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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岁月红颜-第14章

小说: 岁月红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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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了呢?

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仍在调查中。

1。花季

二十六岁的刘思思,就用这种方式结束了自己花季般的生命。她的生命永远停留在了二十六岁,也就是在这一瞬间,二十六年的生命,永恒在了冰冷、坚硬的水泥地面上。

让她回到从前,回到生命之花刚刚绽放的那一年吧。刘思思生活在贵州大山里的一个小镇上,她的童年和少年很普通,普通得和别的孩子没有什么区别。

山里的孩子,上学的年龄比城里和发达地区的孩子都要晚一些。原因是上学要走很远一段山路,孩子太小,爬不过那两座山,趟不过那条河。于是,刘思思和周围的孩子一样,九岁上了小学。十七岁那一年初中毕业后,刘思思考上了地区的护校。父亲竟然同意她去读护校,原因是刘思思的父亲曾走出过大山,在成都军区当过三年兵。父亲一直怀念那三年离开大山的日子,他向往着山外的世界。于是,父亲支持女儿去地区的护校读书,长见识。

在山里,女孩读不读书是无所谓的。读也好,不读也罢,最后是逃不掉回家喂猪种地的命运的,然后就是嫁人,生孩子,过抬头看山,低头看路的日子。因为在山里,别说没人考过大学,就是考上大学,也养不起一个大学生。从孩子上学开始,家里人就没有指望孩子能有什么出息。读个小学或初中,只要不是个睁眼瞎,目的也就算达到了。刘思思感谢自己的命运,不仅读了初中,还上了护校。

十七岁那一年,她离开山里要去地区读护校了。她是个感恩的孩子,那天晚上,她给父亲跪下了。跪下的她冲父亲说:爸,我谢谢你。然后就是泪流满面了。

父亲别过头去,唉叹一声,然后道:闺女,这回出去,就莫回来了,到山外面去闯世界吧。

女儿知道,父亲同意自己上学是下了决心的。读护校,一年的学费就要两千多,还不算平时的伙食费,三年下来就是一笔可观的费用,这几乎让父亲倾家荡产了。有不少同村的女孩子,刚读完小学就被父母留在家里,跟着喂猪种地。父亲不仅让她读完了初中,又让她读护校,她从心底里深深地感激父亲。初中毕业的刘思思,已经学会把很深的感情埋藏在心底了。她在心里一遍遍地冲父亲说:爸爸,我一定要报答你。

从此,刘思思的命运开始了转变。

十七岁的刘思思已经出落得很漂亮了,以前在山里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每天起早贪黑地翻山越岭,进了学校,就是埋头读书。山里人的日子清苦,他们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日子上,谁还有心思琢磨一个女孩子的模样。到了山外的刘思思却觉出了这方面的变化,这首先是从男人的目光中感受到的。他们用一种让她感到异样的目光盯着她看,刚开始她以为是脸上沾了什么东西。她去洗脸,也照了镜子,却并没有什么,后来才恍悟过来。她在镜子里端详着自己,她第一次发现自己是美的,不仅有着美丽的脸蛋,还有健康的身材,尤其是一双健美的腿。这是爬山的结果。

刘思思到了城里,才欣赏到自己的美丽。在家时,别说美了,就是照镜子的机会都很少。护校里都是女孩子,有几百人,有朴素天然的,也有花枝招展的,在这些女孩子中,刘思思的美卓尔不群。她像一只刚刚登场亮相的小天鹅,惹人注目和怜爱;更如同深山里挺拔的植株,在城市的阳光中,显得那么与众不同,清新而鲜有。

偶尔,她会和同学们走出校园,来到花红柳绿的大街上。毕竟她是山里走出来的孩子,城里的一切令她感到新鲜,城里人的眼光,也让她觉得亲切。现在,她已经学会了在城里人的注视下,很自信地在街上走了。她迎着那些欣赏或嫉羡的目光,心情渐渐开朗起来。她在城里学会了挺胸走路和开心地笑。她的笑声也是诱人的,如同泉水跌落在青石板上的声音,叮咚清脆,不含一丝杂质。

以后,她又学会了逛街,什么也不买,就是看一看,同时也接受别人的注目。于是,心情就很好,像没有云的夜,疏朗而又宁静。她暂时忘记了山里愁苦的父母和艰难的日子。

她热爱城市,当她心情很好地走在街道上时,她一遍遍在心里说:以后我要做城里人,不回山里了。她觉得城里人的日子才是日子,总之,城里的一切都在深深地诱惑着少女刘思思。她发誓,要成为一个城里人!

2。初恋

想成为城里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所护校是地区卫生局创办的,旨在改变山区落后的卫生面貌。招生也没什么计划性,反正也用不着分配,学生从哪里来,还回哪里去。地区就那么两三家医院,哪里用得着这么多护士。让这些经过三年医护训练的学生,像种子似的撒回到山里去,开办个卫生所,宣传一些卫生常识什么的,总之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刘思思是到学校不久,就了解了这一情况。但她还是坚定地想留在城里。三年的学习生活,有的是时间,她有信心留在城里。这也是父母所希望的。

故事发生在她读护校的第二年。经历了一年的城市生活,刘思思已经由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长成了标致的姑娘。她穿着最廉价的城里人穿的牛仔裤,但那条不起眼的牛仔裤穿到她的腿上,就成了一种风姿;她又从嘴里抠出饭票钱,在街边的美发店烫了刘海儿。微微弯曲的刘海儿,笼着刘思思娇艳的脸庞,更显出几分妩媚和青春。

刘思思的变化,不仅引来了周围女伴儿的注意,目光中既有羡慕,也有着妒忌,更多的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复杂的情感。同时,还招引了一位老师的注目。

这位老师姓马,名波。没人知道他确切的年龄,有人说马波三十多岁,也有人说他二十多岁。马波在护校已经当了六年老师了,经他送走的毕业生就有两届。马波人生得很瘦,女生评价他有着诗人的气质和忧郁。他是人体解剖课的老师,一张人体挂图,他能闭着眼睛说清人体中那些复杂而精微的零部件。马老师的气质和学识深得同学们的爱戴。每次有马老师的课,总是全班出勤率最高的,一双双热辣辣的眼睛无一不集中在马老师身上。护校是女孩子的天下,又正值青春期,女孩子们对异性的渴望和崇拜都写在了脸上。

马波老师似乎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优势,因此,人就显得很孤傲。每次上课,腋下夹着人体挂图,手里执着教鞭,潇洒地来,从容地去,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马老师越是这样,同学们的心里就越是痒痒的,欲罢不能。课余时间,大家挂在嘴边的主题大多是那个颇有诗人气质的马老师。

无独有偶,不知是从哪一节课开始,马波老师在提问时,他的手无意间在花名册里点到了刘思思的名字。马老师对学生是陌生的,几百名女生,名字花花草草的又很相近,不可能每个名字都能对号入座。在马老师的课上,能被马老师提问也是一件让人兴奋的事情。当刘思思落落大方,并流利地回答完马波老师的问题后,大家发现马波老师落在刘思思身上的目光亮了一下,又亮了一下。刘思思落座后,有好半晌马波忘记了下面要讲的内容,他愣怔了足有一分钟。在接下来的半节课当中,马波显得才华横溢,激情四射。他的目光由远及近,虚虚飘飘地瞄着刘思思的座位。

刘思思是个很懂风情的女孩,这是与生俱来的,不用学也不用教。在山里时,她没有意识到这一切,现在来到了城里,换了一个世界,一切都无师自通了。她面对马老师流连忘返的目光,脸不红,心不跳,依旧那么大方。在捕捉到那束目光时,她自然大方地迎着,妩媚地笑一笑。这是对那束目光最有力的回报。

同学最先发现了敬爱的马老师的变化。以前的马老师在她们眼前是孤傲的,目光停留在她们的身上最多不会超过一秒,大部分时间,马教师的目光是停顿在天花板上。自从发现了刘思思,马老师的目光又从天上到落到了地下,黏黏腻腻的,不离刘思思左右。于是,在食堂或宿舍里,同学们就推推搡搡、挤眉弄眼地传递着一个信息——马老师爱上刘思思了。

这样的话自然也传到了刘思思的耳中。她表面上很平静,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其实她内心的一池春水早已是波光潋滟。敬爱的马老师能够喜欢她,这是她的荣幸,那么多女生他都没看上,就看上了自己,这说明了什么,她心里是清楚的。以后,她开始用心搜集马老师的各种信息,于是关于马波老师的林林总总,源源不断地向她这里集中——

马老师是城里人,父亲好像是什么局的一个局长;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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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是在省城读的大学;

马老师在本校谈过两次恋爱,至今未婚……

这一切对刘思思来说已经够了,她开始幻想,要是马老师和自己谈恋爱,并且能成为他的妻子,那她的命运就会发生戏剧性的变化。刘思思一想起这种变化,就激动得浑身发抖。再上马老师的课时,她的眼睛紧紧盯着敬爱的马老师,思绪却越飘越远。

机会总是眷顾那些有心人。在一天马老师的课上,马老师宣布由刘思思担任人体解剖课的课代表。也就是在那节课上,马老师第一次给同学们留了作业,并明确指示,作业本收齐后由课代表送到办公室。

课后同学们是怎么言论她和马老师的,她一句也没听进去。她只觉血往上涌,头有些晕,她知道自己和马老师单独接触的机会来了!这机会无疑是马老师创造的,她心里明镜般地清楚。

那天,她第一次走进了马老师的办公室。门是虚掩着的。她敲了敲门,马老师在里面说了声:进。

她推开门,看见马老师头都没有回,正在那里吸烟,一双腿架在办公桌上,人仰靠在椅子里。她把一撂作业本放在马老师的腿边,这时马老师正隔着烟雾望她。她看见马老师身后摆着两具人体模型,还有几张挂图歪七扭八地挂在墙上。她有了一种异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有些紧张,于是,她想离开这里。迫使她离开这里的原因是马老师此时的态度。她刚想转身离开,马老师突然把腿从桌子上收回去,然后盯着她说:晚上我请你吃饭。

马老师说话的口气是毋庸置疑、命令式的。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马老师又说:晚上六点,我在学校门口等你。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了马老师的办公室,像喝多了酒。她没想到,自己和马老师的关系会发展得这么快,他竟要请她吃饭。整个白天,头都晕晕乎乎的,一时间她浮想联翩,情不能抑。她甚至想到了许多伟人的爱情,那些女人早先都是学生,然后才成为伴侣,最终成了历史佳话。她醒过神来,免不了脸红心跳一阵子。可再往深了琢磨,她又开始怀疑起马老师请自己吃饭,也不过是吃饭而已。或许,也就是利用吃饭的机会,问一问学生们对他上课的反映,这种事也很正常。想到这儿,她就冷静下来,但她还是为晚上去赴马老师的约会,精心准备了一下。她用一杆笔把脸颊边几缕头发弯了弯,又仔细地洗脸,涂面霜,换了一双新鞋穿上。鞋子比衣服还便宜,她有好几双新鞋可换,不像衣服。

还没有到六点,她就走出宿舍,一步步向学校门口走去。在这一过程中,许多同学都新奇地看着她,然后问:不吃饭了?是不是去约会呀?

她低着头,仿佛被人看穿了秘密,嘴里支支吾吾着:我去逛街。说完,便脸红心跳地向外走去。同学们自然不相信她的话,以前她们逛街都是一起,叽叽喳喳的。她一个人这时候去逛街,怎么可能?同学们知道刘思思的日子拮据,每次去食堂吃饭只打米饭、青菜,肉是不会要的。赶上“五一”“十一”的长假,同学们回家或外出游玩,只有刘思思少数几个人呆在校园里,最大的乐趣也就是到街上转转。东西是不可能买的,也就是看看罢了。刘思思走后,同学们便开始议论纷纷,觉得她的这一次出奇举动,一定和马老师有着关系。心里就有了一种别样的感受。

她在校门口游荡了许久,才看见马老师一耸一耸地走出来。马老师把手插在裤兜里,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这时他很快看见了她,没说话,只是一摆头,便穿过马路,向对面走去。她只好跟上过了马路,又走进一条胡同,再一拐,就来到另一条街上。她以前来过这儿,这是餐饮一条街。这里餐馆很多,她只是在外面看一看,从没有进来过。看到里面吃喝的人,她在心里是羡慕的。此时,马老师领着她走进了一家饭店,俩人坐了下来。服务员递过菜单,他连看都没看,就随口报了几样菜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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