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

第120章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120章

小说: 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用问肯定是小芹的啊!老爸你闲着没事洗它干什么啊!完全多此一举啊!
  “诶?是我错了吗?”老爸端着饭碗皱着眉头,“难道我不该洗吗?没洗过的对你有用?这种事下回你早说嘛!”
  我能有什么用啊?而且老爸你真贴心啊,下回就把原味内裤给我留着吗?早说了让你少看点H漫了!再这样下去你的学习……啊不对,你早毕业了,我是说你的工作……啊,你的工作本身就是卖H漫的……总之你再这样下去,怎么度过五光十sè的jīng彩人生啊!
  “嗯……我听说现在的女孩子们很多都有洁癖,像我这种大叔碰过的东西就不会要了,所以呢,我是用筷子夹着两件内衣放进洗衣机里的,怎么样,我细心吧?”
  哼,你直接用手拿我也不会介意的,只不过是一件三角形的布料而已,干嘛把它稀有化神圣化啊?
  “不过呀,那双用来夹内衣的筷子,后来我忘记随手放在那里了,说不定,你手里拿的那一双就是……”
  尼玛我饭都喷出来了啊!我说这筷子怎么有一股雨水的味儿呢!老爸你就这样还敢说自己细心?用女孩子的内衣撸管不算稀奇,我已经进化到可以用女孩子的内衣下饭了啊!
  老爸被我用眼睛瞪着,自己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
  “总之,全都洗好晾干了,你找个时间都还给人家吧……对了,千万别说是我洗的,免得人家讨厌,你就说是你洗的好了。”
  我换了双筷子才勉强把晚饭吃完,但是仍然觉得嘴里有奇怪的味道。
  晚上我决定出门去跑步,最近每天早上只绕着冬山湖跑一圈,总觉得不太过瘾。
  最近气候异常,天气多变,白天还很热,晚上又刮起了风,我觉得自己最好穿长裤。
  然后老爸告诉我他在家闲着没事,把我的好几条长裤都给洗了。
  老爸你这是在报复吧!因为我的原因你被任阿姨给打了,你觉得我比较坑爹,所以就要做坑儿子的事来反击一下吗?
  “为什么不穿那套青姿学园的校服呢?”老爸提醒我。
  “上回我见你穿过一次,感觉穿着还挺帅的。”
  说的也是,那套咖啡sè的小西服套装,我好久没穿过了。
  相比于二十八中的chūn秋款校服,这套衣服用料讲究,剪裁得体,虽然刑星那个挫人穿上没什么魅力加值,但是如果我这种身上有肌肉的人穿上,还是颇有些英武之气的。
  而且这套校服的上衣比较短,这种设计的好处是:我穿上以后觉得自己的腿变长了,这可是了不得的特殊属xìng啊!
  于是在出门之前,我破天荒地对着厕所门照了下镜子。
  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穿成这样,我感觉自己的威胁值降低了不少,要是目光能再柔和一点的话,就算跟别人说我是好人,说不定也会有人相信吧?
  问清楚老爸今晚不会出门以后,我什么都没带,两手空空地出门跑步去了。
  毫无目的地跑了200米以后,心想既然穿了青姿学园的校服,干脆顺便混进青姿学园里面,去看看艾米的近况好了,跟害我不轻的彭透斯也有话想说。
  我到了青姿学园里的贵宾楼外面,正赶上彭透斯在拿着喷壶浇花,样子非常悠闲。
  诶?你一个退休杀手,现任保镖,现在又当起园丁来啦!你差点把我害死你知不知道?居然还有闲情逸致浇花?你对得起某个平行宇宙里面,已经被任阿姨打死的我的冤魂吗?
  彭透斯指着青青绿绿的花圃介绍说:“这些向rì葵要7、8月份才能开花,到时候你别忘了过来看哦!”
  尼玛种啥不好,居然种向rì葵!菊花的半径都满足不了你了,非要种加强版的向rì葵吗!真希望赶紧过来一群僵尸,把彭透斯笑着照顾的植物都吃掉啊!
  “如果你是来找艾蜜儿小姐的,她现在不方便见人,美体师正在帮她做全身按摩呢。”彭透斯说着看了看腕上的手表,“再过半个小时的话……”
  “不,我找她也没什么事,就是偶然顺路而已,她不方便我就走了。”我讪讪地道,“你别跟艾米说我来过啊!”
  我抬腿要走,却看见004和005从贵宾楼里出来了,一边走一边很不服气地交流着什么,当然是用英语。
  “怎么?”我笑道,“他们是在讨论怎样防御小芹的爆蛋一击吗?这可是一门历史悠久的中国武术……”
  彭透斯摇了摇头,“他们害怕踢裆不假,但是他们现在讨论的是窃听器的事情……”
  说到这里黑死神放低了音量。
  “其实艾蜜儿小姐的雨靴里面放了微型窃听器,别的地方也有,004和005那天在门外是用窃听器监视屋内的情况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回事,讯号受到了干扰……”
  “干扰?你们的窃听器是便宜货?”我话一出口就觉得自己的想法很可笑。
  “我不是电子方面的专家,但是就那种情况说,似乎是你家里还存在一个频率相近的窃听器,所以才会干扰我们——你也被人监听了吗?”
  咦?咦咦咦咦咦咦咦咦!!!???为什么我家还有另外的窃听器啊!我和我老爸又不是什么特殊人物,哪用得着设置高级窃听器来监听呢?难道是那个差点跟老爸拍“中华素人系列”的那个女人的老公?不对啊!那她老公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如果真有这么高的效率,干脆不要装窃听器,直接去抓jiān不就好了!
  如果不是为了窃听老爸,难道是为了窃听我吗?我有什么好窃听的?应该没有人有窃听我的动机啊?
  不对!仔细想想的话,有一个人有这样的动机。
  不就是小芹吗!她恨不得天天能听着我的声音睡觉吧!
  如果是小芹装的窃听器,她又是什么时候,装在哪里了呢?
  ——还用问吗?她只来过我家一次,就是送海参焖笋鸡,用一个大饭煲装来的那次!
  那个饭煲现在还放在我家厨房,没来得及还给她呢!
  难道窃听器就装在饭煲里吗?给我送饭其实是包藏祸心,为的是探听我的rì常**吗?
  艾米睡在我家那次事先毫无预兆,纯粹是偶然事件,但是小芹却说自己有心灵感应,竟然在倾盆大雨之夜爬到大楼外面偷窥屋里的情景,她那么做,根本就像是事先知道艾米在我家一样。
  把线索全联系在一起的话,小芹肯定是在我家放了窃听器啊!
  柯南和金田一的漫画上是怎么说的?对了,真相只有一个,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窃听器就在那个大得不像话的饭煲里面啊!而且我听说远距离的窃听器是很费电池的,她用饭煲作载体,肯定还打算借着送饭的机会,名正言顺地把饭煲拿回去换电池啊!
  小芹你太过分了!连我的rì常**都要窃听,你为了把我追到手已经不择手段了啊!
  应该怎么办?当面戳破小芹的诡计?让她跪着发誓以后再也不这么干了?
  不,估计效果不会很好。我应该将计就计,故意对着窃听器说一些会让她伤心的话,比如跟老爸说“小芹只是拿来当备胎而已,随便玩玩就会把她甩掉的”,这样一来她对我的好感度不就会大幅降低了吗?
  打定主意,我浑身又充满了力量,甚至觉得自己成了宇宙的主宰。
  这个时候我听见一声狗叫,奥巴马从植物中间窜了出来,在我脚边亲热地蹭着,死皮赖脸地要吃的。
  这只哈士奇虽然又呆又蠢,但好在xìng格温顺,就算不栓链子也不至于伤人。我好久没和汪星人在一起玩了,稍微有点心痒。
  于是我问彭透斯,能不能让我把奥巴马牵出去溜一会。
  彭透斯慎而又慎地想了想,点头答应了,并且给我一根粗链子让我把狗拴好。
  “这只狗很认路,艾蜜儿小姐很多次是靠它才找回家的,所以就算你和它失散了也不用太担心,说不定它会自己跑回来的——只要别让它咬到小朋友就好了,它不喜欢被别人摸,据我所知,除了艾蜜儿小姐以外,只有你摸它它才不生气。”
  我把狗项圈拴在奥巴马的脖子上,它很顺从,而且似乎是知道有人要带它出去玩,所以摇着尾巴非常兴奋的样子。
  “最多一个小时,我就会把奥巴马还回来的!”
  我挥手告别了彭透斯,牵着狗出了青姿学园的校门,因为见我是从贵宾楼里出来的,青姿学园那些打扮成飞虎队的保安没敢多事,倒是许多穿同样校服的学生远远地看着我,不知我是何方神圣。
  我和奥巴马一人一狗总共六条腿,顺着汽车尾气较少的小路又跑了一会。
  狗的体力真好,估计就算我跑累了,它也不会累。于是我慢慢地改成散步了,奥巴马则一脸呆相地在后面跟着。
  不经意间走到了铺满彩sè石砖的便民小广场,广场两边摆放了不少健身器材,都是老头老太太最喜欢的,也有人在和孙子孙女同乐。
  这个广场离爱心宠物医院不远,我曾经和小丁一起来过几次,因为来这里的主要是妇女和儿童,我们给这个广场起了个别名叫“妇幼广场”。
  今晚在明亮的路灯下面,遛狗的远远不止我一个。
  白sè的萨摩,褐sè的腊肠,黄sè的博美,灰sè的京巴,一个个快乐无比,被主人牵着或者牵着主人,在广场上肆意绕圈,狗吠人笑不绝于耳。
  但是所有的狗都不肯接近路灯下面的那个人,十分默契地和那个人保持着10米以上的距离,使得以路灯为圆心,半径10米以内成了狗的禁区,好像那个人是狗狗终结者,一旦踏入半径之内,就会被残忍地用猎枪杀害。
  穿着二十八中的校服长裙,班长背靠路灯站着,形影相吊,在其乐融融的广场宠物大联欢中,她这个局外人只能远远地看着,连靠近一步都是不敢想的奢望。
  她就这么一副被世界抛弃的表情,随风而动的每根长发都在诉说着空袭寂寞冷,连我来到广场上也没有发现。


 165 你有我也有

      我一看到路灯下孤单寂寞的班长就乐了:让你在学校里批评我!让你站在道德高地上!这回受到天谴了吧?《复仇者联盟》里面那个雷神托尔的二货弟弟洛基,后来不是被奥丁放逐到“无声无光之地”了吗?你也差不多,这半径10米的“无猫无狗之地”就请好好享用吧!
  哼,你在班级的人类同学中间声望虽高,面对这些畜生就没辙了吧?哪像我……不对!这好像是说我和畜生比较合得来似的……
  但是事实如此,相对于人,的确是是长毛的畜生比较喜欢我。
  什么?你说小芹也喜欢我?已经有女孩子倒贴还不知足,我应该被FFF团活活烧死?
  胡说!她怎么能算数!我一般不把她归到人类的范畴,而是归入剑齿虎一类的凶猛野兽啊!
  于是被猫、狗、还有剑齿虎喜欢的我,幸灾乐祸地在远处瞧着班长,想看看班长到底会不会做出什么平时不可能做出的举动来。
  比如突然不顾形象地疯跑,随便逮住一只跑得慢的狗,像犯了毒瘾一样使劲摸啥的。
  但是最后班长也没做出这样的事,只是默默地望着玩耍欢跳的大狗小狗,充满热望的眼神,如同身处地狱而仰望天堂的罪人一般。
  你有什么罪啊?不就是你的猎人祖先遗传给你的动物杀戮者基因吗?而且一般的猎人不是应该带着狗打猎吗?为什么还会让狗害怕呢?难道不是普通的猎人,而是类似《野外生存》的节目主持人贝爷,处于食物链顶端,将所有生物视为卡路里的逆天强者吗!
  班长就那么深沉、那么幽怨地望了一会,终于半阖上眼帘,在不可改变的现实面前轻轻叹了一口气。
  接下来,似乎只是远远看着就满足了,不再带有任何奢望,整个人都变成了灰sè的啊!好惨淡的颜sè啊!
  最后居然还释怀地笑了笑!那种“虽然距离很远但是只要你们幸福就好”地笑了啊!班长你有多苦逼啊!从小收养一条小狗,让它闻惯了你的气味,一定可以突破不受宠物待见的魔咒的!
  果然还是因为弟弟吗?因为弟弟会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欺负宠物,所以宁愿委屈自己,也不愿意让宠物受到可能的伤害吗?
  那样的弟弟直接吊起来打就好了嘛!你舍不得打可以交给我嘛!你现在这个样子这么可怜,连我都不忍心继续旁观下去了!
  于是我单手插兜,牵着奥巴马踏入了“无猫无狗之地”。
  刚一踏入那肉眼不可见的区域,奥巴马立即身子剧震,颈毛直竖,死活也不肯往里边走。
  还真特么灵啊!上次在自行车棚外面,奥巴马还没这么害怕你呢!你这是心里太希望受宠物喜欢,所以不自觉地释放了某种“灵压”了吧?
  不光有正义魔人的浩然正气,还有身为猎人后裔的恐吓野兽光环吗?
  你以为这样我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