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3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啊,请什么呢?”静的大眼睛在月光下闪烁着。
“我嘛……请你看月亮!”我指着天上的皓月说。
“讨厌!”静横了我一眼。
于是,我又开始耍嘴皮子了,逗得静笑个不停。
那天晚上,我们在那块大石头上不停地说笑,看着星星和月亮,直到“天狗食月”时,我才把她送回学校。当时大门已经关了,我只好先爬上墙,用校墙上的一根有些历史的老藤把她拉上来,再看着她回到宿舍以后,才自己回家。
初恋就这样甜蜜地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其间,我们也从来没有对对方说过“喜欢”、“爱”之类的话,我俩的默契是不能用语言形容和表达的,直到我说了那句让我后悔的话。
那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的早上,一个和静同寝室的女孩恋爱的同学问我是不是和在静恋爱。
我想静是班干部,不能让其他太多人知道她在恋爱,以免影响她的声誉。当时就说他在胡说八道,可他列出了静给我洗衣服之类的种种确凿“证据”,弄得我登时语塞。只有硬着头皮告诉他,静的确在帮我洗衣服,可我根本就不喜欢她,只是当她是台“洗衣机”。那个同学也笑笑,没多说什么就走了。可谁知道灾难就这样来了……
同学的女友把原话告诉了静,由于考室不一样,我根本不知道。中午我去宿舍找静时,静不肯出来出来见我,只是叫人给我带了张纸条,叫我考完下午的最后一科再打开,我当时还以为她在和我做什么游戏,后来才知道她是怕里面的内容影响了我下午的考试。
考试结束后,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纸条,可里面的内容让我登时就蒙了:
真:
我一直不知道我在你心中竟然是这样的,我还错误地以为我们在恋爱,原来我们什么也不是,以后连朋友也不要做了,省得我难过,请以后不要来打搅我了,好吗?
最后,虽然我明知你并不喜欢我,可我有权让你知道,当爱情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就算来生是那样的美丽,也无法抹去我今生对你的回忆!
保重!
静
某月某日
我在看完后,发疯似的地朝女生宿舍跑去,得到的回答却是静拉铃前就交卷离开了,现在早坐车回矿区了。
那天我没有回家,不知不觉地走到了河边,坐在那块留下过我们欢笑的大石头上,望着静静流淌的河。秋风瑟瑟,阳光也似乎带着一丝晦涩,河面上泛起了阵阵粼光。风吹过,轻轻地抚在我脸上,就像静的头发,我似乎又闻到了它的香味,和它的主人说话:
微风,是气体的精灵在游动嬉戏,
顽皮地抛起一片枯叶,却不将它带走,只将它轻轻地放在水里,激起一阵涟漪;
微风,它悄悄地来,旋又轻轻地去,只让树叶沙沙地响,留下它的录音……
而你,就像微风,不知不觉地出现在我面前,又轻轻地从我身旁离去,
就像微风抚过水面,在我原本平静的心湖中激起涟漪,又迅速荡漾开去,
只留下了你美丽的倒影。
我就这样呆坐着,直到天边出现了金色的丝带……
我在寒假里试着给静写过几封信,但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开学后,我们再也没有像往常那样一起吃晚饭,坐在一起上晚自习,甚至连她催我交作业也懒得说话,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直到高一结束。
上了高二,我选了文科,静则选了理科,直到毕业我们碰面的次数也不多,且都是沉默地擦肩而过,我甚至连她在哪里上大学都不知道。就这样,在甜蜜与悔恨中,我的初恋在沉默中结束了……
初恋情书。
初恋情书
作者:佚名
[编者按:少年维特的烦恼!]
又一次从故纸堆里翻出我四年前写的那封情书(应该叫做情书吧,我也不知道),也是到目前为止唯 一 的一封。现在看来,那时自己确实有点好笑。情书原文如下(其中一些句子是当时抄来的,有些句子也有点辞不达意。真名略去):
**:
“春游浩荡,是年年寒食,梨花时节。白锦无纹香烂漫,玉树琼包堆雪。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融融月。人间天上,烂银霞照通彻。
浑似姑射真人,天资灵秀,意气殊高洁。万蕊万蕊参差谁信道,不与群芳同列。浩气清英,仙才卓荦,下土难分别。瑶台归去,洞天方看清绝。”
真的,你虽然没有白衣裹身,可我觉得的这首词像是专门为你写的。的确,“不与群芳同列”。
二十多天的假期,对于别人来说,对于你来说可能算不了什麽,玩的也非常高兴,可我却不知道我是怎样熬过来的。
今天回来后,曾几次地到教室去过,你都不在。虽然我在公寓门口看到你一回,可我还是非常想见到你,时时刻刻见到你。也许是我的心胸不够宽广,也许是我的忌妒心太强,也许我根本就不该这样,可我真的不知道为什麽,也许只为那一个字。
分班了,我真希望能和你分在一个班。可是,有你的班级没有我,有我的班级没有你。我多麽希望这是有人写错了,然而,我失望了,没人写错,你就坐在隔壁教室跟我位置差不多的那个座位上......天意,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桌上有一杯茶,袅袅的升腾着几丝热气,啜一口,却发现茶是苦的。
我想,你一定不会了解我的心情,也许你现在要想:我为什麽要了解你的心情。我害怕我会一直生活在看不到你的世界里,我不知道这会不会加速你对我的反感,但我又遏制不了潜意识里〃悲剧〃的上演。
春花,夏日,秋月,冬雪......〃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我爱你,真的,相信我,我对你的爱可以飞越宇宙洪荒,在每一世重生,在每一个梦境中重逢。〃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接受我吧。真心的对你。
等待着你的回答。
文非谨白
这是一封曾经被撕烂地只剩下大约每块只一平方厘米见方的小纸片后又被一张一张地粘在一起的情书。
那时在高一,也许是由于少男的情窦初开的缘故吧,我喜欢上了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我不知道该怎样形容当时心中的感觉,反正就觉得她是哪儿都好,我一时不看见她便觉得心中有点别扭。然而当时我根本不敢做出些什麽,因为在老师眼中我绝对是个好学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情。所以我只有有时在跟她和她同桌聊天时才敢用带点极其微弱的那种意思的语言来作点暗示。
一天晚自习停电,大多数同学都回家了,我周围只有她还在黑暗中坐着,她突然问了我一句:〃你是不是喜欢我同桌,真实回答!〃当时听完我就愣了,过了好一阵子才反应过来,然而我竟不知道怎麽回答,便说了一句:〃我不知道,你说呢?〃我现在也不知道当时为什麽会这样回答。她当时也没再说什麽。
快放寒假的时候,她送我我一张贺年卡,说是祝我春节快乐,卡片上写着“放心去飞,勇敢去追〃。我没有说什麽,当时我也不知道我该说什麽。
寒假中我觉得我整天都在想她,就感觉好像她是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没法离开她。寒假后返校第一天我们就分了文理班,虽然说我和她都报的理科,但我们却没有分到一个班。那天晚上,我终于克制不住自己了,写下了上面的话,找了个与我很要好的同学送给她后就在那心里怦怦直跳的等待回音。
然而,她回复我的却只是一堆碎纸片和一句话:〃以后别干这样的事〃。当时,我只觉得心突然停止了跳动,猛地往下一沉,便没有什麽感觉了。没有像一些小说上说的失恋后难以自拔,死去活来之类。后来我把那些碎纸片粘起来了,在后来便没什麽了,我依然十分关注她,只是再也没干 〃这样的事〃。
也许现在她在我心目中仍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只不过是隐藏着。有一天会爆发出来的,我想。
初恋是一张试纸。
他与她青梅竹马
4岁,他开始喜欢她。
9岁,在学校读书,她受了委屈会去找他,再没同学欺负她。
18岁,他们相约考入同一所大学,每天一起上课,一起去学校食堂吃午饭。她有不开心的事了,依然会去找他,把他当做自己的大哥一样。
19岁,他对她说:做我的女朋友吧。她点点头答应了,感觉很幸福。
21岁,他们分手了。她流泪问他:你真爱上别的女孩子?
他点点头,有点无奈。
她又问:她漂亮吗?
他淡淡地答:你能肯定我们就是最合适的吗?我不想把这么美好的青春只给一个人。你难道不想再试试除我而外的其他男人吗?
毕业之后,他们一直没有任何联系。
25岁,她成了当红的女主播,他也在一家电视台做幕后翻译。这些年,他恋爱一场又一场,每次结束一段感情,都会想起她。
26岁,她结婚,只是觉得疲倦,好想找个肩膀靠一靠。
她主播的节目,他会小心避开,他怕看见电视里的她。
她事业很好,却是个生活一团糟的女子,家务也不会做。家里尽管有了佣人,她的丈夫依然处处对她不满。
有一晚,他们吵了嘴,她开车出去在街上转了一晚,不知为什么,想起他,眼泪忽然落下来。
29岁,她离婚。
31岁那年,他辗转找到她的电话号码,犹豫很久打了过去,这已是他们分手的第10个年头了。
10年,可以改变一个人很多,对事情的看法,也完全不一样了。
31岁那年,她与他在酒店的大厅见面,往事历历在目,经过这些年的波折,都知道了生命中值得珍惜的情感并不多。两个人用了10年的青春,绕了很大一圈又回到了起点。
婚后很幸福。她因为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已懂得如何心疼一个男人;他对失而复得的这份爱,更加珍惜。如果不是这10年的经历,他们大概不会懂得这份婚姻对彼此的重要性。初恋是爱情的一张试纸,很多时候,我们都以为会有更好的人等在后面。殊不如,最好的人有时就在眼前,错过这一站,有时就错过了一生。
传真机保存的爱情。
“滴——”我抬起头,桌上,传真机开始工作了。一张纸,上面只有一句话,“小苗,原谅我好吗?”是他。可我又多希望不是他,是另外一个像曾经的他那样发错了传真,然后我又可以有机会认识的人。可惜传真机带给我的爱,只有一次,也只有他。于青庭,是我命里注定的煞星。我提起笔,匆匆写下,“你去死吧!”
按下那个烂熟的电话号码,我听见了传真机上纸张过去的声音。一切都安静了,我想,他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
刚才出门的时候,他追上来说:“小苗,真的不是那回事的,真的。”我狠狠地咬着牙,我怕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去冲上去把他咬个半死。这是在大街上,我不回头,想他也不会放下面子跟在我后面求我。于青庭不是那样的人,我太了解他了。我走得飞快,忍不住再回头,果然没有他的影子。这个混蛋!
昨天晚上,于青庭很老实地交代了他前个星期出差时所发生的艳遇——他是不得不说,那个艳遇粘上的美眉已经跑过来找他了,说是受不了相思之苦。他带她去花园酒店开了房,这可是附近最好的五星级酒店啊。他说,人家山长水远从沈阳来到广州,怎么样也得让人家住下吧。是啊,他想得可真是周到。
我冷冷地看着他,我有什么资格管他呢?我们没有婚姻的束缚,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与我何干?那美眉望着我,我盯着她,他看我又看她,手无足措。
其实很好解决的,只要一开口,我?还是她?不过是一个故事的结束和另一个故事的开始。
他说我不在意他,我说:“哦,所以她来了,你就想看看我是不是在意吗?”他说是。我背过身去,我是不在意啊!哼!你的那些美眉说来就来,我在意会累着我自己。
这心里莫名的撕痛却在提醒着我,我爱他!我是那么咬牙切齿地爱着他!
于青庭说:“小苗,你太独立了。我不知道,我在你身边可以为你做点什么?”
天!女人的独立到了他的口中便成了错误,我该像那小女生一样,缠着他不放,要他做这做那的,才是顺了他的意。再回头十年,照我的性格,我也不会是他想要的那类型。而偏偏,他却说爱我。
他说爱我的时候,我正在办公室加班赶一份资料,他打电话来,很温柔的声音,明显是酒后的迷糊状态。他说:“小苗啊,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说哦,明天你就会忘记你现在说的话了。他急了,口齿不清地连说不会,真的不会。
我抬起头,忽然就瞄到传真机,顺口就说,那你白纸黑字地写过来给我看。我知道他在酒吧,和那帮狐朋狗友正闹得慌。没想到,10分钟后,我就听见了传真机的自动应答。
那张纸,我一直保存着,我说10年后、20年后,我要拿着给孩子看,有个叫于青庭的男人写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