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狼群-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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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个洞的洞顶岩层里有着类似生石灰的物质。这也就解释了那些喜欢潮湿环境的生物不在这个洞里安家的原因了。
暮色中,我在牙的身后躺了下来,从背后抱住了牙的身体。它的肚子下面是六只还没有睁眼的小狼崽儿,怕小家伙受凉,我用毯子包裹住了它们。
好多年没有睡得这么安心了,这一夜我仿佛回到了云南的狩猎小屋,那些纷扰的,理不清的情感也在意志朦胧中逐渐远去了。原来平凡跟简单才是心里最踏实的幸福呐!
晨曦中,洞外传来了宗布跟野狼们低低的咆哮,我伸了个懒腰,对上了牙那戏谑的眼神,我捧起牙的狼脸用额头跟它的额头蹭了蹭,然后跑到了洞口趴着往下看。
宗布正在跟狼群的其他成员嬉闹,你拍我一爪,我咬咬你的耳朵,你再把我扑倒,我再张着嘴假装发怒,总之,一大群野狼玩儿得不亦乐乎。
看着它们充满活力的样子,我的眼睛笑得眯了起来,耳边传来小狼们低低鸣叫,看来小家伙儿们饿了!
我走过去,看见几个小狼崽儿在毯子底下没头没脑的拱来拱去,我好笑的把它们一个个抱出来放到牙的肚子底下,看着牙舔着嘴,我又抱着陶瓮给了它一些水喝。
天大亮的时候,我准备回去拿我的帐篷,牙现在是不会离开小狼儿的,因为毕竟小狼儿还太小,需要母亲的体温来保暖。
我抱着牙的头,告诉它我要去拿生活必需品,牙似乎真的听懂了,它对着洞口咆哮了几声,马上就有狼回应了它。
我亲了亲牙的脸,然后爬出了洞口,宗布已经带队去捕猎了,它必须要保证牙的伙食。
而被留下来陪我的是我在云南的老班底,看着其中两只,我想起了它们,这是我在云南帮忙牙带大的两只小狼。
原本是四只的,现在居然只剩下两只了,这让我有些难过,摸了摸它们的头,它们还像小时候一样,看着我的眼睛里有着孺慕。
记得当时它们四个就像四只小狗一样,我走到哪里,它们就排着队跟到哪里,用它们胖胖的小短腿丈量着从狩猎小屋到白族聚居地之间的距离。
如今它们都长大了,甚至变老了,那苍白的毛发一如它们的母亲,我叹了口气,时间把那些美好的记忆都变成了过去。
而我现在能做的只是跟着它们一起去回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也会成为它们的回忆,伴着它们一起老去、死去,然后消失。。。。。。
回到林间小屋,我打开了门锁,然后率先走了进去,四只野狼看我走进去之后,也跟了进去。
一进屋子,四个家伙就开始东闻西嗅起来,我快速的整理好要带的东西,首先是我的豪华大帐篷,还有我特地为狼群准备的一百只狂犬疫苗。
然后是我自己的药品,接着是一些生活必需品,比如做饭用的各种调料,以及简单的炊具跟食物。
这不拿不知道,一拿吓一跳,我把巨大的旅行包好不容易背起来,晃晃悠悠的走了两步之后,又不得不再次放下。
心里不禁纳闷儿,上次我好像带的东西比这个多吧?这么这次我就拿不动了呢?
抬起胳膊看看自己有些退化的肌肉,叹息着摇了摇头,果然还是身体的原因啊!我再次打开旅行袋开始精简包裹,没办法,只能再走两趟了!!
等我收拾到自己能拿动的时候,我忽然想了起来,上次拿东西的时候不是我一个人啊!那时候还有另外一个人跟我在一起,那个人就是艾伦!
第一百三十三章 巨蛇
想到艾伦,我的精神一阵恍惚,眼前出现了我因为牙刷的死而内疚的画面,他那个时候跟我表白要带我去英国的那些话,仿佛就在耳边!
我背着旅行袋慢慢的关上了小屋的门,然后机械式的锁好,我强迫自己不去想跟艾伦在一起的那些往事。
可是这熟悉的环境却逼迫我不断的去回想,仿佛不受控制一样。
也许是时间过得太久,也许是那次自杀一般的自我了断,我想起他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心痛的感觉,我只是在回忆,无意识的回忆着那些被刻意尘封的记忆。
他曾是我在地狱中苦熬苦盼唯一活下去的理由,然而在我终于得到了自由,想要去找他的时候他却给了我当头一棒!
我也曾想过去找他,想听听他对已自己变心的解释,可是我又没有勇气,因为我知道我没理由去质问他。
因为他一直就在他的家族,从没有离开过,是我,是我被各种各样的理由牵绊住了手脚,没能给他任何的消息,所以即便是他变心,我也没有立场去责怪他!
一边走,一边因为想起往事而感觉胸口发闷,我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这时忽然走在前面的一只狼停了下来,然后我身边的狼都出现了紧张的神色。
我停下来,开启了芯片的扫描功能,因为我闻到了奇怪的腥气,那不是动物尸体散发出来的,那是从活着的动物身上散发出来的别样的充满了危险的气息。
随着腥气的越来越近,我的芯片捕捉到了一个庞大的影像。这是。。。。。。
巨蟒?不对!巨蟒哪里会有这么大?看着在我面前直直竖起身子的那条大蛇,我震惊了。这绝对不是一条蛇应该有的形象!
这家伙绝对有大号脸盆那般粗细!它那可怕的三角脑袋比我的脑袋还要大好多!那不停吞吐的信子足有我的拇指粗细。
这到底是什么蛇?没容我多想,我身边的四只狼已经发出了色厉内敛的“呜呜”的警告声。
我回神之后,从腰后拔出了自己的伯莱塔,看了看手里的枪,我又把它别回了腰上。然后从另一边拔出了电磁脉冲枪。
没办法,这家伙的体型不像是普通子弹就能解决的那种类型啊!!
巨蛇歪着头看了看我身边的狼然后又看了看我,似乎在考虑先吃哪一个,最后可能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它选择了我。
我向后一个倒翻,但是我忘了我背后那过大的背包,然后头冲下怎么都起不来了,不过我也没有着急。因为巨蛇看到我奇怪的倒栽姿态而停止了攻击。
这是条谨慎的蛇,不过它不攻击我,不代表我就会放过它,几年的杀手生涯,已经让我对某些执着都看开了。
放着这么一个危险的动物不去解决而让它继续威胁着牙它们的安全,这是我不能容许的!
现在整个保护区都是我的,而我买下它的目的就是要给牙跟狼群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可以说这个保护区里所有的动物都只能算是牙它们的附属品。
留下一些单独的强大的野兽。只是为了给狼群带来一些生活上的压力,好让它们保持团结。
但是我决不允许这些附属品威胁我的狼群!无声无息的,只有扣动扳机时的轻微声响。我的脉冲枪对着巨蛇发射出了电磁脉冲。
芯片早就扫描到了巨蛇的心脏,那是在巨蛇身体大概两米的位置,看到这里有些朋友要问了,你搞没搞错啊!不是说打蛇打七寸吗?
哥哥姐姐们,蛇这种东西也是要看体型的,你碰到一条哥斯拉那么大的也去打人家七寸吗?
估计人家的七寸都还没到鼻孔的位置吧!你确定那里会是心脏而不是牙床?!
因为无声无息。所以我的攻击没有引起巨蛇的注意,可是在它观察我的两秒,那个始终大头冲下犹如倒立的我却用脉冲枪烤熟了它的心脏。
“嘶!”一声巨大的悲鸣,没有完全死去的巨蛇狂暴了,它的尾巴横着抽打过来。
我身边的野狼向后一跳,轻巧的闪开了它这因为疼痛而发出的攻击,但是我还处在倒栽葱的状态里,所以我没有办法避开。
而且我为了让它死得更彻底,始终没有放下手里的枪,它的心脏还处于继续烤熟的状态。
“嘭!”巨蛇的尾巴抽在了我身后的背包上,没办法,这个包包太大了,完全替我挡下了这记攻击。
幸好装药的箱子被我裹在了毛毯里边,否则就这一下,我就要损失全部的注射针剂了。
坚持了五秒,我觉得差不多了,我的身体向一边歪倒,然后脱离了背包,接着我抬手又是一枪,这次瞄准的是巨蛇的头部,没错,我要烤熟它的脑子!
蛇是冷血动物,就算烤熟了它的心脏,让它的血液循环停止了,它也不会马上停止攻击,它的身体在短时间内还是会拥有一定的活力。
所以它除了痛苦的嘶吼,并没有马上摔倒在地上死去,而是仍然直立着身体向我发出狂暴的攻击。
不过由于距离远了,蛇类特有的缠绞它是用不上了,所以它只能用它的尾巴拼命的抽打我!
可惜越来越疲弱的身体根本就无法让它发出有效的攻击,它只是把我留在地上的背包抽得滚来滚去。
我的脉冲枪对着它的脑子又炙烤了大概十秒钟,期间它虽然晃动自己的脑袋想要尽力摆脱我的持续射击。
但是我的芯片早就计算好了它移动的轨迹,所以它根本就没法甩掉我。
等它终于死透了,那庞大的身体轰然倒地,并且不停的在地上蜿蜒颤抖,我才松了一口气。
看着巨大的蛇身,我心里一动,蛇的脑子可是大补啊,这要是给牙吃了,对它的身体很有好处的!
这么想着,我又看到了巨蛇那肉滚滚的身体,这也是好东西!就这足有十五米长接近60公分直径的超大体积绝对够狼群吃上两顿了!
勾了勾嘴角,我开始仰天长嚎!没错,我要呼唤宗布,这可是我捕到的猎物啊!嘿嘿,这顿算我请客好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把仇敌变成美餐
我一边嚎了两声,一边找了个树枝去捅巨蛇的头,据说蛇这种东西会假死,在它没有死透的时候,你要是贸然上前,它会临死给你最后一击的。
抽打,乱捅,四只野狼一脸黑线的看着我的虐尸行为,最后我确定它死透了,才拿出了匕首,慢慢的走到蛇的身边,然后用力的对着蛇颈一顿乱砍。
费了半天劲儿,我终于把蛇头给砍了下来,用脚踢了踢,感觉之前的确是有些视觉误差,这可比我的头大太多了,这颗大头足有接近四十公分的直径啊!
看着四只野狼踌躇不前的样子,我知道对于这种体型的蛇,它们是充满畏惧的,于是我就着蛇脖子的缺口用军用匕首砍下了几块肉扔给了野狼们。
它们几个嗅了嗅,然后张嘴吃了起来,然后它们的眼睛亮了,接着它们开始仰天长嚎起来。
不一会儿,宗布就带着狼群冲了过来,它看着我费力的剥着蛇皮,吓了一大跳,一群野狼谁也不敢靠前。
尤其是宗布,它抬起一只前爪犹豫的看着我在那里忙活,几次想要往前一步看看究竟,却因为巨蛇那充满威胁的气味而忐忑着不敢往前,那只爪子伸了又伸,看着十分的搞笑。
看到这个情况,我拧了拧眉,继而想到了一种可能,我的狼群从来都是无所畏惧的,这条臭蛇是不是让狼群吃过亏?否则宗布不会这么怕它!
一想到我的狼群被一条蛇欺负,我就不舒服,心里发了狠。于是手下更加用力,我把一块块蛇肉丢给狼群。
终于。宗布因为血腥的刺激张开嘴吃了下去,然后它的眼睛亮了,狼都是美食家,它们知道什么动物的肉更鲜美。
但是估计要是没有我,它们也吃不到这种美味的蛇肉。蛇肉的诱惑终于战胜了对蛇的恐惧。
狼群开始在我的引导下吞吃蛇肉,我从蛇背上割下了最好的肉留给了牙,然后就把坚硬的蛇皮扯开一道巨大的口子,任狼群去吞噬。
原本后出生的野狼们对我这个后来者还有些莫名的敌意,但是我今天的举动让它们对我变得敬服了起来,因为它们谁也没捕到过这么厉害的动物。
狼群很简单,母系为尊,然后是实力为尊。现在一顿蛇肉让我直接成为了被尊敬的种族成员了。
看着狼群把巨蛇吃了一半以后,我开始背上背包往回走,宗布舔了舔嘴上的鲜血,然后跟在了我的身后。
有了宗布带头儿,狼群里更多的狼开始跟着我一起走,还有几只舍不得那鲜美的蛇肉,开始往回拖那条蛇尸。
我回过头看了一眼,然后从地上拽起被我撕下一半的蛇皮。像纤夫一样拉着蛇尸往前走。
宗布歪着头看了我几眼之后,终于聪明了一回,它也咬住蛇皮帮我往前拖。其他野狼也有样学样,一只只也跑过来帮忙。
幸好它们把这破蛇吃了一半,要不剩下这些我也弄不走了,足足拖拽了两个多小时,我们才把蛇弄到了山洞下面。
我们拖行的期间,曾被好几只食肉动物窥视过。其中有两只山猫,还有几只土狼,甚至还有一只棕熊。
不过因为狼群的数量占着绝对的优势,所以这些动物都没敢上来打劫我们!
一屁股坐在了大树底下,我都快累瘫了,蛇尸被狼群拖了地洞边上,狼群也都累得不行,一只只趴在地上吐着舌头,粗喘着。
其实也不是蛇尸有多重,而是因为狼群的智商也有高有低,像宗布跟我那些老班底都知道要跟我用力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