心来逛集市完全是脑子缺根筋。她原是大户人家的小丫头,那样的人家,出门从来只带自己做的食物,哪里会吃路边小摊上来历不明的东西。

有了美食的动力,天巧也有了力气,三个人开始慢慢逛集市。

“小姐,看这个!”小扇儿指着惟妙惟肖的糖人叫道。

陌天巧连忙凑过去,果然见到一个小摊卖糖人,另有各种猫狗动物。天巧一见就被吸引了目光。村中也偶尔有手艺人挑着担子经过,不过那是极少的,她们也没见过几次。

于是三个人叽叽喳喳地讨论哪个漂亮,要买哪个。

忽然背上寒毛一竖,陌天歌猛然转过头。不远处有个人看着她,见她转过头来,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却没移开目光,仿佛在等她过去。

犹豫了一会儿,陌天歌扯了扯天巧的袖子,道:“天巧,我走开一下,等下就回来。”

“啊?你去哪?”

“没什么,你在这慢慢看,等我会儿。”

“哦……”天巧茫然地看着她走开。

看到她走来,那人转身,在前面不紧不慢地走着,直到走过一个路口,进了一条巷子,才停住。

那人转过身来,却是个面目平凡的青年,此时对她露出和善的笑容,抬手揖道:“在下李玉山,请问这位小道友高姓大名?”

陌天歌连忙低身一福,拿出见外人的礼仪,回道:“小女子姓陌。”

原来,刚才她转头看到这个人站着,身上竟有灵气,显然也是个修仙之人。从得到功法开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尤其是娘去了以后,在陌生的家里,修炼有成再去找爹,是她心底最大的秘密。这三年,她一个人默默地修炼,猛然看到一个身上也有灵气的人,忍不住跟了过来。

这个名叫李玉山的青年却没有因为年纪小而看轻她,说道:“原来是陌道友。红尘之中,我等能相遇,也是缘分呢。在下一介散修,不知阁下师承何处?怎的也在俗世流连?”

“我……散修是什么?”这个词,她似乎听过。

李玉山一愣,不可思议:“道友难道没有师门长辈?”

听他这么问,陌天歌想到那些修仙界的常识,祖先与那青莲居士都说人心难测,便没否认:“公子不知,我爹也是修仙之人,只是在我幼时就离家去寻找机缘,只偶尔有信传来,一直未曾归家,故而我都是一个人修炼。”

“哦?”这么说,李玉山却是信了。俗世的修士,功法残缺丹药难得,所以很多人都四处寻找机缘,比如他自己。

“原来如此。散修,就是没有门派家族的修士。陌道友既然有父亲引导,可比我这样独自一人苦苦寻觅仙缘好得多呢。我看道友小小年纪,就有炼气二层的境界,将来说不定可以进入修仙门派,真令人羡慕。”

李玉山脸上的表情,确实是羡慕。他自己也只有炼气期三层的功力,幼时无意中得到仙缘,苦苦修炼了十来年才有今日的修为。像他这样,还是幸运的,今日忽然遇到个小女孩,竟也有二层,他岂不羡慕。

他又哪里知道,陌天歌之所以有今日的修为,乃是因为拥有上等功法,身上又有个聚灵珠子的缘故,有这两个优势,她确实比他们这些摸索中的散修好一些,可也只是好一些而已。因为灵根的局限,到炼气中期,她也会很难提高境界。

却听李玉山又道:“俗世之间,我们难得遇到同道中人,陌道友,我们既然有缘,不如约个时间交流一下修炼之道?”

第13章 会面

陌天歌犹豫了许久,终是没有拒绝。

在修行路上,她太寂寞了。那个家,如果可以,她一天也不想呆下去,所以,她瞒着所有人,默默地修炼,只望有一天修炼有成,可以离开那里去找爹。

这三年,没有人能与她谈论这些,便是天巧……天巧的人生与她完全不一样,她父母俱在,又得宠爱,她的将来是美满姻缘,幸福人生。既然两人道路不同,这些话说给她听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天巧待她越好她就越愧疚,因为在天巧的心里,她们是姐妹,是最好的朋友,可是她却清楚,天巧是她人生中的过客,终有一日她们要各分东西。

除了三年前那个梦,她只从书上了解修仙界,她心里堆满了好奇,如今有个修仙者出现在她面前,她没忍住了解那个世界的诱惑。

得知陌天歌住在附近,李玉山就说他会留在镇中一段时间,她若有空来客栈找他就是。

两人告别后各自离去,陌天歌也没心思再逛下去,心不在焉地陪着天巧到太阳西斜,陌天俊就找来了,一行七八人一起回家。

回到祖宅,天巧兴奋地去摆弄那些集市中买回来的东西,陌天歌却回了自己的小屋,翻出那本从祠堂藏书室抄录下来的书。

书上青莲居士也说,他是无意间在俗世遇到修仙者,才得知修仙界的存在。俗世间的散修,难得遇到其他修士,往往有缘遇到,就会相约论道,希望彼此之间交流心得,对自己修为有所助益。

能够与别人谈论修炼之道,对陌天歌有极大的吸引力。这三年,都是她一个人在摸索,就算老夫子可以解答字面的意思,却不能解答修炼上的难处,她一直是在磕磕绊绊中修炼。

不过,她打算先学会那个风息术,再去找那个李玉山。因为祖先和青莲居士都说人心难测,与其他修士来往,尤其要注意这些。学了风息术,她也有所倚仗。

想到这里,她立刻付诸行动。

学习风息术,首先要对灵气控制灵活。为了更好地使用琉璃珠,陌天歌在这三年里一直在控制灵气,这一点倒是没问题。

于是她一遍一遍地开始控制灵气按要求的运行,这一练,就练了两天。等到确定自己可以熟练地让灵气在体内按要求的那样运行,陌天歌才开始练习风息术。

不知是不是那位祖先的注解,这些小法术均有详细的说明,刚开始练习法术,最好习惯了灵气运行,再试着发出体内,否则容易伤到自己。

陌天歌可不敢弄出动静惊到别人,所以,只有先慢慢地先熟练灵气运行,确定不再有差错,才小心地练习。

一开始,始终没法产生风,埋头练了好几天,手法和口诀总是不能到位,只能产生一丝小风,连张纸都吹不起,比功法上说的以风成刃伤人无形差得太远。

陌天歌被打击得不轻。她的聪慧一直是被人称赞的,周岁便会说话,三岁就能识字,进了学功课更是一直比其他人强。偏偏这学法术,这种聪慧就不知道哪里去了。但没有捷径可走,她只有埋头苦练。

又练了三天,口诀和手法配合渐渐熟练,可以控制自如。陌天歌大喜,坚持不懈地练习,渐渐的,那风终于可以控制成刃。她兴奋地将风刃凝于手掌,手一挥,手中的纸张裂声而断,平平整整的缺口,显示这一刀干脆利落。

陌天歌的脸上露出笑容。虽然已经修炼好几年了,这却是她第一次拥有力量,可以伤人,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力量。

她又反方向一挥,桌子纹丝不动,桌角却滚落下来。

可是在下一刻,她脸上的笑就变成了苦笑,双手一松,脸上出现疲惫之色。

没想到,这法术竟然如此消耗灵气,她不过发了两下,灵气竟然就空了。在灵气稀薄的俗世间,要恢复灵气也不易呢。

这般想着,她忽然想到在修仙界,其实还有两种方法可以快速恢复灵气。一是用灵石,所谓灵石,据说是一种充满灵气的石头,相当于灵气的存储工具。二是吃丹药。不过,就算在修仙界,丹药也不是易得的,何况她现在在俗世中。

说起来,她还从未见过灵石和丹药呢,她仅有的,与修仙界有关的东西,就是一本印在脑中的功法,一串能聚集灵气的琉璃珠而已。

想到这里,她对于去见那个李玉山更感兴趣了。为此,她又练了两天,直到能熟练运用风息术,才偷偷溜了出去。

那李玉山果然在镇上客栈,她刚走进去,还未向小二打听,就见李玉山正好从楼上下来。向她拱了拱手,他道:“小姑娘,你可终于来了。”说着,吩咐小二,“来几个小菜,送到我房里。”

那小二虽然好奇,却不敢多问,应声去了。

陌天歌年纪还小,自然不怕有什么不妥,只管跟他进去,再说,这飞云镇不过是个小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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