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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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又收集了一些未刊刻的记录,采用其中不违背先生学术宗旨的部分,合成一卷。其余不忠实于先生学术宗旨的和《文录》已刊刻过的,全删掉了。并把“中卷”改编为问答的形式,让黄梅县令张君增刻发行。希望读者朋友不是从文义的解释上来阅读这本书,而要踏踏实实去体认良知,就不会对这本书有疑惑了。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夏四月,门人钱德洪写于蕲春崇正书院。
【解读】
此段文字是钱德洪已经编完《传习录》,自己附加一部分内容在最后,然后才写这个跋语。跋语主要说明此书的编辑情况。由落款可以看出,此书编成之年,在嘉靖丙辰年,即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此文写作的时间也可以理解成此书最后编成的时间。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