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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10章

小说: 霸王别姬同人之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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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楼忍不住想起他和程蝶衣幼年一起学戏的事,生担着旦、旦依着生,这么多年的戏唱下来,难免就混淆了。

有几次他在戏台上的时候,也恍惚觉得自己就是几千年前那个叱咤疆场的霸王,怀里抱着的真是破尘封时光走出的虞姬,但那必竟只是戏啊,戏台下面……[·]

前一阵子,蝶衣还帮他勾过眉色、扎过腰带,学戏以来这都是他为自己做的。笑谈间,他纤软的手指捅过的地方,被花清远这么一点一提醒,又火辣辣地热了起来。

程蝶衣说这戏是要唱一辈子的,一辈子,差一年,差一个月,差一个时辰,都不是一辈子!

自己当时是怎么说来的,不疯魔不成活。戏得疯魔不假,可要是活着也疯魔,在这人世上,在这凡人堆里,他们可怎么活哟!

他或是真虞姬但自己绝对是假霸王,——自己只想朝安稳的日子走,过正常人的日子罢了。

耳边又听到,花清远说:“戏嘛,可以一直唱下去,再唱个千年也是这出戏,还会有虞姬还会有霸王,但自己个的人生却只有这么短短数十年,不求仁义礼信,但求无愧于心。”

花清远说得不错,这点愧,他怕是甩不掉了。

“蝶衣怎么样了?我想去看看他!”段小楼说着,站了起来。

“我出来的时候,刚睡着,”花清远盯着门口那一点点银白,说谎话的时候,脸色没有丝毫变化,仿佛程蝶衣真如他所说是睡着的,“到晚上时,他的烧要是退了,我亲自送他回去。”

“这样,这样也好!”段小楼没有再坚持什么。

“段老板准备什么时候办婚事啊?”人都领家来了,这婚事是早早晚晚的了。因着自己的出现,足足提前了有一年吧。

“还没有想好,”这话倒是真的。

昨晚程蝶衣又闹了一出,菊仙晚上回去后,就说一句,“你还打算和你师弟过一辈子啊,咱们两个是要成夫妻的,他早晚也要和别人成夫妻的。”和别人成夫妻吗?自己心里又不舒服了。

“定了日子要告诉花某一声,花某还备了大礼呢!”看着段小楼结婚了,自己也就放心了。

后面,花清远又故意和段小楼说了几句无关紧要的话,好给程蝶衣从门口撤退走留时间,直到段小楼说告辞,他送段小楼出去,程蝶衣已经不在门口了。

到了自己小院后,花清远叫来了小凳子,面带愠色,训道:“什么时候这么没有规矩了,程老板那样的身体怎么能起身?”

“主子,”小凳子十分委屈,“小的哪拦得住!”还是自己爷儿亲自抱回来的,他是多一句硬话不敢说的。

“拦不住也得给程老板多用几件厚实衣服啊!”

花清远一立眼睛,小凳子腿软的都跪在那儿了,“这个不用主子吩咐,小的也是懂的,特意找了您前段日子拿回来的那件白狐毛锦地的素氅,给程老板披的。”

这还差不多,总算不白养。花清远挥挥手,示意小凳子退下去吧。他自己则掀开棉毛的门帘,大步走了进去。

程蝶衣没有躺在床里,而是半倚在仰枕上,手里拿着小凳子装好炭的铜手炉,正目光呆呆地望着地板。浑然不觉花清远已经进来了。

花清远怕自己突然出声会吓到他,就轻咳了一下,他这才反应过来。

“你,你回来了?”

比之前他从这屋子里出去时,程蝶衣的目光神情都变了许多。

“当然,刚送段老板走了,”花清远还是轻风细语的微笑,来去不变,“你觉得好些了吗?药吃了吗?”程蝶衣去偷听墙角的事,他是不会提的。

“吃过了,怪苦的,”程蝶衣扁扁嘴,很是不喜。

花清远闲聊家常似的解释着,“有些西药的药性不稳定,再说昨天太晚了,去叫西医的门不如叫咱们中医的方便。”

在程蝶衣的记忆里,几乎没有人和他闲说过这些的,许是这几天情绪太过压抑了,他也想刻意地忘掉些什么,就接着花清远的话茬往下说:“我听人家说西医是要把人的肚子刨开的,是真的吗?”

“是真的,”花清远见着程蝶衣本能地缩了一下脖子,呵呵笑道:“手术是要打麻药的,没有你想的那么吓人,但要是调身体还得看咱们中医的,你身体底子薄,多用些调补中药,你个大男人这样的身子骨可不行。”

“大男人吗?我……”程蝶衣顿住了,心里想着前几日落了戏后,那些追捧着给他送花的女戏迷们,她们眼里自己这个戏台上穿着红妆的‘女人’,也是被她们想做‘大男人’的吧。

“是啊,大男人,”花清远拍拍胸口,“你我都是,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不过是我笨了些,唱不出蝶衣你的虞姬。”

“我也就会唱唱虞姬了!”

那一声长叹,终是叹到花清远的心里去了,他皱了一下眉,很快就散开,星光点缀的眸子瞧着程蝶衣,“那是蝶衣学了虞姬,我估计着蝶衣要是学了霸王,也是个顶个的霸王,没准比段老板唱的还要好呢,但我估计段老板要是唱虞姬一定比不过蝶衣的。”

“呵!”程蝶衣忍不住笑出声来,眼前出现了段小楼那张唱花脸的底子粉墨出虞姬的妆来。

唱得好不好的,他是猜不到的,但那一出场,定是能惊出个满堂倒彩的,——哪有那么不上颜色的虞姬。

     

☆、他的回礼

当晚,程蝶衣的烧退了,花清远亲自开车送了他回去。那班主一路小跑着从戏院里面出来接,让着花清远进去。

花清远摆手说:“等改日的吧,那班主的震院之宝,花某完璧归赵,还望那班主以后小心照顾,千万别在出差错了,虽说这世间离了谁都是一样活的,但这大红门戏剧,要是没了程蝶衣,怕是不会像现在这样红火了吧!”

一个担当得住的角儿对于整间戏院是什么样的份量,这话不用外行的花清远多说,长期浸淫此行业的那班主也是懂的。

那班主连连称是,“这是自然这是自然,那晚的事还是要多谢六少爷了。”现在程蝶衣好模好样地站到他面前了,他仍是有些后怕的。那晚他拦的还是不够啊。竟会出了那么一档子事。

他的戏班子没有这压轴的戏目之前,别说吃不上梨园这碗饭,但总归是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这是有了唱得开的角儿后,才彻底火了起来,连带着多方贵人捧场,大红门戏院才如日中天的。

“谢就谈不上了,我也是把蝶衣当朋友的,最近花某生意上忙,怕是不能常过来了,各位好自珍重!”

花清远说着就要告辞,眼看着就要上车了,自打下车就站在戏院门口,一直没有说话的程蝶衣突然说:“听说,你也要成婚了?”如今‘成婚’两个字,像刺一样扎着程蝶衣,仿佛身边所有的人都可以走上这一步,惟独他一个人站在原地,和所有人越来越远。

这话程蝶衣之前是听那班主说过的,本来是不想问的,但如今听着花清远说‘珍重’,心口就好像被什么堵住似的,觉得这话要是不问,怕是会堵上一辈子。

他读的书不多,会写的字也仅有‘程蝶衣’几个而已,但学过的戏文却是不少的,别的字不懂,‘珍重’两字却是比谁都明白,好像哪幕分离的戏之前都有这两个字,然后等这些戏中人再见已经是物是人非。

花清远是鲜少几个愿意和他好好说说话,能把话说到他心里的人,他不想和这个人就此‘珍重’了。

“长辈是有这个打算的,”花清远握住车门的手松开,笑着转身,这晚清朗的月辉正好打在他眉目薄淡的脸上,程蝶衣觉得异常刺目,他慢慢垂下眼帘,“日子定了吗?”他们这样的关系,算是朋友吧,他该送份礼的,不是吗?

“哈哈,”花清远大笑了出来,“蝶衣开什么玩笑,人都没有定下来呢,谈什么日子。”

家里的三位长辈,真是不遗余力地为他选着妻子,只是他自己不太上心罢了,他来这一世里,真不是为了娶个老婆、生几个孩子,花家宅门里、花家豪门外,斗斗转转的。

花清远这种人,放在上世叫做三观不正,放在这一世里,是个表面遵守着规矩其实骨子里最放荡不羁的人。

可惜,两世里,没有人看透过他。

“真的?”程蝶衣一下子就抬起头,怕是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看向花清远的眼神比这晚照在花清远脸上的月光还要明亮。

“自然是真的,我家四哥还没有成婚呢,家里老人再如何的急,我这个做弟弟的也不能在兄长之前成婚啊。”

这个借口很好,幸好他前面还有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四哥,每日里想着的都是如何闹学潮写激进文章,看不上深闺阁里的大家闺秀,想娶新思想的女学生,如今家里可谓是日日鸡飞狗跳墙,自己母亲柳云芳都住回她娘家二哥家里去了,说是串亲戚实是躲清静,又不是她生的儿子,她实在没有理由操心。

听花清远如此说,程蝶衣便不说话了。花清远也不在深说,向那班主点了个头后,坐进车里去了。

那黑色的轿车消失在夜幕里好一会儿了,程蝶衣才想起来他身上披着的衣服是花清远的银色狐裘,正想着刚才说话时竟忘记还了,手从狐裘边顺着滑下,碰到里面的衣服时,又想起这里面的衣服也是花清远的。明明穿了一天,怎么到花清远走后,才后知后觉地有了这个意识呢。

程蝶衣从花清远的车上下来时,那班主就注意到程蝶衣的衣服不对劲了,只是这话他不便直问,见着花清远的车影都消失好一会儿了,程蝶衣还站在那里若有所思,他不得不说:“程老板,外面凉,咱们进去吧。”

“啊?”程蝶衣愣了一下,才点头:“好!”

自己那身脏污的戏服,是他帮自己换下来的吗?从里到外?一丝一缕,竟是全碰过,又好似根本没有碰过一样。他到底对自己是什么心思?

打自己主意的人自己见过,不打自己主意的戏迷自己也见过,但像他这样的,自己还是第一次遇到。难道真是想和自己交个朋友吗?说来,活到快二十岁了,自己还没有一个朋友,朋友是这个样子的吗?

“那班主,”楼梯走到一半的时候,程蝶衣停了下来,走在前面的那班主被他叫住,也停了下来,纳闷不解地回头,“怎么了,程老板?”

“你有朋友吗?”程蝶衣握着楼梯扶手处的手指因为用力,指骨显得凸出来,他这个问题却着实难为了那班主,那班主一时顿住,不知如何回答他,就反问道:“程老板怎么忽然问这事?”

“没什么,随便问问!”程蝶衣估计着那班主也是没有什么朋友的,至少没有可以说话又能说到心里的,所以才不能回答他。

——花清远这样的人,确实少见的。

程蝶衣早知道,这少见的能在戏台外面和他交心的人,是个细心人,但他还是没料到,第二天早上,花清远叫小厮送来的,他那件浆洗干净的戏服不但里外干净了,连他跑丢的珠子亮片都补了回来,挣脱开线的地方还找人细心修补过,除此之外,花清远还另外奉送了一套与之相同,却是实打实的好料做的新戏服。

小凳子指着两件衣服说:“我们主子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这件旧的怕是有修补不到的地方,还是新的好些,程老板您戏唱的好,行头自然要最好的。”

程蝶衣眉间微动,问道:“你们主子呢?”

“去我们舅老爷家陪夫人了,后天还要乘火车赶往上海,那边有桩大生意要谈。”

小凳子按着花清远吩咐的,并不瞒着程蝶衣。

“这样啊……”

还真如他昨晚所说的,有些日子见不到了。

“程老板要是没有事,小的先告退了,”小凳子说着就要走,程蝶衣连忙叫住他,“你们少爷说得有道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他送了我好些礼,我也没有什么东西回送的,这件戏服自我第一次在戏台上唱《霸王别姬》开始就是用的,他用了心,我转送他吧。”

小凳子听完,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出一口胸间闷血来,这是什么道理,都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了,怎么还能送自己家少爷一件旧衣服呢。这年头送回礼,还有这么送的?

小凳子不懂的事,花清远心中明白,他收下小凳子给他带回的程蝶衣转送的戏服,吩咐着小凳子要妥善保管,不准有半分差厘。还把衣服腰间正中处的那颗假珠扯了下来,放进了衣兜里。

小凳子目瞪口呆,他还以为他们家主子会生气呢,哪里想到他家主子看上去还很开心。

那么多银子就换来这么一件旧衣服?

虽说他从来不敢不对自家主子不敬,但此时,他还是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一句,都是疯子!

     

☆、理由简单

花清远手里把玩着那颗从程蝶衣戏服上扯下来的假珠,对面坐着他这一世的母亲柳云芳。

“我听说你把个男戏子,就那么堂而皇之的抱回了家?”

柳云芳的语气着重点都放在了‘男’字上,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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