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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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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个小家伙,这才多大,就懂得告状,这很不好……”段小楼试图给小家伙上一堂教育课,话还没有说完,小家伙就打断了他,“婶婶说我这样很好很乖,婶婶还说,伯伯你下次再胡乱捡荷包,我告诉她,她就给我做好多好多新衣裳。”

说着,双手还比了一个好大堆的模样,气得段小楼咬牙切齿。

上次不知道哪个女戏迷,丢了荷包给他。他没当回事,忙着卸妆,顺手扔到一边去了。

晚上快回家时,发现菊仙给他缝的那个荷包不见了,他连忙翻找,一时着急,就把那个之前扔的捡了起来,挂到了腰间。

他这个人向来心粗,也记不清荷包和荷包有什么区别,好了,这点小事,一下子就捅了天大的洞,还有这小东西不停的添油加醋,才会落得那般凄惨的下场。

这一段话,被站在门口、还未及进去的花清远听得清楚,他不由得暗笑,小笙人小鬼大,看程蝶衣以后怎么管。

他对于他的这个亲侄子、现在过继到程蝶衣名下做儿子的孩子小笙,向来是放养政策的,全全交给程蝶衣,好嘛,被程蝶衣宠上天去了。

程蝶衣根本不会带孩子。他小时候吃的苦头又多,想着如今自己有了儿子,怎么也不能叫自己儿子吃苦的,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都给小笙了。

这可不行,小孩子五六岁的年纪,正是起蒙的好时候,绝不能错过。看来,他最近得抓紧,给小家伙找个家庭教师,收收性子了。

秦若然一脚踢开柳春堂那处雅间的雕花门时,里面正好传出来,阵阵的娇笑,她顿觉五脏六腑都要炸了。

花清迈怀里搂着一个衣衫半裸的少年,一只手已经探到那少年的裤子里去了,与他旁边坐着的花清远,正拿着一本书,给花清迈看。

秦若然不去看书里写什么,也能猜到那是一本什么样的书了。

好啊,正如她所料,她儿子这是被花清远勾引了。

“花清远,”秦若然一声厉喝,打断了雅间里,正唱得如火如荼的大戏《玉堂春》。

唱戏的男青衣被吓了一跳,径直躲到了花清迈的身后,动作非常娴熟,显然是做得次数多了。

“二娘?”花清远假装很惊讶的模样,却未从床榻上下去,“你怎么来这里了?这哪是你该来的地方?”

一边惟恐天下乱不起来的花清迈,见着她娘来了,强抑制心头的狂喜,这几天的苦总算没白吃,也顺着花清远说:“是啊,娘,这里不是你这种女流之辈该涉足的地方啊,让我爹知道了,得扒我的皮,娘,你快走吧,反正我也离家出走了,你不用来找我的。”

花清迈大手一挥,完全沉浸其中的模样,简直叫秦若然痛心疾首了,她几乎体味到了之前柳云芳抓奸花清远时的心碎。

     

作者有话要说:节前福利,啊哈哈……,地雷炸我一下,留言多多起来吧。

☆、最新更新

花清迈的婚事;在秦若然光临了一次‘柳春堂’后;以电光火石之速;很快定了下来;并且由秦若然亲自请了京城最好的媒婆,打道去了她以前很瞧不上眼的小酒楼;向小酒楼掌柜的,提了亲。

这件事上;花盛璋破天荒的没有反对,许也是想着,高门大户的媳妇;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所谓没有金钢赚,不揽瓷器活,——有那本事,娶回来和老大老二似的,过得虽太平,却一年见不了几次;没那本事,就算娶回来了,也得和老三似的,家宅不宁。

花盛璋对他这几个儿女,还是十分了解的,他四儿子那点造化,娶这样一位门第低、本份点的媳妇儿,并不吃亏。

据花清迈说,结果很喜人,聘礼很丰厚。

婚事订下来后,花清迈迅速搬离花清远和程蝶衣这里,在他娘的强烈要求下,与花清远划清界线,跑步回花家老宅,准备婚事去了。

程蝶衣对着花清迈这匹‘白眼狼’颇有微词、十分指责,——用着自家爷们的时候,千好万好,就差跪到地上,给自家爷们磕头了。如今事成了,连句‘谢谢’都没说,拍拍屁股就走人,这是什么德性、什么人品,怪不得一个得用的朋友交不到,废物!

花清远到是无所谓,能把花清迈这个黏豆包成功甩掉,过程他可以忽略。他还是喜欢清清静静的庭院里,他和他的蝶衣促膝而坐或是相拥一起,品花赏月或只是说说话而已。

花清远拿着铜制小钳子,轻松地夹开一颗刚从山西那边送来的鲜核桃,去掉壳后,拿出里面油白嫩香的核桃肉,递给正翻戏本子的程蝶衣。

程蝶衣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很熟练地接了过去,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一天三个核桃、一碗牛奶、一个鸡蛋,这是花清远固定要给他弄的。说什么核桃养颜补脑还乌发,保证他七十以后,上戏妆都不费油料。至于牛奶和鸡蛋,不用花清远说,他也知道,那是调补的。

如今外面乱得很,老百姓连饭都快吃不上了,自己饭桌上,却从未断过鱼啊肉的,新鲜时令的水果蔬菜更是应有尽有。不提花清远的本事如何,只说花清远对他的心,程蝶衣心里明镜似的,花清远是把他放在手心里疼的。

他这一辈子,前十几年是极命苦的,不知道爹是谁,娘幼年又把他抛下,索性上天垂怜,学戏虽苦,但师傅和师兄待他极好,长大了,又碰上了花清远,顺遂得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了。

还有一点,随着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日子久了,程蝶衣慢慢注意到,没有自己在时,花清远是吃素的,没错,真是一点荤都不沾,白菜豆腐、青菜萝卜,如苦行僧一般。

程蝶衣问他,他只说他信佛。这点,程蝶衣却是半分未瞧出的。花清远下手对付仇敌的阴狠,真和信佛之人该有的慈悲心,联系不上。

“过些天,郊外的春色愈发浓翠时,我们出去玩几天吧!”

这样的好春色,这样的好光景,一生不知能碰几回,自是遇到一回,就得享受一回了。

花清远放下手里拿着的铜钳子,拉了拉程蝶衣的手。

程蝶衣的眼睛终是舍得从戏本子里抬起来了,弯起新月状的样子,连笑起来,都令花清远那般的心疼。

“好啊,你说去哪里就去哪里,”程蝶衣一向是听花清远的,他只是有些担心,最近城里城外这动静,闹得不小,连他的戏院也越发的不安定了。

瞧到程蝶衣眉眼间的一抹忧色,花清远也颇感无奈,有什么办法呢,摊上这个世道,就得在这乱世里活出滋味来。

“我听小笙说,最近他爹爹接连收到情书,还是位名门闺秀,”花清远伸手,把程蝶衣揽进怀里,“拿来,让我鉴赏鉴赏,看看文笔如何?”

程蝶衣的脸色顿时黑了一半,他终于理解了他师兄段小楼的苦,他儿子这张嘴,是该管管了。

“哪有什么情书,都是小笙胡说的,不过是个女戏迷送几次诗笺,我又看不懂,都还回去了。”

这种事怎么好叫花清远知道呢,他明明已经想到如何处理了。

他不怕花清远误会他,他绝对信得过花清远,他只怕花清远那灵动的大脑随便动动,那位姑娘就会跟着倒霉了。

而且,他很久之前和花清远保证过,只要花清远的下半身不犯错,花清远的上半身犯什么错,他都不会去管。

“嗯,小笙也说是诗笺,《卫风淇奥》,我还记得几句,”花清远兴致颇高,声情并茂地念道:“瞻彼淇奥,绿竹如箦。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宽兮绰兮,猗重较兮。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好句好句,甚得我心。”

中国文化之博大精深,自几千年便有,积累至今,每一句话每个词,都有着不同的说法不同的韵味。

饶花清远前一生连半个中国人都算不得,仍对这份文化关注得很,所以,诗经,他通篇读过。

花清远只念了其中一段,便觉口中回味无穷,这几句,用来形容程蝶衣,不为过。那女孩子,很会选。

日复一日地送程蝶衣,这一首诗写就的诗笺,已经半月有余了。听小笙说,只是每回的字体都不一样,什么小篆、什么行书的,却是个难得多才的女子。

眼看着这事接不下去,“小笙认得诗经了?”程蝶衣故意带偏话题,假装瞪大了眼睛,“不是上个月才启蒙的吗?”不是该学些《百家姓》、《三字经》之类的吗?怎么会学《诗经》?

“不巧不巧,刚好只学这一首,”花清远稳坐泰山。也是觉得这首与程蝶衣气质相附,他信手捏来,教了小笙。如今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这词,诚不欺人。

他的儿子自己的侄子,叫谁叔叔叫谁爹爹,这都不主要。主要的是谁的手段更为高明,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孩子,哪怕不足月余,那也一定是自己的眼目,但有一点却是自己忽略了,自己的眼目从未想用在程蝶衣的身上,小笙也不该。

他一定要程蝶衣知道一件事,孩子,不是一味宠出来的。毕竟程蝶衣以后不会只有小笙一个孩子。

他会有许多的徒弟,有缘份与他浅的,有缘份与他深的,浅的好说,过眼云烟了,那些深的呢,若只是教戏若只是宠着,他们又怎会知道师傅因何才是师傅呢。

程蝶衣的性子软,不把他刺激大发了,他断不会像他师傅关老头一般,拿着鞭子棍子,下狠手打徒弟的。

所以,这等恶事,以后怕只能自己来做了,那好,就从小笙开始吧,顺便把自己忽略的这第一课,给小笙补上。

人生的第一课,永远是忠。忠于该忠的人,永不能变。

“小……小笙呢?”程蝶衣不敢看花清远,眼神四处乱瞟。明明心中无愧,这么一弄,到有些不自在了。

这个小罪魁祸首,上次段小楼来找时,自己应该训他几句才对。

转而又想,当时不训也是对的,自己的孩子,怎么也不能在外人面前训的,没得卷了小孩子的脸面。自己是他的倚仗,要说也得背后说,不能让这孩子,没了受宠的心。

看着程蝶衣纠结的表情,花清远心知肚明了。

他很随意地说:“在后堂,面壁思过呢,”那口气,好像在说小笙正吃他做的三鲜馅馄饨一般,毫不在意。

“什么……什么?”程蝶衣甩了花清远揽着他的手,立刻站了起来,“他才几岁,你怎么能罚他跪?”

想到小笙小小的身子,他的心就痛了。

程蝶衣越发不理解花清远了,小笙告的是自己的秘,又不是他的,他不该奖励吗?怎么还罚?

“你像小笙这么大的时候,没被罚过吗?”花清远还是笑吟吟的,“做错了事,就该罚的。”

“做错了事?”程蝶衣还是不懂。小笙错了,那是对他错了。对花清远,又错在哪里呢。

“出卖疼爱自己的爹爹,不管为了什么原因,都该罚,”故意与无意,在有了结果以后,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该说。

花清远收敛起眼里的温情,冷冽的目光一瞬即逝,马上又笑了起来,“我们春游的时候去哪座山好呢?香山的人,怕是会多。”

程蝶衣愕然,花清远的思想跨度也太大了,春游跳到诗笺、诗笺又跳到小笙、最后竟又跳回春游了,这算什么事啊。

“去桃花多的地方吧,我知道有处山景不错,不甚出名,却胜在清静。”

抱着名人出门,总要考虑再三的,一个不好,就是‘绯闻’缠身啊。程蝶衣刚竖立起来的清名,怕是要被他再毁一次了。

无论哪个领域里,名声总是重要的。梨园界的领袖不是谁都能当的。做个名角便好,领袖什么的,徒劳不得。

程蝶衣出身不好,入进这梨园门第,全靠自己,比不得那些梨园世家出来的人物,有着好教养、好修为,一辈一辈攒出来的戏名,他一切都是靠自己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花清远也不想程蝶衣做这一行业的领袖,没得来的‘木秀于林’,以后惹来诸多麻烦,如今这样,最好不过了。

程蝶衣不耐烦地摆手,“我在和你谈孩子,”小笙的事情不解决,他哪有什么心情说春游。

“小笙的事,不算事,”花清远胸有成竹,“你以后就是收一百个孩子做徒弟,都不算事。”

程蝶衣轻叹一声,摇摇头,“一个都够我头疼的了,还一百个?我哪有个精力,”又别有深意地斜睌了花清远一眼,有他,足够了。至于收徒弟什么的,全是怡情娱乐了。

程蝶衣的一眼,花清远很受用。

他忽记起了那日,他去大红门戏院的后台给程蝶衣送饭时,瞧见程蝶衣身边,有个很熟悉的人影,问道:“那个叫小四儿的,不是跟在你师兄身边学武生吗?怎么这几天对你侍候的,反倒越发殷勤了呢?”

都是关师傅手下的弟子,有不少孩子,学艺之余,会跑到大红门戏院来,一览两位师兄的风采。顺便蹭点艺回去。

其他的,花清远或许都不记得了,但小四儿,这般重要的角色,花清远怎么能忘记呢?不过是见着这孩子,不如书里戏里那般缠着程蝶衣,转而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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