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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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会花钱,又会撒娇放电的那种花吧!”与他交往的那些校花,大概就是这类花痴吧。
“我也知道你是哪个系的。”我说。“哪个呢?”他的神情既是得意又是理所当然。“你这么会推断,自然是数学系的了。”我故意说。“看来你的新闻触觉还有待提高。”他不无失望。
这是我和这位万人迷的第一次相遇。他那颇不痛快的表情,令我整整回味了一星期。
3万人迷就这样成为我选修课上的同桌。我们轮流记笔记,老师提问时互相通水,偶尔对方缺课时还会帮忙应到,有时还谈谈各自系里的趣闻。但有一次我见他与一女伴表情亲昵地在我面前走过,我马上就想到我与他的友谊也仅限于此,离开了星期五晚上7时至9时的1201室,我们就形同陌路。
然而一天晚上的随堂测试后,我待要交卷走人,他却扔给我一张纸条,上书:“时间尚早,我们何不去看场电影。”
他主动邀约,我自是感到意外,微喜的波澜在我心头泛起。“OK”,我提笔在纸上写下回应,扔回给他。
我们来到了离学校不远的电影城。电影已经开始了,播的是意大利片《美丽人生》。谁知极不凑巧,他跟坐他旁边的女生是认识的,两人一直在聊,还没有停止的趋势,我从未如此孤单地看过电影,曾经有的美好憧憬幻灭了。我起身道声去方便就离开了座位。
厕所里我望着镜子想了十分钟,决定还是回去。摸黑回到座位,令我大感意外的是,他们走了,居然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黑暗中,空空如也的三个座位异常刺眼。我感觉自己成了天下无匹的大傻瓜,冷落、难堪、失望、羞辱、上当,一股脑涌上心头,我冲出了电影院。我告诫自己,这是一般花花公子的惯常做法,吃一堑,长一智,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4接下来的一周,我选择临阵脱逃,与其见到他时难堪,不如让时间来冷淡。再下周,我不能再逃课,于是早早来到教室,挑了后排的一个位置。然后,他来了,他还是坐回原来的位置,目光在教室内搜寻了一遍。我忙趴下了身子,尽管不知是否与我有关。
下课了,看着他已走,我才慢慢踱到单车棚。却发现他站在我的单车前,我低头不理,掏出钥匙开锁。他按住了我的车把,问道:“今晚你坐在哪里?上个星期也不见你。”我抬头正视着他,“今晚我坐在后排,上个星期刚考完试,不想来。”
“那上上个星期看电影时你又上哪去了,我等你好长时间都不见你回来。”我忍住火气,“如果十分钟都算长时间,那你的时间真是太宝贵了。我要走了,以免浪费你的时间。”
“什么十分钟,我足足坐了一个小时,又让同学去洗手间找你。你怎么招呼也不打就走了,你有时还真让人难以捉摸。”
“说谎不止,还要责怪我。”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绝对没有说谎,我同学可以作证。电影院楼上右边第五排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你别是找错位置了吧?!”神情是一副千真万确。我一愣,没料到会有这种说法。我试着回想,但思绪已乱如麻,我当晚的情绪,也绝不会比此刻清醒。难道真的走错了吗?
我推了推单车,“答案是怎样已不重要了,让我走吧。”
“我知道就是这个误会,所以你生我的气,所以你不来上课,来了也不坐在我旁边!”他还不放我走。
我转过身,背对着他。在情场老手面前我无法遁形。
“没错。你大概还知道我喜欢你了!”压抑太过辛苦,干脆摊牌,“但我不愿成为你众多的追求者之一,所以,决定离你远一点。”我尽力让声音平静。
静默,两分钟。
他从背后抱住了我,紧紧地,我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我那轻易不流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滴到了他的手臂上。
“我们去看电影吧,上次那一部《美丽人生》,”他在我耳边轻轻说,“让我来追求你。”
5他熟练地牵着我穿梭着买票、买零食,零食店里漂亮的小妹向他巧笑:“帅哥,怎么每次都是不同的女孩啊,什么时候才轮到我啊?”
他笑着推搪,“下次吧!”拉紧我走入放映厅。
我停下了脚步。我不想自欺欺人,我从来都知道他应该带过很多女孩子来看电影。这半年来我一直活在梦境中,做着和我性格极不相称的梦。这个梦只在星期五晚1201室的7时至9时发生,过了这个时空,就得逃离,就像灰姑娘必须在午夜12时逃离,但我比灰姑娘更不幸,我和王子的未来是无法预知的。
我缩回了我的手。“对不起,我不能和你去看电影。”
他吃惊地望着我。
“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你第几次和女孩牵手看电影?”
“我是真的希望你做我的女朋友!”他重新拉起我的手。
“我却不愿成为你下一个记不起的女朋友。”我又挣开了他。他把手中的票撕成两半,“没关系。”抛在了空中。
也许被女孩拒绝,对他是第一次,被女孩示爱后又遭女孩拒绝,恐怕更是绝无仅有。
6我和我的同桌分开了。我们各找了一个位子,下课后各走各的路,彻底形同陌路。
期末考试到了,也是最后一堂课。我做完了题,起身交卷,前面一位男生给我扔来一张纸条,上书:“《美丽人生》这周就要下片了,我们何不去看完它?”
我没有理睬他的建议,走到了单车棚,他跟上次一样站在车前。我犹豫了一下,把车钥匙扔给了他。
两个多小时我们一言不发,终于看完了《美丽人生》。
回去了,那是那年冬天最寒冷的深夜,我宁愿一辈子穿行于这寒冷的静夜中!
忽然间,一路的路灯骤然熄灭。停电了,无尽的黑暗来袭。我惊呼一声,双手揽紧了他的腰,头倚紧他的背。他戛然停下,抱起了后座的我,将我置于单车的前杠上,然后跨上车,再次在寒冷的黑夜中前进。凛冽的寒风袭来,强壮的臂弯却扫清了我心底的黑暗,我期待已久的安全感,来了。
“第二次去看电影时,你对我说过的话,记得吗?”我问;“你再说一遍好吗?”
“我喜欢你。”他咬住我耳朵,温柔地说,“过去的事就不要再提了,我要跟你说你没听过的话。我真的喜欢你。”
我脸红心热,“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说?”“你没听说过,一般高个子都是比较害羞的吗?”
关于万人迷的恋爱情事终于在校园里尘埃落定,而且听说,这次是万人迷主动追求人家的。这消息,当然是我的好朋友小文传出去的。
爱在浓时抽身离去。
结束了。在听到电话里嘟嘟的声响后;划开了寂静的深夜;就那么的结束了。注定了一个人的行走;不需要任何的留索。这是片段似的画面。
笑了;对着自己的面庞。泪水印在手心的戒指上;那一刻我曾经以为永恒。又拿出了那枚依旧有着光泽的戒指。每次离开一个人;我总是愿意把它带在手指上;那皙白如纤的无名指。寂寥;荒余。
翻出很多的旧了的音乐碟子;还有一些泛黄的相片;一个人在自己承受的光环下;认真的用时间克服一切。喜欢的陈美在屋子里传开她的刺心般明净的小提琴;那刻我觉的我就是罪恶。
鳞片纷纷跌落;那些可怜的蝴蝶终究是飞不过沧海的。却要殊途同归。我羡慕;或许是嫉妒。只是我无法做到;更多我选择保护自己。不用任何人的感情作为我生命的主题。我是个狠心;偏激;畸形。
旋转了很多圈子;头晕眩的摔在地板上;来做一次透彻的晕厥。在梦幻中;潜行翻滚着。为了方向与痛楚;放逐。光水伴着尘埃一同落尽;此刻是片海;观望吧。
那些携手的日子;我会忘记在我的生命中。不再去感受;只是回忆。所以张爱玲说那是一种病。回忆是一种病。可每个人是甘愿患病渡完余生。
佛说:要六根清净;无染往事;淡从善意;生死轮回。做事;太过执着的下场;是痛苦的煎熬。放下心中的杂念;诚然以许。惟可超脱。我信了;可我做不到。注定是个凡胎俗子;无可轮回;只是承受;消亡。
喜欢的电影出了字幕;唱响了结束的片尾曲。我的电影同样亦结束在无人的午夜;你我静静离场;转身却忘记向对方告别。无处告别;安说的那种情形出现。我们无处告别;只消去默默承受疾苦。待到花开;你会幸福;我将远去。
用刀把所有的物质轻松的削出尘世;热闹的;繁华的;无辜的;你我看在眼中;却忘记了时光已经走远。是任何的挽留都会失败的;只是需要离开。独自飞翔。与风一同飘忽。远离。
躺在你的怀里;却不一定是躺在你的心里。这句话不知从何处寻出;只是意味深长;我想这个不属于曾经的你我。应该属于那些用来敷衍的人群;走在人群中;心却不一定在其中行走。这是五月时;我们说过的话题。敷衍的周遭让你我都无法却理解;可一直还身在其中。
如果会有憎恨;那么我诚然接受。那是属于我的方式;说过终究是要毁了你的;我情知自己。喝酒的时刻;仍然会想到你;不过只是单纯的想。是会过去;淡漠。
悻悻走过十字街头;哪里还有未来的美好。背叛;放弃;欺骗;;弭患。靠在门外的墙壁上;记起了梧桐树。某年;会去拾片梧桐的叶子;或随风而逝;或夹在记事本中。可能是一个人去;或者是两个人。只是那对那时的生活没有任何的感情。
低沉的小提琴让我感到绝望与欢愉;错乱的芳华绚丽的徘徊迂回。没有去处;流浪在那个悲哀的年代下的音乐中。以为可以永远;只是永远湮灭了我对生命的空洞与恐惧。
注定了一个人一辈子用尽生命享受寂寞与孤独;仍然执着的走下去;走完全部的艰辛里程。
情到浓时转身忘怀;爱到浓时抽身离去。
爱在深秋。
翻一年前的日记,又看到秋红的照片,披肩的长发,瘦削的脸庞,忧郁的双眸透过长长的睫毛直盯着我,微启的双唇仿佛正倾吐着照片背后的那串字:留给我最真挚的朋友:雪儿、子剑。
因生在秋天,又姓叶,教中学的妈妈给她取名:叶秋红。
这名字真美,第一次听到时,我对自己说。秋红是我和先生王子剑的朋友。不过,最早她是子剑的追求者,我百分之百的情敌。
见过子剑的人都说他长得帅。平心而论,子剑是标准的美男,1.82米的个头,浓眉大眼,书生气中不乏阳刚。
我俩同在一所大学教书,总会有女生在课余围着我叽叽喳喳地闹:“李老师,王老师可是我们全班女生崇拜的偶像!”
面对这青春活泼的一群,我笑得极开心。
和子剑是大学的同学。
我酷爱文学,却偏偏因一念之差而读了历史。而且,刚满16岁的我还是完完全全的高中心态,迷恋琼瑶、三毛到无可救药的地步。
一日,我正被一段惊心动魄的恋情感动得泪眼朦胧,肩膀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个高个很好看的男孩儿站在身后冲我笑:“后面有椅子。”
我很为自己脸红,连感激的话都忘了说就想溜走。可一低头,却瞥见那男孩儿手上拿着的竟是金庸的《鹿鼎记》!同样地上不了台面。哈,原来我们是同类!
这男孩就是子剑。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便常常在一起谈天说地。子剑说我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我面对书时的那种迫不及待和旁若无人。
直到有一天,在月光如水的秋夜,在校园的那架紫藤后的长椅上,子剑把我拥进怀里。“雪儿,你是那么纯、聪明、充满灵性,那么爱做梦,那么不食人间烟火,知道吗?这些都是女人的专利。将来我要专为你准备一个书房,题名为:‘求缺屋’。我要娶你!”子剑把最后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
我却一把推开他从椅子上蹿起。“王子剑,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你高大、英俊就可以赢得一切吗?骗骗那些虚荣的女孩儿行,我可不行。凭什么就那么自信地认定我会嫁给你?是让那些校花、系花们把你宠坏了吧?为什么不问问我对你如何看?”
子剑没恼没火,只是用一种从未有过的眼神看着我。事后,他告诉我,在我连珠炮般地说那些话的时候他才发现我是那么美、那么动人。
说实话,我是硬着头皮说这番话的,有人爱是女孩儿最大的心愿,何况是这样一个才貌出众的男生!更何况我的心已被他塞得满满的,再也装不下任何人!不过,这话我没告诉子剑。
这以后,子剑如愿以偿地娶了我。婚后的日子里那份默契和彼此支撑有目共睹。好多时候,说我们是夫妻,不如说是对手更恰当些。我俩合作写成了好几本书,常常是我写前三章,他写后四编;他有个序,我便添个跋;连开玩笑也是他有来言,我必有去语。子剑常说:打球、下棋都要有对手方可尽兴,从这个意义上讲,我是他最能过招儿的搭档。直到我们的女儿出生,直到他碰到秋红。
子剑认识秋红是在她开的那家服装店。那时,为让子剑安心完成他的博士论文,我带刚满月的女儿住在娘家。生日那天,子剑为给我买礼物走进秋红的店。就在那天,秋红认识了子